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维修合同合集六篇.docx
有关维修合同合集六篇维修合同篇1甲方:朱志iWj,男,家住沙市镇政府机关院内,联系电话*、 办 公室*乙方:刘作武,男,家住沙市镇黄花村三角组村民,联系电话si*slzXjX XJX XTS Jx XTX Jx X7X一、甲方同意将沙市镇机关院内第二栋宿舍第一单元四楼左四号 室,建筑面积H7平方米房屋维修委托乙方。二、维修时间*年10月国庆长假期间,(1日一一7日)三、维修要求:室内墙壁全面粉刷均平显光亮。装制木制地板1 平米/165元。安装厨具。安装灯具。屋顶全面更换尺长张瓦。维修 完工后各类家具搬迁和安放及卫生由乙方负责。四、总计维修费65000元,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22000元。即 墙壁粉刷完成后符合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第二次付21000元。房内 地板安装完成后符合质量要求。第三次付22000元。全面完工后包括 家具全面搬迁安装好卫生好。五、分三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某地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要 求复工做好,如果不能复工的地方,甲方有权在维修费扣除相应的 费用。8.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 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 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 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 决索赔事宜。9、乙方交货延误8.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 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9.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 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 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 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10、误期赔偿10.1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 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 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 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 保证金。11、不可抗力10.2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 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 止合同的责任。10.3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 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 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10.4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 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 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13、履约保证金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补偿。13.2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 方,不计利息。14、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5、违约终止合同15.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 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 同的书面通知书:(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 修车辆的;(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 失的;(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15.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 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 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17.乙方服务1 7.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17 .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 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 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 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18 .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9 .合同生效及其他19.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9.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 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5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 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时间:时间:维修合同篇5甲方:乙方: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 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一、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 项修理工作。二、送修手续:1、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 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2、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 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 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 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4、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 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 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5、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 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 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三、维修费用1、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2、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 价格;3、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 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4、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5、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 *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 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 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四、质量保证1、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 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1)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 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 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2)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3)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五、结算方法1、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 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 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2、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六、甲方的权利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2、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 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 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七、甲方的义务1、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2、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3、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八、乙方的义务: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2、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3、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4、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 好。6、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 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7、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 一周乙方不予保留。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H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维修合同篇6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客户要求,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维护保养内容:乙方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 化的维护保养,每月最少保养2次,负责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 能进行检查调整。第二条、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共 部;2、维护保养费用:元/台/年,台合计:元,大写:3、合同签订半年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款总额的50%,合同到 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款余额。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定为年,自年 月 日至年月日。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保证正确使用电梯,严禁违章操作,由于操作造成的 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电梯运行应有专人管理,并支持乙方维修人 员的工作,电梯随机图纸资料提供给甲方复印件维修使用。2、保证电梯的机房、各层厅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液体 注入、流入,不能堆放各种与电梯无关的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 有毒物品。3、提供与电梯有关的防火防盗设施,保证电梯所用动力和照明 电源及接地系统。4、如需对电梯所用动力电源进行断电、倒相等影响电梯正常运 行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维修人员。5、甲方发现电梯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负责电梯轿厢、 厅门、处呼面板的清洁工作。6、电梯损坏的零配件由甲方负责。第五条、乙方责任:1、服务时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2、严格按照国标对甲方电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周期性规范化 地维修保养,负责对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查和调整。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 赶到现场。4、配合甲方完成政府对电梯的年度安全检查,所需费用由甲方 支付。5、在乙方保养或维修中因重大过失给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 责。六、合同签订后如果甲方反悔另选他人维修,属甲方违约。甲方 支付金1000元给乙方。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反悔不按期维修或不 承接维修(因承包其它工程工程量大),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 属乙方违约,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甲方。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担保人王福生执一份。甲方签名:乙主签名:年 月 日维修合同篇2甲方:XX人民政府乙方:由于今年雨水较多,镇内南环路保民到共合段2. 6公里道路损毁 严重,为了方便交通,保持通车顺畅,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事务承包 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 行。一、维修路段:保民到共合段南环路约2. 6公里。二、维修标准:1、清理完所有路边塌方;2、路面刮平上土压实,并且水毁路段要用砂石填铺垫平;3、整个路面铺设沙石,厚度不低于10CM,路面宽度不小于4米;4,完善路边排水沟,确保沟内水流通畅。三、维修时限:工期从20xx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四、工程造价: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06, 000. 00 )L o五、验收:维修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维修工 程进行验收。六:付款方式:维修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工程经验收后甲方一 次性给乙方付清工程款。七、权利和责任1、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采用沙石土铺垫路面并压密压实,如不 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拒付工程款。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3、维修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在当年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4、如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共合镇人民政府 负 责人:乙方承包人:年8月15日维修合同篇3甲方:乙方:甲方将20xx年期间的部分零星维修工程(每次的预算工程造价 在20xx元以内)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 以下合同:一、工程地点:随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确定,在主城区范围。二、工程内容:三、工期:。四、本合同有效期: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 日止。五、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或包工包料,或单包工,质量合格。执行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六、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以派工单上的约定为准。七、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周内付清全款。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2、按时支付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按照双方确定的维修方案,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工程保修期 1年(如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 修期负责无偿保修。2、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 采取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概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全权委托:履行本合同。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 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维修合同篇4合同编号:甲万:*公司 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 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 所有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 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 “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 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4) “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 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2、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 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3、送修手续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 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 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 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3.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 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3.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 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 更换。4、维修费用4.1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 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 见附件报价表。(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 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 列出。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1.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 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 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 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1.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 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 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 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5.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 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5. 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 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 清单”中的内容。6、结算方式6.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6.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1)正式发票;(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6. 3付款。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 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 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7、质量保证6.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 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 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7.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 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7. 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7. 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 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 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 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 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 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 赔。7.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 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 由乙方承担。8、索赔7.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8.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 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 些损失和费用。(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 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 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 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 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