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先进事迹材料范文(精选多篇).docx
法医先进事迹材料范文(精选多篇)第1篇:法医机构名称:中南财经政法高校司法鉴定中心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 机构负责人:张远煌许可证号:1042015 电话:027-88386142 邮编:430073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 微量鉴定,声像资料鉴定 机构名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 机构负责人:刘良许可证号:4201005 电话:027-83692642 邮编:43003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 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 机构名称: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9楼 机构负责人:杨剑涛许可证号:4201010 电话:027-87339619 邮编:430071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机构名称:武汉高校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115号1号楼 机构负责人:孟祥志许可证号:4201013 电话:027-68758593 邮编:430077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 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 机构名称: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999号 机构负责人:何登军许可证号:4201096 电话:027-83607053 邮编:43003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文书鉴定 机构名称:湖北楚垣法医司法鉴定所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 小区特1号 机构负责人:詹先化许可证号:4201140 电话:027-87922368邮 编:430223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机构名称:湖北宝丰法医司法鉴定所 住宅:湖北省武汉市宝丰路一路97号 机构负责人:孔祥林许可证号:4201177 电话:027-68831041邮 编:430030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第2篇:法医三、法医学的任务 (一)、法医学的基本任务 1.为刑事诉讼准时供应证据。 2.为民事诉讼供应科学的事实基础。 3.为行政诉讼的当事双方举证供应科学关怀。 4.为非诉讼执法活动供应科学看法。 (二)、法医学的具体任务 1、发觉证据 应尽技术之能、阅历之智,全力的发觉证据 准时发觉证据 延时发觉证据 检查发觉证据要合法 2、提取证据 记录证据 科学的提取证据 分别包装保全 尽快送检验、鉴定 3、分析、识别证据 分析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 分析证据有无鉴定的必要 识别证据,为办案工作准时供应科学技术分析资料 4、鉴定证据 证据与鉴定 人体物质同一的鉴定 认定客体种类属性 鉴定大事缘由 鉴定事实客观性 鉴定事实程度 鉴定证据的来源和出处 (三)、为其他法律工作供应科学看法 1、为预防重大灾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供应科学信息 2、为预防犯罪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供应资料 3、为法学争论、立法供应资料 其次节 法医学的任务及学习目的 法医学的任务:法医学要为司法机关解决有关医学方面的问题.其任务主要有:勘查涉及人身伤亡案件的现场。发觉、记录和提取有关物证,分析案情。检验鉴定。检验尸体、活体和物证等,做出鉴定或看法结论。 学习法医学的目的: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学问是司法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学问。无论是在侦查、检察还是审判阶段,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纠纷,凡是涉及到人身伤亡的,必定要求办案人员具备基本的法医学学问.具备确定的法医学学问,有 助于办案人员正确运用法医检验鉴定这一科学技术手段为办案服务,也有助于办案人员科学理解法医鉴定和检验看法。 第三节法医学的检验内容和争论方法 法医学的检验内容: 命案现场勘查 凡涉及到人身伤亡案件的现场,称为命案现场。 法医勘验命案现场的主要目的是发觉和提取法医物证(与案件有关的人体组织、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生物性检材),以及分析案情经过。 法医勘验现场一般以尸体或受伤人当时所处的位置为中心,慢慢向外扩大范围进行勘验。 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是法医检验工作中最主要的工作内容。 尸体检验分为尸体外表检验(衣着、尸体现象和外表损伤)、尸体解剖检验和组织学检查,必要时还要作毒物分析、微生物学检查和组织化学检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准备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卫生部颁布的解剖尸体规章(1979)规定: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进行.并对解剖尸体的对象和范围作了规定。 尸体解剖一般在法医解剖室进行,某些状况下也可在停尸场所和尸体现场进行.办案人员一般应当在场。 活体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损害状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犯罪嫌疑人假如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确需男法医进行的,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活体检验的大体内容有:损伤检验,劳动力气鉴定,诈病和诈伤,造作病和造作伤的识别,精神状态检查,性机能和性行为检查等。 (亲权鉴定:认定或否定可疑父、母亲和子女的血缘关系.常见于下列状况: 已婚夫妇,丈夫怀疑孩子非他所生; 离婚案件; 超生子女的血缘鉴定; 非婚子女的血缘鉴定; 失散子女的血缘鉴定等) 物证检验 法医物证主要指与案件有关的人体组织、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生物性检材。常见的有血液、血痕、精斑、唾液斑、尿液、毛发、皮肤碎片等。 法医物证检验通常在特地的法医物证检验室进行,主要运用显微镜、生物化学等技术手段。 文证审查 凡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文字数据称为文证.如现场勘查笔录、调查笔录、尸体或活体检验记录等。 法医文证审查主要是对医院的临床病历、诊断书,初次鉴定书、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查和争论,提出分析看法和结论。 法医学的争论方法:主要应用医学、生物物理学和生物化学的技术和手段.如尸体解剖,显微镜技术(光学、荧光、电子),各种生物化学反应试验,各种仪器分析方法等。 由于法医的工作和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判决是有很大关系的。 法医可以准时订正冤、假、错案。司法实践证明,无论是在50年月还是在80年月,经法医审查而订正的已判死刑的冤、假、错案例子并不罕见。这一方面要求法医工作者要努力提高素养,关心司法机关的工作,保证鉴定的质量和科学性,另一方面也要求司法工作者在办案中要敬重法医提出的看法,并把法医对案件的证据审查视为制度。 法医进行书证检查,还可以完善、补充证据,必要时作补充或重新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有些案件,由于罪犯时供时翻或有许多种口供而无法辨真伪,最终经法医鉴定而得到解决。1981年,四川省泸县有一女社员,因恋爱纠葛,被男方杀害。被告人在公社和看管所的五次交代中,都说是在发觉尸体现场扼死被害人的。但当向他宣读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时,他又交代是在一个水塘内将死者溺死之后,移尸于发觉尸体现场的。法医初验时所作的鉴定书,认定被告人是在发觉尸体的现场处扼死被害人的。后来,在复查中法医又作硅藻检查,证明死者胃里的硅藻与被告人所供水塘的取样全都,而与发觉尸体处的泥土取样有明显的差别,从而认定被告人最终交代的杀人移尸经过属实。 法医在主持对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病程记录的审查时,应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全面解剖检查,准时提取原始病程记录,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分清性质和责任。 第3篇:法医一、法医学定义 是指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争论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法医学的产生基于法律的需要,又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订提高医学资料。 二、法医学与医学的关系 医学分为基础医学和应用医学。法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医学学科。 三、法医学的争论对象:人(活体、尸体)和物。 四、法医学的争论领域 (一)法医病理学:是争论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的发生进展规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其争论和检验的对象主要是尸体。(死因鉴定 ) (二)法医物证学:是就涉及法律问题的生物性检材进行争论和检验,解决个人识别和亲权鉴定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其争论和检验的对象是生物性检材,主要是各种人体成分及其分泌物与排泄物。通过对检材的理化性质、各种遗传标记的定性与分型的争论分析,对检材的种类、种属、个人属性等问题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 1、法医血液遗传学:主要是通过对生物性检材进行遗传标记的检测分型,确定其个人 属性,并依据遗传学原理进行亲权鉴定。 2、法医人类学:主要是通过对骨骼、毛发的形态学等检查,确定其所属个体的种属、 性别、年龄、身高及民族等。 3、法医牙科学:以牙齿及口腔结构为检测对象,通过形态学及/或与生前牙齿检查治疗 记录的对比,确定其年龄、性别及个人特征。 (三)临床法医学: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争论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态等问题的法医学分支学科。检查的对象为活体。 (伤残鉴定 ) (四)法医毒理学:是争论与法律有关的由毒物所致机体生理、病理损害过程的法医学分支学科。其争论和检验的对象为人体。 (五)法医毒物分析:是争论与法律有关的毒物的分别、定性、定量的法医学分支学科。其争论和检测的对象主要为生物性检材。 (六)法医精神病学:是争论与法律有关的人类精神疾病和精神状态的法医学科学。争论对象为活体。 五、法医学的任务: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托付,应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澄清事实或揭露犯罪供应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供应证据。 其次节 临床医生与法医学 一、医学鉴定人:法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专业学科,应由具有特地学问和技能的专业人员从事法医学鉴定工作,这些专业人员被称为医学鉴定人。 所谓有特地学问的人,除了专业法医学工作者以外,临床医生也经常受聘作为医学鉴定人。 二、医学鉴定人的要求 (一)在专业学问方面,应全面而深化地了解和把握鉴定项目所涉及的专业医学学问。由于专业技术水平所限,对不能够胜任的鉴定工作可拒绝接受托付。 (二)应了解和把握确定的法医学基本学问和基本概念。医学理论是法医学鉴定的重要基础,但法医学有其独特的内容和侧重面。 (三)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如心理素养。 三、临床医生与证据:当人体受到损害后,首先接触到的是医生,所以医生在初诊或抢救及以后的诊治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手术记录及病历等都将成为重要的原始书证,也可能是唯一的书证材料。 四、临床医生与患者:留意特殊“患者”:即某些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保外就医”的目的可能会夸大病情、自伤或诈病,如单纯从临床医学的角度动身,当作一般的疾病予以诊断和治疗会对某些案件的审理带来不便,甚至掩盖某些罪行。 四、临床医生与保险医学:临床的诊断与治疗的证明材料往往是保险公司理陪的最重要的依据。 五、临床医生与医疗纠纷:临床医生应实行救死扶伤,维护患者基本利益,同时也应学会如何爱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第三节 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法医学工作的主要内容有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及书证检验等,通过上述工作为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审理供应科学证据。 一、现场勘验 (一)概念:发生犯罪、事故、发觉尸体或遗留犯罪痕迹的地点通称为现场。某些凶杀案,现场往往不止一个,杀人处为第一现场或原始现场,移尸或分尸处称为其次及第三现场。 (二)现场勘验:为了发觉与案件相关的线索、查明案件的性质、证明并揭露犯罪行为而在现场实施的一系列侦察行为称为现场勘验。现场勘验一般是由侦察员、法医、痕迹员等合作完成的。现场勘验前首先应对一般的状况进行了解,然后制订周密的勘验方案。勘验的挨次可以从中心开头,也可由周边开头。 勘察现场时应留意:在现场四周特别是通道处有无可疑痕迹、门窗是否关闭、有无特殊气味、尸体的位置、各种物品上的指纹等。 二、活体检查: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损害状况或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如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可强制执行。活体检查是依据法律规定,在有关部门托付下进行,一般在法医机构的活体诊察室或被指定的医院门诊进行,应留意客观检查结果。 三、尸体剖验:是法医学鉴定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进行。确定要进行全身检查,对于阳性与阴性所见均需详细记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 1、涉及刑事案,必需经尸解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 2、猝死或突然死亡,有自杀或他杀嫌疑者。 3、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4、在疾病医治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怀疑医疗事故者 (二)尸体剖验的目的 1、确定死亡缘由:鉴别暴力死或非暴力死。 2、推断致死方式:分自杀、他杀、灾难事故。 3、推断死亡时间:人死后到尸解时经过的时间 4、推定致伤物。 5、个人识别。 四、物证检验 物证:对案件的真实状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是重要的客观证据。应准时提取、准时送检,在收集、包装和送检过程中应防止污染 物证检验:应用物理、化学、血清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对物证进行检查,确定其性质、种属及个人特征等。物证检验结果对推断罪犯的罪行和认定罪犯有着重要的意义。 五、书证检验 书证:指对案件的真实状况有证明作用的文字资料。包括活体或尸体的检查记录、临床的医疗病历、检验报告、法医学鉴定书等。 书证检验:指通过对文字资料内容进行的全面细致的分析争论,科学的论证,答复托付机关所提出的问题。 第四节 法医学鉴定 一、鉴定与鉴定人 鉴定:将司法或行政机关交付的有关材料依据特地的学问与技能进行检验、认定,就某些特地性问题做出结论,报告托付机 关的过程。 鉴定人:被指派、聘请、托付进行检验和鉴定的特地人员。 鉴定事由:指托付鉴定人解决的特地性 法医鉴定人:指从事法医学鉴定的特地人才。 医师鉴定人:诸如精神疾病等专业性较强的鉴定问题或某些特定的环境下,也可托付具有确定法医学学问的医师进行鉴定。 补充鉴定:对于提出新的问题或供应新的资料,要求原鉴定人复验、修正内容或补充看法。 重新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满意或消逝看法不同的鉴定结论时,将原材料另行托付他人鉴定。 复合鉴定:指请上级机关的特地人员对原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复核。 二、法医学鉴定原则 (一)依法鉴定原则 (二)鉴定的客观性原则 (三)鉴定的独立性原则 (四)鉴定的时限原则 (五)鉴定的保密原则 三、法医学鉴定书:指法医学鉴定人将检验过程、结果及经科学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而形成的书面报告。格式内容包括引言、案情摘要、检验、说明、结论和结尾。 第五节 法医学进展简史及展望 法医学的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萌芽时期、形成时期、进展和成熟时期。 一、萌芽时期(公元前500年公元10世 纪):我国法医学历史悠久,据现存的文献记载,即可追溯到距今2200余年以前 。 1975年发掘的云秦梦简(公元前262年至前217年)封诊式中,就有尸体(他杀、缢死)、首级、活体(外伤性流产、麻风病)等检验条例 ;汉唐时期的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完整、最早的一部封建法典。 欧洲古代法医学的进展却缓慢,仅有个别案例的传闻,如公元前10044年凯撒大帝被杀,身上有23处伤,检验确定贯穿胸部第 一、二肋间的是致命伤。 二、形成时期(公元1119世纪):案件的鉴定有专业医生参与,有较系统的法医著作消逝。这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中国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被译成多种文字在许多国家出版。 1598年意大利医师菲德利斯医生关系论一书,这是欧洲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1642年,德国莱比锡高校首先开法医学讲座。 第4篇:法医尸检的目的。 答:确定死亡缘由,主要鉴别暴力死或非暴力死。推断致死方式,区分自杀、他杀及灾难事故。推断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主要依据损伤的形态特征分析来完成。个人识别,依据尸体的体貌特征,牙齿、毛发、血型的检验,性别、年龄的推断来认定死者的身源。医疗事故的鉴定。 溺死的尸体外表征象 尸斑浅淡口鼻部泡沫鸡皮样皮肤手中抓有异物皮肤膨胀死者吸入溺液后比重超过水,沉入水底,发生腐败产生气体后,比重减小,尸体浮于水面。浮尸高度膨大呈现巨人观qi溺水时受冷水刺激皮肤和肌肉简洁收缩,尸体温度较低,口唇、指端发绀,眼结膜点状出血。 硅藻对溺死的诊断有何意义? 浮游生物中的硅藻类相当小,可随溺液被吸入肺泡,从裂开的肺泡壁毛细血管进入肺静脉到达左心,再随体循环散散布到各内脏。所以从各内脏中检出硅藻,是诊断溺死的重要途径之一。假如是抛尸入水,硅藻仅能进入肺,而不会进到体循环的各内脏。肺心肝肾骨髓牙齿等同时检出硅藻才有诊断溺死的价值。高度腐败的尸体,各种外表征象已不存在,内脏也已腐烂,这时检查骨髓、牙齿中有无硅藻,是鉴别生前溺水或死后溺水的最好方法。 医疗事故的分级 答:依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峻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3.机械性窒息的类型。 答:颈部受力的的窒息死;挤压性窒息死;呼吸道堵塞的窒息死;溺死;性窒息和体位性窒息。 机械性窒息的死者的尸检所见 【外表】颜面肿胀、发绀淤点性出血,多见于眼睑结膜近穹窿部、球结膜的内外呲部和颜面部皮肤尸斑显著,消逝早尸冷缓慢牙齿出血【内部】血液呈暗红色、流淌性内脏瘀血内部器官淤点性出血肺气肿或肺水肿脾贫血 4.医生检查机械性损伤时应留意的问题。 答:全面检查并记录每个损伤。详细记录损伤合并症的临床表现和诊断依据,特别是严峻的一过性功能障碍。一些主要靠病人自己的感觉和受主观干扰较大的症状。精确描述损伤的位置、数量和相互关系。对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和损伤部位的附着物或残留物均应详细记录。尸检时检验创伤和并发症,查找创内异物,实行血液和指纹。记录文字,绘制简图,摄影和录象等。 简述机械性损伤的死因 答:外伤原发性死因中出血;原发性休克;重要生命器官功能和结构的破坏;震荡。外伤后继发性死因中感染;继发性休克;栓塞;吸入性窒息;愈合过程中的合并症。 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中诊断生前伤的指征 答:肉眼可见的生活反应,如出血、创口裂开、伤处红肿、吸入或吞入异物和痂皮形成等;生前伤组织学转变,如局部淋巴窦扩张,内有散在的红细胞,损伤局部发觉血栓,脂肪栓塞,白细胞游出和大量浸润,创口愈合;濒死伤转变,可接受检测酶活性或炎症介质含量等方法 6.血痕检验应遵循的程序。 答:肉眼检查;预试验;确证明验;种属鉴定;遗传标记测定及性别鉴定;出血部位、出血量、血痕陈旧度等推断。 7.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料。 答: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8.医疗事故。 答:合法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a)法医学鉴定原则。 答:依法鉴定的原则;鉴定的客观性原则;鉴定的独立性原则;鉴定的时限原则和鉴定的保密原则。 9.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答:在紧急状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实行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者缘由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行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10.精斑检验应遵循的程序。 答:有预试验、确证明验、种属试验和个人识别。 3.法医学的基本任务。 答: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托付,应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澄清事实或揭露犯罪供应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供应证据。 4.法医学鉴定的原则。 答:依法鉴定的原则;鉴定的客观性原则;鉴定的独立性原则;鉴定的时限原则和鉴定的保密原则。 5.为确定是否假死,检查手段有哪些。 答:接受听诊器听喉部有无呼吸音,来推断呼吸状况。手触摸脉搏或心尖处,听诊器心尖处听心音,ECG 或 X-线检查来推断心跳状况。各种神经反射及脑电土检查。压迫眼球使瞳孔变形,当解除压迫后,瞳孔立刻恢复圆形者为假死;用眼底镜检查视网膜血管内有无血液流淌;用1%荧光素钠点眼时,结膜和巩膜当即黄染,若为假死,25分钟后褪色,已死者24小时之内也不褪色。 4.对损伤的记录应留意那些问题。 答:全面检查并记录每个损伤。详细记录损伤合并症的临床表现和诊断依据,特别是严峻的一过性功能障碍。一些主要靠病人自己的感觉和受主观干扰较大的症状。精确描述损伤的位置、数量和相互关系。对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和损伤部位的附着物或残留物均应详细记录。尸检时检验创伤和并发症,查找创内异物,实行血液和指纹。记录文字,绘制简图,摄影和录象等。 5.溺死法医学的鉴定要点。 答:水中尸体的个人识别;是否为溺死,要区分生前溺水和死后入水,前者可有白色泡沫团或蕈形泡沫,全呼吸道和肺内有溺液、泡沫和异物,水性肺气肿,肺切面有溺液流出,左心血液比右心淡薄,胃肠内多有溺液、水草、泥沙等异物,脑肝肾淤血而脾贫血,手中可握有水草或泥沙,肺、骨髓、牙齿中可检出硅藻。落水状况的推断,以确定落水地点,主要依据现场勘验和尸体中硅藻种类等物质来推断。要确定是自杀、他杀或意外灾难。 6. 猝死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答:案情调查与现场勘验;尸体检验,尸斑显著,呈暗紫红色,可见点状出血;死因分析:死因特殊确定时,如尸检发觉心肌梗死致心脏裂开,脑中风致脑内大出血等,并应排解致命性的暴力性损伤包括外伤、机械性窒息、毒物中毒等;死因基本确定时,应排解其他致死缘由如小儿间质性肺炎等;若解剖未发觉致死病变,须结合临床确定死因;病史与病变均不能说明死因者,接受排解法,通过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解剖、微生物学检验及毒物分析,排解暴力死亡,然后做出猝死“死因不明”的结论。 猝死死因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答:死因分析:死因特殊确定时,如尸检发觉心肌梗死致心脏裂开,脑中风致脑内大出血等,并应排解致命性的暴力性损伤包括外伤、机械性窒息、毒物中毒等;死因基本确定时,应排解其他致死缘由如小儿间质性肺炎等;若解剖未发觉致死病变,须结合临床确定死因;病史与病变均不能说明死因者,接受排解法,通过案情调查,现场勘验、尸体解剖、微生物学检验及毒物分析,排解暴力死亡,然后做出猝死“死因不明”的结论。 简述中毒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答:案情调查,症状分析如无明显特殊症状的快速死亡常见于冠心病、脑出血、氰化物中毒的毒鼠强中毒。现场勘察,尸体剖验,检材提取:消化器官,肾、尿、脑、肺、骨、头发、指甲、脂肪组织和肌肉。毒物分析的结果评价,阳性结果:阳性或强阳性,达到中毒致死量,一般可以确定中毒死。阴性结果:中毒超过24小时,体液中不易检出;毒物在体内腐败、分解和消逝。中毒尸体挖掘取材的价值:有机磷可存留数月之久;头发中百年后可查出砷。中毒的死亡方式:判定自杀、他杀、意外还是其他类型的中毒 7.强奸案件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答:性交的证明,可见处女膜裂开,且红、肿、出血和苦痛;阴道内检出精液成分,是性交的确证。强奸手段的证明,经过案情调查,伤检、毒物化验等,证明对被害人施加机械性暴力、精神暴力或使用药物如催眠剂,麻醉剂或迷幻药等。此外,由于受害人的反抗,可在罪犯身上造成一些损伤等。 8.亲子鉴定中排解父权的原则。 答:只有一个遗传标记排解时,不能轻易做出否定的结论,必需加测其他系统。有两个遗传标记排解时,若两个基因产物水平遗传标记,如ABO、HLA违反遗传规律,则可做出排解结论。1个基因产物水平遗传标记直接排解,1个DNA遗传标记排解,且可疑父与孩子均为杂合子,则可否定可疑父为生父。有三个及以上遗传标记一般可做出排解亲子关系的结论。 亲子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遗传性状:最主要的依据。是生物体表现的一切形态特征、生理特征和代谢类型的统称。妊娠期限;性交力气和生殖力气。 亲子鉴定中血液遗传标记应具备的条件 答:表现为简洁的遗传性状,其遗传方式经家系调查已明确;具有遗传多态性,基因频率分布较均匀,父权排解率高;在相应地区、民族中的群体遗传数据已建立:血型个体发生早,不易受年龄、疾病及其他因素影响;检验方法操作简洁,重复性好,结果明确牢靠。 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要点? 答:接受托付:专职法医;高等院校的法医学老师;司法机关批准的具有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法医学鉴定人可以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鉴定托付。案情调查:必需认真收集全部原答:人毛髓质不发达,断续、缺如,较狭窄,始病历,不能将他人整理的资料作为鉴定依据而动物毛髓质发达,呈连续状;人毛毛小皮以防发生错误。患者的检查:对有后遗症、致鳞片薄短呈细波纹形横纹,而动物毛小皮鳞片残或导致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病人必需进行厚粗呈粗锯齿状;人毛皮质较宽,而动物皮全面的临床检查,检查伤病员时应由与医疗事质较窄。 故无关的特地医师协同进行。尸体剖验:凡怀简述道路交通行人损伤的常见类型。 疑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死亡,均应进行尸体解剖答:撞击伤:汽车的某一部分直接撞击人体检验,以查明死亡缘由、所患疾病。药物化验:所致的损伤。保险杠损伤,典型胫骨骨折呈楔当医疗事故怀疑与药剂、麻醉、输血及各种各状,其尖端示车驶方向;摔跌伤:指人体被样的药物治疗有关时,必需及早收集剩余药车轮撞倒或抛起后又摔下与地面相撞形成的品、用药的容器、注射器、输液瓶以及病人的损伤。碾压伤,指车轮碾过人体所致的损伤。呕吐物、排泄物、血、体液等,尸体解剖时要身体表面皮肤可有特征性的轮胎印痕。拖擦采集死者组织器官样品。分析争辩和鉴定结伤:由于被撞击者的衣物被车辆挂住,受害人论。鉴定结论主要包括下述内容:伤残缘由及的身体在地面拖拉形成的损伤。 其程度;.死亡缘由;医务人员有无过失,属于何种性质的过失;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 10.死亡时间的推断有哪些方法和途径。 答:依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依据尸冷和超生反应,死后数小时心脏的局部肌纤维仍有收缩功能;依据电阻抗,死后其呈下降趋势,在确定时间内与死亡时间成线性关系。依据尸斑的进展过程。依据胃肠内容物的质与量推断死亡时间,食物在胃肠内有生理特点和规律,而死后则无,如胃内布满未消化食物提示进食后不久死亡;依据组织学所见推断死亡时间。依据尸体化学推断死亡时间,某些生化物质死后变化显著,与死后经过时间有确定的线性关系,有助于推想死后经过时间。依据腐败的进展过程推断死亡时间,右下腹尸绿死后2448小时 ,死后牙齿的脱落与腐败尸体死后间隔时间有确定关系。依据尸食性昆虫生长发育规律推断死亡时间 11.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在猝死病例中多数为青壮年,而且多死于睡眠中,称为青壮年猝死综合症。其特点如下:都死于睡眠中;多为青壮年;绝大多数为男性;死者生前多身体健康,发育、养分良好,死前多无明显诱因;死亡快速,多为即时死,死前有呻吟、尖叫和抽搐;尸体剖验多无明显致命性病变,共同性转变为急性心力衰竭。 简述法医学工作者参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三种状况。 答:由医学会组织的鉴定,在患者死因不明和需要确定患者伤残等级的状况下,按规定应有法医参加;对于死亡病例,在医疗事故鉴定前需要法医尸体解剖查明死因;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托付法医参加 医同学学习法医学学问的意义是什么? 答:其意义在于正确处理好下列各种关系。临床医生与医学鉴定人。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问题,接受聘请并进行法医学鉴定的临床医生;医学鉴定人具备确定的基本素养:.较高的专业学问水平,有力气作出正确结论;了解和把握确定法医学基本学问和理论;较高的综合素养如心理素养、语言表达力气等。临床医生与证据证人。临床医生在工作中应全面、详细地书写病历,是重要的原始书证。经治医生可能被传唤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临床医生与患者。有些特殊患者,可能是某些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能诈病、诈伤、造作病、造作伤。有的伪装精神病。故应引起临床医生足够的重视。临床医生与保险医学。临床的诊断与治疗的证明材料往往是保险公司理陪的最重要的依据。临床医生应留意,带病投保、自伤诈保。并重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名目否则将引起特别麻烦的纠纷。临床医生与医疗纠纷。临床医生应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水平,并把握医疗事故鉴定学问,有效地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应实行救死扶伤,维护患者的基本权利及爱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简述肺浮扬试验 答:肺浮扬试验:未呼吸的肺实体如肝,比重1.045-1.056,投入水中下沉;而呼吸过的肺含有空气,比重小于水,在水中不下沉。检查方法:常规剖颈胸腹,在食管下端和气管上端分别结扎。将舌、颈部器官连同心肺一起取出,投入水中。若下沉,切除心脏,在气管结扎线上方切断,将肺连同气管一起投入水中。若下沉,切除支气管,将左、右肺及其各叶切取的肺小块分别投入水中。若下沉,将肺小块用干纱布挤压后再投入水中。结果的判定:全部阳性 死后不久的新生儿,活产儿。部分阳性肺膨胀不全的活产及部分死产。全部阴性死产儿、未成熟儿、坠落产窒息儿。 行临床法医学鉴定留意事项: 答:临床法医学检查、鉴定必需按法律诉讼程序及托付机关所供应的鉴定事项,对人身进行检查分析、诊断做出鉴定结论,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提交给托付机关,不得交给原告或被告。有权查阅案卷和有关状况,严格保密,执行回避制度。必要时接受联合鉴定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应依据相应的法规、标准来执行。要正确引用临床资料,证据要充分有利,结论要精确。遵纪守法、敬重事实,实事求是,排解一切干扰,认真做好每一份鉴定。 简述牙齿磨耗度的六级分类法。 答;度:牙尖有磨损 ;度:牙尖磨平;度:牙本质点状暴露,牙尖大部磨去;度:牙本质片状暴露;度:牙本质全部暴露;度:髓腔暴露。 简述人毛与动物毛在显微镜下的鉴别。第5篇:法医鉴定书长沙市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看法书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10000000 声 明 1、托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供应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接受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峻性。 地 址:长沙市曙光路202号(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10-004340000 共 3 页 第 1 页 长沙市司法鉴定中心对王灿死因鉴定看法 编号长沙市司法鉴定中心2014×鉴字第×号 一、基本状况 委 托 人:王浩 托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2014年5月21日星期一 鉴定材料:案发时死者王浩所喝的浓汤残留物、死者王浩尸体、警方对案发觉场的采集材料、当事人陈述 鉴定日期:2014年1月21日 鉴定地点:长沙市司法鉴定中心 在场人员:托付人王浩、检察官张可柔 二、检案摘要 本次鉴定主要是通过对浓汤中是否含有毒鼠强以及死者是否死于浓汤中的毒鼠强作出鉴定。 三、检验过程 通过对浓汤残留物的检验,我们发觉其易溶于苯、乙酸乙酯,TETS微溶于水、二甲基亚砜(DMSO),不溶于甲醇和乙醇。受丙酮晶体化时结成立方晶体。微溶于丙酮;不溶于甲醇和乙醇。这说明浓汤中的确含有四亚甲基二砜四胺。 共 3 页 第 2 页 四、分析说明 依据当事人的陈述,死者中毒当时曾有大量呕吐,发出躁郁担忧地吼叫,且在对死者尸体的尸检过程中找到的四亚甲基二砜四胺对证明死者的确是因毒鼠强中毒而毒发身亡,且此毒鼠强即来源于死者所喝的浓汤。 五、鉴定看法 死者王浩的确死于浓汤中的毒鼠强。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罗天霸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5xoyyzyz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章) 二一四年3月7日 说明: 1、本司法鉴定看法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 2、司法鉴定看法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鉴定看法后列出详细名目。 3、法鉴定看法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 共 3 页 第 3 页 第6篇:法医鉴定书法医鉴定书 托付单位:通州区公安局 托付日期:2005年1月11日 托付事项:对死者李刚的死因作分析 检验日期:2005年1月11日 检验地点:通州区京津大路 一、 检验过程 对死者身体外部做检查,死者背部有明显严峻刮伤,鼻出血,头部表面有出血现象 对死者身体内部通过照片等手段进行检查,发觉左手臂关节处有骨折,颅内有很多淤血。 二、 检验结果 背部刮伤严峻,头部出血 左手臂关节骨折,颅内有淤血 三、 分析看法 该死者被快速行驶的车从后背将其剐倒在地,由于受力太大和速度快,使其脑部在着地的时候受到猛烈撞击,颅内大出血,致其死亡。 检验报告人:王国荣 主任法医师: 主检法医师: 2011年1月11日 第7篇:法医鉴定书法医鉴定书 法医学鉴定书法医学鉴定书 托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民一庭_ 托付及受理日期:_年_月_日 案由:_诉_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 托付鉴定项目: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