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服务协议版.docx
留学服务协议通用版(本文本为word版,可修改编辑)甲 方:乙 方:签订日期: 密,用完的个人资料原件须即将归还,严守委托方机密。 不得擅自在服务 期间及服务结束之后的任何时间,在没有获得委托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 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个人及其申请服务信息。假设受托方有任何泄 露委托方机密信息的行为,委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第十七条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关于退费规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 正式的退款申请文件时,受托方应及时协助委托方确认退款流程并按时处 理退款。第六章服务费用第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小万元整 (¥元)。第二条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现金、刷卡向受托 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汇款相关账户由受托方指定。第三条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凭证。第四条委托方自行承担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院校 报名费、邮寄费、签证费等)。第七章服务退款第一条如果委托方最终获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标学校和专业的录 取并通过签证顺利入学,且委托方没有本合同本章条款中所提及的退费情 况发生,那末视受托方服务成功;第二条如果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中的学校 和专业均申请失败,或者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受托方将在十五日 内执行全额退款;第三条在服务过程中由于受托方原于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托方将 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第四条其他特殊情况的退款或者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的委托方 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商议并确定退款额度与退款时间。第八章合同结束第一条待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 终止。第二条 假设委托方未在服务后期与受托方确认申请服务完结确认表,也未在退款申请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请期过期之后,本合 同自动结束。第三条双方在本合同退款条例下正常签订退款确认协议,在退款 正常执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第四条如在本合同生效后,假设由于本合同未约定的特殊情况,任何 一方欲终止执行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与另一方商议,待双方以书面形 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第九章合同延长第一条假设委托方在收到学校录取结果后,并决定在当年不接受此录 取结果,而继续申请下年度的录取、或者保留录取结果至下年度,受托方 需继续提供下年度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年度申请。服务延续委托 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第二条假设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抛却本年度申请,但有 计划申请下年度申请,委托方可在签订服务延续申请表确认后,自动 终止本年度服务内容,自动进入下年度申请服务阶段。服务延续委托方无 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第十章合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第一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第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商议解决。商议 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章补充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第一条补充协议、或者合同的修改、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形成补充 合同。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 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无效。第十二章生效条款第一条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及委 托 方(委托方未满18周岁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受托 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咨询服务费之日起生效。第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章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合同正文补充部份,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合同的 变更及其补充协议内容,双方须共同商议确定。假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 文部份有冲突条款,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本协议包括的受托方为委托方申请的专业数量、院校数量均不 做限制,由委托方确定。委托方:受托方: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留学服务协议通用版委托方(委托方申请人):委托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受托方(咨询服务方):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第一章服务通那末第一条本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第二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那末,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 供有关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经商议,达本钱合同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三条两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明 确表示对合同所载明之条款内容彻底理解,并无歧义。第四条 本合同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子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本合同 及其附加文件内容已子细阅读,并允许合同的条款与附加文件内容与细节。 双方共同遵守履行。第五条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假设 有对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订条款,须在双方确定后,在本合同补充协议处 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 写双方应当商议确定。假设有附加条款需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确认后生 效。第六条 本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条款、期限、金额 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双方的机密信息、各方情报、商业机密、数据统 计信息、内部报告与分析资料信息、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数据,负 有保密责任,泄露未经授权的机密信息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一条服务范围及方式:受托方的经营范围为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服 务方式为诊断评估、方案规划、培训指导、代理服务、心理辅导与后续跟 踪;第二条服务内容: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国际教育咨询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基本服 务项目:语言考试规划,学校及专业的选择,竞争力强化(科研及实习的联 络),文书制作,递交申请,套词面试辅导,签证培训,行前指导。第三条 服务目标委托方赴美国、加拿大入学时间为 年 季,目标学位为,就读专业为(中文)。以下为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 的目标学校名单,确定的学校名单如下:(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所申请的专业和学校名单应在签订合同 后,由委托方在申请前最终确定)。委托方最终定校名单如下:第三章服务时间第一条申请服务期:本合同签订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 自动进入申请服务期。申请服务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学校申请文件材料或 者 委托方向受托方递交申请服务期确认表后结束。第二条 服务后期:双方在申请服务期结束后,自动进入服务后期,服 务后期直至委托方获得可以接受的学校录取,并签订留学申请服务结果 确认表为止。本合同包含签证服务步骤,服务后期在委托方获得签证并 顺利入学后自动结束。第四章委托方权利与义务一、委托方权利第一条委托方有权利了解受托方服务进度,并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按照 合同规定完成服务进度并确保服务质量;第二条在不涉及受托方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权利要求受托方 提供留学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规划方案或者相关资料;第三条如果委托方由于个人原因,决定终止本合同服务,委托方有权 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请退款;第四条委托方对申请目标学校、申请创作文件、最终就读学校有最终 决定权;第五条如果委托方对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策划方案、具 体申请服务细节故意见或者建议,可要求受托方进行修改;第六条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有建议权和申诉权。二、委托方义务第七条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正的个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 明文件;第八条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沟通,保证受托方人员能顺利的与 委托方及时联系;第九条委托方有义务对受托方的服务流程、服务数据、相关涉及文件、 资料、报告及其受托方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 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实际行为,受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服务合同,本合同 退款条款自动失效;第十条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委托方对服务重要的阶段性确认文件、表格,如无异议,应及时予以签字确认;第十一条委托方需自行承担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费 用,如学校申请费,考试报名费、申请材料邮寄费、标准考试 (TOEFL, IELTS, GRE, GMAT, SAT, LSAT等)成绩寄送费、成绩单评估费(评估机 构普通为WES, ECE等),签证费用、学校要求的押金等;第十二条委托方需按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第十三条 委托方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者申请学校要求委托方进 行面试,委托方应按要求参加面试。第五章受托方权利与义务一、受托方权利第一条 受托方有权利将委托方的申请信息用于非公开性的内部研究 体系。第二条受托方有权利在对外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包含经过隐私处理的 委托方申请的数据信息。第三条受托方有权利要求委托方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学校的名单及 其最终申请结果以确认受托方服务的进度。第四条受托方有权利对委托方的备考情况、个人专业水平、英文水平 进行测试,以了解和保证相关咨询服务进度和计划的准确。第五条受托方有权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务终止及退款申请表之后, 审核委托方的护照,或者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正的学校录取状态证明文 件和申请过程涉及申请资料副本,以确保退款审核的顺利进行。第六条受托方服务协调与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利在服务过程中,对委托 方进行电话或者邮件调查,了解具体服务细节与委托方意见。第七条受托方有权利拒绝支付本合同退款条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学 申请过程实际发生费用或者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者物质损失。二、受托方义务第八条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第九条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情况,为委托方设计合理有效的咨询服务 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确理解与有效执行。第十条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申请目标为委托方组建合适的咨询师团 队及其相关支持服务团队,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留学咨询服务。第十一条受托方应按照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安排进行咨 询工作的时间和进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减少服务内容或者迟延服务周期0第十二条 受托方应及时处理委托方的申请目标的变更,当需要更改、 补充修订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时,受托方应征得委托方的同定、O第十三条受托方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受托方对委托方 的留学申请的各重要环节有指导权和建议权。第十四条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介绍委托方所要前往国家或者地区 的考试要求、申请难度、签证政策,学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 方参考,不作任何虚假陈述。第十五条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推荐其他服务体系(公证、*、ETS等) 以保证委托方留学申请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第十六条受托方须对委托方的体系文件、有效资料和个人背景信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