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阳光采购标准(T-CSPEA 003—2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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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阳光采购标准(T-CSPEA 003—2023).pdf
ICS 03.080.01 CCS A 00/09 团 体 标 准 T/CSPEA 003-2023 国企阳光采购标准 Standards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ransparent Procurement 2023-08-30 发布 2023-08-30 实施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 发布T/CSPEA T/CSPEA 003-2023 I 目 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3.1 阳光采购.1 3.2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1 3.3 采购人.1 3.4 供应商.1 3.5 供应商资源库.2 4.阳光采购.2 4.1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2 4.2 阳光采购主体.2 4.3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 5.阳光采购通用流程.4 5.1 采购需求.4 5.2 采购方案.4 5.3 采购实施.5 5.4 采购风险管理.6 5.5 采购合同管理.7 6.采购方式.7 6.1 招标采购.7 6.2 询比和竞价采购.8 6.3 谈判采购.8 6.4 单一来源和多源采购.9 6.5 框架协议采购.9 7.资源库管理.10 7.1 供应商管理.10 7.2 评审专家管理.11 8.采购监督.12 T/CSPEA 003-2023 II 8.1 内部监督.12 8.2 外部监督.13 附录 A(规范性)采购方式电子化流程.14 A.1 公开(邀请)招标.14 A.2 询比采购.16 A.3 竞价采购.18 A.4 谈判采购.20 A.5 单一来源采购.22 A.6 多源采购.23 参考文献.24 T/CSPEA 003-2023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市场创新专业委员会、青岛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山东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忠仁、王艳、季雯雯、朱晋华、李友军、吴江涛、齐胜、王瑞鹏、刘谨鸣、贾朝清、段宗朋、秦立红、杨鹏志、白洁、尚博、董方霞、王伟、黄福培、宋菁菁、赵斌、文铭、赵文竞、张凌、徐永泽、周鹏、张会莹、葛洪澔、彭佳莹、赵莉芳、郭海龙、张志航、伍文佳、杨雄、支济祥、连炜、徐莎、艾辅军、李红艳、蒋瀚湜、孙海明、刘春红、郑有兵、郭午阳、秦雪军、王学智、余晓明、车俊锋、冯勋荣、高晶、吴险峰、孙建文、李雄飞、李小勇。T/CSPEA 003-2023 1 国企阳光采购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有企业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开展采购活动的通用流程、采购方法、管理及监督办法,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本文件适用于全部或部分使用阳光采购平台开展采购活动的各类组织及其管理部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T/CTBA 001-2019 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2019年7月1日)T/CFLP 0016-2019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19 年 5 月 1 日)T/CFLP 0027-2020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0 年 6 月 1 日)T/CCPITCSC 075-2021 阳光采购通用要求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为委员会(2021 年 5 月 25 日)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阳光采购 transparent procurement 指本文件规定的国有企业通过所属地国资监管部门推动设立或认可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3.2),实现阳光公开、廉洁高效、全程留痕的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业务活动。3.2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transparent procurement platform 指本文件规定的可为国有企业实施阳光采购提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3.3 采购人 purchaser 提出采购需求、开展采购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称为招标人。3.4 供应商 supplier 为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承包商、供货商和服务商。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称为投标人。T/CSPEA 003-2023 2 3.5 供应商资源库 supplier base 企业组建的满足企业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信息及其产品资源数据总称。4.阳光采购 4.1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国企以平台为载体实施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实现采购行为全程在线、实时监督、过程留痕、永久追溯,满足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监督透明、采购流程高效。4.2 阳光采购主体 4.2.1 采购人 采购人宜具备下列条件: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依据企业实际采购类别或金额等因素制定的通过平台进行的采购目录;权责划分明确的采购决策、执行及监督机制;供应商资源库。4.2.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能力且具有采购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职从业人员;熟悉并遵循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和企业采购管理制度;能够完成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业务;承诺遵守和履行委托代理合同,遵守职业服务标准、保密义务、廉洁自律,并接受采购人监督。4.2.3 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T/CSPEA 003-2023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或服务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4 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承诺在评标评审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接受监督;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足要求年限或具有相关职称资格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熟悉评标评审流程,熟练使用计算机;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4.2.5 监督方 执行本文件第 8 章规定。4.3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建设及功能基本要求:应具备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全流程采购交易活动的基本功能;应具备采购行为全程记录、数据保存及追溯功能,满足采购监督需要;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性的基本要求;应具备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功能;应具备完善的平台管理标准化体系;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可以开展开评标工作的配套软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开标室、评标室、音视频监控系统;宜具备电子化远程异地开评标、智能辅助清标、实时监督预警、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宜提供数据接口服务,可与其他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交换;T/CSPEA 003-2023 4 宜支持采购文件的在线编辑、生产及发布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结果公示等信息;宜支持电子合同签订、纸质合同上传及合同存档管理等合同管理系统;宜建立专业齐全、数量充足的供应商资源库,并具备包括供应商入库、管理、评价等全周期管理机制;宜具有可供平台使用的专业齐全、数量充足、业务过硬的评审专家构成的专家库,专家库宜满足特殊行业、特殊专业评审需求,具备成熟的评标专家管理机制;宜运用新兴技术围绕企业采购提供增值类综合性服务。5.阳光采购通用流程 5.1 采购需求 5.1.1 提交采购需求 采购人需求部门应按要求编写提交采购需求申请,采购需求申请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类型、需求场景、采购标的要求、采购预算等。5.1.2 评估采购需求 采购人内部决策机构应对采购需求进行评估,需要专家进行评审的,应由专家对采购需求、采购标的要求及采购预算等信息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5.2 采购方案 采购人应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结合相应的市场调研,选择合适的采购策略,编制采购方案。5.2.1 市场调研 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需求进行市场调研或寻源(适用条件执行本文件 7.1.1 规定),了解供方市场行情及潜在供应商情况,宜形成较全面的市场调研报告。5.2.2 确定组织形式 5.2.2.1 按照实施主体划分,组织形式划分为自行采购和委托采购:采购人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标评审能力的,可自行办理采购事宜;T/CSPEA 003-2023 5 采购人可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采购事宜。5.2.2.2 按照程序步骤划分,组织形式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5.2.2.2.1 集中采购适用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内具有一定规模优势的大宗、批量且标准化程度高的同类货物或服务;企业内技术相关性较强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或包含多个“标的”的内部关联项目。5.2.2.2.2 不适宜集中采购的独立开展的采购项目均为分散采购。5.2.3 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执行本文件 6.16.5 规定。5.2.4 确定评审方法 采购人应依据法规、内部采购制度及采购方式特点选择符合实际情况的评审方法。5.2.5 编制采购方案 根据采购需求及市场调研情况,编制采购方案,方案应包括并不限于:采购内容、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资格要求、评审要素、时间安排、专家组成等。5.2.6 批准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应由采购决策机构依据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评估意见(如有)进行批准。5.3 采购实施 采购人应依据采购方案要求通过平台执行采购任务,实现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其中主要流程包括:编制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适用);编制并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书;编制并发布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如适用);组织踏勘或召开预备会(如适用);T/CSPEA 003-2023 6 接收响应保证金(如适用);接收响应文件;组建评审或谈判小组;开启响应文件;组织评审或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公示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退还响应保证金(如适用);签订合同;资料归档。采购具体流程执行本文件附录 A 内容规定。5.4 采购风险管理 5.4.1 内部风险管理 5.4.1.1 采购人应建立企业内部多部门协同的采购风险管理机制,明确采购制度规定,对采购项目的政策法规、成本、市场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及管控。5.4.1.2 采购人应明确采购过程中各方权责划分,加强对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采购职业素质、廉洁自律等。5.4.2 外部风险管理 5.4.2.1 采购人宜制定外部风险管理系统,对采购行为、采购质量、供应商风险等方面实施信息搜集汇总、分析论证、监控预警等措施。5.4.2.2 采购人应对采购过程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的行为进行监督。5.4.2.3 采购人宜建立采购质量体系,按相关标准对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等质量进行检测,形成供应商考核管理机制,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系统。5.4.2.4 供应商风险管理执行本文件 7.1.4 规定。T/CSPEA 003-2023 7 5.5 采购合同管理 5.5.1 合同签订 5.5.1.1 合同签订内容应与成交结果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如发生变更,应按项目审批流程经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备案。5.5.1.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期限签订合同。5.5.2 合同履行 5.5.2.1 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应按要求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各方职责。5.5.2.2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合同条款未列明事项,宜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5.5.3 合同验收及支付 5.5.3.1 合同履行完成后,采购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必要时可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工作应遵循分离制衡原则,验收结果应由多方共同确认。5.5.3.2 采购人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5.5.3.3 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尚未完成验收标准的部分进行处理。5.5.4 资料收集和归档 5.5.4.1 采购人应建立完善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5.5.4.2 宜采用电子文档形式对文件资料存档。5.5.4.3 应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文件资料,不应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5.5.4.4 采购档案应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估报告(如有)、成交通知书、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6.采购方式 6.1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公开(邀请)招标流程见本文件附录 A.1。T/CSPEA 003-2023 8 6.1.1 公开招标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采购需求明确;竞争条件充分;采购时间允许;交易成本合理。6.1.2 邀请招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因其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供应商可供选择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的其他情形。6.2 询比和竞价采购 询比采购、竞价采购流程见本文件附录 A.2、A.3。6.2.1 询比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购人可准确提出采购需求,且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适用采取综合评分法的;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货物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采购需求明确,供应商资质及提供工程、服务的差异,对完成采购项目影响轻微的。6.2.2 竞价采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采购需求明确、竞争充分、项目简单、标准化程度高的通用类货物、服务或简易工程采购。6.3 谈判采购 谈判类采购包括合作谈判、竞争谈判两种采购方式,合作(竞争)谈判采购流程见本文件附录 A.4。6.3.1 合作谈判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T/CSPEA 003-2023 9 只能通过谈判的方式同供应商签订工程、货物或服务合同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采用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不可能满足需求,需要长期、安全、稳定供应的采购。6.3.2 竞争谈判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购项目复杂或需求规格、合同条件需要供应商补充、细化、完善的采购项目;时间紧迫采用招标或其他采购程序难以满足企业需要的采购;公开发布采购公告没有足够响应供应商或重新采购未能成立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急采购或抢险救灾的。6.4 单一来源和多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多源采购流程见本文件附录 A.5、A.6。6.4.1 单一来源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因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及特殊要求等因素,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获得的;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突发状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功能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向原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或者与在建工程密不可分需要由特定供应商同步施工的;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只有一家响应供应商且重新采购未能成立的;采购人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内部可以自行提供符合采购要求标准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标的的;向某供应商采购符合保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或企业核心利益,或者有利于实现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采购。6.4.2 多源采购应满足下列条件:需求明确且不符合招标或其他竞争条件,单一供应商无法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6.5 框架协议采购 T/CSPEA 003-2023 10 框架协议采购应在第一阶段根据预计需求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一段时间内的采购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根据实际需求和协议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宜与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结合使用并参照执行相应采购流程。6.5.1 框架协议采购分类 6.5.1.1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应通过公开的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订立协议后,除经过协议约定的补充征集程序外,不得增加协议供应商;第二阶段按照协议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6.5.1.2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应公开明确框架协议条件,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申请加入并在通过后订立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按照协议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6.5.2 框架协议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对采购“标的”的需求预计将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不定期(指初期未能明确需要的程度、时间和数量,及采购频次)出现或重复出现;市场竞争激烈的需要定期或重复采购但数量不定的商品类采购;可以预见但采购数量和时间不定的紧急采购;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服务或简易工程。7.资源库管理 7.1 供应商管理 7.1.1 供应商寻源 7.1.1.1 采购人宜根据采购需求,按照规定的流程,协同相关需求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对供应商资源进行收集筛选。7.1.1.2 采购人宜根据实际采购需求及应用场景,明确供应商资源库准入类型及标准。7.1.1.3 采购人宜对拟准入供应商经营资质、企业规模、专业水平、财务状况及合作意向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评估。7.1.1.4 采购人宜依据采购类型及采购需求或供应商专业等因素对准入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T/CSPEA 003-2023 11 7.1.2 动态评估 7.1.2.1 采购人宜建立供应商动态评估体系,明确供应商评估的周期和标准。7.1.2.2 采购人宜建立供应商资源库退出机制,明确评估结果应用情形,宜对评估结果进行阶段性等级划分。7.1.2.3 采购人宜根据合作情况对供应商履约过程进行即时或阶段性动态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产品质量、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服务表现、合作状态等方面。7.1.3 信用信息及不良行为管理 7.1.3.1 采购人应加强对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和管理,可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对入库或考察单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对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履约情形及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验证核实。7.1.3.2 采购人应制定供应商不良行为清单,宜涵盖采购及履约全过程,明确不良行为认定流程及标准,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影响程度设置相应的处罚机制。7.1.4 供应商风险管理 7.1.4.1 采购人应建立供应商风险监测机制,对供应商生产经营状态、财务资金状况、法律合同纠纷、安全服务质量及其他可能对合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跟踪监测。7.1.4.2 采购人应明确风险处置机制,采购执行部门应协同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发生的重大变化进行分析、评估、预警和处置,对于重大且复杂的采购项目,宜制订风险处置预案。7.2 评审专家管理 7.2.1 专家库组建 7.2.1.1 平台应依托现有资源使用或自行组建评审专家资源库,资源库专家应满足采购需求专业分类要求,并具备为企业提供采购咨询及采购评审等能力。采购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按照专家标准自行组建企业专家库。7.2.1.2 平台应制定评审专家入库资格标准,明确评审专家入库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征集评审专家资源,对评审专家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学历职称、专业能力、评审项目经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核评估。符合相关标准的采购人内部员工可纳入企业专家库,参与采购人内部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评审项目。T/CSPEA 003-2023 12 7.2.2 专家评价管理 7.2.2.1 平台应建立专家管理评价体系,对专家参与评审项目过程中的专业水平、评审质量、配合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宜纳入专家考核管理记录。7.2.2.2 平台及有关采购主体应对评审专家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宜制定评审专家不良行为清单,明确不良行为认定流程及标准,按照专家不良行为的影响程度设置相应的处罚机制。7.2.2.3 平台应建立专家退出机制,评审专家可根据自身情况主动申请退出,平台可根据考核评价制度及不良行为处理等情形暂停或终止专家评审资格。8.采购监督 8.1 内部监督 8.1.1 常规监督 8.1.1.1 监督主体 采购人应依据企业制度明确对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采购活动的制度、决策、执行及结果等环节履行监督职责。8.1.1.2 监督措施 采购制度审查,包括审查和优化企业采购制度及相应管理机制;采购计划监督,包括采购需求计划及预算的合理性,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采购过程监督,包括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购程序、采购组织及方式流程的合规性;采购结果反馈,采购结果的公平性、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采购满意度调查、投诉及异议处理等。8.1.2 审计监督 8.1.2.1 监督主体 采购人应通过企业审计部门对开展的采购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如有需要,可聘请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审计。8.1.2.2 监督措施 T/CSPEA 003-2023 13 审查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审查采购项目的预算成本及结算金额。8.1.3 纪律检查与监察 8.1.3.2 监督主体 采购人企业内部纪律检查部门或企业上级组织或主管部门。8.1.3.2 监督措施 监督企业内采购活动参与主体的采购行为、廉洁纪律。8.2 外部监督 8.2.1 供应商监督 8.2.1.1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性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采购组织方)提出质疑并请求答复。8.2.1.2 采购组织方应在收到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平台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需要评审专家协助答疑的,评审专家应配合采购组织方答复质疑。8.2.1.3 采购组织方未在规定期限作答复,或质疑供应商对已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或收到答复后三日内向企业监督部门投诉。8.2.1.4 企业监督部门应在收到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应在决定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答复;监督部门拒绝受理的,应出具相应情况说明。8.2.2 社会监督 8.2.2.1 除必须保密或依照有关规定可不公开的采购项目之外,采购人应主动通过平台对采购项目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8.2.2.2 采购人应通过平台公示接受社会公共监督与质疑的渠道。8.2.2.3 采购人应建立社会监督处理机制,明确公共质疑的处理流程,规定答复期限,公共监督质疑内容应纳入采购项目资料存档。T/CSPEA 003-2023 14 附 录 A(规范性)采购方式电子化流程 A.1 公开(邀请)招标 表1 公开(邀请)招标流程 阶段 程序 工作内容 1.招 标 a)开展资格预审(适用于资格预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依据企业制度确定资格申请人编制资格申请文件需要的合理时间。资格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的平台注册登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向招标组织方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招标组织方应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原因 b)发布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的,招标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向 3 家(含)以上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邀请书)的内容应包括: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还应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期限依据招标人企业采购管理制度规定 c)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 招标组织方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通过平台发布。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草案、技术要求及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应由招标人依据企业制度规定。招标组织方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宜不少于 7 日 2.备 标 a)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如适用)招标组织方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通过平台公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合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b)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如适用)如招标项目需要,招标组织方应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招标项目需要,招标组织方应召开投标预备会 c)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邀请书载明的平台注册登记,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中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加密(如适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如适用)电子投标文件,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d)接收投标招标组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到投标人递交的加密(如适用)投标文件后T/CSPEA 003-2023 15 阶段 程序 工作内容 文件 宜向投标人发出回执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平台应不予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招标组织方应重新招标或按采购管理决策机构批准的方案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e)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组织方应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宜从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抽取时间应在开标当天或评审前一天,异地评审项目可适当提前抽取评审专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指派代表人选和数量。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3.开 标 在线开标 招标组织方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通过平台进行开标。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解密(如适用)投标文件,未按时进行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对开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招标组织方应及时答复 4.评 标 在线评标 评标专家应登录平台专家评审系统,依照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在线评标,在线评标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进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应当通过平台进行。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完成后,通过平台向招标组织方提交签名版电子评审报告 5.定 标 a)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公告中标结果 招标组织方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通过平台发布中标人公告,中标公告时间宜不少于 1 日,其中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宜在平台公告的应向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备案 c)通知中标人 招标组织方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宜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投标人 6.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接收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相应投标人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缴纳 T/CSPEA 003-2023 16 A.2 询比采购 表2 询比采购流程 序号 程序 工作内容 1.发布询比公告 采购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发布询比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载明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询比文件获取说明、响应文件递交说明、评审时间和地点、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发布公告的媒介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2.编制并发布询比文件 采购组织方应按相关规范编写询比文件并通过平台发布。询比采购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询比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合同草案、技术要求及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应由采购人依据企业制度规定。自询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宜不少于 3 日 3.澄清和修改询比文件(如适用)采购组织方对已发出的询比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通过平台公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合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4.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如适用)如询比项目需要,采购组织方应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如询比项目需要,采购组织方应召开响应预备会 5.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在询比公告载明的平台注册登记,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下载询比文件,按询比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如适用)电子响应文件,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比文件要求缴纳保证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缴纳 6.接收响应文件 采购组织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接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加密(如适用)响应文件后宜向供应商发出回执通知;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满足两家的,询比采购即可进入评审环节,只有 1 家供应商的,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经采购人同意,并在公告中明确接受只有 1 家供应商的情形,可继续组织评审活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可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组建评审小组 采购组织方应负责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应为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宜从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抽取时间应在开启响应文件当天或评审前一天,异地评审项目可适当提前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参加评审小组的指派代表人选和数量。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8.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组织方应在询比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通过平台进行开标。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按询比文件规定方式按时解密(如适用)响应文件,未按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对开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组织方应及时答复 9.在线评审 评审专家应登录平台评审系统,依照法律和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在线评审,在线评审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进行。评审小组应按询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是否T/CSPEA 003-2023 17 序号 程序 工作内容 排序由询比文件约定。评审小组应在评审完成后通过平台向采购组织方提交签名版电子评审报告 10.确定并公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在询比文件中约定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发布成交供应商公告,公告时间宜不少于 1 日,其中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宜在平台公告的,应向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备案。采购组织方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1.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询比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接收方应按询比文件要求退还相应供应商保证金。询比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缴纳 T/CSPEA 003-2023 18 A.3 竞价采购 表3 竞价采购流程 序号 程序 工作内容 1.发布竞价公告 采购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发布竞价公告。竞价公告内容应包括:载明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价文件获取说明、竞价规则(竞价方式、起始价格、竞价幅度、自由竞价时长、延时竞价时长等)、竞价开始时间、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发布公告的媒介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2.编制并发布竞价文件 采购组织方应按相关规范编写竞价文件并通过平台发布。竞价采购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竞价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确定供应商办法、合同条款、文件格式及其他内容等。自竞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报价之日止宜不少于 3 日 3.澄清和修改竞价文件(如适用)采购组织方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通过平台公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合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组织踏勘现场和预备会(如适用)如竞价项目需要,采购组织方应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如竞价项目需要,采购组织方应召开响应预备会 5.供应商注册及递交响应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应在竞价公告载明的平台注册登记,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材料,通过平台下载竞价文件。如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如适用)电子响应文件,并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价文件要求缴纳保证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照竞价文件要求缴纳 6.组建评审小组(如适用)采购组织方应负责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应为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宜从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抽取时间应在响应文件开启当天或评审前一天,异地评审项目可适当提前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参加评审小组的指派代表人选和数量。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有需要回避清情形的,应当回避 7.审查供应商资格(如适用)评审专家应登录平台评审系统,依照法律和竞价文件规定,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入围供应商进入报价环节。在线评审应当在有效监控和保密的环境下进行 8.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竞价文件确定的时间和竞价方式进行报价,在规定的时限或轮次内提交竞争性报价。竞价方式包括单轮竞价、多轮竞价、自由竞价:单轮竞价,合格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参与T/CSPEA 003-2023 19 序号 程序 工作内容 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多轮竞价,合格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首次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或采购控制价,下次报价须低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减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自由竞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阶段,在自由报价期,合格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现有最低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上一轮次限时报价周期内的最低报价即为成交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结束后,平台按竞价文件规定,自动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9.确定并公示成交供应商 成交报价应当是满足竞价公告中列明的采购人需要的最低报价。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出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可要求供应商澄清并说明理由,如供应商未进行澄清或澄清未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可确定次价低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采购组织方应在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通过平台进行公告,其中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宜在平台公告的应向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备案。采购组织方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0.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竞价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接收方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退还相应供应商保证金。竞价文件中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缴纳 T/CSPEA 003-2023 20 A.4 谈判采购 表4 谈判采购流程 序号 程序 工作内容 1.发布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方应通过平台发布谈判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载明采购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实施地点和时间、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谈判文件获取说明、响应文件递交说明、谈判时间和场所、注明是否接受联合体、发布公告的媒介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2.编制并发布谈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