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汽车销售合同汇总七篇.docx
有关汽车销售合同汇总七篇汽车销售合同篇1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1 .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1. 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 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 个区域的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汽车销售合同篇3购货单位:(甲方)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供货单位:(乙方)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 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 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 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 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 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产品的数量: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 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 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 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 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 规定及计算方法: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 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 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 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 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 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 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 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 产品价格。)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 括专用线、码头)1、产品的交货单位: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 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 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o(3)甲方自提自运。3、运输方式: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 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 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 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 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 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 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定价执行。(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 价执行。(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 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 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 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 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 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 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 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 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 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第七条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 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配件代号、品名、规格、及图片 等相关信息,甲方所提供产品与乙方客户要求不符时,甲方退还不符 和产品的所有费用(产品货款及运输通关相应费用)2、产品使用开始三个月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 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及相关图片资料,从出现质量处开始不得继续使 用并妥善保管,双方确认质量问题后,甲方退还此产品货款及运输通 关相应费用,货物退回国内所发生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 规销售的实际数量除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 理权。2、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 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 负担。3、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 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 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 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 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其它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 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 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 款来充抵。2、本合同自 年月一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 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 份。购货单位(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地址:签订日期:年 月 日供货单位(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地址:签订日期:年 月 日汽车销售合同篇4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 20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一万一千一百元整(¥),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 议:(-)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 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 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 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 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四)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 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 与售车方(甲方)无关;(五)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 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 与购车方(乙方)无关;(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 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 20年月日,时间: : ,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 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20年月日签订日期:20年月日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汽车(车牌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 ) 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 .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 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 与甲方无关。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 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 与甲方无关;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 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 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 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 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 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 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 共同遵守。第一条品种和数量1> 品种:.2、数量:.(必须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第二条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1、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2、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 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 协商检疫办法。)第三条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 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 为 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 个区域销售(该市场 年 月 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1. 3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 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 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1. 4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H)1.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 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 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2. 6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第二条订货及付款3. 1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 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 2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5. 3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 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1、价格:.2、货款结算方式:.3、奖励办法:.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地点: , ,方式: .第五条买方的违约责任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 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2、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 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 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 款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 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 而造成的其他实 际损失。3、卖方交售的 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第六条卖方的违约责任1、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 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 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 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 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 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 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由买卖 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 接收,不按违约处理。3、卖方交售的水产品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 以拒收。第七条不可抗力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 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 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 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 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 之内作出答复(当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 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 的,从其约定)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交 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卖方名称(章)买方名称:住所:住所:法定代理人(签字)法定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电话:开户 银行: 开户 银行:账 号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 月 日汽车销售合同篇5合同号:甲方:乙方: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及工作效益,促进双方业务往来,简化作业手 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并签 订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以下合同条款。一、附加条件: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编号、规格、价格、质量标准、包装标准, 保修及更换规定,见附件内容;二、供货方式1、 甲方以现有产品库存供货;2、 乙方急需的产品或正常需求产品,甲方如无现库存,甲方紧 急采购产品并在当天通知乙方,同时承诺送货至乙方的具体时间.三、供货方式及费用承担:1 .供货方式:甲方必须将货物(产品)送达乙方指定地点指定的 人员签收。2 .费用承担:甲方自行承担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相关费用。3 .订货方式:乙方以打电话方式或者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四、货物验收1、乙方在验收时应当检验货物编码、数量、规格、包装是否与 清单相符,当场拆开包装,仔细检查其外观是否有损缺,产品是否齐 全完好,确认无误后乙方收货人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2、以上验收工作完成后,视为乙方正式收货。乙方的验收只是 针对品种规格数量及外观的确认,验收后发生质量问题,甲方仍然应 当承担责任.五、结算方式1、对帐a)甲乙双方约定在每月 日前核对上月供货帐单。2、发票与结款b)甲方每月 日前负责开具:1. 17个点的增值税发票;2. 6个点的增值税发票;i. 3. 4个点的增值税发票4.普通发票2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乙方或派人直接送达乙方,乙方在收 到甲方发票后,于月底前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甲方法人授 权指定人员到乙方公司领取(指定人须带上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遇节假日顺延)。3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于次月日前将支票开好。4 .乙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领取支票或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 银行帐户5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领取支票的日内(包含休息日)未派人领 取,表示甲方自动放弃当月领取货款,次月10日前另开支票时需交 纳50元支票的工本费。6 .甲方领取支票时,指定人须带上公司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方可领取。7 .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乙方或派人直接送达乙方,乙方在收 到甲方发票后,于月底前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或甲方法人授 权指定人员到乙方公司领取(指定人须带上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遇节假日顺延)。六、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为乙方提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并保证产品质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2)尽量为乙方提供准时、快捷的送货及代运服务;(3)向乙方提供有关汽车产品资料查询、技术咨询等服务;(4)采用订急件或期货方式满足乙方需求;(5)协助乙方建立有效的仓库管理及合理库存;(6)及时为乙方处理好质量索赔工作(在日产公司允许的工作 程序范围内)(7)及时、快捷地处理乙方有关货品质量或服务方面的投诉。(8)对乙方验收产品时拒收的产品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关费用。(9)对乙方超过保质期仍未销售的甲方供货产品,负责退换货 并承担运输费用等。(10)如因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索赔等一切 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乙方义务(1)乙方在每次下订单前,须将材料名称、编号、数量等资料 提供给甲方,以提高甲方送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2)认真做好每次购货的验收工作,对于易损件拆装检查,发 现问题,当场提出。(3)及时反馈有关甲方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市场价格等信息。(4)向甲方提供乙方采购人员和收货人员的姓名、单位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印鉴等资料;如以上资料有变更,及时通知甲 方最新变更资料,若未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自行承担因供错资料(如车型、年款、有否改装过)所造 成的损失。七、双方权利1 .甲方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准确的所需产品资料;(2)有权要求乙方当场检验货物。2 .乙方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要求,(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3)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作为样品展示,(4)有权要求甲方定期免费提供有关产品使用、性能、注意事 项的相关培训。(5)甲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货或换货.八、合同终止的条件与违约责任1、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乙不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无条件退货3、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 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4、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出现的纠纷,双方有权通过深圳仲裁 机构申诉。(1)甲方未按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 需要,应照数补交。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 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 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 装,并承担返修和重新包装的费用,或产品包装价值%的违约金付 给乙方。(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 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的违约金。九、其它事项1、未尽事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执行或协商解决;2、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3、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 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 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 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地址:地址: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 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汽车销售合同篇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试 销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一、试销地区及期限:甲方同意乙方在 地区对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二、试销价格:试销期内甲方以 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 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 的税 金。三、试销的基础条件: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 及经营理念2乙方提供不少于 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 集中展示3乙方组织不少于 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 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 套。四、甲方的义务: 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 装技术的培训支持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3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五、甲方的权利: 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2规定 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3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 进货量订购产品。六、乙方的义务: 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2自本协 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3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 甲方产品4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 方产品及宣传物品5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6配合甲方 开展各项促销活动。七、乙方的权利: 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2在不违反最 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3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 各项培训4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 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 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2. 4乙方为销售 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2. 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 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 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5. 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 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 即停止并取消。5.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5.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 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第六条违约责任6. 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 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 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6. 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 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 元的违约金。情 返还乙方。八、本协议附件: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产品专利报告3支持用 品表4代理申请书5代理商价格体系。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一月 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汽车销售合同篇7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负责经办人:手机: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地址:邮编: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型号:车身颜色:坐椅颜色/材质:真皮;其他。发动机号:车架号:产地:制造商:自排挡 或手排挡:新车或二手车:出厂日期: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 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 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 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 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二、价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车价;元2、购置税;元3、保险费元;4、牌照费元;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元。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三、交车方式:交车地点:交车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 服务: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 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 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 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 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 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六、质量和维修: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 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 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 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 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 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 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 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 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 否齐全。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 确认。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 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 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 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 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 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 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 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 件充足,收费合理。七、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 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 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 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 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 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 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 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 况合理选择。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 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 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 责。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 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 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 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 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 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 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 解除合同。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十、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 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 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 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年月日ps:汽车交易设计许多专业性问题,在购买的请务必要慎重! 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前去帮忙。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这种注意一下问题:1: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销售方是否具有出售你要购买的汽车的 资格,在购买以前最好请销售方或者销售员出具授权书,务必明确销 售方的身份以及资格。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 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2: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 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 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3: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 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 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 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4: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 装,最好要明确各个进口原件的制造地。5:对于车辆的外观颜色,车内的装饰,是否有异味等等这些问 题,请在购车当场确认,一旦有什么疑问,一定要明确提出来,如果 销售方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最好请销售方出具书面保证并明确约定 保证责任,如果不,请当场拒收。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6.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 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 甲方负担。6. 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 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 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 偿。第七条售后服务7.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 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7. 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 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 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7. 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 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 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7. 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 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7. 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 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 方进行追偿。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 解除合同而终止。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 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 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 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 向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 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附件1 .代理商授权书(略)2 .汽车商务制度(略)3 .顾客档案表(略)4 .进销存报表(略)5 .市场信息调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