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_T 1589-2015 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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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_T 1589-2015 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docx
ICS.77.140.20H 40备案号:49200-2016DB44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15892015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2015-04-16 发布2015-07-16 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4/T 15892015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33)归口。本标准由广东亚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国伟、朱增余、李瑜煜、吕汪华、李敏福、谭育健、李五一、张钊。DB44/T 15892015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以下简称不锈钢支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产品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其它运输工具使用的雨刮用不锈钢支条可参考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方法GB/T 230.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GB/T 247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 2103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 6461盐雾试验评级GB/T 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GB/T 20066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文件。3.1机动车雨刮用不锈钢支条 Stainless Steel Vertebra for Motor Vehicles Wiper不锈钢线材经压力加工成型,用于支撑机动车雨刮器橡胶条,以保证机动车雨刮器胶条与玻璃平面贴合良好的扁平状支条。4 要求4.1 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4.1.1 截面形状不锈钢支条的截面形状及尺寸标注符号见图1。1项目规格允许偏差公称厚度(t)0.601.20±0.04公称宽度(b)2.005.00DB44/T 15892015t 厚度;b 宽度;R圆角图1 不锈钢支条截面图及尺寸标注符号4.1.2 规格及允许偏差不锈钢支条的规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不锈钢支条的规格及允许偏差单位:mm4.1.3 直线度不锈钢支条棱边的直线度应 0.5 mm / 500 mm 。4.2 牌号及化学成分不锈钢支条材料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可由双方协商确定。4.3 机械性能4.3.1 硬度不锈钢支条的维氏硬度HV400 。4.3.2 抗拉强度不锈钢支条的抗拉强度(Rm) 1 300 MPa 。4.3.3 耐腐蚀性能不锈钢支条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的试验时间及评级应GB/T 6461 和GB/T 10125要求4.3.4 表面质量不锈钢支条的表面质量应符合:2DB44/T 15892015a)表面平滑、光亮,无油污、无划伤、无毛刺和其它影响使用的缺陷;b)支条棱边无明显凹痕及凸起。5 试验方法5.1 规格及形状偏差的测量规格及偏差按如下方法测量:a)厚度测量:沿不锈钢支条轴向均匀取 3 点用千分尺测量其厚度,取其平均值;b)宽度测量:沿不锈钢支条轴向均匀取 3 点用千分尺测量其宽度,取其平均值;c)直线度测量:用直线度测量仪。5.2 化学成分试验日常试验用光谱法进行,仲裁检验按 GB/T 223 的规定进行。5.3 力学性能试验5.3.1 硬度试验按GB/T 230.1的规定进行试验。5.3.2 抗拉强度试验按GB/T 228 的规定进行试验。5.3.3 耐腐蚀性能试验按GB/T 10125的规定进行试验。5.4 表面质量检查目视检查。6 检验规则6.1 组批同一材料牌号、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不锈钢支条为一检验批次。6.2 抽样方法6.2.1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按 GB/T 20066 的规定进行。6.2.2 除化学成分外的其它项目的检验采用 GB/T 2828.1 规定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法。检查水平(IL)为一般检查水平,接收质量限(AQL)为 6.5,其样本、判定组数详见表 4,每一盘作为一样本单位。检验时从每一样本单位中截取足够数量的产品作为试样。6.3 出厂检验6.3.1 产品应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2 检验项目为规格、硬度、抗拉强度和表面质量。3数量样本样本大小累计样本大小接收数Ac拒收数Re2650第一第二5551001225190第一第二88816033491150第一第二131313261435150280第一第二202020402657281500第一第二32323264396105011 200第一第二5050501005129131 2013 200第一第二80808016071811193 201第一第二12512512525011261627DB44/T 158920156.4 型式试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前;b) 原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 正常生产状态下,距上次型式检验时间达到半年时;d)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 设备变更或大型修理后;f) 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g) 客户提出要求时;h)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表2除化学成分外的其它项目的抽样方案及判定单位:对6.5 复检和判定规则受检样品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根据复检结果,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7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不锈钢支条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T 247及GB/T 2103 的规定。4DB44/T15892015DB44/T 158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