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集体合同8篇.docx
有关集体合同8篇集体合同篇1甲方:乙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第一条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 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职工与企业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 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第四条 企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的工时制度。企业有责任不断改进生产管理,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确 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说明情况,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同意后,可 适当延长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五条 企业每月以货币形式发放月工资给职工本人,最低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水平o 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超过 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 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 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 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三)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甲方报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 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工作和休 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 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 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第九条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第十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 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 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乙方有 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 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劳动报酬第十三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第十四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 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 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 价约定为(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乙方薪酬元。(四)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第十五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 月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 低工资的规定。第十六条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 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 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 报酬。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 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 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第十七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 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 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 生活费。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 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第十九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 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 工资。六、社会保险第二十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 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 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 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 予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为: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具体情形为: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第二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 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 其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 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八条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 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 济补偿金。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 期内;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的;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第三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 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第三十二条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 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 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金。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 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被依 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 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三条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 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 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八、经济补偿金标准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 二条第一、三款涉及的经济补偿金,甲方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 年的,按1年算;不满6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甲方 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 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其医疗补助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九、赔偿办法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赔 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按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 二倍支付。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 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十、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四十三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 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 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集体合同篇5出租方(甲方):北京林业大学承租方(乙方):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 管理暂行办法(北林办发20xx3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甲、乙双 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产权的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 京林业大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使用用途1 .本床位仅作为乙方本人住宿使用。2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床位的使用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1 .该床位租赁期自年月共计个月。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提前1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如同意续租,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 同。第四条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1 .该床位的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人民币拾元/月)2 .租金从乙方工资中扣缴。3 .乙方入住时须向甲方交纳押金400元。第五条房屋修缮责任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床位及 其附属设施,禁止在墙面上粘贴和悬挂物品,禁止破坏墙面的完整。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间或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予以经济 赔偿。第六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1 .在合同期间,乙方需承担水、电、网络、电话及有线电视费。2 .在合同期间,甲方将不为乙方所拥有或承租的其他住房提供供 暖补贴。第七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 .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2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1)本人或配偶购买或租赁等形式取得住房者;(2)房屋无故空闲(以群众举报经核实为准)三个月以上者;第六条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工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执行国家劳动 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 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可就职业安全卫生事 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职业安全卫生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 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 企业应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职工代 表与企业代表可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专项协议O 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可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有的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对职工实行社会保险,提高职工的福 利待遇。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职业 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第十一条职工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二条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本企业的劳动争议。(3)调离、辞职、除名、开除,死亡者;(4)自费出国(境)留学,因公出国逾期未归者;(5)学校需要对承租租住的房屋进行维修和装修;(6)学校认定其它应退房的情况。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停发其国家住房补贴,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第一月按 合同租金的2倍收取,第二个月按合同租金的3倍收取,逐月递增。 违约金直接从工资中扣缴。(1)擅自占用或调换住房(床位)者;(2)改变住房用途、或将住房(床位)转让、转借、转租者;(3)未经管理部门许可进行改造装修者;(4)在周转房内进行非法活动者;(5)违反教师周转房其它管理制度、违背租房合同的行为。2 .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3 .乙方应如实填报住房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 取消其租赁住房资格;已租住的,学校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4.甲乙双方解除合同,除乙方可能向甲方承担的赔偿费用外甲方 应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乙方需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出房间,否则 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内,因甲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 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 任。第十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房间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和造成损 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附件包括:1、安全、防火协议书2、北京林业大学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 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林业大学有关政策执行。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北京林业大学乙方:盖章:单位:代表人/代理人:签名:电话:电话:年 月日年 月日集体合同篇6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 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 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 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期限自年 月至年 月。第二条工资协议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 效益年薪制)等。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 元/月。3、工资分配形式(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 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 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公司正职 元/月;副职 元/月;中层正职 元/月;中层副职 元/月;办事员1类元/月;办事员2类元/月。)4、工资目标公司上年工资总额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比上年 增长先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5、工资支付办法公司于每月 日前以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口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 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产假为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2)假期工资计算: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 资发放;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 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1)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 政策法规,有权制定公司薪酬方针及工资支付相关的办法与规章制度;(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3)科学合理制定或调整生产(工作)定额标准(必须是本岗位? %以上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4)根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薪资,不得无 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薪资;(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 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 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 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 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 工作任务;(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第四条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 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第五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 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 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 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 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第六条违约责任1、由于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由过错的一 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责任,可依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 担应负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 担法律责任;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 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 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第七条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 定执行。第八条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 查小组成员为、,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监督检查小组 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 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 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 工会各一份。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 月曰年 月曰集体合同篇7本合同由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 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 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 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 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 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 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 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 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 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 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第二章职工聘用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 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 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 程序处理。第三章工作日制度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 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 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 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 水平。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 拒绝执行。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 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 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章工资和津贴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 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 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 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 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五章职工福利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 5% 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 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 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 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六章劳动保险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 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 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 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 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七章劳动动保护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第十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四条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组成 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检 查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 过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 月曰年 月曰集体合同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 动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同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华富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乙方)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经集体协商可以达到一致意见的单项、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 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 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 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 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 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 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 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 用。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 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集体合同篇8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 月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 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 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 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 安全卫生、职业培训I、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四条 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 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五条 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 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 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六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 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七条 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 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 准执行。第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 定。第九条 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 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条本企业实行工资制度。第十一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北海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 最低工资。第十二条 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 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 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 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三条 本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实行特殊工时的岗位,要 报劳动保障部门许可。第十四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多项或者所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一、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增减幅度,工资收入水 平,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二、工作时间包括工时制度方式,加班计划和限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劳动 定额的确定等。三、休息休假包括月休息时间、调休息安排、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 的职工休息休假等。四、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依法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设立项目、资金 来源以及享受的条件和标准、企业福利设施的修建、职工文化和体育 活动经费的来源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困难职工救济、职工疗养、休养等。五、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卫生的目标、劳动保护的措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改 善的具体标准和实施项目,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对职工未成年的特殊保 护。六、劳动合同管理包括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办法、经济裁员的条件和办法等。七、职业培训包括职工上岗前和工作后的培训,转岗培训、培训的周期和时间 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八、合同期限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 签字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从20xx 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九、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集体合同按签 订集体合同程序进行。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废 止的。2、集体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者企业生产工艺经营状 况发生重大变化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4、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十、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以提请劳动部门协商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集体合 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任。十二、双方认可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集体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企业每年至少一 次向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2、签订两年期以上集体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资等不定因素方 面的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年度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和补 充。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见证监督方:(签章)身份证号:年 月曰集体合同篇3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 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 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 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 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可见,凡 符合法律规定的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法 律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 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 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 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 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 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 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 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一般而言,本单 位集体合同只对本单位有效。集体合同篇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签约须知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 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 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 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 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 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 用期。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 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