DB44_T 1699-2015 数控无溶剂高速复合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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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_T 1699-2015 数控无溶剂高速复合机.docx
ICS 83.200J 59备案号:52046-2016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6992015数控无溶剂高速复合机2015-11-05 发布2016-02-05 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4/T 1699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6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薄膜及设备行业协会、广东汕樟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标明机械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鹰软包装设备总厂有限公司、广东中兴塑料纸类印刷有限公司、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裔华、黄光兴、许鹏、林伟国、欧海龙、张广庆、黄持伟、刘贵深、侯晓东、刘伟群、林勇、陈炎明、彭泽光、黄慧中、袁德亮、尹志宏、成绵龙、蔡伟杰、吕春燕。DB44/T 16992015数控无溶剂高速复合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控无溶剂高速复合机(以下简称复合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塑料薄膜、铝箔、卷筒纸等基材复合过程不加入溶剂的数控无溶剂高速复合机。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存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780:199,MOD)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4728(所有部分)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GB/T 4879防锈包装GB 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2005,IDT)GB/T 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 12265.3-1997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T 13306标牌GB/T 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23821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JB/T 85852010印刷机械卷筒料复合机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数 控 无 溶 剂 高 速 复 合 机 Solventless high speed CNC laminated machine将无溶剂胶粘剂(通常为聚氨酯类胶粘剂),通过多辊转移涂布在一种基材上,然后将其与另一基材进行粘合,复合层数为两层或多层,配备数控系统,复合速 度 不 低 于 250m/min的机器。3.2无溶剂胶粘剂solventlessadhesive不含任何溶剂的胶粘剂,通常分为单组份和双组份胶粘剂两大类。1项目单位A型B 型C型最高复合速度m/min200269270339340400最大料卷直径mm6001000最大复合宽度mm8001400走料纠偏精度mm±2走料同步控制方式交流电机或伺服电机 PLC 同步控制收放卷机构单工位卷机或双工位卷机张力范围N40300张力自动调整精度N±3料带裁接高速不停机自动裁接或停机手动裁切复合层数层数2上胶量(无溶剂胶黏剂)2g/m0.83塑料薄膜厚度mm0.0120.12压缩空气:kg/cm267最大噪音:dBA80铝箔厚度mm0.0070.014选配功能按合同要求执行DB44/T 169920154 型号与基本参数4.1 型号FW-型号最 大 复 合 宽 度 ,mm示例:FW-1240B 表示:最大复合宽度为 1240 mm 的 B 型复合机。4.2 基本参数复合机的 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复合机基本参数4.3 复合机的组成复合机一般由放卷、涂布、复合和收卷等单元组成,并配备数控系统,以及双组份胶粘剂的自动混胶机或单组份胶粘剂的自动供胶机等附属装置。4.4 工作环境复合机的工作环境条件为:温度:14 28 相对湿度:60%80%5 技术要求2DB44/T 169920155.1 一般要求复合机可参照JB/T 85852010的规定,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2 主要机构精度5.2.1 计量辊、转移钢辊、转移胶辊、涂布钢辊径向圆跳动不应大于 0.01 mm。5.2.2 复合钢辊和冷却辊径向圆跳动不应大于 0.02 mm。5.2.3 牵引胶辊径向圆跳动不应大于 0.03 mm。5.2.4 铝合金导向辊的径向圆跳动不应大于 0.03 mm。5.2.5 导向辊的相对平行度误差和水平度误差每米不应大于 0.03 mm。5.2.6 计量辊与转移钢辊的相对平行度误差和水平度误差每米不应大于 0.01 mm。5.3 运行综合性能5.3.1 电脑控制系统的下列功能应满足产品标准设计要求:a) 现场数据采集功能,以及在线检测和远程监测功能;b) 过程监控功能;c) 手动控制功能;d) 整机自动控制功能;e) 具有在线检测功能;f) 具有远程监控功能;g) 机台工艺要求的其它功能。5.3.2 各运动机构应运行平稳、灵活、轻便、无阻滞现象。5.3.3 各操作手柄、手轮及阀门的开启、闭合应轻便、可靠。5.3.4 各零部件、紧固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5.3.5 传动系统、电气加热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牢固、可靠。5.3.6 冷却辊冷却水循环系统应畅通,无泄漏现象。5.3.7 液压系统应无漏油,操作方便、灵敏。5.3.8 气动系统应无漏气,操作方便,压力稳定。5.3.9 混胶系统供胶量、供胶温度平稳,混胶比例稳定。5.3.10 放料、走料应平稳;导向辊应转动灵活,收料整齐。5.3.11 传动系统应工作正常、运转平稳、无异常声音。5.3.12 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执行机构动作应协调准确、无卡阻或自发性移动。5.3.13 润滑系统应覆盖所有运转部件;润滑方式和润滑油选择应合理,加注方便、油路畅通、无渗漏。5.3.14 水、气路系统的管道、阀门应密封良好、压力稳定、无渗漏现象。5.3.15 各导向辊应转动灵活。5.3.16 轴承工作温升不应超过 34。5.3.17 复合机工作噪声不应大于 80dB(A)。5.4 机械安全5.4.1 复合机外露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险的部位,如旋转的联轴节、带轮、链轮的传动系统与机器的干燥系统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有明显的旋转方向标志。5.4.2 复合机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安全或警告等各种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规定。5.4.3 在人员易触及的旋转、移动零部件应采用封闭式隔离措施,如加上隔离网、防护杆。3DB44/T 169920155.4.4 在操作者接近旋转、移动零部件并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起动或在附近装有急停按钮和拉线开关。5.4.5 使用复合机进行生产操作的人员的上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应符合 GB 23821 表 2-表 7的规定。5.4.6 生产操作人员靠近复合机,其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距离,应符合 GB 12265.3-1997 表 1 的规定。5.5 电气安全5.5.1 电气控制系统布线整齐排列有序,接头牢固。各种标记应齐全、清晰、正确。所有导线应有图样规定的相应符号和端子接线符号,且安装正确。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4728(所有部分)的要求。5.5.2 电器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可靠。5.5.3 复合机电气系统各控制开关、按钮应灵敏可靠。5.5.4 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按 GB 5226.12008 中 8.2.1 的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 GB 5226.12008 中 8.2.3 的要求。5.5.5 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 500 Vd.c 时,测得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M。5.6.6 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间施加 1000V 的电压近似 1s 时间,不应出现击穿放电现象(工作在低于 PELL 电压的电路除外)。5.5.7 电脑控制抗干扰能力,在交流电压 220 V±22 V、频率 50 Hz 条件下,经受电闪和磁干扰应正常工作。5.5.8 单独设置的控制台和各功能单元的控制面板上均应设有急停按钮,紧急停机应短时间停机,所有动转部件停止,压辊机构自动分离。5.5.9 复合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螺栓和明显的安全接地标志。5.5.10 在距离溶剂性胶泵和胶槽 400 mm 的空间内所有电气元件(包括照明灯具)应具有防爆性能。5.5.11 必要时机器就有防火自动检测、自动灭火装置。5.6 外观质量5.6.1 橡胶辊的胶层与钢芯的结合应牢固可靠、无脱层、夹渣、裂纹和明显的气孔等缺陷。5.6.2 外露零件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磕碰和划伤等缺陷。5.6.3 零件非加工表面不应有凸瘤、凹陷、气孔等缺陷。5.6.4 镀件镀层应细致、均匀,不应有明显剥落、起泡、针孔、麻点与局部无镀层等缺陷。5.6.5 涂漆件涂层应光滑、平整;颜色、光泽要均匀一致;若采用美术漆,其花纹要均匀一致;漆膜丰满,无明显突出颗粒、粘附物,漆膜不准许有流挂、起泡等缺陷。5.6.6 氧化件氧化膜应均匀致密,色泽一致,不得有未氧化的斑点、针孔、变色等缺陷5.6.7 焊缝应牢固,呈光滑均匀的鳞片状波纹表面。连续焊缝不应出现间断、咬边、焊瘤、弧坑、烧穿、表面气孔和裂纹等缺陷。5.6.8 控制台、护罩等钣金件应表面平整、棱角挺直、间隙均匀、圆弧光滑,不应有凸起、凹陷和翘曲等缺陷。5.6.9 铭牌和标志应整齐、牢固、字体清晰。5.7 使用性能使用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4项目单位指标复合质量复合制品应牢固、平整,无折皱、气泡、缺白、无漏涂、脱胶等现象。收卷质量mm松紧度合适、边缘整齐,无折皱、菜心、凹凸等现象,左右平面平整度误差2 。DB44/T 16992015表2 复合机质量要求5.8 残留溶剂苯类溶剂残留物的卫生要求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规定。6 试验规则6.1 主要机构精度检验按JB/T 85852010附录A检验方法进行机构精度检验,其主要机构精度应符合5.2的规定。6.2 运行性能检验6.2.1 空运转试验应按 JB/T 8585-2010 中 6.2.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运行情况是否符合 5.3.15.3.15 的要求。6.2.2 滚动轴承温升用半导体点温计在轴承壳上检验,应符合 5.3.16 的规定。6.2.3 噪声按 JB/T 8585-2010 中 6.7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 5.3.17 的规定。6.3 机械安全检验目测结合卷尺测量检查产品的机械安全装置,应符合 5.4 的规定。6.4 电气安全检验6.4.1 在关掉电源情况下,目测检查电气控制系统布线排列、接头、标记、电气图形符号,应符合 5.5.1的规定。6.4.2 用一个适当速度,反复开停(包括制动、正反点动)设备,检查电气系统是否符合 5.25.3 的规定。6.4.3 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按 GB/T 5226.12008 中 18.2.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 5.5.4的规定。6.4.4 绝缘电阻按 GB/T 5226.12008 中 18.3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 5.5.5 的规定。6.4.5 耐压性按 GB/T 5226.12008 中 18.4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应符合 5.5.6 的规定。6.4.6 可编程控制系统的抗干扰性用以下方法在室温条件下进行检验:用 40 A 交流接触器或直流接触器,启、停 4 kW10 kW 交流或直流电动机 1 h;a) 在同一电源上插拔 74 W 以上电烙铁及开闭 40 W 日光灯,启、停或用交直流电钻(钻头10 mm内)进行干扰 10 次;b) 采用人工操作判定可编程系统功能,应符合 5.5.7 的规定。6.4.7 检查机器急停按钮,应符合 5.5.8 的规定。6.4.8 检查机器接地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标志,应符合 5.5.9 的规定。6.4.9 目测检查机器防爆性能装置,应符合 5.5.10 的规定。6.4.10 目测检查机器安全防火性能装置,应符合 5.5.11 的规定。5DB44/T 169920156.5 外观质量检验目测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应符合 5.4 的规定。6.6 复合试验复合试验应按 JB/T 8585-2010 中 6.6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温度、湿度按 4.4 规定),复合机质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6.7 残留溶剂试验残留溶剂试验方法应按 JB/T 8585-2010 附录 E 的规定。在接料前 10m 位置及复合末端 10m 处取两块 400mm×500mm 的样品,用气相色谱仪测定残留溶剂是否符合 5.8 的规定。6.8 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6.8.1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 GB/T 9969 的规定。6.8.2 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 GB/T 14436 的规定。7 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7.1.1 每批复合机必须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后方能出厂。7.1.2 出厂检验按 GB/T 2828.1-2012 中规定的一般检验水平 1 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为 6.26.4,每批复合机抽一台,按 6.4 规定进行检验。7.1.3 经出厂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该批复合机由制造商重新组织返工修改合格后,再次进行出厂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7.2 型式检验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的定型鉴定:b)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当质量发生异议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项目应按第5章的规定。7.3 型式检验的抽样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复合机产品中随机抽取 1 台,如果有不合格项,允许返工整理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经确认合格方可投入使用。8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8.1 标志8.1.1 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其要求应按 GB/T 13306 的规定。其内容包括:6DB44/T 16992015a) 制造厂名称、产品原产地;b) 产品名称、型号;c)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d)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e) 出厂编号;f) 出厂日期。8.1.2 产品的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凡有安全隐患处,应设置安全标志。8.1.3 外包装箱应有符合 GB/T 191 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括:小心轻放、向上、禁止滚翻、怕湿、重心点等。8.1.4 运输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的要求。8.2 包装8.2.1 产品装箱前,机件、工具备件和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按 GB/T 4879 中防锈包装等级的 3 级包装进行。8.2.2 产品包装箱应符合 GB/T 13384 的要求。8.2.3 包装上应标明下列内容:a) 复合机名称、型号;b) 产品包装箱数及分箱号;c) 产品出厂编号、包括箱外形尺寸、净重与毛量;d) 收货单位名称、地址。8.2.4 包装箱内应放有随行文件,随行文件一般包括:a)符合 GB/T 14436 要求的产品合格证;b) 符合 GB 9969 要求的产品使用说明书;c) 装箱单(包括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d) 随机各附件清单e) 其它有关资料8.2.5 产品分多包装箱时,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分类装箱单应放相应的包装箱内。8.2.6 包装根据运输方式而定,箱子适应运输装载要求,做到防雨、牢固可靠、便于吊装。8.2.7 外包装采用木箱或合同规定包装箱内罩塑料薄膜套及沥青纸,以防止产品在运输途中日晒雨淋。8.2.8 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按合同要求执行。8.3 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倒置、应小心轻放、防止雨雪直接淋袭、摔掷、碰撞、不得堆放重物、防止压伤包装箱及其内装产品。8.4 贮存复合机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相对湿度小于84%、周围无腐蚀性气体(介质)的环境中,且相距地面20 cm以上。避免受潮,在室外贮存时,包装箱应有防雨措施。若存放期超过两年,出厂前则应开箱检查,若发现产品包装已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应重新进行包装。7DB44/T16992015DB44/T 16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