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制度.docx
一、实行干部考核预报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干部 的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落实广阔干部群众对领 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加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 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区实际, 制定本规定。二、实行干部考核预报制度是扩大民主,加强监督,完善考核,深化改革的一种形式, 有利于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全面了解干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社交等 方面的状况,客观、公正、精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利于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 监督,增加考核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和订正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三、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考核预报由区委组织部发布,被考核单位的党组织也可受区委组织部的托付代行 发布。五、考核预报包含以下内容:1、考核对象的姓名、职务;2、考核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职务;3、考核时间、地点;4、反映问题的渠道,包括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地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5、其他须要预报的内容。六、预报时间和程序于考核前的13天进行预报。拟考核的干部预报工作应在本区、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考核 对象后方可预报。七、仔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仔细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依据程序进行调查了解,切实 把群众参加干部考核工作的主动性调动好、引导好、爱护好,充分发挥群众在干部考核工作 中的作用。重点要做好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接待与处理。干部考核组负责受理考核预报期间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对与 考核对象有干脆关系的问题由考核组负责受理;与考核对象无关或无干脆关系的,则由被考 核的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并将调查处理状况反馈给考核组。预报 结束后的来信来访转入正常的信访渠道处理。2、调查与核实。对群众反映的应由考核组调查核实的问题,考核组一般应在考核工 作结束前调查清晰。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可实行由所在单位党委供应状况,扩大个别谈话范 围,专题调查,向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了解,与当事人核实,责成被 考核对象就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向考核组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等方式进行。3、处理与移交。在干部考核工作结束时,由干部考核组对调查核实的状况写出书面 报告,并向党委汇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有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干扰考核工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肃穆 处理。对署实名反映问题的,要赐予反馈。4、纪律与追究。考核组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不得泄露举报人,不得知情不报。 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应视其情节轻重,交由有关部门赐予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八、切实加强对干部考核预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干部考核预报工作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 程,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考核预报工作在区委的干脆领导下进 行,区委组织部详细负责实施。实行干部考核预报制度,要处理好爱护群众参加热忱和反映真情实况的关系。各级党 委组织人事部门一方面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宣扬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讲明干部 考核预报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激励干部群众主动参加;另一方面,还要正确地引导干部群众 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干部负责的看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参加干部人事制 度改革,说实情,讲实话,确保预报工作的顺当进行。实行干部考核预报制度,对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组织人事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和教化,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 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仔细贯彻执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 范,明确干部考核工作的责任,深化进行以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守纪律,严守机密为 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化,切实增加各级组织人事干部的总体素养,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 水平。九、本规定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说明。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