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总代理合同范本与品牌授权协议书.docx
品牌总代理合同范本与品牌授权协议书品牌总代理合同范本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服装在总代理经销甲方“杨丹”品牌服 装,代理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代理的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切法律重点证件,有一定的实力和经 营能力;2、主要城市或者省会;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者繁华地段,有平 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者一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壁柜);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服饰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 发展;6、须按照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装修和货品陈列;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 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 证金;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5、协议终止后,乙方未售出产品,甲方不赋予退换;四、合作方式及定货付款、货运1、乙方须一次纳加盟金伍万元,保证金壹拾万元(合同终止九、合同终止: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跨区域经营。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4)合同期届满或者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翼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 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代理优先权: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 优先续约权利。十一、争议解决: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允许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 管辖法院审理。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一年月日至一年 月日,有效期为一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一天内双方 可商议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 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品牌授权协议书甲方:一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 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国 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 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 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甲方允许乙方使用“工”工”品牌。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IS09001投递资料、品牌使用 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股分。甲方有权参预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乙方在每年一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商议形式予以解决。商议不成时, 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 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 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时保证金无息抵货款返回);2、甲方每年举办两次新产品展示定货会:春夏、秋冬各一次,甲 方专人协助客户制定定货计划,甲方收到乙方%的定货金后,甲方 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下单生产;3、乙方若超过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者中途停业,甲方将终止 乙方的代理权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4、甲方赋予乙方拿货折扣为挂牌价折,换货率为;5、结算方式:按定单结算款到发货;6、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在收到货物的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质量问题,须 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统一验收合格;8、在协议期间,乙方首次配货总额必须在壹拾万元以上。乙方 第一年进货额总值需达到一万;第二年进货额总值需达一万;第三 年进货额需达一万元的任务。若乙方每年能够完成甲方的任务,甲 方将给乙方返点奖金。五、销售与服务1、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艰难,可请甲 方匡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如需开增值税,甲方按所开金额收取的税金;六、公司提供1、代理授权书;2、专卖店或者专柜形象设计;3、提供管理条例及店面陈列细则,营业员培训;4、衣架、货架按成本价提供;5、享有我公司每月最新款式的优先配货权;七:违约责任及法律效力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者侵害对方利益, 均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终止本协议的效力;3、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4、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 文件;5、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 纷应商议解决;甲方: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号:号:店址:店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者乙方通过其他 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 经友好商议,签订本合同。一、汽车型号及金额汽车品牌;型号_;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价:O二、购车方式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2、乙方向一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 为准。2、乙方向一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 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一种方式及期限付款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一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 中国农业银行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 %,金额(大写)o五、权利与义务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 质量标准。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 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者经交通管理部 门认可的汽车。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 本情况。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一所购车辆 证件,、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 方无关。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者协助汽车 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 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一原件交 与甲方。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允许,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 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 良或者交通事故等原于是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 行。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 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 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 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 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七、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 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 律师代理费等)。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若商议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甲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乙方:双方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 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商议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1)甲方允许将品牌女装在经销权授予乙方。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允许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 品牌产品。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 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销其代理权。二、保证金(代理金):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 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 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抛却,同时甲方有权取销本合同。代理经 营对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再也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 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时间为一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三、甲方责任: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元计算)。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 或者其他道具用品等。四、乙方责任: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 或者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璜,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 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复印件, 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 话。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 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 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 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范本)。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者涂改甲 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者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 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资料予第三者,如 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 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 取销换货率)。五、结算方式: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 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 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 截止日中指明。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 格)。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追加商品换货率%o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 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六、供货方式(定单加配货制):1)定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定货或者配货, 甲方根据乙方定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 为:O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 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同上 第二条)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而擅自取销所定货品或者配货,否则扣 除保证定金及定金。七、退换货方式: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 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 并在一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 换货。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 理。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 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一件)。期限一个月(日 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 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八、违约条款: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 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 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