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docx
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开展干部督查工作是加强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通过开展干部督查工作,既加强了对全县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又深入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进一步了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区委组织部作为全区重点工作督察的牵头部门,联合区纪委、区委政策研究室、区人事局等单位,组成全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干部督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全区重点工作开展督查。通过督查促进全区重点工作,通过督查促进干部工作,在督查中了解干部、在督查中考察干部。现在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的主要情况 一年来,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重点工作督查: 一是现场督查,实地察看。根据确定的重点项目,对照实施方案和时间节点,由督查小组组织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推动落实,确保重点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和质量要求,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听取情况,个别访谈。通过座谈了解、个别访谈等途径,听取重点项目责任主体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全面了解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从工作进度、履行职责、协调配合等方面对重点项目实施提出要求,抓好落实。 三是过程跟踪,定期通报。各督查小组除每月要对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日常性的督查以外。每两月还要及时分析各自督查的重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所涉及的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并填写重点项目情况督查表上报给区重点工作督查组办公室,由区重点工作督查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发放整改通知。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在区级层面上予以解决的突出矛盾、问题和困难,由区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推进落实。每两月由区委、区政府召开一次重点项目现场推进会,对重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现场办公。区委、区政府领导集中讲评,提出推进落实要求。 四是记录业绩,考核干部。坚持考核工作与考察干部相结合,将实施重点项目的绩效纳入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把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同干部的工作实绩相结合,实现重点项目推进和干部作风效能的双推动、双促进。 总体上看,这次督查活动准备充分、组织紧凑、收效明显。通过督查,反映出各乡镇、各部门今年前三季度工作有五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一是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都能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主攻大项目、全力保民生、增强新本领”的总体要求,无论是新农村建设、基础条件改善、产业开发,还是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民计较往年都有新的变化和发展,区上年初确定的思路、目标、任务、措施和办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全面落实。今年三个季度的工作督查,使一季度工作靠后的乡镇在二季度、三季度赶到了前面,实现了乡镇工作的争先进位,总体感到县乡两级干事创业的劲头非常足,氛围非常浓厚。二是培育产业抓住了转型这个关键。在龙头企业建办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促进了农业产业由抓基地向促延伸的实质性转变;x项目完成投资近亿元,企业雏形基本形成,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步伐;蔬菜等区域特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建材、工矿配件等加工制造业正在兴起,新型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三是民生工程体现了以人为本。大到上千万的公路、街路油筑、农村饮水安全、学校排危工程,小到几十万的通村公路硬化、背街小巷治理、农村文化广场建设,各乡镇、各部门都能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倾注精力,精心实施,一些群众期盼已久的公用设施建成投用,部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群众反映吃水难、行路难的问题,今年解决得非常好,某某镇根据群众网上反映的意见,有效解决了群众生活的实际困难,做得非常好。四是整合项目资金办大事的效益初步显现。各乡镇和部门都能够按照“优势互补、相互配套”的原则,把争取项目、整合资金作为破解难题的根本方法和有效途径,开工项目数量、投资总额较上年都有了明显增加。特别是一些乡镇,在自有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有力地放大项目资金功效,拉动社会投资,取得了明显效果。五是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各乡镇、各部门不甘落后,干当头,奋勇争先,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层次提升、强势增长、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重点工作督查推进干部工作 开展重点督查工作,实际上把组织部门的干部工作推进全县各项工作的第一线,客观上让拉近了全县干部和组织部门的距离,大大开阔了组织部门考核、考察干部的视野,对干部的了解、考核、考察贴身化。 (一)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推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 按照“严考核、重激励、硬约束”的目标要求,围绕重点项目督查,加强考核,并将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因主观原因导致重点项目未落实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这样一来,各级干部进一步感到自己的一言一行直接置于组织部门的眼皮下,只要有能力、干得好、贡献突出,就会有晋级、提拔的机会;能力平庸、干得不好、造成失误就会被降职、降级。在重点督查工作中,我们主要对重点督查责任单位、服务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能否做到号令统一;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面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实施中对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重点是否突出、精神状态是否振奋、工作方法是否有效、工作业绩是否明显;结合对领导干部实行能力素质测评工作,对重点工作具体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质量效果以及相关干部的工作态度、进取精神、能力水平、实际业绩等方面,进行认真的评审核查。同时,在加强对干部进行业绩考核的同时,推行重点工作绩效审计,并把重点工作考核结果和绩效审计结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在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拆迁安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根据德才表现与工作业绩,予以重用或破格使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加大其干部提拔使用力度。从而大大激发了干部的进取精神。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更加务实、清廉,赶超精神更加突出,“团结出干部、干事出干部、清廉出干部”的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开展重点工作督查推进了干部考察工作 准确考察和识别干部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大事。古人说:“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讲的就是准确识人的重要性。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大大扩大了组织部门识人用人的视野,把对干部的考察前移到干部工作的具体工作中,变以往目的性太强的考察为调研式、前移式、大目的式的考察工作。这样一来,形成了日常干部考察工作的转变,使组织部门对全区干部的了解更全面、更深入、更真实。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我们把开展重点工作督查作为主要途径之一。 一是集分结合。采取集中考察和分散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干部日常跟踪考核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弥补集中性考察“近因效应”的弊端,以便对被考察对象有一个全面、真实的了解。 二是上下结合。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既注意听取干部的上级领导特别是直接领导的意见,听取上级对口部门对干部的评价,重点了解干部的优缺点、长短处,一贯表现及工作实绩。同时,通过经常性的重点督查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下属职工和群众的意见,扩大干部考核的信息量,透过被考察对象对上与对下的态度与表现,了解和掌握其思想本质。 三是内外结合。一方面重点考察各级干部在重点工作中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经常性的重点督查,重点考察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都喜欢与哪些人交往,和哪些人交往过深,通过对“两圈”的考察来透视干部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四是远近结合。通过重点工作督查,解决了传统考察干部局限于考察对象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时期的一时一事的了解,而将考察的时间前移,将考察的范围扩大,通过了解干部平时工作的表现,特别是注意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在全面掌握和客观分析被考察对象工作经历和成长轨迹的基础上,对其作出准确评价。 五是主辅结合。通过重点工作督查中考察干部,不但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让其他相关部门发挥好把关作用,在提拔干部考察时,让纪委(监察)、信访局、计生局等相关部门参与联审,多角度、全方位地对被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严防“染病”干部蒙混过关。 (三)重点工作督查进一步促进了干部动态管理 重点工作督查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的动态管理。具体说,一是结合重点工作,实施深度培训,实施深度培训,每年举办新上岗领导干部培训班、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外出考察、参观培训。二是突出一线实践。坚持每年大批量地选派年轻干部到拆迁安置、信访调解、农村帮扶等重点工作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取得了推进重点工作和锻炼干部的“双赢”成效,建立健全了以“重点、热点、难点”一线为主要平台的年轻干部“三点一线”实践锻炼机制,使大批年轻干部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增长才干,从而走上了领导岗位或机关中层干部岗位。同时,还可以通过推行机关中层干部“双跨”交流锻炼,实行区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锻炼,区级机关和镇机关干部跨层面交流换岗体验,使干部实践锻炼平台形成更加完善的体系。三是借助重点工作提供展示机会。提供各种机会、场合,让干部的能力素质参加重点工作展示出来、激发出来。重点工作督查既是一种培养方式,又是组织部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途经。 三、对进一步开展好重点工作督查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督查的认识,充分认识重点工作督查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进一步健全重点工作督查制度。 (三)进一步创新重点工作督查措施。 (四)规范督查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通报、交流、专报等制度和程序,强化督查组跟踪,调度和考核职能。 (五)在重点督查工作方法方面,强化要深入实际,注重查实情、听实话、看实效,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有一报一,有二报二;三是要充分交换意见,加强与各县市的沟通和反馈,认真开展好工作。 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扩权强县座谈会精神,按照冀政办传XX94号文件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十一个省直部门组成的五个扩权强县工作督查组,于XX年8月16日26日,对各设区市、各扩权县(市)的扩权强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与设区市政府及扩权县(市)政府及其主要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从各设区市及各扩权县(市)汇报的情况看,扩权政策基本到位,上下衔接比较顺畅,政策效应逐步显现,扩权强县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省政府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后,各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了放权力度,扩权强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各设区市市直相关部门均对70项扩权政策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有的转发了省直部门的实施意见,有的还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操作办法,各项放权措施基本得到落实。石家庄市在全省扩权强县工作认座谈会后,吴显国市长、朱文浩常务副市长分别到辛集市和平山县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并召开了全市扩权强县工作汇报会,传达了全省扩权强县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33个市直部门和两个扩权县(市)的工作汇报,并对梳理出的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证照发放等9个方面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唐山市于6月5日再次召开了全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扩权强县政策调度会,听取了11个放权任务相对较大的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扩权强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划定了时间界线,同时,加大了对扩权县(市)科学发展的统筹力度,对于需进行区域综合平衡的交通、社会保险统筹等问题,加强了对遵化、迁安两市的宏观指导力度,做到有序放权、放而不乱。张家口市要求市直部门在全面贯彻省直对口部门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市级对扩权试点县的放权措施,该市两扩权县还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做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和民主行政的统一,确保扩权县的“权力”得到增强而不被滥用。衡水市市直各部门对照本部门需要下放的权限进行了细化,做到“放手不撒手”、“援手不插手”,还决定参照省里的做法,研究探讨对其他县(市)、区的放权措施,让各县(市)、区有更大的空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秦皇岛市决定“参照对扩权县的放权政策,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凡是能够下放给县(区)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凡是县(区)能做的事情全部交给县(区)”(秦皇岛市委九届八次全会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总之,各设区市把扩权强县工作放到全省改革开放的大局考虑,认识统一、机制健全、工作主动,各项扩权政策基本到位。 二、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为扩权县(市)带来了一系列积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加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1、扩权县(市)行权能力有所提高。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使扩权县(市)抓机遇、求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谋划未来、加快发展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得到提高;通过省直及市直各部门的培训和传、帮、带,扩权县(市)的同志初步掌握了新的办事规则和运行程序,业务工作从不熟悉到相对熟练,综合素质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扩权县(市)把扩权强县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理顺,扎实开展“双提”活动,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首办负责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扩权县(市)行权能力得到了加强。 2、扩权县(市)发展环境更加宽松。放权后,各扩权县(市)不仅能够继续享有设区市对扩权县(市)的各项优惠政策,而且还能够得到省政府和省直部门的大力支持,这种政策的双重促进作用,使扩权县(市)享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由于省里将向国家争取项目的信息直接发布,扩权县(市)获得省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明显增多,获得项目的机会、项目申报的成功率都大大增加;项目直接申报,大大减少了项目审批环节,缩短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时间,加快了项目的上马进度。上半年各扩权县(市)项目建设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平山县半年来直接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比往年同期提高一倍以上)。二是优化了扩权县(市)发展的软环境。扩权强县政策的实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扩权县(市)了解和关注程度,有利于引进项目、技术和人才,有利于“走出去”,有利于加快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扩权县(市)的知明度和影响力。 加强督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县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同时,实践也表明,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是我们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个新的重要抓手,为改进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应高度重视,着力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以巩固和扩大强农惠农政策督查成果。 一、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教育机制,使政策观念不断强化 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发现,产生各种不同程度的问题,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和群众的政策观念淡薄。有的干部对政策领会不准、不深、不透,导致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随意性大,甚至“截留”政策,违纪违法损害群众利益;部分群众对党在农村的各项优惠政策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甚至曲解误解,导致维权意识不强,集体观念不强,甚至盲目上访。因此,要在总结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使干部政策观念不断强化。 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对执行主体即党员干部的政策教育。要将强农惠农政策教育纳入廉政教育之中,进行同规划,同部署,并作为廉政教育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党校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要开设强农惠农政策培训课程,强化领导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理论培训。纪检部门要牵头组织强农惠农政策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加强对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的正面灌输。把干部执行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列入干部年终业绩考核,以保证党员干部强农惠农政策理论的学习效果。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策受益主体即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要将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要把强农惠农政策寓教于乐,寓教于文,让农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受到教育、感染和熏陶。要编印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手册,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强化农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学习。通过各种政策宣传手段,使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 二、着力建立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规范机制,使政策执行快捷有序 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规范了一套制度。我们针对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出来的情况,进行了逐一分析,找出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在整改阶段实行了纠建并举。健全和完善了一批老制度,建立了项目督办、情况反馈等一批新制度,创新改进了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建立了涉农资金流向图,用图表和箭头的形式标明资金来源、资金到位、使用发放对象、使用发放方式、使用情况等走向的详细情况。实行了分类归档,把资金的拨付文件、拨付凭证、使用资金的名册、原始票据等材料汇编成册,做到一看便知,查之有据。 实践证明,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用制度规范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使得政策落实快捷有序,切实有效地防止了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变相”、“肠梗阻”等问题产生。因此,我们要巩固这一成果,着力建立强农惠农政策制度规范机制。不仅要完善现有的制度,如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管制度、强农惠农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强农惠农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制度等。而且,今后中央一旦有强农惠农新政策出台,我们就要立即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科学有效的落实政策的配套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实现“落地生根”、“惠农强农”的目标。 三、着力落实建立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督检查机制,使政策贯彻的不打折扣。 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措施。因此,要将监督检查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可采取全面督查,也可采取专项督查,关键要在督查方法上和功能发挥上下功夫。 一方面,要探索出一套好的督查方法。*县采取“三三制”,成效显著。一是注重三个方位,即铺面,要求自查工作把面铺开,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查资金拨付和流向,查资金到位和用途;抓线,要求以各业务系统为主线,疏理其承担的强农惠农政策任务完成及资金落实情况;看点,要求查看受益农户是否属实,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情况,查看各项惠农资金补贴领取情况。二是采取三种形式,即分类自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三是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县强农办协调与各部门通力配合原则,做到重点抓、抓重点;坚持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参与原则,发动群众参与,并邀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参加监查;坚持限期自纠和严肃查处原则,一般性问题限期自纠,严重问题从严处理。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功能。一要发挥督查的宣传教育功能,通过督查,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执行政策能力。二要发挥督查的整改自纠功能,通过督查,限期整改和自纠督查出来的问题。三要发挥督查的制度规范功能,通过督查,找出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努力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四要发挥案件查处功能,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性质严重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原汁原味地落到实处,发挥政策的最大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