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运输合同模板集锦8篇.docx
有关运输合同模板集锦8篇运输合同篇1法定地址:工商执照号:乙方:法定地址:工商执照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 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 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 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 关文件。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 如实申报。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 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 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 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 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 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 担;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损坏 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 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 赔额退还给乙方。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 贴费用。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 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 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 责。4、乙方必须于每月30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 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第九条运输风险保证金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 保证金 万元。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 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 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 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直至补足。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 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第十条保密条款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 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 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 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 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 公开的信息。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3.1 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3.2 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3.3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 求其承担保密责任的;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 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 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 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 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 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5、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 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 为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 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 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 的约定与本条规定。2、甲方违约责任2.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 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2.2 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 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3、乙方违约责任3.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 到的,乙方按每车每天200元补偿甲方损失。3.2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 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 价由乙方承担。3.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 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 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 (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 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3.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 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 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损失。3. 5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 式见本合同相关规定。3. 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 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 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 费不予结算。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 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 届满时终止。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 本合同;1 .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2 . 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 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 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 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它救济申请,或被裁 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被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 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 除本合同。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 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 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运输合同篇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 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 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 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 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 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 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 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 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 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 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 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 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 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 TEUo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 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 实报实销。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 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自拖箱:人民币 元/20箱人民币 元/40箱报关费:人民币 元/票其它费用:(注: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 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元。)2、海运费订舱费其他费用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 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 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八、费用结算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运费: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 提单。B、甲方于船开后 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 美元作押金,每月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费用:A、现金的付款方式;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 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的比例 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 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 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 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 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 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 接损失;(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 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同时一,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 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 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 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 方负责赔偿。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 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 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 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 同意。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 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 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 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 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 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 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 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 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 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 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 约责任。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 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 理。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 乙方不予承担:(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 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 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 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名称(盖章):甲方地址:外币账号:人民币账号:年一月日乙方名称(盖章):乙方地址:外币账号:人民币账号:年一月日运输合同篇5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 方为甲方提供棉籽汽车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与四川龙海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因执行棉 籽合同(合同编号为:SFY-20xx-GY-028),甲方将该合同项下棉籽从 饶阳车站至甲方指定牧场的汽车运输业务委托乙方承运。第二条 运价:乙方负责将四川龙海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发至河北 饶阳车站的棉籽取车并装车运至甲方指定牧场内,并将棉籽卸车至指 定储存位置,运价 元/吨(含取车、运输等费用),若市场价格有变动, 双方另行商议,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三条结算方式:1、运费结算:由四川龙海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向乙方结算运输费 用,每月以甲方牧场实际收货数量结算。2、甲乙双方及四川龙海汇丰实业有限公司对每月结算数量、结 算运费金额核对无误后,四川龙海汇丰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乙方提供结 算批次棉籽的汽车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费。第四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xx年12月18日至20xx 年2月28日止。第五条 验收方法:乙方在饶阳火车站装车,并将棉籽运输、卸 车至甲方牧场地点。发运结算数量以甲方牧场地点地磅检斤为准,途 中损耗数量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运输安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优质服务,按时完成本合 同内棉籽的转运工作。乙方自备承运货物所需防晒篷布、捆扎绳索, 并保持车辆的整齐清洁。在运输途中,若发生雨淋、翻车、碰车等事 故,造成甲方及四川龙海汇丰实业有限公司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甲方损失。第七条作业安全责任: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 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 关。第八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以上条款 执行。任何一方不棉籽运输合同得违反上述条款之约定或无故解除合 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 守约方带来的损失。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调 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运输合同篇6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1)品名及规格(2)数量(3)单价(4)金额合计允许溢短装(5)包装:(6)装运口岸:(7)目的口岸:(8)装船标记:(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出。(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 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11)保 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12)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 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 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 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 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 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 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 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 卖方不承担责任。(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 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 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 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19)其它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合同篇7 地址:* 由B编:*电话:* 传真:*乙方 (承运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 由编:*电话:* 传真:*签约地点:*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 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 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 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 月曰至年 月 日止。第二条承运范围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第三条承运油品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第四条承运车辆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 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 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 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 先考虑的条件之一。第五条承运资质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 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 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 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第六条安全管理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 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 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 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 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 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 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 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 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 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 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 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 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 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 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 投入营运。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 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 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 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 带,保持有效触地。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 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 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第七条数量质量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 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 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 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 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 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 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 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 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 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 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 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 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 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 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 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第八条承运责任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 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 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 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 本协议。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 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 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 追究其法律责任。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 送车辆的安排。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 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 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 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第三条费用结算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 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e。空运费),特殊情 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4、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5、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 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 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6、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第四条其它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 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 关责任。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 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 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 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 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 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 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 情况下由甲方调运。第九条单据流转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 规定。第十条运费结算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 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 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 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 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 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 费结算的唯一依据。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 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 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 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第十一条运费定价短途运价*元/吨;计算公式:应结运费二短途运价义成运油品数量;长途运价*元/吨公里;计算公式:应结运费二长途运价X运距义承运油品数量;第十二条权利义务一、甲方权义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 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 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 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 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 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 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 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 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 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 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 不全的车辆的;(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 纠正的;(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次处罚仍不改正, 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 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运输合同篇8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委托乙方货物运输,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规定。一、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二、运输货物:沥青混凝土。三、运输内容:乙方从起运地装车运输到目的地卸货。四、运输日期:20xx年04月至本工程结束日止。五、货物运输的具体名称、时间、数量、装车和卸货地点等由 甲方开具托运单(共一式三联,其中一联交乙方)予以确定,乙方根据 托运单运输货物。六、运输价格:1、沥青混凝土运输价格:范围路面工程为元/吨。2、上述未作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在运输前双方另行协商。3、本条件运输价格的规定包括起步费、吨公里和装车卸货等所 有由甲方承担和支付的运输费用。七、运输的结算和支付:1、乙方凭借甲方签收的托运单每月末结算一次并开具正规税务 发票,甲方根据双方每月结算确认的运费金额。甲方视业主给付工程 款的情况按比例支付乙方。2、本款运费甲方向乙方每个月结算一次,并于第二个月中旬支 付,并且如果因此而发生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八、甲方向乙方提供月、旬货运计划并在需货运前一天通知乙 方运输数量、时间和地 点。乙方接到甲方货运通知后应当即时组织 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货运通知的要求完成运输 业.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运输合同篇2托运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承运人: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XX,收货人: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 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XXX市街号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X年6月 日前。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 变质、污染、损坏等。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 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 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 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 运人存底)。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 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 内支付剩余的费用。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 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 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 人所需费用。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第九条违约责任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 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 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 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 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本合同签订时间:XXX年月日。本合同签订地点:XXX市区路(街)号。运输合同篇3合同编号:甲方(托运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承运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 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条货物运输线路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 到 的运输服务。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 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 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 合。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 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