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代销合同范文集合10篇.docx
有关代销合同范文集合10篇代销合同篇1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共 同推广 软件系统,达到良好的合作效果,实现开发商与代理商的双赢目标,就乙方为甲方销售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有 关事宜协商一致,现签定代理经销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利益。第二条甲方给予乙方合法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资格,在本协议签定 生效之日起,乙方成为甲方软件省唯一的销售代理经销商。第三条自协议签定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以下 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 则以违约论。第三十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 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 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 理规定予以处分。第三十三条 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 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 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第三十四条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 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 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十、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 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第三十六条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以(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 内以现款;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售后质量 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 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 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 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 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 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 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第三十八条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第三十九条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 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 元/月以下,甲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 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 的各项义务。第四十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 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 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丧失商业信誉的;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第四十一条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 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十二、不可抗力条款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 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 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 件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 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 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 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 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 损失承担责任。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 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 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 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 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第四十六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 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 合同的履行。十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有效期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第四十九条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 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 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 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第五十条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 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 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 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十五、其他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 生效。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 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代销合同篇3合同编号: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口营业执 照口商标注册证明口税务登记证口组织机构代码口开 户许可证口生产许可证口卫生许可证口代理销售授权书 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口食品检验报告其 他。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第六条代销期限:年 月 日至 年月日。第七条报酬的计算方法:第八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 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 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 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 止时结算。第九条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第十条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 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 向委托人提出赔偿。第十二条代销人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 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委托人(签章):代销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代销合同篇4甲方:屏南县旺信贸易责任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基本合作内容1.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 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 销工作计划。1.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 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代 售。1. 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 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 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1. 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 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 农业信息网络工程。第二条订货、数量及价格2. 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 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 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2. 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 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3. 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 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 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第三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4. 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 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 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 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5. 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 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3. 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 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 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第四条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4.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 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 验收。4. 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 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 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6. 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 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 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第五条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7. 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 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 十天之内)5.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 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代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 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8. 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 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的违约 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9. 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 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 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10. 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 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 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代销合同篇5服务1.给予乙方在省范围内合法销售甲方产品资格。2 .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软件产品。3 .作为软件开发商,甲方为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技术支 持、人员培训、软件演示、安装调试、版本升级。4 .对于甲方软件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故障,甲方将进行终身维 护。5 .乙方若需对甲方软件进行改动并进行二次开发,需另订协议作 为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另收开发费用。第四条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应遵守如下条款1.乙方为甲方 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 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包括正式版和试用 版)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 币五十万)。2.2.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绝不采用预 装的方法将一份甲方产品提供给多个用户,即乙方在向用户提供甲方 产品的时候,必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能提供给一个用户。3 .乙方只能将甲方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 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4 .乙方不得做任何影响甲方名誉或产品信誉的事情。5 .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 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 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 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一、代销商品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 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 销商品清单。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 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 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 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 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 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 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 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 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 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 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 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 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代理人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 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 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三、订货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 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 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 货地点等具体内容。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 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 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 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 接受修改的订单。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 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 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四、交货及验收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 付到乙方指定地点。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 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 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 货后的 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五、商品促销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 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3、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 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1、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 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 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 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2、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 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 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 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 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 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3、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 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 期限中提出。4、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 到通知后 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 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 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 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 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七、对账与结算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 每 (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 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 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 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 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o(1)月结 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 日至次月 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2)滚动结算 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3)其他,具体定义为:o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 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 附件一中列明。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 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 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7、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o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 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 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 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九、反对商业贿赂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 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 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 证据。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 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 金;延迟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 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 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 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 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 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 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 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 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 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 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 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第三方的;(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4、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 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2)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 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 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 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 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3)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5日内负责收回,5 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 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 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十二、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 年个月。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 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 合同自动顺延1年。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 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四、其他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 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 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 份,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签约代表(签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年月日签订地点:附件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签约代表(签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账号:税号:年月日签订地点: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 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 合同关系。二、词语定义6 .乙方在软件销售及其它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 .乙方为甲方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使用许可协议而发生的乙方 的销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协议中规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 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甲方软件的市场 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乙方若违反协议中规定,侵犯甲方的知识 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元的经济索赔。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 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须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争议,本着协商的 原则友好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法解决。若双方发生争议, 须依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纠纷交由本地的有权部门解决。第六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 议到期后,若乙方愿继续代理甲方产品,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 重新签定协议。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若须更改本协议,经 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签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样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执行。甲方(盖章):签订日期:乙方(盖章):签订日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 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 的交易模式。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 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 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 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 的授权代表。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 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 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 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 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 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 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 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 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 式。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 期限。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 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 的期限。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 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 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三、合同文件及组成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如下:(1)本合同(2)代销商品清单(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4)促销服务协议(5)订单及订单确认(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8)商品退换货文件(9)商品对账文件(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11)其他文件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 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分。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 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 录。代销合同篇6委托人:代销人: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地点:委托人委托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卖出以下商品:商品名称商 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价款单价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代销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 面异议的期限:代销期内商品的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报酬的计算方 法: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二)已售商品达百分之 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 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 时结清。代销期限终止后,余货的处理方法: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约定事项:委托人委托人:(章)住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号:税号:邮政编码:代销人代销人:(章)代销合同篇7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 商一致,就合作销售蔬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供的蔬菜,具体蔬菜品种数量按每 次实际情况定。(可后附表)第二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第三条合作期限及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 止。利润分配:甲方负责为乙方销售蔬菜,乙方扣除蔬菜进货成本外,每年给予甲方元作为甲方应得利润。或其他利润分配方式: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蔬菜量年销售额不低于元。第四条产品的货款结算产品的货款按交货时双方商定的价格按季度结算。第五条验收方法:1、验收时间:交货时当场验收;2、验收手段:交货时现场验收。第六条 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供的蔬菜,蔬菜供应量为每季度或每年 吨。2、甲方在销售乙方蔬菜期间不得销售其他人提供的同种类蔬菜。 否则视为甲方违约。3、甲方需按乙方制定的蔬菜销售量完成销售指标。具体销售指 标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4、合作期间,甲方销售的蔬菜不论是否为乙方提供,销售额进 账出账均需走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号为。5、运输:乙方负责将蔬菜运送到甲方在 批发市场所在摊位,该运输费 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销售蔬菜,需要运输的由甲方与蔬菜购买者另行商定,乙 方不负责运输。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金数额为人 民币 元。2、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则违约方除支付 违约金外还应偿付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 成的损失,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第九条其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公章)年 月日代销合同篇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 愿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 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甲方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规格,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 成了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三、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 总额的(双方商定)作为提成(月结支付)。四、结算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提供业务清单一份给甲方存底,由双 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五、授权时间:从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六、每月 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 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 上交甲方财务。七、有效期至: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代销合同篇9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零售商: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 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 的合同关系,商品代销合同范本。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 义: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 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 的交易模式。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 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 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 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 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 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 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