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手册行业资料食品饮料行业资料食品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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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知识手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 QS)食品安全知识手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 QS)-食 品监管 -中国红盾论 食品安全知识手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 QS)一、QS 标志的概述(一)QS标志的含义。2002年7月9日,国 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 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监 2002 185 号),正式发 布在我国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QS”制度。“QS是英文“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字头缩写,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标志的组成部分,也就是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 其生产的产品外观上标示的一种质量安全外在表现形式。其 基本含义是: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 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 产销售的监督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 中文字样组成。标志 主色调为蓝色,字母 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 S 为白色。该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都有具体的制作 要求,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不在 QS 认证之列的食品。根据食品质量安 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有相应生产加工设备和工艺流程制作、销售食品 的企业,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所,即宾馆、酒家、西餐厅、超市自制的食品以及前店后厂的食 品小作坊(例如蛋糕店、农村小型熬酒户)不需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二)QS 标志的主要特征。1.QS 标志的作 用是表明产品质量的水平,是实物产品的质量信誉标志,产 品外包装上加贴 QS 标志即是代表着生产加工企业对所生产 的产品作出的明示保证。2.QS 标志必须由发证机关或组织 颁发,并须经过一定的评审、考核程序,获准后方可使用。3.QS 标志是标示在产品外包装上的标示该产品在生产中符 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过严格出厂检验的合格产品。(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 QS 加 1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号前 4 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 间4 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 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2.受理机关编号。参照 GB/T 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 2 位 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 2 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 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前 2 位编号规定:北京 11 天津 12 河北 13 山西 14 内蒙古 15 辽宁 21 吉林 22 黑龙江 23 上海 31 江苏 32 浙江 33 安徽 34 福建 35 江西 36 山东 37 河南 41 湖北 42 湖南 43 广东 44 广西 45 海南 46 重庆 50 四 川 51 贵州 52 云南 53 西藏 54 陕西 61 甘肃 62 青海 63 宁 夏 64 新疆 65。3.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 组成,位于 QS 代码第 5 位至第 8 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确定。具体类别编号规定:粮食加工品:小麦粉 0101 大米 0102 挂面 010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 0201;调味品:酱油 0301 食醋 0302 味精 0304 鸡精调味料 0305 酱类 0306;肉制品:肉制品 0401;乳制品:乳制品 0501;饮料:饮料 0601;方便食品:方便面 0701;饼干:饼干 0801;罐头:罐头 0901;冷冻饮品:冷冻饮品 1001;速冻食品:速冻面米 相关帖子浅谈食品流通许可现场核查的完善利用电 子专用发票对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的建议广州市食品超市经 营管理规范(穗工商综 2012 45 号)工商局食品监管心得体 会讨论无 qs 面包适用食品安全法问题探讨食品假冒 qs 标 志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仍 大部制调研再议工商质检合一安全的食品是生产 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探讨关于抽样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食品的处理求教:销售标注旧版 qs 标志的食品的处罚 条款查看更多>>植物油食品 qs 安全管理手册食品市场准入常识 qs 标 示查询国家食品安全准入意义广西 食用油实行市场准入的条件食品外包装没有 qs 属于 违法吗冷冻食品肉制品 qs 手册豆豉 qs 食品市场准入知识 分享到:QQ 空间 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 分享 0 收藏 0 请支持论坛发展.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 精华 0 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2#发表于 2010-2-26 15:46:00|只看该作者 食品 1101;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 1201;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 1301 果冻 1302;茶 叶及相关制品:茶叶 1401;酒类:葡萄酒及果酒 1502 啤酒 1503 黄酒 1504;蔬菜制品:酱腌菜 1601;水果制品:蜜饯 170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 1801;蛋制品:蛋 制品 1901;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 2001 焙炒咖啡 2101;食糖:糖 0303;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 2201;淀粉 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2301;糕点:糕点食品 2401;豆制品:豆制品 2501;蜂产品:蜂产品 2601。(四)食品生 产加工企业使用 QS 标志的条件。依据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外包 装上加贴 QS 标志必须具备三个要件:1.属于国家质检总局 按照规定程序公布的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 品;2.从事该食品生产的企业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并在有效期内;3.出厂的食品经检验合格。(五)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 QS 标志的 关系。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发展历程。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最早可追溯到 20 世纪 80 年代初。1983 年经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决定对全国重要工 业产品实行强制性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并于 1984 年 4 月颁 布实施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发 1984 4 号),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制度。该试行条例只设定了禁止条款,没有设定处罚条款。此后,在 1986 年 4 月 5 日又发布了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 例(国发 1986 42 号),在这个 条例 里设定了处罚 条款。为有效落实执行好上述两个条例,1987 年 3 月 24 日 国家经委、国家工商局、国家标准局、商业部、国家物资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了严禁生产和销售 无证产品的规定(经质字198 7180号)文件,明确了 一些具体问题和职责分工,规定了制裁措施和处罚裁量幅度,规定了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调“为确保重要工 业产品的质量,加强对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产品的管 理,特制定本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和销售 无证产品”。这些法规文件对于规范工业企业生产行为,确保 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建立完善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2005 年7月9 日国务院令第 440 号公布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废止,这标志着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制度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 时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有两 大变化:一是审查发证部门变化。1984 至 1998 年的创建实 施阶段,由各行业部门负责审查发证,地方技术监督部门主 要负责行政执法。1998 年政府机构改革以后的规范调整阶 段。由部门发证逐步调整、过渡为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 改为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发证。二是产品种类变化。从历史上 487 类调整 请支持论坛发展.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精华 0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3#发表于 2010-2-26 15:47:39|只看该作者-到 2001 年的 138 类。2003 年经国务院行政审 批办逐项审查,将发证产品进一步调整到 84 类产品。到了 2007 年条例颁布后,经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确认,决定对食品这一大类和 66 类非食品工业产品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 理的非食品类工业产品查询网址:http:/ 条 例第二条的规定,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金 融安全、通信质量安全、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七 个方面的产品确定的,也符合 条例第三条规定。2 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 QS 标志的关系。依据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 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其中第一项就是直接关系人体 健康的加工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 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 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 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称之为“食品质 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可见,QS 并非是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利”,凡是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包括生产食品和非食品 的企业,都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按条例规定 予以标注。以下是列入目录的部分农资产品。产品种类 产 品 名 称 开始执行日期 磷 肥 过磷酸钙 2004.11.16 钙镁磷肥 钙镁磷钾肥 农 药 氯嘧磺隆原药 95.0%2005.05.23 氯嘧磺隆可湿性粉剂 10%、20%、25%苯噻酰草胺原药 95.0%50%苯噻酰草胺可湿性粉剂 50%请支持论坛发展.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精华 0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4#发表于 2010-2-26 15:48:51|只看该作者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属于行政许可制 度,它包括 3 项具体制度: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 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 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 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2.对 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 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 令实行委托检验。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 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 标志 QS 标志,没有加贴 QS 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 销售。目前我国已经公布对 28 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 场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公布的 28 类食品必须取得 食品生 产许可证 并且加贴QS标志方准上市销售。(2 8 类食品获 证情况的查询网址:url=http:/ QS 标志与不是认证标志,是企业获得某种产品生产许 可的标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发给企业的,不是发给 产品的。“QS不是对产品的认证。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认 证认可条例规定,认证机构是有国家认可部门批准的、注 册资本在 300 万以上的机构。说白了,一类市场主体,是中 介机构。如果“QS标志是有质监部门颁发的认证标志,则无 异于将质监混同为中介机构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已经 设立登记的企业,欲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须向企业所在地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经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审 查验收合格,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条例 第五条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 的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证书上是这样叙述的“经审查,你单位生产的下列产品符合取得生产许可证条件,特发此证”QS是一种标志,但不是认证标志,不能称为“QS 认证”,而是企业获得某种产品生产许可的标志,标明该企业 获得某种产品生产的生产权或生产资格。可以称为“获证标 志”。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七)明确和掌握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 产品目录。工业产品种类成千上万,那么生产哪些产品必 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必须明了,否则无从 监管,更不能盲目监管。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 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 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 准后向社会公布。”需要注意的是该“目录”网络版很多,绝不 能随意下载一个就使用。条例授权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要在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查找质 检总局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的“目录”。(查询网址:http:/ 四款规定“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也就是说,该“目录”在相对固定的情况 下,会“适时”发生变化,因此,需要经常关注质检总局官方 网站公布的相关公告。二、工商部门监管流通环节食品 QS 标志的法律依据。(一)工商部门在实施流通环节食品 QS 标志 监管的职责依据。食品 QS 标志是由国家质检部门负责认定和实 施的一个行政许可制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已经明确规定“本条例第四十六 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 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 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国 发 2004 23 号)明确规定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 的监管”,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 2004 35 号)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分工进一步作了明确“工商部 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 行为,加强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 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的违 法行为;要将营业执 请支持论坛发展 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精华 0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5#发表于 2010-2-26 15:50:07|只看该作者 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检、卫 生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 流通领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职权的答复(工商 法字 2006 78 号)也作出了明确的答复,进一步明朗化 了工商部门在对流通环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上 的职能职权。这些都充分确定了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 全监管的职责,也说明了在对流通环节食品 QS 标志监管上 工商部门是主体适格的,是有职责依据的。(二)工商部门在实施流通环节食品 QS 标志 监管上的职权依据。QS 标志是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那么在查处流 通环节无 QS 标志食品案件中工商部门是否具有明确的法规 规定的职权依据呢?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 确规定:“县级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 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 查处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向有关生产、销售或者在经 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涉嫌从事违 反本条例活动的情况;(二)查阅、复制有关生产、销售或者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单位和检验机构的有关 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属于违反本条例生产、销售 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列入目录产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涉嫌违反 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也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 权。”(三)工商部门在实施流通环节 QS 标志监管 上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查处依据。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 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因此要注意 条例 调整的三个环节: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经营活动中使用环节。工商部门要侧重销售环节和经营活动 中使用环节。销售环节既好理解又好执行。经营活动中使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了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不包括个人消费的行为。比如,房地产开发商购进水泥、钢 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建筑外窗、电线电缆、建筑防水卷材、电焊条等等,在开发建筑过程中使用,属于“在经营活动中使 用”行为,水泥、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建筑外窗、电线电 缆、建筑防水卷材、电焊条均属于目录产品,那么房地产开 发商就必须购买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否则就违 犯条例。当然就食品来讲主要存在销售环节。条例第 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罚则“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 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监管流通环节无 QS 标志 食品中的需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将 QS 标志认定为国家标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在流通环节食品 QS 标志的监管中,有一部分 执法人员将 QS 标志认定为国家标准,认为经营者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应当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 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 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 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这是 没有理解 QS 标志的含义所导致的,也是对国家标准的误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标准是 指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 责制定的,比如水泥的国家标准、月饼的国家标准等。也就 是说 QS 标志是一种市场准入标志而非是国家标准,就不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二)将所有上 市销售的无 QS 标志食品都视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 进行处理。在执法实践中,对 28 类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食品检查中,往往会把外包装上未标示 QS 标志的食品全部 依据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之规定按 照销售未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来定性,没有 正确把握好以下两个关系。1、食品生产日期和纳入认证日期之间的关系;有些产品在生产出厂时是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后来由 明文规定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但是这部分食 品还在保质期内上市销售。比如,检查中发现上市销售的生 产日期为 2007 年 1 月以前生产的在保质期内的 13 类无 QS 标志食品,我们就不能一概而论进行查处。所以在监 请支持论坛发展.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精华 0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6#发表于 2010-2-26 15:51:29|只看该作者 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就应该区别对待,不应该纳 入查处范畴的坚决不能乱查处。2、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本 批次的食品前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也经过出 厂检验的,但是未将 QS 标志标示在食品外包装上而上市销 售的,也不能按照销售无生产许可证食品查处。基于外包装 无 QS 标志食品,有些存在食品强制认证的时间和生产时间 之间的时间差问题,有些存在有生产许可证但是未在食品外 包装上标注的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对待不同的问题就不 能一概而论以无 QS 标注就是无生产许可证进行处理。在具 体的执法实践中要按法律法规的不同规定进行监管。一是已 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未标注。对于此类行为,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 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 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的,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 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 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 30 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同时,食 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 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八)生产许 可证编号。对于没有标注 QS 编号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第 八十六条的规定了相应的罚则。这里也有一个法律适用竞合 问题。本人认为应适用 食品安全法 的规定。理由:按立 法法的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先法优于后法。二是未取 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对于这类情况,食品安全法 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 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 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此条能否适用有待于研究。因为国 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销售 食品没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情形,根据特别规定第三 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 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罚。这又是一个适用法律的竞合问题。按照法律适用原则,应该 由工商部门适用特别规定来处罚。理由:按立法法 的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先法优于后法。三是销售者没有 履行查验 QS 标志义务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 合格的证明文件。没有履行查验义务的,由工商部门适用 食 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罚。四、监管流通环节无 QS 标志 食品工作建议。(一)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销售无 QS 标 志食品。查处上市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作为保障食品 安全和人身体健康,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在流通环节食品 安全监管中必须要严格执法,对于巡查中发现上市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的一律要进行严格查处,该处罚的要严格处罚,严格杜绝无 QS 标志食品流入市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同时,在查处上市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案件中,必须 要严格调查取证程序,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食品销售者经 营的无 QS 标志食品是未取得 生产许可证 的食品才能够 进行处理。(二)区别对待,重在引导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健 全。在查处上市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中,不应该一 概而论,而应该视违法行为轻重和危害后果区别对待,对于 一些货值金额比较低,还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该将工作 重点放在警示教育及引导建立行业自律制度上。通过引导建 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逐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经营者进行教 育警示,逐步让无 QS 标志食品自动退出市场,让生产企业 违法生产的不合格食品无销售市场,这才是我们治本的目的 和途径选择。(三)突出工作重点,重在治本。查处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重在查处批发商、生产商的销售部,要从这些源头上进行严格管理。对于批发 商、生产商的销售部等具有 请支持论坛发展.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精华 0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7#发表于 2010-2-26 15:52:09|只看该作者 较大辐射 力和影响面的经营者要严格查处,从重查处。(四)加强协作,追根溯源。对于上市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的,工商部门在 依法查处销售无 QS 标志食品案件的同时,还要将生产厂商的基本 信息提供给生产地的质检部门,追根溯源,加强部门质检的 协作,追根溯源。讨论:工业生产许可证是条例设定的行政 许可,不是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暂且称它为后置,因为条 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营业执照;”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进一 步明确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管理,并实行许可制度。也设定了 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且是市场准入的前置。同一个部 门质检部门,对同一种经营行为食品生产,难道需 要颁发两个生产许可证?笔者曾与当地质监局探讨过这个 问题,他们认为两个许可证是一回事,是一个证。但两个许 可证是两部不同的法律法规设定的,对工商部门来说一个是 前置,一个是后置,如果是一回事,一个证,又怎么解决上 述问题?看来只有等待国务院或者权威机构来解决。请支持论坛发展.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阅读权限 50精华 0积分 1573 帖子 482 串个门加好友打招呼发消息 8#发表于 2010-2-26 15:53:03|只看该作者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对全部 28 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 作的通知 国质检执 2007 64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巩固全国产品质 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效果,维护企业和消 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 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理条例的规定,总局决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 范围内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食品、销售或者 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行为进 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一、工作目标 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未取得食品生产 许可证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 日取证;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 生产销售,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二、工作原则 一是对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 5 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 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 10 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包 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 粉及淀粉制品等 13 类食品,要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有关文 件继续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二是自 2008 年 1月 1日起,对生产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他 28 大类食品(见附件)的生产企业,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准无证生产食品。三是要严格界定无证产品的查处时限,2008 年 1月 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以 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 标志,不在无证查 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四是要坚持分类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国 28 大类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大、分布区域广。因此,无 证查处工作要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严格、稳妥、扎 实、有效地实施。三、工作安排 对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的无证 查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2008 年 3 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要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 28 大类食品 中的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进行执法检 查。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 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这一阶段原则上不对无证生产和销 请支持论坛发展 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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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坊生产的食品。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教育作用,通过新 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工作成效。同时,对执法检查中查处的违法行为 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行为。(三)要会同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供应 农村市场为主限制销售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者严格监管。要 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 下,对以供应农村市场为主的食品生产加工者,要从生产销 售方式、市场供应区域、生产加工能力、影响质量安全的因 素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周密调查,落实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职 责,监督、引导这类生产加工者遵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 求,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四)及时报告查处动态和工作总结。总 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题栏目,报道无证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结合本地查处无证生产和销售无 证产品行为的情况,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将查处无证工作情 况,包括总体情况、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建议及典型案例 等,分别于 2008 年4月 15 日、6月30 日归口上报总局 总局于 2008 年下半年汇总并通报。二 00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糕点、豆制品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他 28 大类食品范围 1糕点 糕点产品指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 食品。分为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 糕点等。2豆制品 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他杂豆为原料经过加 工制成的产品。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发酵性豆制品、非 发酵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料 经发酵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非发酵性豆制品是指以大豆或其它杂豆为原 料制成的豆制食品。包括豆腐、干豆腐、腐竹、豆浆等产品 3蜂产品 蜂产品包括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请支持论坛发展 举报 yijiashu yijiashu 当前离线 经验 1573 点在线时间 366小时威望0点金钱1765 Y 金币0 最后登录 2012-8-3 注册时间 2005-10-23 主题 61 帖子 482 精华 0 积分 1573 阅读权限 50UID12134 认证会员 最后登录 2012-8-3 在线时间 366 小时威望 0 点注册时间 200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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