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6篇).docx

    • 资源ID:95989926       资源大小:59.45KB        全文页数:7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6篇).docx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通用16篇)农贸市场治理制度 篇1 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治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治理制度。 本治理制度资料包括:经营治理标准,商品质量治理标准,市场卫生治理标准,市场车辆治理标准,监视考核治理标准。 第一局部:市场卫生治理标准 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四周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设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便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专心协作市场治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听从治理。 其次局部:商品质量治理标准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贴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会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务必理解市场治理部门对其商品进展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专心协作市场治理部门进展妥当处置。 四、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专心协作市场治理部门的监视检查。 五、经营户应当常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展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马上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根据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务必保证计量设备完好、精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展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治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局部:经营户及从业人员治理标准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依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效劳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前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安康证到市场治理部门领取经营效劳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务必佩戴经营效劳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视。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礼貌、诚恳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治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依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四局部:市场车辆治理标准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听从市场治理人员治理,依据市场治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全部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别状况需事先征得市场治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三、经营户每一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展。 第五局部:监视考核治理标准 一、市场治理部门应当定期依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恳守信等方面进展考核,并照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治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视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展监视。 三、市场治理部门应当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和惩罚的经营户。 四、市场治理部门应当制定日常经营考核标准,依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嘉奖、警告、惩罚,情节严峻的予以淘汰。 农贸市场治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治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视治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治理职责、标准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视治理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治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进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视治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展整治、关掉、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立、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视、质量技术监视、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视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展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方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治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方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局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治理方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进展规划和建立、治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其次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三)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治理机构和专职治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担心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设置标准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一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给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状况; (四)应当催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一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展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制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根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资料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状况、市场治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治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治理人员每一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展检查,发觉不合格食品应马上要求经营户停顿销售,或监视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专心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治理标准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治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并仔细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治理人员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制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常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准时消退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治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治理组织制度,担当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治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治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根本状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治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效劳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正秤、意见箱和监视电话,公正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催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能够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带给给经营者使用。 协作市质量技术监视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视治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特地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治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治理人员;建立市场治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市场治理人员定期理解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干净有序。催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展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清洁,准时去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持续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担当市场职责区内的“门前三包”职责; (七)持续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制止人畜混居;应修建特地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制止人与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安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干净光明; (十一)应当依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职责。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一:条除农夫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务必向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带给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带给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详细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务必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制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制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贴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制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进场经营协议书的商定,在指定地点经营,听从治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恳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精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安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会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效劳;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市场监视治理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立进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治理的行业标准,推动行业组织建立、开展行业沟通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选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展监视治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展监视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视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视治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进展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展监视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立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进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视治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标准的规定进展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立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展监视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治理,催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其次十条:城市监视治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视治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其次十一条:其他有关行政治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视治理。 对违反规划、用地、消防、建立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展制止,关掉、撤除和取缔。 其次十二条:动物防疫监视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视治理,催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其次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视治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正交易。 其次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视治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安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农贸市场治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加大友助农贸市场治理力度,切实解决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提高场镇内集贸市场环境卫生质量,落实长效化治理机制,保障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当进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市场治理标准,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超范围占道(地)经营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其次条:市场应做到净菜进市,蔬菜进筐,垃圾进袋,摊位(点)周边卫生承包; 第三条:市场内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职责制,摊位(点)实行环境卫生区域职责制; 第四条:摊位应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清洁工具;摊位(点)设置标准、物品摆放整齐,周边无垃圾、杂物和污迹,垃圾随产随清。 第五条:垃圾收集容器要加盖并持续完好、清洁,垃圾袋装化率到达100%; 第六条: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服装统一、有明显标志; 第七条: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垃圾无外溢、外观干净; 第八条:市场撤市后,清扫、清运准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车转运持续清洁、密闭,使用滞留消杀药物灭蝇; 第九条:地面全日保洁,摊前、摊底、摊后垃圾随扫随清,10008片果皮、10片纸屑、10个烟蒂、10处痰迹、1.5污水,市场内不得有暴露的乱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 第十条:市场内排水口无污水(积冰); 第十一条: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立贴合卫生要求,公共厕所做到专人治理,水冲式、无臭味、无尿碱。 农贸市场治理制度 篇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设和销售、卫生治理、制度治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治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依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详细实施标准。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订正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效劳,实施经营治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效劳设施。 3.2 不行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效劳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展去内脏、去鳞效劳。 3.5 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行食用局部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立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立标准城市居住区公共效劳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立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急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舞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构造应采纳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构造。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阔光明,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立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四周。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依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效劳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23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依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构造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帮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纳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纳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标准。 5、场内布局 5.1市场根据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楚。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依据需要设置农夫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效劳应相对集中设置在特地区域,以12家为宜,四周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舞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展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效劳休息区。 6、设施设备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纳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穿插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根据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枯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标准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23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23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标准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标准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23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柜台设置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依据需要实行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阔、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纳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全部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舞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舞采纳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舞采纳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纳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纳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需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纳不锈钢构造或砖砼构造,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构造、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舞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设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特地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亮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奇,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纳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现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纳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纳统一透亮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商品陈设与销售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纳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设。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纳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奇,整齐美观,便利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前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舞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完毕后应对场地进展清洗,并应每周进展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行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治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展冷藏保质,保管时间依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特地的容器中陈设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效劳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展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完毕,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展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设,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四周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现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纳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别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给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包装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卫生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枯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积累等现象。 10.1.3对不行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治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干净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准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视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视人员,建

    注意事项

    本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6篇).docx)为本站会员(碎****木)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