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委托书范文3篇(精选多篇).docx
社保卡委托书范文3篇(精选多篇)第1篇:社保卡托付书关于领取社保医保卡的授权托付书 xxx有限公司 20 001 号 xx市xx银行 : 兹托付员工 ,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行办理社保医保卡领取事宜。(本公司单位社会保障号: ) 请贵行予以办理。 感谢协作!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篇二:社保授权托付书 授权托付书 *社会保障局*分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局办理 等事宜,今托付 (身份证号 码: )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赐予办理。 托付期限:自托付书签署之日起至托付事项办妥之日止。 托付人:(签名,并盖指模) 受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年 月 日篇三:社会保险代办托付书 社会保险代办托付书 (个人) xx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依据有关政策,需将在xx省xx市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养老/医疗)转入到xx省xx市,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托付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代为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停止缴纳、开具缴费凭证、清算账户和其他相关转出手续)。感谢社保中心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同志赐予办理。特此证明。 托付人: 受托付人:篇四:社保转移托付书格式 社保转移托付书 北京 社保局: 您好! 托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被托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篇五:社保转移托付书 社保转移托付书 宁波市社保局: 您好! 本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目前在北京工作,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北京市(区)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便利前去办理。托付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第2篇:社保卡托付书社保卡托付书范文3篇 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社会保障部门公开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仅供参考。 社保卡托付书范文篇1: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托付人: 身份证号: 托付事项:代领工资及社保相关材料 托付权限:(请在您所需托付权限前的""内打"") 1.代为签字确认并领取 年 月在XXXX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并送达工资给托付人。 2.代为签收领取社保相关材料及送达材料给托付人。 被托付人签字领取工资款,或将工资款直接转入托付人银行账户, 均视为本人亲自领取,产生与本人亲自领取工资相同的法律后果。 托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托付人签名: 托付人电话: 被托付人签名: 被托付人电话: 托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托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2.被托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本授权托付书共壹页) 社保卡托付书范文篇2: XXX(区)社保局: 您好! 本人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 _)目前在北京工作,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北京市(区)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便利前去办理。 特托付_(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托付人: (签字或盖章) 被托付人: (签字或盖章) 201x年4月23日 社保卡托付书范文篇3: 一、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卡号为持卡人本人身份证号,是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卡,银行卡为中国农业银行卡(免年费),实现金融业务应用。 二、社保卡的启用 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待持卡人全部领卡后公司统一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开通(暂定为20xx年9月12日16日),开通后持卡人在省医保定点医、药网点首次刷卡时,旧医保卡上的金额自动转存至新社保卡,旧医保卡当即注销作废;(注:由于现阶段新卡刷卡机未能全面掩盖全部医、药网点,建议11月初再进行新、旧卡的更换) 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可到就近的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激活后启用。 三、社保卡密码管理 1.初始密码的修改: 社会保障卡初始密码为123456。持卡人领卡后,请准时持卡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或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修改密码; 银行账户初始密码为111111。持卡人可在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时修改密码。 2.解锁和密码重置 社会保障卡锁卡后,必需持卡凭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进行解锁与密码重置; 银行账户被锁定后,持卡人应凭身份证原件到农业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密码挂失和密码重置。 四、社会保障卡的挂失与解除挂失 1.社保卡的挂失 持卡人进行社会保障卡挂失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社保账户正式挂失手续,到农业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银行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挂失时需供应卡号、户名、证件号码、余额、住址、开卡日期等任意信息供银行验证。 参保人因故不能准时办理正式挂失的,可通过12333询问服务电话、电话银行95599办理口头挂失。口头挂失5日内须补办社保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否则社保账户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银行账户口头挂失不自动撤销。挂失生效后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有持卡人担当。 2.社会保障卡解除挂失 持卡人在挂失后未补卡手续前,若找回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已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农业银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窗口办理解除挂失手续,恢复该卡的使用。 五、公司社保卡发放时间支配 六、其他 1.由于全省统一更换社保卡,难免消逝错误、遗漏现象,如参保人员发觉无卡或卡片有任何问题,请于2011年9月5日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力资源部备案补办。 2.如不能在规定的领卡时间内亲自领卡而需他人代领的,请代领人携被代领人本人签字的托付书到人力资源部代领其社保卡(托付书为传真件亦可)。 3.社保卡启用后挂失、补换卡等手续可由持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去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也可由公司代办。如需公司代办,请准时与物业公司王晓松联系,公司将于次季度的第一个月统一办理。 5.联系方式: 省直单位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 第3篇:代领社保卡托付书代领社保卡托付书 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 关于领取社保医保卡的授权托付书 xxx有限公司20001号xx市xx银行: 兹托付员工,身份证号码前往贵行办理社保医保卡领取事宜。(本公司单位社会保障号:) 请贵行予以办理。感谢协作!有限公司年月日单位领卡证明单位),委派本单位工作人员,证件号码证件复印件),领取本单位金融社保卡工作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办理社保托付书托付书 xx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由于本人不在长沙,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社保转移事项,现托付*,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社保转移事宜,对被托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担当相应的责任。托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第4篇:领取社保卡托付书社保卡领取授权托付书 今托付_(身份证号:_)为 _公司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去贵单位办理我公司员工社保卡的领取。我公司对代理人依规定办理的有关事宜均担当法律责任。 托付人:_ 代理人:_ _公司 2018年6月26日 第5篇:代领社保卡托付书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3篇 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社会保障部门公开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仅供参考。 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一: XX市XX银行 : 兹托付员工 ,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行办理社保医保卡领取事宜。(本公司单位社会保障号: ) 请贵行予以办理。 感谢协作!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二: *社会保障局*分局: 本人 ,身份证号码: ,因事不能亲自至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局办理 等事宜,今托付 (身份证号 码: )为本人的代理人,代理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望贵局赐予办理。 托付期限:自托付书签署之日起至托付事项办妥之日止。 托付人:(签名,并盖指模) 受托人:(签名,并盖指模) 年 月 日 代领社保卡托付书范文三: 银行 支行 网点: 本人 (证件号码: ),因故不能亲自前往贵行, 现托付 同志(证件号码:电话: )代表本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事宜。 一、托付事宜 ,联系 1、代领卡 2、代激活(同时设置社保卡医疗账户与金融账户密码) 二、责任归属 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本人知晓本托付可能存在的 风险,并情愿担当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三、托付人所在地居委会/所在单位看法 1、状况属实,请赐予办理 2、其他看法 托付人(签名并加盖指模): 年 月 日 托付人所在地居委会/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6篇:代领社保卡托付书关于领取社保医保卡的授权托付书 xxx有限公司 20 001 号 xx市xx银行 : 兹托付员工,身份证号码 前往贵行办理社保医保卡领取事宜。(本公司单位社会保障号: ) 请贵行予以办理。 感谢协作!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领卡证明 单位 ),委派本单位工作人员,证件号码证件复印件),领取本单位金融社保卡工作事宜。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篇3:办理社保托付书 托付书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本人*,身份证号码*,由于本人不在长沙,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社保转移事项,现托付*,身份证号码*,作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社保转移事宜,对被托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签署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担当相应的责任。 托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第7篇:社保卡问题汇总审核结算篇社保卡问题汇总审核结算篇 (一)门诊诊疗费 1.诊疗费票据是4元,医保基金支付2元,赐予患者的收据样式什么样?如何购买? 答:相关部门印制新的诊疗费票据,供实时结算后使用。其中部队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总后卫生部的诊疗费收据,三级医院2元,二级医院1元,一级医院0.5元;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地税局的诊疗费发票,三级医院2元,二级医院1元,一级医院0.5元。非营利的医疗机构诊疗费使用市财政的定额收据。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结算诊疗费报销政策调整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28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原渠道申领和购买。 2.挂号费中的诊疗费是否单独出具明细? 答:全额交费患者使用现有票据,持卡就医患者使用定额诊疗费票据,不需单独出具明细。 3.特需门诊诊疗费是否纳入支付范围,如何收取? 答:诊疗费超过报销标准的,按医保外上传;诊疗费符合报销标准的,按正常途径上传。 (二)门诊就医的问题 1.部分医院有自己的就诊卡,患者挂号后,就诊、化验、检查、取药、治疗、收费等都要刷卡识别身份。使用社保卡后,存在两卡共存状态,不能兼容使用同一读卡器势必给参保患者带来不便,应如何解决? 答:依据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HIS改造完成后,应能够使用社保卡为医保患者在院内供应全程服务,院内就诊卡只为非参保人员供应服务。 2.医院普遍反应,患者因各种缘由导致手中持有多本医疗手册,造成医院不能推断既往治疗、用药状况,有可能发生重复开药、超量等现象,由此受到处罚,医院不能接受,如何处理? 答:医生、患者各负其责,各自担当自己的问题。参保人员应保证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连续使用,因未持“社保卡”就医等个人缘由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师要查看并按卫生行政管理规定书写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进行处置。未按规定查看、书写“病历手册”,造成的违反规定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有医生工作站的定点医疗机构,应由工作站系统关心医生诊治,避开同一参保人员在本院的重复就医和取药。 3.门诊持卡结算后,请明确规范哪几类药物可开一个月量?包括社区的慢病吗?高血脂、慢性支气管炎包括在内吗? 答: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启动后,门诊开药量的有关规定未做调整,具体应依据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参保职工门诊开药量等有关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5151号)文件执行。 4.在实行门诊实时结算之前,是否需将超过起付线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费用进行上传? 答:无论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是否超过起付线,全部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其就诊费用明细均应上传。 5.病历手册与目前医院使用的门诊病历是否全都,用完后如何推断上次就医信息? 答:连续使用现有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就医信息以病人出示的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为准。 6.病人就诊时,三级医院所开药物超出常规用量,下级医院是按医嘱使用还是按说明书使用,如何避开引起纠纷? 答:药品的使用要符合药品名目规定,同时符合说明书规定。 7.医保病人的自费药与名目内药能否开在一张处方上,是否必需分开两张处方? 答:必需分开两张处方。 8.晚间就诊时,开药量应按门诊还是急诊执行?系统是否按时间段划分是急诊还是门诊? 答:急诊、门诊的界定应依据医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医保系统不会按时间段划分急诊或门诊。 9.工伤、生育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答:参保人员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10.信息系统中对于已启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是否有提示? 答:该问题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HIS升级改造解决,凡进行过社保卡信息与院内就诊卡信息绑定的人员,再次就诊时如未使用社保卡,HIS的显示界面应给操作员相应提示。 (三)门诊特殊病种(启动住院类业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后执行) 1.门诊特殊病种首次往卡内写数据时是否须写入全部历史数据? 答:参保人员首次持“社保卡”办理住院类业务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医保手册”与系统待遇信息是否全都,不全都的,要认真查找缘由,确认精确后进行卡激活,数据写入卡中。 2.已办理过门诊特殊病种审批的参保人员,发社保卡后是否还需重新办理审批? 答:参保人员持卡后需要到区县经办机构将原手册中的审批信息写卡。 3.门诊特殊病就医的同时发生非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如何办理结算? 答:收费人员可同时采集明细信息,系统自动按一般门诊及门诊特殊病种分开结算。 4.目前门诊特殊病种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押在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今后门诊特殊病患者如连续押社保卡,在其它医院的一般门、急诊就医费用如何结算? 答: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启动后,门诊特殊病就医时,无须押社保卡,当场完成结算。 (四)急诊留观(启动住院类业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后执行) 1.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两类费用是否都需要锁卡和解卡? 答:急诊留观办理入院登记时需要锁卡,完成费用结算的同时解卡;门诊特殊病不锁卡,当场完成费用结算。 2.参保人员急诊留观时,应按次结算还是先预交押金留观结束后一并结算? 答:和一般住院一样,以预交押金的形式,待留观结束后一并结算。 3.按急诊留观操作流程,由于涉及患者最终费用分解问题,在患者就诊时必需明确是留观还是一般急诊。一般急诊与急诊留观如何界定? 答:急诊留观的标准是医疗问题,医保只是支付问题。医生确认患者需要急诊留观,按住院流程办理就医、结算手续;确认为急诊,按一般门、急诊流程办理就医、结算手续。 4.急诊留观新政策开头执行的日期? 答:待市局下发正式通知,确定新政策开头执行的时间; 5.急诊留观转住院,是否需要先结算再转院? 答:需要先结算急诊留观费用,接收医院按转入院办理入院手续。 6.卡结算后,急诊留观转住院的,在急诊留观时已扣除起付线,转入院以后是否需再交纳起付线? 答:如为转入院的,视为一次住院,结算周期连续计算;如为新入院,需重新收取起付线。 7.急诊留观结算是否和住院一样,也按一个年度内第一次1300元,其次次及以后每次650元计算? 答:急诊留观的结算和住院政策一样,包括起付线和结算期。比如患者第一次就医时为住院,交纳起付线1300元,其次次就医时为急诊留观,应交纳起付线650元。 8.一次急诊留观结束后不到24小时,患者又再次在本院或其他医院急诊留观或住院,是否再扣除一次起付线? 答:急诊留观按住院政策执行,包括起付线和结算期。一次急诊留观结束后完成费用结算,再次收入急诊留观后按新入院办理,需再交纳一次起付线,与留观结束后再次返回医院的时间无关。 9.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启动后,在过渡期的急诊留观能否现金结账? 答:住院类业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启动前,急诊留观全额现金结算,事后办理手工报销。 (五)退费的问题 1.假如病人来退费,药品名目或价格已经发生更改怎么办? 答:系统会自动按退费交易原发生时点的名目和价格进行退费计算。 2.由于住院、过敏或其他缘由导致患者退费,退的费用是现金还是个人帐户?患者待遇如何修改? 答:退现金,改待遇,系统自动计算,退费操作必需在网络联通条件下才能办理。 3.患者跨年退费如何操作? 答:退费冲减原待遇,新交易按结算时间计算待遇。 4.医保住院病人退费重新结算不用打印负票,门诊为什么必需打印?假如政策要求必需打印,就意味着对其他公疗自费病人的退费处理也要变成打印负票,否则系统会乱。退费时收回原收据,开出红冲收据不符合财务制度,应如何处理? 答:持卡结算的参保人员办理退费时,必需打印负值票据,由于退给患者金额与患者实交现金数额可能不全都,部分费用可能会退还医保基金。 5.退费界面中退费金额显示的数据是什么? 答:退费机制较为繁琐,退费界面的金额显示应为“核心组件”的反馈内容。 (六)系统建设和数据上传 1.当HIS故障时,通知患者择日办理重新结算,假如结算时患者不在红名单中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员全额交费,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费用明细信息,参保人员事后办理手工报销。 2.HIS通过试验室认证后下一步将如何操作,何时可以提交现场认证? 答:HIS通过试验室认证后,因实时结算工作会对医院内部的工作流程产生影响,医院需提出新的业务需求,并由HIS开发商按新需求进行系统改造。同时HIS开发商要按首信下发的现场验收测试点进行测试, 上传测试数据达到500条以上后,可提请现场验收。 3.“红名单”因网络缘由未能完成更新,系统会有错误提示吗?平常如何查询院端使用的“红名单”是否最新版本?红名单的确认是否必需在首信服务器上进行? 答:有关红名单的问题,都应在首信的系统中解决。红名单可用与否在系统中有明确提示。具体问题首信在系统操作培训中会详细说明。 4.少数民族病人(姓名中有特殊字符的如:阿凡提.买买提),进行数据上传时出错,如何解决? 答:这个问题首信系统已进行改造,请医疗机构检查自己的HIS是否有问题,自行处理。 5.中草药的项目该如何维护?每项中草药的收费项目等级该如何确定? 答:在HIS和首信系统之间需要建立一一对应的对比关系,只要在首信系统里的项目规格字段中增加中草药名称,并与HIS的明细一一对应即可。 6.结算后48小时内上传结算数据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双休日、节假日超过48小时如何规定? 答:目前按48小时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医保专网断开时在哪个界面中有提示? 答:在收费界面调用核心组件时,如医保专网断开,系统会有提示。 8.持卡实时结算开头时,医院系统接口没有改造完怎么办? 答:临时使用首信公司开发的软件进行结算,待HIS改造完毕并通过认证后再进行系统切换。 9.社保卡挂失后,卡号是否会发生变化? 答:社保卡卡号为12位,当发生卡片挂失补卡换卡时,卡号会发生变化;但其前9位标示一个人,补卡换卡时不变。要求医院对于卡片应用时(如持卡取药)必需使用12位卡号进行推断;对于个人应用时(如调用个人就诊记录)必需使用前9位进行检索。 10.社保卡与院内就诊卡关联时,以谁的信息为准? 答:社保卡发行时,参保人基本信息进行过比对确认,相对精确,要求医院在进行院内卡与社保卡关联时,患者基本信息必需使用社保卡记录的信息,以避开患者基本信息错误造成的纠纷。 11.HIS中“门诊诊疗费”如何对比? 答:挂号时使用的“门诊诊疗费”的HIS项目名称确定要与三大名目对比时的HIS名称全都,否则医保系统会提示找不到相应的“门诊诊疗费”。 12.“简易门诊”挂号费是否需要采集? 答:部分医院挂号时存在“简易门诊”,只收取0.5元的挂号费,不收取门诊诊疗费,进行此种挂号时如进行费用结算,必需采集实收的挂号费。 13.HIS结算界面应显示什么信息? 答:由于门诊实时结算医院垫付医保基金负担部分,呈现给操作员的HIS系统结算界面应当体现应收、实收以及医保退费等相关信息;尤其是退费业务,应精确显示退费额度等信息。 14.医保前置代理服务器是否需要安装双网卡? 答:医保前置代理服务器必需安装双网卡。 15.医疗机构在自测过程中发觉问题如何处理? 答:医疗机构在自测过程中应关注各项操作所需时间,对于时间较长影响业务的操作,应完善业务流程和系统需求,提交HIS开发商进行改造。对于发觉的程序问题,准时区分是HIS或首信公司系统故障,并联系HIS开发商解决,或拨打59307000申报。 16.由于打印机消逝卡纸等问题,造成系统中收据号与纸介收据号不全都,定点医疗机构对院内交易如何进行精确查询,收据上是否能够打印收据号? 答:每笔交易系统均自动生成交易流水号且打印在收据上,此号码唯一且精确,不受打印机卡纸等条件约束,HIS中应使用交易流水号取代收据号作为定点医疗机构院内查询应用的关键字段;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发生打印机卡纸等状况后,操作员必需重新核定收据起止号码与计算机系统的全都性。 17.依据接口规范的要求,数量不能为小数,如何解决“同一部位其次例手术费可加收30%”的问题? 答:一是进行项目的单独维护,增加一条相应单价为30的项目;二是HIS允许数量为1.3的收费,程序中进行转换后送入核心组件中将数量转化为1,可以正常分解。 18.依据接口规范的要求,数量不能为小数,如何解决中药饮片的用量不为整数的问题? 答:在HIS中修改规格项目,将中药饮片的规格最小单位由g改成mg。 19.在HIS改造过程中,如何解决简易门诊不能收取诊疗费的问题? 答:挂号费正常上传,诊疗费上传时数量为“0”。 20.同一种药品由于病情不同可以选择10或者50的报销比例,如何进行维护? 答:在HIS中将药品的HIS编码分别维护为2条,对比的医保编码也为2条。 21.三大名目的项目名称有全角、半角的区分,导致项目对比有问题,如何解决? 答:可接受复制粘贴的方式进行对比。 22.实时结算中因定点医疗机构三大名目库维护有误,导致参保人员费用结算错误的问题,如何解决? 答:患者回到医院进行退费操作,医疗机构对三大名目库维护有误的项目进行更正后,重新进行医疗保险持卡实时结算。 (七)业务组件中存在的问题 1.业务组件中,简易门诊诊疗费消逝分解错误的状况,如何解决? 答:首信公司升级后解决,挂号时可自主配置诊疗费。 2.使用业务组件的部队医院,在测试过程中费用无法分解,发票无法打印,如何解决? 答:业务组件不支持含有字母的发票打印,首信公司已进行程序升级。 3.测试过程中,转诊的起始时间有问题,如何解决? 答:系统自动默认的时间无法修改,转诊操作后无法保存,首信公司程序升级后修改。 (八)其他问题 1.医保办由于人员编制等缘由,没有夜间值班,对于急诊转诊要求医保办盖章、读卡不能接受? 答:医院调整、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急诊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办理手工报销。 2.夜间紧急转院时不能准时结账,社保卡不能第一时间交还患者,下一家医院如何处理? 答:无卡患者全额现金交费,急诊就医可办理事后手工报销。 3.社保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以现金方式全额结算,补卡后办理手工报销。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第37号)及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第34号)。 4.医院在费用结算工作中,应向参保人员及经办机构供应哪些材料? 答: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第37号)。 5.医疗保险审核拒付信息是否能够通过网络下传至医院? 答:通过医保网在院端直接下载、打印。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门(急)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第34号)。 6.医保手册中数据如何写入卡中? 答:参保人员首次持“社保卡”办理住院类业务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核对“医保手册”与系统待遇信息是否全都,不全都的,要认真查找缘由,确认精确后进行卡激活,数据写入卡中;门诊类业务系统自动在首次激活卡时将待遇写入卡中。 7.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中分解结果和明细超出打印范围,怎么处理? 答:费用明细可以单独打印。 8.住院部分给病人收据应出具哪部分? 答:需要手工报销时开具全额票据;正常结算时供应体现患者实交金额的计算机打印的 “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或 “北京市医疗服务收费专用发票”;在军队或武警医疗单位,供应有“自付自费”项,并在票据上加盖“基本医疗保险已支付*元”字样的条形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住院类)”或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住院类)”,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第37号)。 9.收据重打功能是否在医保后台有记载,发票上有没有相应字样显示? 答:在后台没有记载,收据号码会更新;发票上没有显示。 10.转诊时,转往的定点医疗机构编码输入错误如何处理? 答:可以重新办理转诊手续,重新写卡。 11.银行回款时可否把统筹支付和补充支付合为一次付款? 答:目前是依据总额付款,供应清单时分开体现各自金额。 12.医院为一院两址,两址间无光纤连接,持卡实时结算后如何完成数据共享? 答:两址间网络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 13.个别医院客户端数量少如何解决?能否申请备用设备? 答:首次进行设备发放时会供应部分备用设备。 14.假如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时段内存在未上传入库数据即“数据上传到传输机(前置机)后,未按要求再通过前置机数据传输系统将数据传输到服务器(医保系统)”的数据,该申报时段是否可生成申报批,进行费用申报? 答:因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后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必需在48小时内将结算数据上传入库,因此要求医院每天必需先核对前一天的结算数据是否全部传输入库,有无反馈信息,如有问题必需第一时间解决,否则相关数据一旦超时上传,将被全部拒付。因此系统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医疗费用时,要求“申报时段内存在未上传入库数据,则该申报时段无法生成申报批,无法进行费用申报”,目的就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加强上传数据核对,杜绝因数据超时上传产生的拒付。定点医疗机构必需依据要求完善内部工作流程。 15.不使用医生工作站的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系统中不支持自费收费模式,如何解决? 答:医院进行HIS改造,在收费界面应支持多种收费模式,包括:医保、公费医疗、自费等类型。 16.个别有医生工作站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诊断也可以保存处方,如何解决? 答:在医生工作站中把诊断设置为必填项,无诊断不允许保存处方。 17.使用医生工作站的医院,收费界面无法进行选择性收费,如何解决? 答:医院进行HIS改造,在收费界面中添加多处方选择接收功能,可实现选择性收费。 18.下级医院使用上级医院的HIS改造程序的,明细清单与挂号凭条的抬头名称与上级医院名称全都的问题,如何解决? 答:不同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同一家HIS开发商的程序,抬头名称应分别使用各自的医院名称。 19.没有住院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社保系统中没有开户行名称的信息,无法拨付门诊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答: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准时到区县医疗保险科做项目变更,将开户行和账号的信息录入医保系统。 20.营利性医院使用“核心组件”打印收据时,“本年度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累计支付”一项消逝错误的问题,如何解决? 答:营利性医院使用的发票无法套打首信的费用分解格式,需先打印“北京市医疗门诊服务收费专用发票”,加盖“基本医疗保险已支付”的印章,再打印首信公司供应的分解明细。 21.医院的服务器升级但客户端电脑未准时升级,造成读卡器不能正常读卡的问题,如何解决? 答:医院的每一台客户端必需要在首信的服务器升级后准时升级,建立升级登记制度。 22.测试卡金额超封顶,如何进行下一步测试? 答:进行退费操作,可以隔笔退费或者逐笔退费。 23.实时结算后48小时内上传结算数据到医保中心,双休日,节假日超过48小时如何规定? 答:目前按48小时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4.参保人员手册中定点医疗信息与社保卡中信息出不全都时,应如何处理? 答:告知参保人员重新核对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25.经办机构如何监控持卡实时结算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符合医保规定? 答:有医生工作站的医院,经办机构可以依据医院上传的相关诊断推断是否符合医保规定;没有医生工作站的医院无法上传诊断信息,对医院所发生药品费用是否符合医保适应症的规定无法实时监控。 第8篇:社保卡记录一生管理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1、问: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是指由国家统一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对社会公众发行的、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2、问:社会保障卡的管理工作由哪个部门担当? 答:我省社会保障卡实行省级集中管理的模式,省级设立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由省人社厅信息中心负责,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市、县两级设立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社保卡日常业务办理。 3、问:社会保障卡具有哪些功能? 答:社会保障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社保功能、金融功能和扩展功能。从长远讲,社保功能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领域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待遇支付,技校生、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培训等补贴支付;金融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可以办理本、外币定期和活期储蓄、转账与汇款、刷卡消费、投资消费、投资理财等各项银行业务;依据实际,逐步拓展到政府其他公共事务应用领域。 4、问:2014年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首先实现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全市范围内 的购药和就医结算;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现城乡居民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 5、问:社会保障卡与现在使用的医保卡有什么区分? 答:医疗卡仅用于参保人就医、购药,而社会保障卡不仅涵盖了医保卡的功能,而且还可以领取养老金;逐步实现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除此之外还具有金融等其它功能。 6、问:怎样领取社会保障卡? 答:领取社保卡分为单位领取和个人领取。 (1)单位领取:单位专管员应从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的二级网站“业务服务”中下载社保卡领卡责任书、领取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资料拷贝证明和关于办理社会保障卡“卡启用”业务的申请,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由单位专管员携带专管员本人身份证元件、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四份表到市或县人社局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领卡手续。 (2)个人领卡:参保人本人应携带本人省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窗口;参保人员须在窗口填写社会保障卡个人领取表;窗口工作人员在确认其身份后为其办理个人领卡手续,并激活社会保障卡。 7、问:怎样启用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由参保单位统一领取后,发放到参保人手中, 参保人在领卡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精确无误后在社会保障卡领取清单上签字,然后由单位专管员统一整理盖章后,同关于办理社会保障卡“卡启用”业务的申请表,一并交回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开卡业务,社会保障卡方能正常启用。 8、问:社会保障卡如何挂失? 答: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本人可以选择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社保账户临时挂失:由本人拨打12333电话申请办理临时(口头)挂失手续,同时需供应本人挂失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等信息供工作人员确认,5个工作日内,本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办理社保账户的正式挂失手续。 银行账户临时(口头)挂失:本人可以拨打农业银行服务电话95599办理。 社保账户正式挂失:办理人或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到领卡地人社局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银行账户正式(书面)挂失:办理人或代办人须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挂失时需供应卡号、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