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集锦五篇.docx
有关民间借贷合同集锦五篇民间借贷合同篇1订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借款方;,以下简称贷款方。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 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预计 用款为 年 元;年 元;年 元;年元;年 元;年 元;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 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o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 期部分加收利息20%0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年一月起至一年一月止,用国家规定的 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年 元;年元;年 元;年 元;年 元;年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八、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借款人:合同签订日期:民间借贷合同篇5甲方(保证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乙方(借款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丙方(出借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甲方受乙方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与 年 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保证。丙方经审 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根据主合同的规定,乙方向丙方借用人民币 元(大写: )本金,相应的利息为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愿意为所有本金及其利息向丙方提供保证。第二条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当乙方不能偿还债务时, 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条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 月/年,自乙方不能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 借款合同的无效而免除。第四条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一、甲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甲方受到 的任何指令、甲方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 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接受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 甲方应按丙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保证,不得损害丙方 的利益。二、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 项到期向丙偿还。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到期的情况时,乙方不能及时还款 的,甲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第五条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向丙方清偿债务后, 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一)甲方支付的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二)甲方其他费用及损失等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乙方的一切 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保证物,以及其他为乙方 保证借款保证人的求偿权。第六条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有 权要求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 限期。丙方违反第一款款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 失。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 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第八条义务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 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 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 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 变更或免除。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 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 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 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 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三)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四)主合同被宣告无效;(五)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甲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有甲、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1、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 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 方承担。第十三条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解释。第十四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 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 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 议为准。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 月 日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 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 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 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 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 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o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 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盖章)贷款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地址:地址:民间借贷合同篇2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为确保 年 字第 号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 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 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 建设面积M2,系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 权抵押给乙方。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万元,甲方已交房 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 写)万元。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 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 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 述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 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 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 担保。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 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 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 险公司行使求偿权。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 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 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 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 应继续全额投保。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 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 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 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第 十 三 条 违 约 责 任: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 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 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 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 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 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 (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 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 同效力的影响。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 方。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 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登记监证部门 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附件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民间借贷合同篇3借款方(甲方):出借方(乙方):甲方因XX需要(如果想要夫妻债务的话,最好是与夫妻家庭共 同生活相关的,比如购房、共同经营等措辞)向乙方借款,双方经友 好协商,兹就有关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O支付方式以下 列之一为准:()A.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汇票B.甲方收到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电汇Co其他:直接给甲方支付装修款的形式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满甲方应该按时归还全部借款和利息,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息%计算。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 日本金1%。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未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费等一切 费用。三.本合同未设担保不影响合同效力。若设担保,则担保方在本 合同尾部的“担保方/保证人”内签字或盖章,担保即行生效,担保 方系全额连带担保/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2年,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费、 调查费)等全部债务和费用。本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具有独立性,主合 同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四、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若有不可协商的争议,双方和担保方 均同意提交签约所在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五、签约地点:六、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 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之变 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 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一式 份,方各执一份,担保方各执一份。借款方(甲方):出借方(乙方):担保方/保证人:民间借贷合同篇4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民间借贷)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借款用途张XX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 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o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 分加收利率0. 5%o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 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 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状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潜力等状况。 借款方应如实带给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 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 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