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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财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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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财务安全管理制度.docx

    医院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依据会计法及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一个医疗机构只设置一个财务治理部门,即财务处(科)。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治理。医院内部的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收费,私设“小金库”,财务部门也不得另设账目进展治理。财务处(科)对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资产治理及处置、对外投资、根本建立工程、经济合同的签订等事项负有参加、监视、治理的责任。 2 对各项资金的治理 财务治理的核心是资金,医院营运必需坚固树立以资金为核心的观念,最大限度地追求资金的使用率;保证资金的良性循环,关键是资金集中治理,有效监视掌握。严格银行户头的治理,只开设一个根本帐户,多个户头简单使资金的治理失控;资金要统一调配,适时监控,依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消耗和损失,实行“一支笔”制度,由财务科分类汇总,报院长签批。超过医院规定限额的大额资金由相关主管院长和院长共同签字方可有效,通过财务部门实现医院资金的运作,从而更有效地保证资金的有效和安全使用,使院长全面把握单位财务状况,统筹安排资金。 2.1 对收入资金的治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业务收入和从事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归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工程和收费价格进展收费,建立健全各项收费治理制度,以法定票据为源头,监视单位的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其他补助收入,准时足额存入银行。医院的各项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的原理治理,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准时结算,以便准时反映医院各项收入,避开跑、漏现象的发生,使收入的资金置于安全治理之下。全部收入纳入医院统一治理,由财务科收费,经管科分科统一核算(月初只发60%的固定工资,40%的活工资经考核后于次月20日发放)。医院的门诊、住院收款票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保证医疗收费的合法性,对票据的领发、保管有专人稽核治理,门诊、住院收款员收款领票登号,交款交票销号,所收款项内容齐全,金额符合物价收费标准,收入现金、支票按规定当天结账、当天交款(按规定时间准时交存银行)、当天交账,银行交款单要附收款汇总单,汇总单要有经办人、审核人签名,稽核员依据收费单据准时审核签收,准时交出纳做账。 2.2 核对 月底会计对门诊收入、住院收入微机汇总表与科室核算的汇总表进展核对,确保收入的安全性。 2.3 审核 稽核员依据票据治理规定仔细审核票据内容,精确无误后予以销号,严格凭证的印刷、保管、编号、领发、登记、销号等制度。防止错收错发,以堵漏洞,确保收费工作质量。 3 加强医院预算经费支出的几个有效途径 3.1 对各项支出原始凭证的治理 原始凭证必需合法,承受外来票据上必需有两个印章:(1)财政或税务监制章;(2)单位财务收款章,票据内容真实、工程填列齐全、完整、大小写金额全都,无挖补、涂改现象,审批手续齐全,必需有经办人、财务审核人、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3.2 对预算支出的治理 每年的财务收支预算需经职代会争论打算前方可实施。医院预算的编制,要实行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先由财会部门依据年度事业规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医院依据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会部门统一把握执行。 3.3 按预算进度履行支出手续 支出款项要符合支出工程所规定的范围、内容、标准,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乱开、滥支等铺张铺张、虚报冒领现象。 3.4 列入政府选购名目范围的支出 必需办理政府选购手续。特别状况需自行选购的工程,必需持有政府选购办准予自行选购的批复。 4 对各项支出票据的审核程序 4.1 票据审核程序 经济业务发生后,即财务开支的审批程序是,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在票据上签字,再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对原始凭证进展审核签批,最终由相关业务主管院长、院长签批,方可到出纳处报账(或报销)。这样做,一是可以变事后监视为事前监视,可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视职能,调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增加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可以堵塞财务治理漏洞,标准会计根底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可以发挥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业务特长,首先对财务开支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标准性进展审核、确认、签批,为领导签批把好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遏制虚假票据流入和虚报、重报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4.2 支票领用程序 (1)领取转帐支票,要依据用款规划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用途、金额,由院长批准签字,再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支票领用单样品,见表1。(2)支票领出后37天内交回财务科出纳处核销,有特别状况顺延时,应向财务科以书面报告说明缘由以备查询,否则所发生的支出金额将从领票人工资中扣回。(3)领用新支票前必需先核销原来领用的旧支票,拒绝核销旧支票的,财务科不再办理新支票的领用手续。(4)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支票的,财务科不予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发生严峻违纪的,报院领导查处。表1 支票领用单样品(略) 4.3 备用金使用程序 各科提取备用金,实行限额治理,由财务科依据日常零星开支数核定数额,严格按备用金制度和现金治理条例的要求办理开支事项。 4.4 借款程序 (1)预借外出差旅费、学习费需办理有关手续:外出学习、出差要有本人书面报告经相关科室科主任、业务院长审批;到财务科填写借款单;由院长签名批准;到财务科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2)出差、学习人员返回单位后,必需在30天内按财务有关规定填写报销凭证,尽快办理结账还款手续,逾期不办者,由财务科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预借款。(3)出省参与学术沟通人员规定借款额为1000元,回来后报销3000元(要附原始票据),多支局部自负,其他借款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办理。 4.5 报销外出差旅费单据的要求 先将零散的票据整齐地粘贴在统一的票据粘贴单上(要附批准外出学习的报告),由会计计算、填单签字后,财务科长审核签字,院长批准签字,再到出纳处报销。 4.6 原始单据签字要求 全部报销单据,院长在右上角签字,经办人在右下角签字,审核人在单据上方的中间空白处加盖审核条章(或签名),再到出纳处报销。 4.7 资金分类审核要求 把握支出治理原则如下: 4.7.1 统一领导 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会部门统一安排、把握使用。 4.7.2 分级归口治理 医院依据批准的预算,分级归口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有关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掌握。 4.7.3 建立支出规划 医院各职能科室预算内的开支,要事先提出访用规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后执行。涉及开支规划调整,在预算范围内的由财会部门审批;超预算或规划外开支,要由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财会部门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4.7.4 正常类支出 (1)工资的增减要依据人事部门的批复,每月报人事局、编委、财政局审批前方可发放;(2)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残疾人保障金、教育基金、个人所得税等由财务科按规定准时向有关部门缴纳;(3)公用电话费每月由财务科统一缴费,由行政院长根据医院规定标准审批,对各科室电话费超支局部由财务科列表从科室活工资中扣除;(4)水电费、污水处理费由总务科治理,每月按实操表缴费;(5)以上支出和已经纳入预算的其他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等按规定由经办人、审核人、院长签字后办理支出手续;(6)未经审定的,出纳人员不得擅自办理支出手续。 4.8 对物资、财产的审核付款要求 医院财产物资治理实行“统一领导、规划供给、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4.8.1 房屋新(改、扩)建 要有有关科室和医院的可行性论证资料、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和市政府选购办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按批文规定的详细事项,严格把握资金用途,在付款时要把握的原则:(1)按工程进度分批付款,每次付款时要合规付款票据,并附工程进度表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付款发票上必需由工程监理人、财务审核人、院长签字后办理付款,在工程未完工之前,会计记账时将此工程款记入在建工程科目,等工程完工后按工程审核决算书从在建工程科目中转固定资产的有关账目。 4.8.2 购进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 首先由相关科室打报告申报,经医院设备治理委员会可行性论证,政府选购办招标的中标通知书、购置设备合同书、器械科(分管医疗设备类)、总务科(办公设备、家具类)、信息科(电子设备类)的验收单,付款发票(合规票据)必需由使用科室主任、设备验收人、财务审核人、院长签字前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同时会计做相应固定资产账务。 4.8.3 药品、卫生材料类 每年由昌吉州卫生局等部门集中招标一次,中标比例为50%以上,购进药品和卫生材料,需由药械科药品会计填写验收入库单,对招标和非招标分别验收,验收入库单上要有药品会计、保管员的签名,财务科付款时按招标协议及合同付款规定付款,发票必需由药械科主任签名、财务审核人汇总签名、报院长审批签名后,财务科出纳方可办理付款手续。每月底会计与各科室核对药品、卫生材料库存数,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4.8.4 对固定资产的治理 (1)新增加的固定资产准时组织验收入账并准时投入使用;(2)对固定资产的变更、拆迁、调出、报废、租让等进展追踪,必需报主管部门、国资局审批;(3)对变价收入转入专用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4)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均应查明缘由,按规定进展帐务处理;(5)对捐赠给其他医院的固定资产,要填写固定资产调出审批表,审批表要有设备科负责人、财务科审核人、主管院长签字、主管局审核,再写报告由国资局批复,最终财务会计依据审批表、国资局的批复,准时调账冲账。同时对固定资产、物资定期清点盘存,年终财务科稽核员帮助相应科室每年12月初盘点1次,另外对药品、卫生材料每6个月盘点1次,规定盘点时间是每年6月20日1次,12月10日1次,财务科催促核对,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会计依据盘点数仔细对账,发觉问题准时向科主任、院领导反映。 4.9 扎账要求 每月30日为财务科扎账时间,并编制财务报表,次月3日开账,并将会计报表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及院领导,准时拨回经费,在30日到次月3日期间,除特别状况外,不办理开支业务。 5 财务处理的根本要求 收入支出类业务按财政部、卫生部最新收支科目要求建立相对应的明细帐;往来账目按发生的实际状况建立对应的明细账;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卡片,落实治理制度,实行“三账一卡” ,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治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台账(建卡)。 6 财务科依据会计法负有记账、治理、监视的重要责任 财务科对本单位的会计询问业务应有根有据,答复问题应具有严密的政策依据,对无据可查的应逐级向上反映,准时向院领导反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帮助院领导改善治理、提高效益、促进医疗事业的进展。 医院财务治理方法2023-07-17 8:48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财务治理是医院治理的重要组成局部。为了适应卫生工作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医院的财务治理,建立医院财务治理的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医院经济治理的深入开展,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建立和进展,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医院是医治和预防疾病、爱护人民安康的社会主义福利事业单位,同时又是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因此,医院的财务治理必需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必需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积极合理地组织经济活动。 第三条医院财务治理的任务是,根据勤俭办事业的方针,以货币形态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展综合性治理。合理组织收入,努力节省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爱护医院财产物资的安全;仔细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加强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制,推行目标治理,仔细做好财务监视、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展经济猜测,参加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治理工作;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医疗、科研、教学、预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医院财务治理的范围包括:预算治理,收入治理、支出治理、财产物资治理、货币资金治理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视检查。 第五条医院财务治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治理”的原则,并实行总会计师责任制。要正确处理好集中治理与分工负责、专业治理与群众治理相结合的关系,以及国家、医院、职工个人3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六条医院财务治理必需承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视。并承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视。 第七条医院各项会计事务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医院会计制度办理。 其次章财会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八条为了对医院的财务治理和会计核算进展统一领导,要依据医院规模,设置相应独立的一级财会机构。 第九条根据会计法规定精神,300张床以上(含三百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负责制。总会计师或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当,并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行使职权。 第十条财会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收入核算、费用核算、往来结算、药品卫生材料核算、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物价治理、总帐报表、本钱核算、科室核算、稽核等。这些岗位的设置,应依据单位大小、业务量繁简状况,本着分工明确、亲密协作的原则来确定。可以1岗1人,1岗多人或1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治理、帐簿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治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的财会人员编制,参照以下原则配备: 财务科(处、室)人员配备:100张病床(不含100床)的医院设4至5人;100至199张病床设6至7人;200至299张病床设8至9人;300至399张病床设10至11人;400至499张病床设12至13人;500张病床以上,每增加100张病床,增加1人。 门诊收费处人员配备:日门诊量500人次以下设4至5人,每增加150人次增加1人。 住院结算人员配备:100张病床设4人,每增加50张病床增加1人。 医院其他部门的财务人员(药品会计、财产会计、基建会计、伙食会计等),纳入相应科室的人员编制,行政上归各部门领导,业务上受财会部门的指导。 医院工作量超出规定定额时,应相应增加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财会岗位应依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责任轻重合理配备高、中、初级财会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三条财会人员的任免应按会计法规定办理。财会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的任免应经过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同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有权责成医院对受到错误处理的财会人员予以订正,对不宜担当财会工作的人员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财会人员在工作调动时,必需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会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由财会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监交;财会负责人、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院长监交,必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 第十五条财会机构的任务 1.负责医院财务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负责医院财务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仔细贯彻增收节支、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反对铺张铺张。 3.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治理和经济决策供应精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4.进展财务分析,对经济前景和经济活动进展科学猜测,并参加经济决策。 5.医院报送各类会计报表、签订承包合同和经济合同,要由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院长、总会计师审批和签字。 6.负责对医院有关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视、检查。 7.负责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章预算治理 第十六条医院是差额预算治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治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治理方法。医院的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治理。 第十七条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1.医院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局部。医院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规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院预算。 2.医院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状况和对预算年度的猜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分别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 3.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第十八条医院预算的编制程序 1.医院预算的编制,要实行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先由财会部门依据年度事业规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医院依据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会部门统一把握执行。 2.医院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预算变化较大时,由财会部门在仔细核算的根底上,准时提出调整预算和财务收支规划的意见,由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审查后,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 3.医院预算编制科目,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科目执行。对于大型修缮和购置科目,应附列明细工程表,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 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参考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预算年度医院事业进展和工作任务规划,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收入 (1)门诊收入。以全年规划门诊人次数为根底,按每一门诊人次规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2)住院收入。以全年规划病床占用日数为根底,按病床日规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3)其他医疗效劳收入。 2.药品收入。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根底,结合预算年度工作量规划变动因素计算。 3.制剂收入。应依据医院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规划计算。 4.其他收入。包括抢救车收入、进修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赔偿收入以及其他工程收入。预算编制应参照上年度实际状况,并依据预算年度有关因素计算。 5.差额预算补助。依据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补助指标编制。 6.专项补助。包括大修、大购及清理欠费基金和其他专项补助。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其次十条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 医院的支出预算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合理节省的精神,依据预算年度事业进展规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定额标准和物资供给规划及价格变化因素等状况计算编制。内容包括: 1.工资。包括国家和集体人员的工资。依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并依据国家规定的调整工资因素计算。 2.补助工资。依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和上年度平均开支水平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3.职工福利费。依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提取额度及有关因素计算。 4.离退休人员费用。依据预算年度医院离退休人员数及国家有关开支标准计算。 5.公务费。依据预算年度医院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和预算年度业务进展状况,根据肯定的定额标准计算。 6.药品费。依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药品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的药品加成率或药品差价率合理计算。 7.制剂原材料。依据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规划计算。 8.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根底上,依据预算年度的工作量规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9.其他材料。依据上年度执行状况及预算年度规划计算。 10.低值易耗品。依据上年度执行状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规划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11.业务费。在上年度实际支出数的根底上,依据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规划合理计算。 12.一般修缮购置费。按业务收入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3.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肯定比例,从该局部收入中计提(指按不含工资的本钱收费工程使用的设备),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4.租赁费。参照上年度执行状况和预算年度实际需要计算。 15.其他费用。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6.差额预算补助。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7.专项补助支出。包括大修、大购、清理欠费及其他专项补助。按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其次十一条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 医院的专用基金包括一般修购基金、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事业进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嘉奖基金、院长基金等。应依据有关规定,按提取的比例、额度及专项用途编制预算。 其次十二条物资供给规划。依据医疗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省的原则,由医院各职能科室根据预算掌握指标,合理安排选购规划,编制分期资金使用规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安排支出预算。 其次十三条医院年度决算的编制 医院应按以下要求,仔细、准时、精确地编报年度决算。 1.要仔细总结医院预算安排及执行状况,财务治理及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阅历教训,并系统的整理、分析财会根底资料。 2.医院在编报财务决算时,必需做好以下各项根底工作: (1)医院在年度终了时,应做好同开户银行的对账工作,并主动同主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数额,做到不重不漏。 (2)仔细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以及专项物资进展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准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做好决算前有关账务核算、调整工作;对库存现金要进展清查、核对,确保账款相符。 (3)编报的年度决算,必需分清资金渠道,做到报表齐全,内容完整、精确,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并附有具体的决算说明。 (4)年度决算由院长、总会计师和财会负责人签章后准时报主管部门。 其次十四条年终结余计算及安排 医院年终结余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专项收支结余。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指业务收入加差额预算补助减业务支出并扣除当年病人欠费后的余额,其安排应按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转入专用基金,包括事业进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嘉奖基金和院长基金。详细安排比例,由各地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讨论确定。 医院的专项收支结余,要结转下年度连续专项使用。 第四章收入治理 其次十五条医院收入治理的原则 医院是向病人供应医疗效劳的卫生事业单位,必需根据收费标准收取医疗效劳费用,用以补偿医疗效劳消耗。 1.要仔细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2.医院要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病和收费的关系。对危重病人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准时收取医疗费用。要准时结算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 3.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的原则,不断改善效劳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4.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人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的潜力,扩大医疗效劳工程,增加业务收入。 5.医院新开展的各项检查、治疗效劳工程,依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实行按本钱(不含工资)收费。 其次十六条为了切实加强门诊、住院的收费治理工作,医院要健全各项收费治理制度,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 其次十七条要切实加强涉外医疗收费的治理工作。 其次十八条建立健全收入凭证的治理制度。医院要加强对收入凭证的治理,特殊要加强定额、有价凭证的治理工作。严格凭证的印刷、保管、编号、领发、登记、销号等制度。防止错收错发,以堵塞漏洞,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 其次十九条医院为保障资金周转的”需要,应建立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收取预交金时,应依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收取额度。 第三十条医院对门诊、住院病人发生的医药费,原则上应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 第三十一条凡医院从医药部门购入的药品,其零售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加成率计算。 医院自制药品,凡规格、含量与医药部门销售药品一样的,应按上述零售价格计算;凡医药部门无售价的自制药品,由各地制订计价方法。 第三十二条医院开展的家庭病床、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业余医疗效劳、横向医疗联合、询问效劳等所得收入,均纳入预算内治理,由医院统一核算,详细治理方法,由各地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讨论制订。 第三十三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医院附设的其他效劳和生产单位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三十四条要加强病人医疗欠费治理和催收工作,经核实的确无法收回的自费病人医疗欠费,在核定的医疗欠费基金中核销。 第五章支出治理 第三十五条医院的支出,是医疗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所必需的物质保证。支出的治理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六条医院支出的治理原则 1.必需严格根据批准的预算和规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治理制度和手续,讲求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 3.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 4.医院购置大型、珍贵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要事先进展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报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后,专项安排支出预算。一般性购置和修缮,要常常进展,以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5.医院要积极开展科室核算和医疗本钱测算工作,有条件的应进展本钱核算。 第三十七条支出治理 1.统一领导。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会部门统一安排、把握使用。 2.分级归口治理。医院依据批准的预算,分级归口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有关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掌握。各项支出报销凭证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以资证明。 3.医院各职能科室预算内的开支,要事先提出访用规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后执行。涉及开支规划调整,在预算范围内的由财会部门审批;超预算或规划外开支,要由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财会部门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4.支出治理的要求 (1)人员经费(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根据批准的劳开工资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公务费,应严格根据核定的预算,采纳定额治理的方法掌握支出。 (3)业务费,应在保证业务需要的根底上,采纳确定消耗定额和消耗比例以及“以收定支”等方法进展治理。 (4)专项资金(专项补助、专用基金、专项借款、其他专项资金等)要专款专用,规划安排。 第三十八条专项资金支出治理 医院的专项资金要依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办理支出。包括以下各专项资金治理: 1.一般修购基金。根据批准的预算数和年初规划安排使用。 2.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特地用于按本钱收费设备的更新维护。 3.事业进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嘉奖基金和院长基金。从当年“业务收支结余”中,根据有关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并按有关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专项列支。 4.专项补助。按指定的用途专项列支。 5.其他专项资金。应根据指定的用途专项列支。 6.医院的外汇支出,要严格根据国家外汇治理条例合理使用。 第六章财产物资治理 第三十九条医院财产物资治理应实行“统一领导、规划供给定额配备、归口负责”的原则。 医院财产物资治理包括固定资产治理、低值易耗品治理、药品治理、卫生材料治理、其他材料治理和专项物资治理。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治理 1.固定资产标准是:通用设备单价在50元以上,医用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在20元以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2.固定资产应归类治理,一般可分为:(1)房屋及建筑物类;(2)珍贵仪器设备类;(3)一般专用设备类;(4)家具类;(5)被服装具类;(6)交通工具类;(7)图书类;(8)其他设备类。 3.医院固定资产治理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设置特地治理机构,配备相应治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治理制度。 (2)建立健全治理帐卡,实行三级账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治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3)实行责任制治理。医院的珍贵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治理,制订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状况报告制度。 (4)财产物资治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展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5)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依据医疗任务、技术条件和配套设施确定。特殊是对万元以上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要进展科学论证,防止盲目性。 (6)新建房屋要根据根本建立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要准时组织验收入账并准时投入使用。 (7)固定资产的拆迁、调出、报废必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转入专用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8)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均应查明缘由,按规定进展账务处理。 第四十一条低值易耗品治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能屡次使用而不转变其实物形态,但单位价格低于固定资产价值起点或价格虽较高,但易于损坏,需要常常补充和更新的物品。其治理原则是“定额治理、定期核销、科室核算”,医院应依据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低值易耗品供给规划”,在保证业务活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库存占用,加强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治理。 2.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治理 (1)一般用品可采纳“以旧换新”的治理方法。 (2)消耗性低值易耗品应按定额进展治理,实行科室核算,依据各科室的实际消耗状况,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领用。 3.财产物资治理部门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状况记录表,注明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状况。 第四十二条药品治理 1.药品治理要遵循“定额治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给”的原则。 2.药品应依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规划选购、规划供给的方法。 3.药品购入和领用,必需健全出入库手续,药品应定期进展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药品要查明缘由,按规定准时进展账务处理。 4.医院的药品治理要按以下要求进展: (1)根据核定的药品周转金定额组织药品储藏。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藏金额。 (2)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治理法和公费医疗治理的有关制度规定。 (3)医院自制药品一律按批发价办理入库手续,然后再出库使用。 第四十三条医院的药品必需按规定实行“金额治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治理方法。 1.“金额治理”是按购进价或零售价进展金额核算,掌握药品在医院流通的全过程。“重点统计”是指药房对各种毒、麻、剧、限及稀缺珍贵药品的领退、销售、消耗、结存都必需按数量进展统计。“实耗实销”是指药房必需依据实际销售、消耗的药品按金额列报支出。 2.医院会计应设置“药库药品”、“药房药品”、“药品进销差价”三个总账科目,药库药品按批发价或实际购进价计价,药房药品按零售价计价,药品治理部门设药品会计,对药品的增减状况进展核算和监视。正确计算每日处方销售额并与收款核对。 3.医院会计必需正确地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状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加成率或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同时结转已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四十四条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要根据“规划选购、定量定额供给”的方法进展。防止盲目购进,造成积压、铺张。 第四十五条医院要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对玩忽职守,违反财产物资治理制度和规定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货币资金治理 医院的货币资金治理包括:银行(专项)存款治理、现金治理、周转金治理、往来款治理、专项资金治理。 第四十六条银行(专项)存款治理 1.医院银行(专项)存款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承受银行的监视。 2.医院的银行(专项)存款治理要做好如下工作: (1)银行(专项)存款的收支要在取得凭证后马上入账,并每日结出余额。 (2)财会人员要准时进展银行(专项)存款对账工作,定期编制银行(专项)存款调整表,并准时清理未达账项。 (3)严格加强支票治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的支票要妥当保管和处理。 (4)不许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或代存、代领现金。 第四十七条现金治理 1.医院收入现金要当日存入银行,不许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需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消失金支出限额的支出,必需通过银行划拨。 第四十八条往来款的治理 1.往来款项是待结算资金,医院要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治理,准时处理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准时收回,对长期呆账确认无法收回的,要经过清查,分清责任,报经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核销。个人不得挪借公-款。 第四十九条周转金治理 1.周转金是医院为维持正常业务活动而设置的具有特地用途,可以不断循环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药品、材料和结算周转金等。 2.医院的各项周转金由卫生、财政部门依据医疗业务活动开展的正常要予以核定。除新建扩建医院由财政部门核拨外,医院周转金缺乏的,首先由事业进展基金中补充;确有困难的,由财政、卫生主管部门逐年拨给。 3.药品、材料周转金的核定方法:一般以上年度最高两季度的药品、材料实际消耗金额为计算根底,求出每日消耗量,再乘以规定的储藏天数计算。 储藏天数确实定应依据前后两次供给间隔期,再加上肯定的保险储藏期计算。 4.结算周转金的核定方法:一般依据上年的各类应收款和暂付款的每月平均余额,减各类预收款和暂存款的每月平均余额乘规定的周转期确定。 第五十条专项资金治理 1.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家拨入的专项补助款、由医院内部形成的专用基金、以及由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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