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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J∕T 13-130-2010 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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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J∕T 13-130-2010 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docx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130-2010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29-2010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ping Gas System ofLPG Converting to NG2010-11-23 发布2011-02-01 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ping Gas System ofLPG Converting to NGDBJ/T13-130-2010J11729-2010主编单位: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批准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 年 2 月 1 日2010 年福州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的通知闽建科201049 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县建设局:由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主编的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 DBJ/T13-130-2010,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关于同意福建省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0187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你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0163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29-2010。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前言根据原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建设厅2008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闽建科20083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含:总则、术语、准备工作、中压管网转换、低压管道转换、用户设施转换、安全防范、验收。本规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邮编:350005)。本规程主编单位:福州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处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林慧陈国云关兴龙郑开山林健周杨前烽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卓珍娜王福阳柳安吕文质杨伟波杨立新谢建通郎满囤刘绍武5目次1总则12术语23准备工作33.1组织机构与管理33.2转换前普查33.3转换区域划分43.4宣传与培训53.5设施设备准备54中压管网转换74.1中压管网转换作业现场74.2中压管网转换作业75低压管道转换95.1低压管道转换作业现场95.2低压管道转换作业96用户设施转换 106.1一般规定 106.2居民用户转换 106.3工业、商业用户转换 117安全防范 137.1转换前安全保障措施 137.2转换过程防范措施 137.3转换结束注意事项 137.4应急救援 148验收 15本规程用词说明16条文说明176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 23Preparations33.1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33.2General Survey before Conversion33.3Regional Division for Conversion43.4Propagation and Training53.5Preparation of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54Conversion of Medium Pressure Piping74.1Job Site74.2On-site Work75Conversion of Low Pressure piping 95.1Job Site95.2On-site Work96Conversion ofUser Equipment106.1Basic Requirement106.2For Residential Users106.3For Industrial and Business Users117Safety Precaution137.1Safeguard Measures before Conversion 137.2Precautionary Measures during Conversion 137.3Notes after Conversion 137.4Emergency Rescue 148Acceptance 1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16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771总则1.0.1福建省现有使用的管道液化石油气将逐步转换为天然气,为使天然气转换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安全稳定供气和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特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管道液化石油气供应区域内的已建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出站管道第一道控制阀门之后的中压管网、调压箱(或柜)、低压管道及户内燃气设施的天然气转换及验收。1.0.3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液化天然气瓶组气化站、天然气调压计量站的调试、置换和验收,以及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不适用本规程。1.0.4中压管网、调压箱(或柜)、低压管道及户内燃气设施的更新、改造、转换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12术语2.0.1燃气转换gas transformation是用一种燃气替代另一种燃气。2.0.2燃气燃烧器具gas burning appliance以燃气作燃料的燃烧用具,简称燃具。2.0.3燃气互换性interchangeability of gases以 a 燃气(基准气)设计的燃具,改烧 s 燃气(置换气),如果燃烧器不作任何调整而能保证燃具正常工作,称 s 燃气对 a 燃气具有互换性。2.0.4中压管网medium pressure piping以中压(0.01MPaP0.4MPa,表压)输送燃气的管道。2.0.5低压管道low pressure piping以低压(P0.01Mpa,表压)输送燃气的管道。2.0.6调压计量站regulator and measuring station将调压、计量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计量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区域用气压力的调节和燃气的计量,向城市分区燃气管网分配天然气,包括调压、计量装置及调压、计量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2.0.7阻焰器flame resistance equipment是一种安全设备,安装在放散管的出口,其作用是阻止回火。2.0.8燃具适应性adaptability of gas appliance指燃具对于燃气性质变化的适应能力。23准备工作3.1组织机构与管理3.1.1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转换工作领导机构。转换工作领导机构应根据天然气转换工作内容,设立调研组、宣传协调组、转换作业组、燃具改造组、技术设备组、安全保障组等若干个工作组,并明确各个工作组工作职责和责任人。3.1.2转换工作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方面:1编制天然气转换方案,组织专家审查,批准实施转换方案;2制定供气区域天然气转换工作实施计划;3负责审核批准天然气转换的各类指导性文件;4负责审查天然气转换区域划分、转换时间安排;5发布转换的各项指令,并监督转换过程各项措施的执行与落实;6负责协调转换工作;7组织转换工作的验收和转换工作总结报告的审定。3.1.3在天然气转换作业之前,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向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材料:1经专家审查的天然气转换方案;2天然气转换工作实施计划;3转换工作领导机构和设立的工作组,以及相应责任人员名单、联系电话。3.2转换前普查3.2.1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对现状燃气管网、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状况以及燃具使用情况进行普查,并做好普查记录。3.2.2燃气厂站普查应包括燃气厂站数量与分布、供应的燃气种类及供气规模、供气区域、供气压力、建成年限等内容。33.2.3中压管网、低压管道普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管材、管径、壁厚、防腐、埋深及敷设里程、建成年限;2调压箱(或柜)、阀门、凝水缸的数量与分布以及运行状态;3设计压力、运行压力及供气范围。3.2.4用户燃气设施普查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1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规定的入户检查内容。2燃具普查还应包括:1)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名称、出厂或销售日期、使用年限;2)品牌名称、型号及类型、数量;3)有无熄火保护装置;4)整机状况、维修记录。3.2.5普查过程,发现用户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或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纠正。3.3转换区域划分3.3.1天然气转换应遵循下列原则:1充分利用现有输配系统和用气系统的燃气设施;2现有输配管网系统通过水力计算工况校核、设施改造,满足天然气输送能力、运行压力等技术条件要求,保证安全可靠、连续稳定供气;3对于非转换区域,应保证按原有气源不间断供气;4按照天然气流向,从天然气气源点由近及远、压力从高到低顺序,分区分期转换;5要求当日完成转换区域的转换工作;6转换期间,做好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供气调度工作。3.3.2转换区域的划分应综合考虑天然气和原液化石油气气源点的布局、管网分布与结构、各类燃气用户的用气特点、人力资源等因素,同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41以转换区域转换时间 1 天为目标来划分;2以调压箱(柜)的供气户数来划分;3以中压管网水力工况计算为依据来划分;4以中压管网分段控制阀门来划分;5以人力资源的配备来划分。3.3.3转换区域划分后,应对划分的各转换区域按转换工作实施计划,依顺序编号;各转换区域内的中压管网切断控制阀门、调压箱(或柜)、阀门、凝水缸、放散点应以转换区域号码进行登记编号;低压管道、立管、放散点应以转换区域内的调压箱(或柜)号码进行登记编号,并标注用户楼栋号、单元号。3.4宣传与培训3.4.1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在转换实施前,应组织制定宣传计划和有关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印制天然气使用手册、天然气转换通知单等宣传材料,并预先做好咨询工作。3.4.2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社区、入户宣传,以及利用媒体宣传天然气转换目的、内容、安全使用常识、注意事项等。3.4.3入户宣传可结合用户燃气设施普查、日常抄表或入户安检工作进行。3.4.4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提前 5 天,在公众媒体上刊登或播放实施天然气转换工作通知。3.4.5转换前 5 天,应将天然气转换通知单送达用户并张贴于所在转换社区,并与社区、物业等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工作。3.4.6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组织参与转换工作的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应持证上岗。3.5设施设备准备3.5.1经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运行的天然气厂站的出口压力、流量应满足输配管5网系统运行要求。3.5.2各转换区域之间的中压管网应设置切断控制阀门,在转换前进行气密性试验,确认阀门无内漏、外漏现象。3.5.3根据对现状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状况的普查情况和水力工况重新计算结果,对燃气管道和设施达不到天然气供气要求的,应进行更新、改造;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有关规定。3.5.4对于转换区域内已建成未通气的燃气管网,应在置换前再次进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天然气置换。3.5.5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的规定。3.5.6转换区域中压管网的起点段应安装压力计,放散管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 的有关规定,同时,放散管道应安装控制阀门、阻焰器、取样管。3.5.7对转换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工具、抢修车辆、通讯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放散装置、检测仪器等装备,应配备到位,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更换、改造燃气设施所需的备品备件,应供应到位。64中压管网转换4.1中压管网转换现场4.1.1本章适用于燃气厂站或气源点出口管道第一道控制阀门后的中压管网、调压箱(或柜)的天然气转换。4.1.2中压管网转换作业时间应控制在计划安排的时间内,确保按预定的时间进行该转换区域低压管网、户内燃气设施转换作业。中压管网转换作业时间宜避开恶劣天气。4.1.3转换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牌),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各自的转换作业岗位。与转换有关的管道上的各个切断控制阀门应有专人看守,按照现场统一指挥指令,关闭或开启相关阀门。4.1.4中压管网转换开始前,应按本规程第 3 章的有关规定,检查相关准备工作是否到位;如有遗漏的,应及时整改到位。4.2中压管网转换作业4.2.1中压管网可采用天然气直接转换液化石油气。4.2.2转换区域中压管道内的原有液化石油气应采用燃烧放散的方式排放。4.2.3排放管内原有燃气时,应按下列流程进行:1缓慢关闭转换区域与相邻区域的中压管网切断控制阀门,关闭转换区域内调压箱(或柜)后的所有引入管阀门,切断转换区域燃气供应。2在预定的放散点,缓慢开启放散管控制阀门,应采用点火棒,在上风侧点火,对管内的残留燃气进行燃烧排放。3放散燃烧时,每处放散点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压力监测点应有人监视,并保持通讯联络,及时报告压力监测数据。4当管内燃气压力降至微正压 300Pa800Pa 时,关闭所有放散管控制阀。4.2.4天然气转换中压管网时,应按下列流程进行:71缓慢开启天然气来气方向的转换区域第一处中压管网切断控制阀门,向转换区域中压管网输送天然气,其转换时的燃气压力控制在 5kPa10kPa。2当放散管的压力计有上升趋势时,按本规程第 4.2.3 条第 2 款的方法,再次对管内的燃气进行燃烧排放。3放散燃烧时,应观察燃烧火焰,并采用检测仪器测试各放散点的燃气成份,经连续 2 次(其间隔 10min)测试天然气浓度均超过 90%时,可关闭所有放散管控制阀。4按照现场统一指挥指令,应及时调节中压管网运行压力,满足供应天然气要求。4.2.5调压箱(或柜)技术参数应调节至符合用户燃气器具的使用要求,并定期观察调压器的压力变化,及时调整,确保转换区域用户用气要求。4.2.6中压管网天然气转换合格后,应对中压管网进行检漏,并对相邻非转换区域中压管网的压力及燃气浓度进行检测,确保天然气不渗漏非转换区域,同时应保证非转换区域的燃气正常供应。4.2.7对中压管网转换全过程的控制点应详细记录,经各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4.2.8中压管网转换工作完成后,应加强对转换区域燃气管网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85低压管道转换5.1低压管道转换现场5.1.1本章适用于调压箱(或柜)后的地下低压管道、引入管的天然气转换。5.1.2转换区域的低压管道宜与中压管网分开转换,中压管网转换作业完成后,方可进行低压管道转换。5.1.3低压管道转换作业时间应控制在计划安排的时间内,确保按预定的时间进行该转换区域户内燃气设施转换作业。低压管道转换作业时间宜避开恶劣天气。5.1.4低压管道转换现场尚应符合本规程第 4.1.3 条和第 4.1.4 条的规定。5.2低压管道转换作业5.2.1低压管道可采用天然气直接转换液化石油气;管道内的原有液化石油气应采用燃烧放散的方式排放。5.2.2低压管道转换可利用地下低压管道末端就近的地上引入管三通,连接放散管。5.2.3排放管内原有燃气时,应按本规程第 4.2.3 条第 2 款、第 3 款有关规定进行。5.2.4经连续 2 次(其间隔 10min)测试天然气浓度均超过 90%时,应关闭所有放散管控制阀,安装连接放散管的地上引入管三通堵头,并进行检漏。5.2.5对低压管道转换全过程的控制点应详细记录,经各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5.2.6低压管道转换工作完成后,应加强对转换区域燃气设施巡查;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96 用户设施转换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用户管道、燃具、用气设备、燃气表的天然气转换。6.1.2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按本规程第 3.4.5 条规定,做好宣传工作。转换前3 天,应将转换时间、注意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到转换片区内的每个用户,并告知用户在转换当天应关闭室内所有燃气管道阀门、停止使用燃气、留人在家配合转换工作。6.1.3用户设施转换作业时间应按预定的时间进行,确保当天完成用户天然气转换工作。6.1.4用户设施转换作业应在低压管道作业完成后进行。6.1.5用户设施转换现场尚应符合本规程第 4.1.3 条和第 4.1.4 条的规定。6.2居民用户转换6.2.1立管转换应按下列规定进行:1组织人员对户内全部阀门进行检查;2确认户内全部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或立管气密性测试合格后,方可开启引入管阀门;3利用立管末端三通,连接放散管,排放管内原有燃气;4放散管出口必须伸出建筑物外墙通风良好的地方;5监视放散管出口及其控制阀,测试天然气浓度,观测压力计读数。6.2.2经连续 2 次(其间隔 10min)测试天然气浓度均超过 90%,并且压力计读数符合运行要求时,方可入户进行户内设施转换工作。6.2.3户内设施转换时,应先核对用户用气档案资料,核查用户是否有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现象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6.2.4户内设施转换时,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室内不得有明火、擅自启闭电器开关。106.2.5户内管道内原有燃气应排放至建筑物外墙通风良好的地方,观测燃气表转动情况,记录燃气表读数并由用户签字确认。6.2.6燃具的改造、调试、检验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和标准执行。6.2.7居民用户有下列情形的燃具,不得改造:1使用已达国家规定 8 年判废年限的燃具和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以及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2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燃烧工况严重恶化、外观严重变形或零配件严重锈蚀无法实施改造的燃具;3生产厂商已停产,且其零配件不具备通用性的燃具。6.2.8户内设施转换后,应对户内管(含燃具连接软管接头)、阀门、燃气表、燃具进行气密性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6.2.9燃具的改造、调试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用户使用,并告知用户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安全用气事项。6.2.10用户设施转换全过程应详细记录,相关作业单应经用户、作业人员签字确认。6.2.11转换过程中,对未留人在家的用户,应在其入户门口处醒目位置贴置告知单、上门服务电话,并告知用户燃具未经改造、调试,禁止使用天然气;对本规程第 6.2.7 条规定的不予改造的燃具,应在燃具旋纽开关部位贴置禁止使用天然气的警示标志。6.3工业、商业用户转换6.3.1工业、商业用户管道内的原有燃气应采用燃烧放散的方式排放,放散点应安装在每一段支管的末端。6.3.2用户管道转换时,应先关闭燃具前阀门、开启燃气表控制阀门,按本规程第 4.2.3 条第 2 款、第 3 款以及第 4.2.4 条第 3 款的有关规定进行管内原有燃气燃烧排放。6.3.3户内设施转换现场应符合本规程第 6.2.4 条的规定。6.3.4工业、商业用户的燃具、用气设备应由用户委托相关设备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实施改造、调试和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11证明。6.3.5户内设施转换后,应对用户管道、阀门、燃气表进行气密性测试,并对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6.3.6工业、商业用户转换工作尚应符合本规程第 6.2.9 条和第 6.2.10 条的规定。127安全防范7.1转换前安全保障措施7.1.1在天然气转换前,应设立专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负责监督转换过程安全工作的落实。7.1.2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对普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制定详尽的实施改造方案,并在转换前整改完毕,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7.1.3用户燃具改造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参加改造燃具的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7.2转换过程防范措施7.2.1转换作业人员应统一服从指挥,按照指令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7.2.2放散现场应视情况设置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和无关人员入内。7.2.3每个放散点至少应有 2 人,负责放散操作与安全监护。放散点及工、商业用户转换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7.2.4转换过程,应保持通信畅通。7.3转换结束注意事项7.3.1转换后 1 个月内,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已转换区域的燃气设施的巡查力度,适当增加巡查的次数。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7.3.2转换改造人员对用户燃气设施改造完毕后,应现场做好检查,避免漏气和黄焰、离焰等火焰异常现象的发生,确保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7.3.3在用户设施转换后,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对用户使用天然气情况进行回13访,并提醒用户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拨打管道燃气单位服务热线或抢修电话。7.4应急救援7.4.1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根据天然气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各类突发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抢修抢险预案,并进行针对性演练。7.4.2转换现场应配备专职的抢修抢险人员和必要的抢修车辆、抢修抢险物资、通讯设备、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7.4.3管道燃气经营单位接到燃气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148验收8.0.1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天然气转换工程验收工作。8.0.2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根据转换工程的要求,收集转换工程、转换工作资料,建立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8.0.3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应全面总结转换工作,并向当地燃气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15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16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规程DBJ/T13-130-2010J11729-2010条文说明17目次1总则192术语203准备工作213.1组织机构与管理213.2转换前普查213.3转换区域划分223.4宣传与培训233.5设施设备准备234中压管网转换254.1中压管网转换作业现场254.2中压管网转换作业255低压管道转换275.1低压管道转换作业现场275.2低压管道转换作业276用户设施转换286.1一般规定286.2居民用户转换286.3工业、商业用户转换307安全防范317.1转换前安全保障措施317.2转换过程防范措施317.3转换结束注意事项317.4应急救援328验收181总则1.0.1制定本规程的宗旨目的。由于目前国家未对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天然气转换发布专门的规范标准,已实施天然气气源转换的城市,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参照现行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管理经验,实施天然气转换工作。本规程将现有的一些规定统一起来,同时对一些较为模糊的做法加以明确,并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加以深化,以指导管道燃气经营单位合理、科学有序地进行天然气转换工作。1.0.2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主要由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或瓶组气化站、中压管网、调压设施、低压管道及户内燃气设施等组成,本规程总结了福建省多年来管道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工程设计、运行维护的经验,并以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为前提,结合现状,明确了本规程适用于已建液化石油气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出站管道第一道控制阀门之后的中压管网、调压箱、低压管道及户内燃气设施的天然气转换及验收。1.0.4由于本规程为地方标准,因此提出了关于中压管网、调压箱(或柜)、低压管道及燃气器具的更新、改造、转换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192术语本章所列术语,其定义及范围,仅适用于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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