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T-BBIA 8—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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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T-BBIA 8—2023).pdf
ICS43.140Y14团体标准T/BBIA 82023电动自行车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odium ion cells and batteries for electric bicycle2023-08-30 发布2023-09-30 实施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发 布T/BBIA 82023I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符号.25 试验条件.25.1 试验环境条件.25.2 测量仪器、仪表精确度.25.3 测试用充电程序.25.4 测试用放电程序.25.5 试验项目及样品.36 一般要求.46.1 外观要求.46.2 外形尺寸.56.3 充放电接口.56.4 标识.57 电性能要求.67.1 初始容量.67.2 倍率放电.67.3 低温充电.67.4 低温放电.67.5 高温放电.67.6 常温荷电保持能力及恢复能力.77.7 高温荷电保持能力及恢复能力.77.8 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77.9 循环寿命.88 电池安全试验.88.1 过充电.88.2 过放电.88.3 强制放电.88.4 外部短路.88.5 针刺.98.6 热滥用.99 电池组安全试验.99.1 强制放电.99.2 外部短路.99.3 挤压.109.4 低气压.119.5 温度循环.11T/BBIA 82023II9.6 机械冲击.119.7 振动.119.8 自由跌落.129.9 模制外壳应力.129.10 外壳承受压力.129.11 提手强度.139.12 浸水.1310 保护功能.1310.1 过压充电保护.1310.2 过流充电保护.1310.3 欠压放电保护.1310.4 短路保护.1410.5 过流放电保护.1410.6 温度保护.1411 材料阻燃性.1411.1 外壳.1411.2 印制板.1411.3 导线.1511.4 其他封装材料.1512 电池组管理系统(BMS).1512.1 互认协同.1512.2 数据采集.1512.4 过流放电预警.1612.5 过电压预警.1612.6 数据上传.16附 录 A(规范性)电池组唯一性编码规则.18附 录 B(规范性)可燃性试验方法.19附 录 C(规范性)导线阻燃性试验方法.20参 考 文 献.21T/BBIA 82023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归口管理和发布,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台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钠芯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宇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鑫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欣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冬、郑丽华、宋源、周思屯、刘冉冉、赵自然、孟升、钦厚国、刘会辉、刘云柱、常林荣、何福俭、高利明、肖质文、刘伟伟、赵迪、王可琛、司马惠泉、张志英、王明菊、张冲、陈新晨、康利斌、吕品风、王叶云、孙海、马宁。本文件为首次发布。T/BBIA 820231电动自行车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术语和定义、符号、标志、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用钠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和电池组)。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 5169.52020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5部分:试验火焰 针焰试验方法 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GB/T 5169.16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6部分:试验火焰 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GB/T 11918.1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3694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GB/T 36945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36945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钠离子电池 sodium ion cell依靠钠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往返移动实现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装置。注1:通常包括电极、隔膜、电解质、容器和端子等,是能量转化的最小单元。注 2:该术语在本文件中简称为电池,有时也称为单体电池。3.2电池组 battery由一个或多个钠离子电池和外壳、端子及保护装置等使用必需的装置装配成的组合体。来源:GB/T 369452018,2.4,有修改3.3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T/BBIA 820232制造商标明的电池或电池组输出容量。3.4电池组管理系统(BMS)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监测电池组的状态(如温度、电压、荷电状态等),可以提供通讯、安全、电池均衡及管理控制的系统。来源:GB/T 195962017,3.3.2.1.10,有修改4符号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C2:2小时率额定容量(Ah);Ca:初始容量,其数值等于3次I2(A)放电测试结果的平均值(Ah);I2:2小时率放电电流,其数值等于0.5C2(A)。5试验条件5.1试验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试验一般在下列条件下进行:a)温度:20 5;b)相对湿度:不大于 85%;c)气压:86 kPa106 kPa。5.2测量仪器、仪表精确度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所有控制值或测量值的准确度应在下述公差范围内:a)电压:0.5;b)电流:0.5;c)温度:2;d)时间:1 s;e)容量:1;f)尺寸:1 mm。5.3测试用充电程序电池或电池组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充电:a)以企业声明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b)若企业未提供充电方法,则先以I2(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在温度为(232)的环境中,以 0.4I2(A)充电,当端电压达到充电终止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 0.04I2(A)为止,然后静置 1 h。5.4测试用放电程序电池或电池组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放电:a)以企业声明的放电方法进行放电;T/BBIA 820233b)在温度为(232)的环境下,电池或电池组按照 5.3 规定方法充电结束后搁置 1 h,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5.5试验项目及样品电池的试验项目及样品见表1。表 1电池试验项目及样品项目本文章条号试验内容样品数量编号一般要求6.1外观要求全部全部6.2外形尺寸全部全部6.4标识11B电性能要求7.1初始容量全部全部7.2倍率放电21B2B7.3低温充电23B4B7.4低温放电21B2B7.5高温放电21B2B7.6常温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25B6B7.7高温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27B8B7.8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29B10B7.9循环寿命211B12B电池安全试验8.1过充电213B14B8.2过放电215B16B8.3强制放电217B18B8.4外部短路219B20B8.5针刺221B22B8.6热滥用223B24B电池组的试验项目及样品见表2。表 2电池组试验项目及样品项目本文章条号试验内容样品数量编号一般要求6.1外观要求全部全部6.2外形尺寸全部全部6.3充放电接口a11#6.4标识11#电性能要求7.1初始容量全部全部7.2倍率放电21#2#7.3低温充电23#4#7.4低温放电21#2#7.5高温放电21#2#7.6常温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25#6#T/BBIA 820234表 2电池组试验项目及样品(续)项目本文章条号试验内容样品数量编号7.7高温荷电保持及恢复能力27#8#7.8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29#10#7.9循环寿命211#12#电池组安全试验9.1强制放电113#9.2外部短路114#9.3挤压115#9.4低气压116#9.5温度循环117#9.6机械冲击118#9.7振动b119#9.8自由跌落120#9.9模制外壳应力121#9.10外壳承受压力122#9.11提手强度122#9.12浸水b119#保护功能10.1过压充电保护123#10.2过流充电保护123#10.3欠压放电保护123#10.4短路保护123#10.5过流放电保护123#10.6温度保护123#材料阻燃性a11.1外壳120#11.2印制板120#11.3导线120#11.4其他封装材料120#电池组管理系统(BMS)12.1互认协同123#12.2数据采集123#12.3温度预警和报警123#12.4过流放电预警123#12.5过电压预警123#12.6数据上传123#a厂商可单独提供满足试验要求的组成材料、部件或相关证明材料。b电池组先进行振动试验后再进行浸水试验。6一般要求6.1外观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外观应清洁,无划痕、无变形、无机械损伤、无锈蚀、无漏液。T/BBIA 8202356.2外形尺寸电池和电池组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6.3充放电接口电池组的充电和放电口的防触电保护、端子和端头、插座的结构、插头和连接器的结构、绝缘电阻、电气强度、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应符合GB/T 11918.1的规定。电池组充放电接口附加要求:a)正负极端子绝缘电阻应大于100 M(直流500 V);b)满足至少2000次连续插拔测试,测试频率为200次/小时,测试后连接器无破裂及接触不良等现象;c)未进行电气连接时,防护等级应达到GB/T 4208中IPXXB;d)进行电气连接后,防护等级应达到GB/T 4208中IP67。6.4标识6.4.1电池标识要求电池的标识应清晰可辨,且不应出现混淆。至少包含下列标志:a)型号;b)标称电压和额定容量;c)正负极性,使用“正、负”字样,或“、”符号;d)生产厂(或生产厂代码);e)生产日期或批号。6.4.2电池组标识要求电池组应在醒目部位标上唯一性编码标识,编码规则见附录A;唯一性编码标识经6.4.3中a)试验后标识信息应完整、清晰,不应轻易被揭掉,且不应出现卷边。电池组应具备永久性企业标识,标识应包含电池组唯一性编码的X1-X4位(企业代码,见附录A);永久性企业标识经6.4.3中a)、b)试验后标识信息应完整、清晰。电池组应在醒目部位标上必要的产品标识,经 6.4.3 中 a)试验后标识信息应完整、清晰,不应轻易被揭掉,且不应出现卷边。产品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与型号;b)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额定能量;c)正负极性标志,使用“正、负”字样,或“、”符号;d)生产厂;e)生产日期或批号;f)必要的安全警示说明;g)最大充电电流、最大放电电流、工作温度范围;h)执行标准:T/BBIA 8。6.4.3测试方法电池组标识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a)耐腐蚀试验:擦拭标识时,用一块蘸有水的棉布擦拭 15 s,然后再用一块蘸有浓度为 75%(体积分数)医用酒精的棉布擦拭 15 s。T/BBIA 820236b)耐热试验:将永久性企业标识放入(95010)的加热炉,在此试验温度下保持 30 min。然后取出试样,将其在空气中自然冷却至室温。7电性能要求7.1初始容量7.1.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初始容量应不低于其额定容量。7.1.2测试方法电池和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再以I2(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测试重复 3 次,计算 3 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记为初始容量Ca。7.2倍率放电7.2.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倍率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95%。7.2.2测试方法电池和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再以 2I2(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7.3低温充电7.3.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低温充电后的常温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80%。7.3.2测试方法电池和电池组按 5.4 规定的方法放电结束后,将其放入温度为(-102)的低温箱中恒温搁置 16 h,之后在此温度环境中以 0.2I2(A)电流恒流充电至充电限制电压,然后在(232)的环境中搁置 5 h 后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7.4低温放电7.4.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低温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80%。7.4.2测试方法电池和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入温度为(-202)的低温箱中恒温搁置 16 h,之后在此温度下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7.5高温放电7.5.1要求T/BBIA 820237电池和电池组的高温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90%。7.5.2测试方法电池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入温度为(552)的高温箱中恒温搁置 5 h,之后在此温度下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入温度为(452)的高温箱中恒温搁置 5 h,之后在此温度下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7.6常温荷电保持能力及恢复能力7.6.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常温荷电保持能力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85%,恢复能力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95%。7.6.2测试方法7.6.2.1常温荷电保持能力测试电池和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入温度为(205)的环境中 28 天,之后在温度为(232)下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7.6.2.2常温荷电恢复能力测试电池和电池组在做完 7.6.2.1 常温荷电保持能力测试后,按照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之后在此温度下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上述测试可重复进行 3 次,当其中有一次放电容量符合要求时,即可终止该项测试。7.7高温荷电保持能力及恢复能力7.7.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的高温荷电保持能力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80%,恢复能力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90%。7.7.2测试方法7.7.2.1高温荷电保持能力测试电池和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入温度为(552)的环境中 7 天,之后在温度为(232)下静置 5 h,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7.7.2.2荷电恢复能力测试电池和电池组在做完 7.7.2.1 高温荷电保持能力测试后,按照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之后在此温度下以I2(A)电流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上述测试可重复进行 3 次,当其中有一次放电容量符合要求时,即可终止该项测试。7.8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7.8.1要求电池和电池组长期贮存后荷电恢复能力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85%。7.8.2测试方法T/BBIA 820238选取生产日期在 90 天内的电池和电池组,在温度为(232)的环境中,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之后以I2(A)恒流放电 1 h,然后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贮存 90 天。贮存期满后取出,在温度为(232)下,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之后以I2(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上述测试可重复进行 4 次,当其中有一次放电容量符合要求时,即可终止该项目测试。7.9循环寿命7.9.1要求电池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 1000 次,电池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 700 次。7.9.2测试方法电池和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0.5 h,之后以I2(A)恒流放电至终止电压,记录放电容量。一个充放电循环测试结束后静置 0.5 h,再进行下一个充放电循环,直至连续两次放电容量低于初始容量的 70%,即可终止该项测试。8电池安全试验8.1过充电8.1.1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8.1.2测试方法电池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然后以I2(A)恒流充电至制造商规定的充电限制电压的 1.5 倍后,或总充电时间达到 1.5 h,然后搁置 6 h。8.2过放电8.2.1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8.2.2测试方法电池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然后以 2I2(A)恒流放电 1.5 h。8.3强制放电8.3.1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8.3.2测试方法电池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以 0.4I2(A)电流放电至 0.2 V,搁置 10 min,然后以 0.4I2(A)电流持续放电 90 min 后停止,观察 1 h。8.4外部短路T/BBIA 8202398.4.1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8.4.2测试方法电池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用外部总电阻为(205)m的导体短路电池的正负极并保持 1h,然后搁置 6 h。8.5针刺8.5.1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8.5.2测试方法电池按照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用直径5 mm 的耐高温钢针(如钨钢,针尖的圆锥角为 45)以(255)mm/s 的速度,从垂直于电池极板的方向贯穿电池的几何中心,钢针停留在电池中,并观察 1 h。8.6热滥用8.6.1要求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8.6.2测试方法电池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然后放入试验箱中,试验箱以(52)/min 的温升速率进行升温,当箱内温度达到(1302)后恒温,并持续 1 h。9电池组安全试验9.1强制放电9.1.1要求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9.1.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5.3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1 h,拆除电池组的保护装置,将电池组中的任意一个电池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其余电池均为充满电状态。然后电池组以2I2(A)恒流放电1 h。9.2外部短路9.2.1要求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9.2.2测试方法T/BBIA 8202310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模拟保护装置单一故障,然后用外部总电阻为(205)m的导体短路电池组的正负极并保持 1 h 或电池组电压小于 0.2 V(以先到达条件为准),然后搁置 6 h。9.3挤压9.3.1要求电池组应不起火、不爆炸。9.3.2测试方法将电池组按照 5.3 规定的试验方法充电结束后,放置在一侧是平板,一侧是异形板的中间,异形板的压头垂直于电池组中单体排列方向(图 1 所示)。异形板的半圆柱形挤压头的半径为 75 mm,半圆柱体的长度大于被挤压电池的尺寸,但不超过 1 m。挤压速度为(51)mm/s,当挤压至电池组原尺寸的 70%,或挤压力达到 30 kN 时保持 5 min,之后撤除挤压力,并观察 1 h。每个电池组只接受一次挤压。a)异形板b)挤压侧视c)挤压俯视图 1 异形板和挤压示意图T/BBIA 82023119.4低气压9.4.1要求电池组应不漏液、不冒烟、不起火、不爆炸。9.4.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然后将电池组放置在真空箱中,逐渐减小其内部气压至不大于 11.6 kPa(模拟 15420 m 高度),并保持 6 h。9.5温度循环9.5.1要求电池组应不漏液、不冒烟、不起火、不爆炸。9.5.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电池组放置在试验温度为(722)的条件下至少 6 h,然后在试验温度为(-402)的条件下至少存放 6 h,两个极端温度之间的转换时间不大于 0.5 h,连续重复以上步骤 10 次。然后将电池组放置在温度为(205)的环境温度下 24 h。9.6机械冲击9.6.1要求电池组应不漏液、不冒烟、不起火、不爆炸。9.6.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然后用刚性固定的方法(该方法能固定电池组的所有表面)将电池组固定在测试设备上。在电池组三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承受六次等值的冲击(三次正方向,三次负方向),至少要保证一个方向与水平面垂直。每个电池组须经受峰值加速度150 g,脉冲持续时间6 ms的半正弦波冲击。测试结束后搁置1 h并进行一次标准放充电循环。9.7振动9.7.1要求电池组应不漏液、不冒烟、不起火、不爆炸,放电容量应不低于初始容量的 95%。9.7.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电池组直接安装或借助于刚性试验夹具安装在振动试验台上,按照表 3 规定的振动谱进行随机振动测试,X,Y 和 Z 轴各进行 12 个小时振动,振动顺序为 ZYX(车辆行驶方向为 X 轴,另一垂直于行驶方向的水平方向为 Y 轴),测试结束后搁置 1 h 并进行一次标准放充电循环。注:“刚性试验夹具”是指在试验过程中不发生共振或在所有固定点上满足试验容差要求的夹具。T/BBIA 8202312表 3随机振动测试谱X 向Y 向Z 向频率(Hz)PSD(g2/Hz)频率(Hz)PSD(g2/Hz)频率(Hz)PSD(g2/Hz)50.0081450.0033750.0656070.0682270.0069970.19700170.00654150.00316170.05342280.02555310.00115400.02470970.00123840.00232460.037941350.001512500.00033600.045532220.001114000.00053700.041493100.000645000.001323000.002975000.00035-4130.00364-5000.00253RMS1.09g-0.68g-2.53g注 1:功率谱密度(PSD);注 2:功率谱的均方根值(RMS)。9.8自由跌落9.8.1要求电池组应不冒烟、不起火、不爆炸。9.8.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然后将电池组放置在高度(最低点高度)为 1000 mm 的位置自由跌落到混凝土板上,典型方向各跌落一次,共进行六次试验,测试结束后搁置 4 h。9.9模制外壳应力9.9.1要求电池组外壳应不出现导致内部组成部件暴露的破裂或变形,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9.9.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其放置在(702)的恒温箱中 7 h,之后取出电池组并将其恢复至室温。9.10外壳承受压力9.10.1要求电池组应不破裂、不起火、不爆炸。9.10.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5.3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将直径为30 mm圆柱体的一个端面分别放置在电池组外壳的顶部、底部、侧面上,在圆柱体的另一个端面上施加一个250 N的力,保持60 s。注:本条仅适用于热塑性材料外壳的电池组。T/BBIA 82023139.11提手强度9.11.1要求电池组提手应不断裂,提手与外壳连接处应不开裂,不脱落。9.11.2测试方法针对带有提手的电池组,在电池组提手中央,以 75 mm 的宽度均匀施加相当于四倍电池组质量的重物,保持位置不动,持续 1 min。9.12浸水9.12.1要求电池组应不破裂、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并且外壳内部应无水进入。9.12.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静置 1 h,然后将电池组浸没在温度为(205)C 的水槽中(以淹没电池组最上端为准)48 h,之后取出电池组放置在环境温度中 4 h。10保护功能10.1过压充电保护10.1.1要求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能保护,且应不破裂、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10.1.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3 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继续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充电 2 h。试验应在正常工作条件和充电保护元器件(充电回路保护开关管、保险丝等)单一故障条件下分别进行。10.2过流充电保护10.2.1要求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能保护,且应不破裂、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10.2.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 5.4 规定的方法放电结束后,然后以 1.5 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进行恒流充电。注:当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试验时以区间值上限代替 1.5 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10.3欠压放电保护10.3.1要求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能保护,且应不破裂、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10.3.2测试方法T/BBIA 8202314电池组按5.4规定的方法放电结束后,继续以0.2I2(A)电流恒流放电。10.4短路保护10.4.1要求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能保护,且应不破裂、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10.4.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5.3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用(205)m的外部短路总电阻短路电池组的正负极。10.5过流放电保护10.5.1要求电池组的保护电路应能保护,且应不破裂、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10.5.2测试方法电池组按5.3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按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值的1.5倍放电。10.6温度保护10.6.1要求电池组应不能放电或充电,且不漏液、不起火,不爆炸。10.6.2测试方法将电池组按照5.3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在制造商规定的最高放电温度加5 以内的环境下放置8h,然后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进行放电。将电池组按照5.3规定的方法充电结束后,在制造商规定的最低放电温度再降5 的环境下放置16 h,然后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进行放电。将电池组按照5.4规定的方法放电结束后,在制造商规定的最高充电温度加5 以内的环境下放置8h,然后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进行充电。将电池组按照5.4规定的方法放电结束后,在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充电温度再降5 的环境下放置16 h,然后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充电电流进行充电。11材料阻燃性11.1外壳11.1.1要求非金属材料的电池组外壳材料阻燃等级应符合 V-0 的要求。11.1.2测试方法按照 GB/T 5169.16 的方法进行测试。11.2印制板11.2.1要求T/BBIA 8202315电池组印制板的材料阻燃等级应不低于 V-1 级。11.2.2测试方法按照附录 B 的方法进行测试。11.3导线11.3.1要求电池组的内部导线应能通过附录 C 的试验。11.3.2测试方法按照附录 C 的方法进行测试。11.4其他封装材料11.4.1要求适用时,电池组其他封装材料的阻燃等级应不低于 V-1 级。注:胶带、标贴、热缩套管、泡沫材料不适用。11.4.2测试方法按照附录 B 的方法进行测试。12电池组管理系统(BMS)12.1互认协同12.1.1要求电池组与充电装置、电池组与整车之间应有互认协同功能。电池组与充电装置、电池组与整车应先进行互认协同识别,通过后才可以开始正常工作。12.1.2测试方法电池组与充电装置、电池组与整车之间的互认协同功能按以下方法进行试验:a)使用不匹配的充电装置与电池组进行连接,观察电池组的工作状态;b)使用不匹配的整车与电池组进行连接,观察电池组的工作状态;或c)根据制造商的规定,使用通讯模拟器模拟通讯协议,观察电池组的工作状态。12.2数据采集12.2.1要求电池组在充电、放电过程中应实时采集以下数据:电池电压、电池组总电压、温度、电流、SOC 数值、充放电次数。其中电池电压、电池组总电压、温度、电流采集频次不应低于 1 次/s。采集过程中数据无异常。12.2.2测试方法T/BBIA 8202316按照整车厂或制造商规定的通讯方式和上位机,进行数据采集验证,采集时间不低于 0.5 h。12.3温度预警和报警12.3.1要求12.3.1.1过温预警电池组应具有过温预警功能,且预警信号能够正确指示或输出到整车信息显示接口,并符合制造商规定的限值。12.3.1.2温度异常报警电池组应具有温度异常报警功能,当电池组内部温度或某一电池的温度达到限值时,车辆或电池组应在 30 s 内发出不低于 85 dB(A)的报警声音。12.3.2测试方法12.3.2.1过温预警在制造商规定的最高充电和放电温度下,测试电池组的过温预警功能。当通过整车、模块等外接设备辅助完成电池组过温预警的,需提供相关辅助设备。12.3.2.2温度异常报警按照GB 422952022第5.8.7的方法测试电池组的温度异常报警功能。当通过整车、模块等外接设备辅助完成电池组温度异常报警的,需提供相关辅助设备。12.4过流放电预警12.4.1要求电池组应具有过流放电预警功能,且预警信号能够正确指示或输出到整车信息显示接口,并符合制造商规定的限值。12.4.2测试方法根据电池组放电环节的过流保护预警值,测试电池组过流预警功能。当通过整车、模块等外接设备辅助完成电池组过流放电预警的,需提供相关辅助设备。12.5过电压预警12.5.1要求电池组应具有电池过电压预警功能,且预警信号能够正确指示或输出到整车信息显示接口,并符合制造商规定的限值。12.5.2测试方法根据电池过电压保护预警值,测试电池过电压预警功能。当通过整车、模块等外接设备辅助完成电池过电压预警的,需提供相关辅助设备。12.6数据上传T/BBIA 820231712.6.1要求电池组应具有与整车控制系统、电机控制器、充电装置(充电器/充电柜)的通讯功能,且能够将 12.2中采集到的数据上传至企业管理平台或相关管理平台的功能,并保存 7 天以上。12.6.2测试方法按照整车厂或制造商的规定,模拟电池组管理系统的通讯状态,确认其数据上传功能;通过整车、云盒等外接设备辅助完成数据上传的,需提供相关辅助产品,完成上传功能的检测。T/BBIA 8202318附 录 A(规范性)电池组唯一性编码规则电池组唯一性编码规则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X1X4X5X14/X15Xn企业内部自编码(不应超过 20 位)码(不应超过 20 位)电池组型号编码(10 位)企业代码(4 位)注:X1X4:企业代码,应由大写英文字母和/或阿拉伯数字组成,企业自行制定,需到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备案。X5X14:电池型号编码应符合 GB/T36943的规定。同时,采用钠作为正极材料的电池组正体系代号应为N。例如:DZ36N-10EN表示内置式电池,标称电压36 V,额定容量10 Ah,采用钠作为正极材料的钠离子电池组。X15Xn:企业内部自编码,保证同一工厂在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型号的同一组电池的唯一性,编码应由数字、字母组成,不应包含特殊符号;长度不应超过 20 位。其中电池型号编码与企业内部自编码之间用一个“/”符号隔开。T/BBIA 8202319附 录 B(规范性)可燃性试验方法可燃性试验按照 GB/T 5169.52020 的规定进行试验,并做如下修改:B.1 试样(GB/T 5169.52020 中第 6 章)在 3 个样品上进行试验,使用完整的实物试验样品或者代表实物最薄有效厚度且含有开孔在内的切样。B.2 施加火焰时间(GB/T 5169.52020 第 7 章)火焰的施加时间如下:施加试验火焰 10 s;如果火焰燃烧不超过 30 s,则立即在同一部位重复施加火焰 1 min;如果火焰燃烧仍不超过 30 s,则立即在同一部位重复施加火焰 2 min。B.3 预处理和试验条件(GB/T 5169.52020 第 8 章)试验前,样品应在空气循环的烘箱内处理 7 d(168 h),烘箱温度保持在比可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高10 K,或者保持在 70 的温度(取其中较高的温度值),处理后使样品冷却到室温。对印制板,应在温度为 125 2 空气循环的烘箱内进行 24 h 预处理,随后放在干燥器中无水氯化钙上方,在室温下进行 4 h 冷却。B.4 针焰的应用(GB/T 5169.52020 中 9.3)试验火焰应施加到试验样品的内表面,位于被判定为因其靠近引燃源可能会成为被引燃的点。如果涉及垂直的部分,则要相对于该垂直方向约为 45角施加火焰。如果涉及开孔,则火焰应施加到开孔的孔边缘上,否则要施加到实体表面上。任何情况下,要确保火焰的顶端和试验样品接触。试验要在其余两个样品上重复进行。如果受试部分有一个以上的点靠近引燃源,则对每一个试验样品要将火焰施加到靠近引燃源的不同的点上进行试验。B.5 试验结果的评定(GB/T 5169.52020 第 11 章)用下列条文代替。试验样品应符合下列全部要求:在每次施加试验火焰后,试验样品不应完全燃尽;在施加任何一次试验火焰后,任何自身维持火焰应在 30 s 内熄灭;规定的铺底层或包装用薄纸不应起燃。T/BBIA 8202320附 录 C(规范性)导线阻燃性试验方法导线的绝缘不得有助于火焰的蔓延。按 GB/T 5169.52020 的规定来检验导线是否合格。就本文件而言,采用 GB/T 5169.52020 的内容并作如下修改:C.1 施加火焰时间(GB/T 5169.52020 第 7 章)施加试验火焰的时间如下:第一个样品:10 s;第二个样品:60 s;第三个样品:120 s。C.2 试验程序(GB/T 5169.52020 第 9 章)9.3 增加下列内容:支撑起燃烧器,使其轴线与垂直方向成 45。导线与垂直方向也保持 45,而其轴线所在垂直平面与燃烧器所在垂直平面成正交。9.4 用下列内容代替:试验在 3 个样品上进行。C.3 观察和测量(GB/T 5169.52020 第 10 章)本段最后一句用下列内容代替:燃烧持续时间是指从试验火焰移开瞬间一直到任何火焰熄灭时的间隔时间。C.4 试验结果的评定(GB/T 5169.52020 第 11 章)用下列条文代替。试验期间,绝缘材料的任何燃烧应稳定且无明显的蔓延。在试验火焰移开后,任何火焰应在 30 s 内自行熄灭。T/BBIA 8202321参 考 文 献1GB/T 36672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2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4QB/T 2947.3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 3 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5T/CNESA 10062021钠离子蓄电池通用规范6T/BBIA 42023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