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集锦10篇.docx
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集锦10篇民间借贷合同篇1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 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 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 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 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 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 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 般要承担如下后果:(一)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 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 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 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 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换言之,即使是 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 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 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 份。贷款人:借款人:合同签订日期:民间借贷合同篇5借款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贷款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担保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借款方因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担保人,经三 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元)。第三条 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o利息每月为 元整(¥元),月付息一次。计息 元整(¥元)第四条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借款时间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 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年月 日前偿还利息 元整;年 月 日偿 还本金 元整,月利息 元整,共计 元整。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 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计算利息。第五条 借款方承诺:愿以本人名下房产及全部财产作抵押。第六条保证条款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 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4、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财产担保,履行连带偿还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 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10% 利率收取利息。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 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 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 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要求变更 方另补一个月的利息元作为变更合同补偿费用。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各执壹份,三方 签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方(签字):时间:年 月日货款方(签字)时间:年 月日担保方(签字)时间:年 月日签约地点:民间借贷合同篇6贷款人(甲方):住址:邮编:电话: 身份证号:借款人(乙方):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 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1.1 借 款 用 途:1.2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1.3 借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月日。1.4 利息:利率为%,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 同一日)支付。1. 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 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第二条违约责任1.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 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 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 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 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3.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 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 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 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 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争议解决5.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第四条其他6.1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7. 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其他约定8.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 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 院的'送达地址。甲方: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收款收据今收到贷款人 现金 元(大写:)收款人: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7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 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 月日前交付甲方。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日期: 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违约责任: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 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比例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 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 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 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 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 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XXX合同签订日期:XXX民间借贷合同篇8合同编号: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 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 履行。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借款人(全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地址:借款人住址: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家庭电话传真: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号: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地址:信贷业务电话:会计业务电话:传真:第二条借款币别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小 写)元。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月 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第四条借款用途用于第五条用款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 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 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第六条借款利率月利率%.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 行。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 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 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第八条还款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 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 (本金一已归还本金累计)x利 率(月利率)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1)年 月 日(2)年 月 日年月日(4)年月日年月日(6)年月日年月日(8)年月日(9)年月日(10)年月日(11)年月日(12)年月日(13)年_月日(14)年月日(15)年月日(16)年月日(17)年_月日(18)年_月日(19)年月日(20)年月日(21)年_月日(22)年月日(23)年_月日(24)年_月日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 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 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 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 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 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 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 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 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 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 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三)追缴财产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 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9条规定: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 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 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 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5)年月日(26)年月日(27)年月日(28)年月日(29)年月日(30)年月日(31)年月日(32)年月日(33)年月日(34)年月日(35)年月日(36)年月日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货款人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账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 顺序直接扣收。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 同。(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 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 同后生效。(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 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和享有应有的权利。第十条借款担保(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 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 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 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障的 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 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 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第十一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第十二条违约及其违约处理(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1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2 .乙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3 .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 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 .限期纠正违约;2 .停止借款人提款;3 .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4 .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5 .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账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 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算成贷款货 币清偿贷款;6 .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7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 按月计算复利;8 .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 分之 计收利息;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四条通知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 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 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借款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经办人(签字)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 行(公章)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于民间借贷合同篇9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 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 废。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鉴 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 为本金的九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务必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 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 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 不另立据。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 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 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 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职责。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透过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提交法院裁决。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 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借款日期:年月日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1、说明:本协议资料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 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10出借款人: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 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款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款行为为民间借贷。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大小写 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四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借款借据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百分 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清 本息。第六条借款人承诺: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还 本,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滞纳金。在法院发 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规定的还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违约滞 纳金按双倍计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款人审查其资 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应积极配合。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4、变更住所、联系方法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三日内通知出借款 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告知他人。5、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评 估、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第二部分抵押与担保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为 借款人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地址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 证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 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止匕外,抵押人自愿将其 位于地址厂房内的设备一并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 的担保,设备列表详见附件。第八条抵押值: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本合同项下抵押厂房设备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逾期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损 害赔偿金、出借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费用和其他 所有应付的费用。未清还借款前,担保人、抵押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 还债务及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第十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 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出借款人的监督。第十一条补充担保: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 抵押人应在五日内向出借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人 视为本合同缔约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二条 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抵押 人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出借款人书面 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第十三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出借款人认为有必 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 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第十四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 还款义务,出借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 变现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 过户费、出借款人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共同 负担。第十五条抵押人、担保人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抵押 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抵押房产的居住权,十日内自行落实住所,为出 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实现债权提供便利。第三部分其他约定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 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据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 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 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 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签约各方共同办 理。本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签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 除,也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十七条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 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款人、抵 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八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 即视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即视为违 反本合同。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借款抵押 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的,一般不能追缴;(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行为的,对 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 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 以收缴。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 此条规定可知,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 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 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指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性规定的合同。在民间借贷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 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2)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 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 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民间借贷合同篇2出借方:借款方:照约定承担责任。第十九条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 理由延期还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还款 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一 致承诺自愿将抵押物交给出借款人拍卖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引起的 一切费用。抵押人、担保人承诺:自愿将自己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为 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债务。第二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抵押人、 担保人承担出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一切费用。第二十一条缔约人已对本合同以上条款完全认可,对上述条款已 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 义。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实常住 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争议后,人民法院发诉时,邮寄到此地址 视为借款人收到并应诉。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出借款人(签字):借款人(签字):抵押人(签字):担保人(签字):年月日第31页共31页借款方为扩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实际借款额以汇款水单 为准第三条本借款为无利息借款。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期限:共两年半,自20xx年03月22日起,至20xx年 9月21日止。出借方将该款项两次汇到借款方指定帐户。(l)20xx8年03月30日之前,划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2)20xx年06月15日之前,划款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元整.2、还款期限:20xx年9月21之前。3、借款方如未按约定时间内还清款项,应还款总金额的10%的 违约金。并最终还款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第五条 还款资金 有限公司账面金额。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一)借款方义务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按时还款。(二)出借方义务1、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借款人帐户。2、出借方应当对借款人相关的债务、财务、经营及各类商业信 息保密。第七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 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出借 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2、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 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3、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出借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住所:住所: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帐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年 月 日签订地点:民间借贷合同篇3民间借贷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居间人):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第一条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 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1 .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放贷机会;2 .乙方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物业情况、收入水平, 并如实向甲方反映,以确保甲方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相匹 配;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4 .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5 .借款人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乙方有义务追缴,并积极配合 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甲方损失 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 .保证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2 .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元。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第四条居间成本的负担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成本 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乙方的担保责任鉴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绍,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对借款 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 .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 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 内仍未履行;5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起诉。第八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 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 外的任何其他目的。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生效。甲方(章):乙方(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 月 日民间借贷合同篇4贷款方:借款方:一、借款用途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偿还,免收利息。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 日前偿还借款。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政策,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 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 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一)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 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三)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 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四)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 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