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物业服务合同范文9篇.docx
有关物业服务合同范文9篇物业服务合同篇1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 20xx年4月至8月,集中开展对物业服务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 治行动。省工商局已下发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不得在格式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 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 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的经营单 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 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1000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及有关资 料。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 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1、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联系电话: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 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 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 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 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 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 垃圾的收集。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 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 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 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二O年 月日起至二。年月日止。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 .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 .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 .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4 .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 .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6 .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 除外);7 .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8 .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 房的使用情况。(二)甲方义务1 .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 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2 .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 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3 .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 标;4 .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 交;5 .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6 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 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2 .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 算报告;3 .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4 .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 费;5 .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6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 规约的行为;7 .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 任转让给第三人;8 .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 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9 .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二)乙方的义务1 .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2 .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指导;4 .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 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5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6 .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7 .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8 .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 情;9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 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XX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 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1 .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指路牌和引导牌。2 .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I,持证上岗。3 .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 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二)共用设施管理1 .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2 .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3 .保持道路畅通。4 .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5 .危险部位标志明显。(三)绿化及养护管理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 修剪、清除枯叶。(四)环境卫生管理1 .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2 .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3 .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4 .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5 .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五)社区秩序维护1 .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2 .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 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3 .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 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 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六)消防1 .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2 .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一)依照XX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 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 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 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第七章违约责任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 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 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 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第八章附则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 商。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 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一)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第29条其他约定:1 .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2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 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 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 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物业服务合同篇4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 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弄 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 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A)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 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 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 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 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 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 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 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3、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物 业公司),出卖人(物业公司)有权出租、出售;4、未交纳停车费,业主车辆不准进出小区;5、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出租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用房及会所;6、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保留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 的权利;7、第三人致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责任自负,物业公司不承 担任何责任;8、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休闲运动器械,因器械故障造成人 身伤害的,责任自负;9、业主或使用人闲置的房屋被盗、损坏,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10、未结清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不交出物业管理资料;11、业主、租户未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物业公司可进 行经济处罚;12、物业公司违反本合同,向业主支付万分之三违约金;业主违 反本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13、物业公司有权将专业部分委托或转包他人,物业公司不承担 责任;14、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15、其他含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一)住宅:高层 元/月平方米;多层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二)办公楼:元/月平方米(三)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6、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 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 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 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 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 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 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 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三)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 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 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 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 解决:(一);(二)O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 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 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 行约定。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 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一)健身房:(二)棋和牌娱乐室:(三)网球场:(四)游泳池:(五)其他: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 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3> o(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由业主追加补足;2、o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 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 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 任;(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 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 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 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 的实施;(六)O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 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 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 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 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 费的问题;(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 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 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六)O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 损失的;(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 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 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 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五);(六)O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 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 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 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 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 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 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 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 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 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 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 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 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 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 屋面、等部位。(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 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 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 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害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 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 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 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 议。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 下第 种方式解决。(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止。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 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 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 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投诉举报电话: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监管处,(024)96315 转2712、2777;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为规范合同签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努力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从 20xx年4月至8月,集中开展对物业服务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 治行动。省工商局已下发整治方案及公告,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不得在格式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以及通知、店堂告示、宣传资料、 商业广告中,含有本公告所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格式条款。 并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存在“霸王条款”的经营单 位必须立即改正,并将自行改正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对逾期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照辽 宁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给予1000元以上一万 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相关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及有关资 料。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经营单位将予以曝光。今后,各物业服 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制定的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1、办理入住手续时.,水、电、热、气等代收费用及物业费一并 交齐,否则,不交钥匙,不得入住装修;2、在指定停车场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轿车收费。但 不作保管,车辆损毁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3、占用小区的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全部归出卖人(物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一月日 年一月一日物业服务合同篇5甲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地址:房号:建筑面积:物业类型: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 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 备、电梯、电话、有线电视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 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污管道、沟渠、池、井、 绿化、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四、木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 生、四害消杀,垃圾的收集、清运;六、本物业内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公共部位进 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十、迎侨花园管理规约和迎侨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议事规则规定的或其它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 例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管理公司应书面告知装修的有关 限制条件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工程监督。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务事项,或因管理服 务过程中的过错、过失行为,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 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年终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 一次全面考核评定;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 活动;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五、依照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 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 标准收取;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 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 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 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 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 务用房的遗留问题。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 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第六条费用收取、使用范围、缴纳标准及相关约定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十)办公费用;(十一)法定税费;(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一)住宅管理费:元/月/平方米;(二)商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 序维护费。(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 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元,小时收费元封顶, 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 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 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 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 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 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 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 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 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 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 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 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第七条费用缴纳责任业主应于合同签订后实际入驻小区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 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 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 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八条奖惩措施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责任并经半数以上业主表决,认为其管理成绩 优秀,则可在公开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第九条违约责任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小区拆迁重建,合同自然终止;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 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 权终止合同;三、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 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 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 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 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其它事项一、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 面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 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甲、乙双方就具体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衔接,约定 以甲、乙双方书面函件加盖公章或约定授权人签名为收文要件,如收 文方拒绝签收则在迎侨花园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拍照留存为 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乙方 书面授权签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双方约定书面授权签名人发 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五、乙方不承担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侨花园所有债权债务及责 任。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 执一份。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盖章):签约代表:日期:乙方(盖章):签约代表:日期:物业服务合同篇6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 '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 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总栋数:总户数:物业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2)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负责物业服务用房的 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物 业服务用房的用途。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幢座单元层号。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 米,位于号楼幢座单元层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 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第二章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配置及有关约定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一)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3);(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明细见附件4);(三)物一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 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五)车辆停放管理;(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九)。第四条物业服务标准及服务评价方式方法(见附件5)。第五条乙方应确定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应 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向项目所在地房产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