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有关饭店转让合同三篇.docx
有关饭店转让合同三篇饭店转让合同篇1转让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尉犁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小区原新湘川饭店所有 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 所有。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 担,乙方在20xx年月担。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 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 (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6月9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 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四、甲乙双方约定在20xx年月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五、付款方式:乙方在20xx年 月 日预付转让费120000元(大写: 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 天5000元违约金。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 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200000元 (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年 月日年 月日饭店转让合同篇2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 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中所享有 的权利与义务。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鄂尔多斯盐业公司。鄂 尔多斯盐业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 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 代替甲方向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履行该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每月交 纳租金及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 方所有。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 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 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小型饭店转 让合同执行)。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 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 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 取任何其他费用。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 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 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 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 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七、本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饭店转让合同篇3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号的' (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 原有房屋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二、该饭店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 了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为 元人民币。 饭店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 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 各项费用,该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 押金归乙方所有。三、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 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 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小型饭店转让合同执行)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 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五、该 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 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 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接手经营前该饭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 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六、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 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 权解除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饭店,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 自己中途收回饭店,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 10%作为违约金。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但因国家征用拆迁饭店,有关补偿归乙方。八、如果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饭店,甲方 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饭店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 的10%的违约金。如果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饭店, 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 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 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 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小型饭店转让合同,甲方应 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 的违约金。九、本小型饭店转让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 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