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汽车租赁合同七篇.docx
有关汽车租赁合同七篇汽车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第一条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购买(以下简称租赁物 件)辆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1.甲方为乙方指定车型融资购买车辆,由乙方承担因购买上述车 辆而需支付的税费,乙方承租车辆须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时 乙方应缴纳当月租金,租金为月元人民币。二、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采取先用车后付款的程序进行,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 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2、甲方应负责保证乙方人员在行车期间的人身安全,如因为车 辆或司机的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3、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 险和第三者责任险。4、甲方提供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5、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 作以外的事。6、甲方负责车辆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和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 造和超过时效期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 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 易爆、易腐蚀品。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和停车费用。4、乙方租用的甲方的车辆不能转租,处理,抵押,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5、乙方租赁期内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 方承担。6、如在租车期间,司机多次用车服务态度不好,乙方可提出更 换司机。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4出租方:地址:由B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承租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个人汽车租赁需遵守以下协议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牌汽车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 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 司机负责。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 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 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 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 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四、租用期定为 年,自 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 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六、个人汽车租赁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 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出租方:(签章)代表人:年月日承租方:(签章)代表人: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51、委托方:(即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2、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租赁受托人)。3、承租方: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和个人。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委托方或受托方提供给 承租方使用的车辆。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损坏,轮 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损失。一、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委托租赁代理车辆交接表二、佣金的计算及支付方式委托方同意按每笔租赁合同营业收入总额的30%支付佣金给受 托方。三、委托期限委托期为四、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方拥有委托租赁车辆所有权;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有权收回委托租赁车辆:(1)受托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受托方或承租人将车辆转让、出售、抵押、质押、典当;(3)从事其他有损车辆租赁委托方合法权益的活动;(4)未经委托方许可,拖欠应付款超过30天;3、其他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4、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并安装GPS全球卫星 定位系统,行驶证、保险卡、养路费、道桥等相关证件齐全,合法有 效,车损为全车险,乘车险不少于2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30万,另应保自燃险和盗抢险;5、协助受托方及承租人在委托期限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6、负责车辆正常保养,维修、维护、年检(每月时间不超过1 天,超出时间按租车贵宾价计算扣减委托代理期租金)并承担费用。五、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受托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权自主选择代理车辆;2、在受托期限内拥有所代理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权;3、对代理车辆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 承担赔偿、维修义务;4、按期如数向委托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扣除代理费、保险费、 税费);5、自行承担代理期间的燃油、过路过桥、清洁等费用;6、委托车辆未安装受托方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生车辆 被盗、被骗或丢失的,受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协助委托方查找;7、代理期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代理人 的权利、义务担由此给委托方带来的法律、经济责任;8、代理期1天为24小时,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 按全天计算;9、委托车辆在合同期内违章、违规、罚款由受托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六、保险条款1、委托方负责向受托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委托方或受托方 为受益人的车损、乘座、盗抢、自然和第三者责任险);2、代理期间,承租人所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的, 车辆、人员损失及医药费用,由承租人根据实际费用自行支付,待事 故处理完毕(必须有交通部门的有关处理文书)由委托方协助承租人 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所赔款项由委托方如实及时(保险公司赔 款3日内)支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及承租方结算;3、事故理赔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免陪不得高于20%,高于部分 由委托方交由受托方协助委托方向承租人追收。4、车辆发生事故,受托方或承租人应在理赔事件发生的24小时 内通知委托方,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相关的理赔 证明,否则,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5、上述保险公司除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受托 方应协助委托方追收。七、车辆丢失车辆发生骗租、诈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及承租人将所租赁 车辆用于违法犯罪,使车辆超期不能收回,事故发生时起,受托方如 实向委托方反应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委托方追收,受托 方不承担租金责任,如果车辆三个月内收不回来,由保险公司评估实 价,双方按利分享,风险公共的原则进行分担。八、合同期限本合同长期有效,每次每车的代理期限、租金标准、代理费率、 车型、车况等以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为准,租金、代理费每 月底结算一次。九、违约责任除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不 能全面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委托代理期满,如无其他重大合同变更事项,经双方认可,合同 可继续。十一、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 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十三、合同及附件汽车委托租赁车辆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委托方、受托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委托租赁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车型,车架号委托方:受托方:南充九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代表: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6经营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 条款,共同遵守。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 月 日时分至 年 月 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市路号。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 元, 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缴纳养路费。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 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 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 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 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 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 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 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 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 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 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 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 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 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 收租费1-3元。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 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 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 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 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 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 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 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 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 更换车辆零部件。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 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 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 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租金元。3 .乙方在租赁期1年内,有权可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租 赁期的租金,所租车辆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的要求随时 进行车辆转让的所有相关手续,并不受本合同指向租赁期限的约束。 办理车辆过户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4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支付完毕全部租赁期的租金后或提前支付 完毕全部租赁期的租金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租车辆 的过户手续,如果乙方不按时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按元/月付给 甲方管理费,不足1个自然月的,按整月支付管理费;乙方交齐全部 租赁期的租金后,甲方不再另行收取租金;上述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 毕之日起,甲乙双方租赁关系自行终止。第四条 租赁车辆的保管、使用和费用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拥有完全的租赁车辆使用权,甲方不得将 此车辆进行抵押。2 .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车辆转让给第三者。 乙方安排他人使用时,应保证车辆安全。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当将租赁 车辆手续原件存放于乙方处。3 .乙方平时应对租赁车辆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 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其他所需费用由乙方负 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4.因租赁车辆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 时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或致使租赁车辆全损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 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 告单。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 负责。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 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 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五、其它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 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六、租赁车辆交接单(略)(租赁经营方)甲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承租方)乙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担保方:电话:开户行(帐号):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汽车租赁合同篇7出租方: 地址: 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方: 地址: 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一吨载重量牌汽车 一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O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 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 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 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四、租用期定为,自一年一月日起至一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 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五、租金每月为一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 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 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 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出租方:(签章)代表人:年月日承租方:(签章)代表人:无关。第五条保险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车辆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 之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须立 即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保险公司免赔部分费 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本合同在租赁期满或乙方提前支付完毕租赁车辆的租金,办理完 毕车辆的过户手续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可将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转移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租赁车辆所 有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章时生效;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后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2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 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 3结构形式:2、租赁设备品牌:型号:数量:台租赁设备产权人:3、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限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 日期为准,以乙方租赁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开始计算,停租日以甲方书 面通知日为准。4、租赁形式:按形式租赁单价:元/台班台5、合同总价:(实际结算以双方确认单为准)。6、租金结算及支付6.1 每天由吊机组填写租赁机械使用数量确认单,一式两份,并 于当日交甲方有关人员确认。仅本合同所列人员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员 才有权对签认单进行确认。甲方人员为:乙方人员为:。甲方应在当日内对确认单做出确认。日确认单作为租金结算依据。6.2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从起租日次月及后每月10日支 付确认单确认的上月租金的70 %,若剩余租赁期不满30天,以(月 租金/30天)X实际租赁天数计取租金。6.3 租金构成内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时)X实际租赁设备使 用小时数计取租金。6. 4设备离开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台班数金额的6. 5余下款项在 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终止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的结算报 告,甲方应于收到最终结算报告后30天内,由甲方的项目部对其提 交的报告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甲方的合约部及审计部审核确认。审 查完毕,并于审查同意后的应向乙方支付租金余款。7、双方义务7.1甲方义务7.1.1 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业场地,乙方作业人员的住宿。7.1.2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办理设备进场相关手续。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员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费。7.2乙方义务7.2.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证明、起重作 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有关部门颁发的租赁编号及所在市级安监局 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 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7. 2. 2乙方应于交付租赁设备时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权属证明 文件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乙方须保证租赁设备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 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7. 2. 3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向甲方提 供安全优质服务。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满足施工需要。7. 2.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设备负有免费维修的义务。乙 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之内,另派同规格起重设备到甲方现场进 行替换,乙方不得另行收费。7. 2. 5在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要保证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起重机 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填写“起重机械定期检查记录”,并交甲方备 案;乙方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7 . 2. 6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赁通知之日起当日离开现场。不得 因甲方未付清应租金而延误出场,延误期间乙方无权收取租赁费。8 .2.7乙方委派的吊车司机及司索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 书。由于乙方作业人员的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 乙方设备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7. 2. 8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燃油费用、工人工资、生活费用、设备 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8、安全施工7.1 乙方配备专业指挥司索工(持证上岗),明确指挥方式(报话 机、旗语、口哨,使用报话机指挥人员必须说普通话),按照操作规 程负责起重的指挥工作。8. 2乙方机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33-20xx建筑 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定施工。9. 3乙方吊车司机应按司索工指挥操作机械,拒绝非司索工及其 他人员的指挥。8. 4夜间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够的照明设备。8. 5乙方司索工、吊车司机严禁酒后指挥操作机械,一经甲方发 现,立即开除现场并不作结算。8. 6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租赁器械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禁止 超载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9、违约责任8.1 甲方无故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确认单予以确认,应承 担违约责任。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协商的支付时间支付租 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9. 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进场日进场,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赔偿。9. 3因租赁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施工,延误甲 方工期,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20xx元。由于上述原因导 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 任。9.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施工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自行承担。9. 5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修复,甲方有 权让乙方另派同等设备进行替换,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1500元,迟延超过_2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给予租 金结算。9 . 6合同期内,乙方起重设备维修期间不予计时,甲方不支付维 修期内的一切费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资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机的,停 机期间租金按照实际停机天数义设备台班折旧费(折旧费二日租赁费 用X 30%)向乙方支付。10 7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物正常使用的, 甲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1500元, 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当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9. 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现场人员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极怠工、罢 工等情况,乙方不但要另派作业人员到甲方现场配合,所造成的经济 损失乙方必须负全责。9.9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10、禁止权利转让乙方不得在执行与甲方期间将设备租给第三方。如有类似情况发 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月租额20%的违 约金。11、纠纷解决的方式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第1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工程所属地区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第2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合同生效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日汽车租赁合同篇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租赁内容和期限:乙方因工作的需要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起租一个月(每周5个工作日),租用车型:桑塔纳20xx车牌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