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与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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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与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docx
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与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铁路营运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二、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三、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四、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地进行各项施工。二、施工领导一、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领导,项目部各架子队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召开施工协调会,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2、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旱灾行全面总结。二、施工现场由项目部明确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作业,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工班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照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多个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三、施工计划的编制施工计划分为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项目部的年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合同部负责编制,并由局指挥部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后,按照计划施工。四、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项目部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经主管部门批准,由项目部安排施工。五、施工登销记程序一、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与列车调度员联系,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二、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六、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一、确保施工安全是头等大事。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二、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施工,认真落实实施工安全措施。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权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七、加强劳务工的管理一、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信号、接触网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路交通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事故,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条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铁路货车运用维修(以下简称:货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重要环节。做好货车运用工作,是保证铁路行车安全,完成铁路运输任务的基础保障。为深入实践“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满足铁路运输提速、重载需要,适应铁路货车新技术发展,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规范货车运用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铁路货车专业技术管理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程。第条货车运用工作由铁道部集中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技术标准要求,并执行铁道部的统一技术政策。铁路货车原则上实行无固定配属管理,全国运行,安全实行区段负责制,质量实行追溯负责制。铁路局、车辆段必须树立全局观念,确保铁路货车“用、管、修”的协调一致。第条货车运用工作的指导方针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主动发现和及时处理铁路货车故障,积极应用先进的检查、检测和修理技术,不断优化列检布局,推进列检作业方式变革,全面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实现“布局合理、防范有力、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素质过硬、安全稳定”的货车运用工作目标。第条货车运用工作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辆段三级管理,依据货车运用工作指导方针,明确铁路局和车辆段管理职能和工作标准,按照“逐级负责、领导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实施严格的管理和考核机制,提升货车运用管理水平,确保运输安全。第条货车运用工作应树立“以科技保安全,以创新促管理”的理念,利用信息网络、人工智能、自动检查检测、网络视频等现代化技术,推进列车技术检查自动化、制动机试验智能化、故障修理专业化、安全管理科学化、质量监控网络化、作业条件规范化,不断促进列检作业方式变革,提升货车运用管理、列检生产指挥、列车技术质量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满足装备现代化对货车运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实现货车运用工作的全面突破和创新。第条货车运用工作须适应直达列车大量开行、机车长交路、路企直通运输、战略装卸车点建设及重载、提速、货运专线、客货共线和客运专线开行货物列车等运输变化,全面加强劳动、列检布局、作业方式、作业条件、人员素质及货车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第条货车运用车间是车辆段的主要生产车间,管辖一个或几个货车运用作业场,并负责货车安全防范系统探测站运用管理工作。货车运用作业场包括:列车技术检查修理作业场(以下简称:列检作业场)、装卸检修作业场、技术交接作业场、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整备作业场、站修作业场等。货车运用作业场的设置、撤销和变更须按规定进行管理,其单位编码由铁道部统一编制颁发。站修作业场的技术管理按铁路货车站修规程执行。第条列检作业场的布局要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在编组站的车场及相应的区段站和中间站,根据列车运行图中编制的到达解体列车(以下简称:到达列车)、编组始发列车(以下简称:始发列车)、中转列车的对数,同时按照路企直通运输、战略装卸车点、机车交路、运行工况、列检安全保证距离和铁路货车技术状态等合理设置。第条列检作业场的列车技术作业包括列车技术检查、列车自动制动机性能试验(以下简称:列车制动机试验)、铁路货车故障处置和修理(以下简称:铁路货车故障处理)等。列车技术检查作业方式分为:动态(范本)检查、人工检查、人机分工检查等。动态(范本)检查作业方式是动态(范本)检车员利用货车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的列车不停车技术检查,负责范围是货车安全防范系统检查检测铁路货车配件时的可探测、可视部位;人工检查作业方式是现场检车员在作业线路上进行的列车停车技术检查,负责范围是现场检车员按规定的检查范围、质量标准、作业过程和位置检查铁路货车配件的可视部位;人机分工检查作业方式是以动态(范本)检查为主,人工检查为辅的列车技术检查,人工检查是对动态(范本)检查范围的补充。列检作业场列车技术检查作业方式的变化和调整须按规定进行管理。第条按照“强化两端、优化中间、把住干线入口关”的原则进行列检作业布局,全面强化路网性、区域性编组站的特级列检作业场及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距离位置上和编组作业量较大、大量装卸货物车站的一级列检作业场的列车技术作业能力,确保货车运用质量全面达标;逐步优化处在列车运行间隔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区段内的一级、二级列检作业场的中转列车作业方式、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利用货车安全防范系统对直通货物列车进行通过作业,确保运输畅通高效;严格把住各支线进入干线的列车技术质量,在进入干线入口前的第一个列检作业场按照“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进行停车技术作业,确保铁路货车进入干线后的运行安全。第条按照“到达打基础、始发看重点、中转保畅通”的列车技术作业要求,强化到达作业发现故障和处理故障能力,为始发作业打好列车技术质量基础,确保始发作业和中转作业中不因到达作业漏检漏修影响运输秩序和运输安全。在到达作业的基础上明确始发作业重点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提高中转作业列车队快速修理能力,保证列车安全正点和运输畅通高效。第条铁路货车故障处理是列车技术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铁路货车技术的发展和列检作业方式的变革,持续强化特级列检作业场及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距离位置上一级列检作业场的铁路货车故障处理能力,重点推进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的铁路货车故障处理能力建设,规范故障处理的劳动、工具及机具、质量控制和修理标准及范围,检查、修理并重,全面满足适时快速处理故障的需要,适应列车提速重载对货车运用质量提出的更高标准要求。列检作业场对列车技术作业中发现需摘车施修的技术状态不良车(含铁路交通事故和铁路行车设备故障造成的破损铁路货车)、定检到(过)期车,必须扣送至具备相应检修资质和能力的站修作业场、车辆段或车辆工厂施修。第条货车运用的主要工作是:1. 负责货物列车技术检查和列车制动机试验,按规定发现铁路货车故障,并按要求彻底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列车技术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2. 负责定检到(过)期车、技术状态不良车(含沿途故障铁路货车)及事故车的扣送工作。3. 负责货车安全防范系统的日常运用和日常管理。4. 负责翻车机翻前卸后、散装货物解冻库(以下简称:解冻库)解冻后的铁路货车及铁路货车装前卸后的技术检查和故障处理,进出厂矿、港口和地方、合资、专用铁路等企业的铁路货车的技术交接和故障处理。5. 负责国际联运货物列车的技术交接,企业自备铁路货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技术检查及运用管理,备用基地的铁路货车备用及解除备用的技术检查和故障处理。6. 负责固定配属管理的专用铁路货车的整备作业。7. 负责运用铁路货车技术质量的分析、评价和管理,交接口和场际间货物列车技术质量监控;负责新造车、定检车和铁路货车主要配件的质量监督和反馈。8. 负责爱护铁路货车(以下简称:爱车)工作,爱车宣传和“爱车周”活动,指导、监督和检查铁路货车的使用,制止损坏铁路货车的行为,负责损坏铁路货车的赔偿和管理。9. 按规定监督指导地方、合资、专用和工程临管铁路的货车运用工作,负责铁路货车安全监督管理。10. 参加相关的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事故救援,负责铁路货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管理,负责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和管理。11. 按规定负责铁路货车新车型、新技术、新型配件运用考验的相关工作。12. 按规定负责特种运输列车的技术检查及列车添乘等工作。13. 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有关工作。第条货车运用工作各级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动态(范本)检车员、现场检车员、列检值班检车员(以下简称:列检值班员)、列检工长等一线生产人员须具备铁路货车运用的基本知识和实作技能,经任职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货车运用其他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培训、技能鉴定和持证上岗要求由铁路局规定。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在线路上的设备应经铁道部批准后方可试用、使用。使用的设备须选用经铁道部定型的产品,设备调试合格后应进行运用验收,运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货车运用作业场设备的日常使用由货车运用车间负责,设备管理、定期检修和故障抢修由设备车间或动态(范本)检测设备车间负责。已投入使用的设备应按规定不断升级改进。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使用和储备的材料配件,由车辆段的材料主管部门负责供应。所使用的配件须是具有生产资质单位制造或修理,符合段修及以上标准,并经检查验收合格,有效期符合规定的产品。使用前须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符合要求。第条运用考验的新车型、新技术和新型配件,须按铁道部规定的检查范围、质量标准及配件故障处理等要求执行。第条自备铁路货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应在具备铁路货车检查条件的线路,按规定进行过轨技术检查,检查合格后填发相应的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未经铁道部批准的铁路货车和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不办理过轨技术检查。第条既有线路和新建、改建的线路,须按运输和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的需要,设置货车运用作业场和货车安全防范系统。第条凡规定铁路局制定的标准、办法,均不得低于本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运输安全。凡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遇有本规程的规定不明确、无具体要求或与现场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铁路局车辆处车辆段研究,在保证运输安全,且不低于本规程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逐级报铁道部。第条本规程是货车运用工作的主要依据。国家铁路(以下简称:国铁)及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等在境内的铁路货车运用工作,均应执行本规程。第条自本规程实施之日起,前发规程、规则、文件、电报及技术标准与本规程有抵触时,均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由铁道部负责解释、修改。第二章基本要求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对货物列车或铁路货车进行技术作业后,须保证铁路货车相应部位的质量标准符合规定,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安全运行到下一个负责检查该部位的货车运用作业场,承担相应的安全与质量责任。第条列检作业场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技术作业后发出的列车,停车技术作业的安全保证距离原则上应为km左右。高原、重载及长交路等运输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列车,根据运输、线路情况、铁路货车技术状态及列检作业布局,按铁道部的规定确定相应的安全保证距离。第条列检作业场须具备列车技术作业、生产、安全防护、配件储备等必要条件。按照“以列定组、以辆定人”的原则,配齐作业组数、作业人员,作业线路间须地面硬化,并有灯桥(灯塔)照明设施,配备货车安全防范系统、微控制动机地面试验和监测装置、集控联锁安全防护脱轨器装置、列检作业信息发布采集装置、铁路货车故障修理机具、作业线路工具材料分存箱和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HMIS)运用子系统的列车技术作业管理平台等,满足列车技术作业和列车运行安全的需要。第条列检作业场要按规定的作业性质、作业方式、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进行列车技术作业,积极在列车或车列(以下简称:列车队)中修理,减少摘车临修;充分利用列车技术作业时间(以下简称:技检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列车技术作业,并保证发出的列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铁路局须在列车运行图中明确规定列检作业场的列车技术作业方案,对无列检作业场的车站始发列车应安排在途经第一个列检作业场进行列车技术作业。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要积极利用专用的修理机具在列车队中进行修理,修理后须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对符合摘车临修的铁路货车故障应扣入站修作业场进行修理。铁路货车因故障在沿途车站甩车时,应启动沿途铁路货车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就地抢修或回送修理方案。要设置货车故障远程诊断指导组,以工人技师为主及列检作业场的管理、技术人员等组成,充分利用货车安全防范系统及信息化手段,对管辖区域内的车辆故障进行及时的远程诊断、处置指导及处置结果的确认。第条铁路货车配件磨耗、腐蚀、弯曲、变形、裂损、折断、破损、丢失、作用不良或位置不正等时,可采取紧固、恢复、调整、更换、补装、扣修等处理方式;装车配件的组装标准须符合站修相关技术标准。经处理后的铁路货车配件须齐全、位置正确、作用良好。铁路货车故障处理后,还须对相关铁路货车配件的技术状态进行检查或试验。第条空气及基础制动故障和制动故障关门车、车轮踏面损伤车和车门车体破损车是货物列车中影响行车安全、运行品质、行车和运输效率的惯性故障,要按照预防为主、抓小防大、联网监控、严格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TPDS、TFDS单点预报、联网监控功能的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发现、预报、处理、跟踪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全面发现和及时处理惯性故障。第条货车安全防范系统是列检技术作业的主要设施设备,是货车运用检查发现铁路货车故障的主要手段,须不断优化系统性能,发挥系统作用,强化运用管理。第条铁路货车的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爱车工作,各铁路局及站区须相应成立由车辆、车务、货运、公安等部门及有关企业组成的联合爱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爱车工作制度和实施管理办法,定期召开路企和站区的爱车工作会议,“爱车周”活动,及时通报爱车工作情况,制定并定期修订路企或站区间的爱车协议,定期签订铁路货车技术交接协议。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在列车技术作业和铁路货车检查作业中发现铁路货车技术结构异常、违规使用等情况时,应确认,并逐级上报,按规定处理。第_条车辆处是铁路局货车运用工作的主管部门,须设货车运用工作的主管处领导和货车运用、安全、5T运用、爱车等专(兼)职人员,实行专业管理。车辆处还应负责铁路局车辆运行安全中心监测站的专业管理,监测站红外线调度员的日常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第条车辆段须设货车运用工作的主管段领导,具体负责货车运用工作。车辆段相关科室应设运用、5T运用、爱车等专职人员,负责技术标准的制订、检查和指导;设货车运用的行车、劳动安全等专职人员,负责技术标准及规章执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设与货车运用工作有关的其他专(兼)职人员,负责劳动、职工培训、通过修费用、材料配件、信息化系统及设施设备等管理工作。第条铁路局根据本规程规定制定铁路货车运用工作管理细则,并报铁道部备案。车辆段依据铁路局铁路货车运用工作管理细则,制定铁路货车运用技术管理细则、铁路货车运用安全管理细则等,报铁路局批准。第条以列检“一班、一列、一辆”标准化为基本内容,开展列检标准化活动,定期列检标准化评比和考核管理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标杆、样板的带头作用,不断提高货车运用车间的技术管理和货车运用作业场的作业过程、列车质量、基础设施、现场管理及素质管理水平。第条建立“以辆计酬”、“优质优价”、“万安赛”及“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铁路货车故障及时奖励”等激励机制,激励检车员主动发现和处理铁路货车故障。第条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机制。列检作业场应建立练功基地,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动态(范本)检查练功系统、练功车等设施和机具,货车运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理论和实作培训,建立职工技术能力与岗位一体化考核机制。充分利用铁路货车设计、制造单位技术资源,建立铁路货车安全技术保障机制。第条综合利用既有铁路货车管理信息系统、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和运输等其他专业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货车运用的安全和技术装备,须满足货车运用装备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要求,构成货车运用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的平台。第条建立铁路局交接口列车技术质量监控管理机制,定期召开铁路局交接口列车技术质量联席会议。铁路局要制定货车运用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对列车技术质量检查、分析、考核的量化管理标准,制定列车技术质量反馈、落实、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列车技术质量评价工作。第条货车运用工作要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表报,填写内容准确完整,管理规范,按规定及时录入HMIS和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列检作业量、铁路货车故障等基础数据、分析数据须定期备份,长期保存,作业量和铁路货车故障的数据明细、统计分析数据、运用铁路货车质量追溯及事故调查等信息应以相关信息系统存储的数据为准,各种纸质原始记录、表报须留存备查。第条车辆段要制定货车运用车间和货车运用作业场的设备、工具、量具、材料配件的配备标准和管理办法,按标准配备,按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对设备、工具、量具等进行定期检测、校验和检修,具备有效的合格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不得使用。货车运用作业场的作业人员接班后,应首先对列车技术作业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系统等进行性能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更换故障铁路货车配件时,须使用相同品名、型号、规格的配件;有制造、检修标记要求的,装车使用前须检查确认其标记清晰、符合要求,且质量保证期和使用寿命符合规定,方可装车使用。当原配件为停止生产且无备品的旧型配件时,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使用新型配件代替。第条货车运用作业场储备的材料配件不得露天存放,有防尘要求的管接头处、各型阀的通气孔、排气口要采用硬质外套(盖)式防护件进行密封防护,不得使用通道内嵌式防护件,装车前须取下各包装、防护物。所有材料配件须上架、入箱存放,储存期不超限。有检修标记要求的须储备有当月检修标记的材料配件。空气制动阀储存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编织制动软管总成(以下简称:制动软管)、锥芯塞门、球芯塞门、组合式集尘器储存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制动梁储存期不得超过一年,超过时不得装车使用。第条长大货物车等因铁路货车结构无法进行动态(范本)检查和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铁路货车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由铁路局或配属管理单位针对其结构特殊性制定,报铁道部批准后执行。第条对枢纽地区未经到达技术作业进行转场的小运转列车,由车站通知列检进行到达作业,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列检作业的,由运行前方的下一个列检进行到达作业。对制动检修等有特殊要求的列检作业场,铁路局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作业方式和检查范围。第条翻车机和解冻库均须具有铁道部颁发的检测合格证书方可投入使用。对新建、大修或有重大技术改造投产使用前、正常使用年限达五年的翻车机和解冻库,铁路局须由铁道部指定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查、测试,检测合格并颁发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不合格的须改进或改造后,再进行检查、测试,检测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第条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铁路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事故、故障铁路货车的作业指导书;参加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救援,负责铁路货车有关的铁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和分析管理工作;负责铁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报告等管理工作。第条本规程涉及的限度,须在列车技术作业发现异状时确认,数据均按名义尺寸计算,不包括公差。第条有关轮轴、空气制动部分的货车运用工作,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须执行铁道部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程、规则的要求。第三章货车运用作业场列检作业场分类、设置第条列检作业场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列检作业场。列检作业场或货车运用车间的名称须与所在车场或站区的名称相对应。站区内设多个车场时,原则上采用上行或下行、到达或始发、一或二等方式对列检作业场和货车运用车间进行命名。第条列检作业场的设置应保证停车技术作业安全保证距离原则上在km左右,TFDS动态(范本)检查作业安全保证距离在km左右的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设置:1. 特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路网性和区域性编组站的车场。2. 一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列车编组作业量较大或大量装卸货物的其他编组站、区段站的车场,以及停车技术作业中转列车较多的区段站、中间站。3. 二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利用TFDS进行通过作业,且列车编组、摘挂作业量较小的区段站、中间站。4. 对装卸作业量较大的战略装卸车点(含路企直通),由铁路局根据运输需要,可在路企交接的车站或车场设置相应等级的列检作业场。第条铁路局交接口列检作业场设置在距两铁路局分界点最近的列检作业场,交出列车的列检作业场负责铁路局交接口列车技术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管理(包括落实、分析、汇总)等工作;接入列车的列检作业场负责铁路局交接口列车技术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评价工作。第条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或站区均应有临修能力。所在车站或站区暂无临修能力的列检作业场,应设故障铁路货车的临时整修专用线路。第条根据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和应急故障处置预案,铁路局可在列检作业场、装卸检修作业场、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非常设人员,配套专用工具设施,承担事故、故障调查、应急救援和快速抢修任务。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设置第条装卸检修作业场设置在国铁营业线装卸量每昼夜平均在辆及以上的车站和有翻车机、解冻库的专用线的车站;对于每昼夜装卸车不足辆,但损坏铁路货车较严重且距货车运用车间所在地较远的车站,也应设置装卸检修作业场。装卸点比较分散的,应由货车运用车间派出爱车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在列车编组、摘挂作业量较小,且直通货物列车不进行列车技术作业的车站,也可设置装卸检修作业场。第条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在装卸量每昼夜平均在辆及以上的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等进行自装自卸的地点。每昼夜装卸车不足辆时,应由货车运用车间派出爱车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对于每昼夜装卸车不足辆,但损坏铁路货车较严重且距货车运用车间所在地较远的地点,也应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企业与国铁接轨的车站设有列检作业场或使用翻车机、解冻库的企业设有装卸检修作业场时,可直接在列检作业场或装卸检修作业场办理相应的技术交接工作。与国铁办理铁路货车技术交接的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须提供铁路货车技术交接的检查修理条件。第条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在办理国际联运铁路货车技术交接的国境站。第条整备作业场设置在对固定编组、循环使用、配属管理的铁路货车进行定点、定期集结整备作业的车站。劳动第条列检作业场的劳动及人员配备根据列车技术作业需要,由铁路局按以下依据进行确定。1. 列检作业场等级、作业性质、作业方式、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技检时间;2. 列检作业量、列车平均编组辆数、列车技术作业的车流密度。同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可适当增加作业人员。1. 接近长大下坡道区间的车站的列检作业场,列车制动机试验的特殊要求。2. 寒冷地区的列检作业场,气候寒冷、列车技术作业难度大。3. 开行重载列车的列检作业场,列车牵引吨位大、编组形式复杂及质量标准要求高。4. 铁路线路终端车站的列检作业场,铁路货车故障和修理量情况。5. 设置在高原铁路的列检作业场,高寒缺氧、行动不便、列车质量标准要求高。第条列检作业场按照生产要求,应采用四班制轮班方式,工作量较少的可采用三班制,班组的名称为一班、二班、三班、四班。1. 列检作业场每班设工长人,副工长设定人数由铁路局根据班组人数及作业组数量查定。2. 列检作业场每班可配备名列检值班员,作业量较大的,可配备助理列检值班员。第条列检作业场班组的作业组可分为动态(范本)检车组、现场作业组、故障专修组等。作业组应根据列车运行图编制的列车技术作业计划及阶段性运输需要合理设置。1. 动态(范本)检车组由动态(范本)检车组长和动态(范本)检车员组成。动态(范本)检车组应根据实际作业列数和作业量分为一组、二组、三组等,TFDS动态(范本)检车员的配备数量根据转向架底部、转向架侧架部、车钩缓冲部和车底部等区域的检查工位及动态(范本)检查技检时间、车流密度、编组辆数由铁路局核定。2. 现场作业组应根据实际作业列数和作业量分为一组、二组、三组等。采取人工检查作业方式的现场作业组每人单侧检查一般不超过辆,采取人机分工检查作业方式的现场作业组每人单侧检查一般不超过辆。采取人机分工检查、人工检查作业方式的列检作业场,根据现场作业组数量合理配备故障修理人员,负责列车队铁路货车故障处理及临时故障铁路货车整修。3. 采取动态(范本)检查作业方式对停车中转列车进行技术作业的列检作业场,应根据动态(范本)检车组的数量,配备故障专修组。故障专修组的数量由铁路局根据列车运行图规定的中转作业量合理配备。管理权限第条列检作业场及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整备作业场的设置、撤销、调整须报铁道部批准;技术交接作业场、装卸检修作业场的设置、撤销、调整由铁路局批准,报铁道部备案。第条列检作业场列车技术检查作业方式应按规定进行确定和调整。跨铁路局运行超过km的直达、直通货物列车技术作业地点和作业方式,按铁道部的规定或由编组始发的铁路局相关铁路局根据机车交路、运行工况、列检安全保证距离和铁路货车技术状态等拟定,报铁道部批准后实施。铁道部未规定但因运输需要,跨铁路局运行超过km的直达、直通货物列车技术作业地点和作业方式发生变化的,也须报铁道部批准后实施。铁路局管内运行的直达、直通货物列车,列检安全保证距离超过规定的,其技术作业地点和作业方式由铁路局确定,报铁道部备案。第四章技术作业标准列检作业场第条列车技术作业按性质不同分为:到达作业、始发作业、中转作业、通过作业。1. 到达作业:指列检作业场在车站对到达列车进行的列车技术作业。2. 始发作业:指列检作业场在车站对始发列车进行的列车技术作业。3. 中转作业:指列检作业场在车站对停车中转列车进行的列车技术作业,中转列车分为有调中转列车和无调中转列车。(1)有调中转列车:指在该车站进行部分改编作业的列车。(2)无调中转列车:指在该车站不进行改编作业的列车。4. 通过作业:指列检作业场对不停车中转列车或在本站只进行更换机车乘务员、换车的无调中转列车,利用TFDS等货车安全防范系统进行的列车技术作业。第条列检作业场的到达、始发、中转、通过作业,须按以下作业方式进行。1. 到达作业:列检作业场到达作业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或人工检查作业方式,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2. 始发作业:列检作业场始发作业实行人工检查作业方式。铁路局可根据列检作业场所在站区的装卸作业、调车作业、治安环境和枢纽小运转列车的开行等情况,在确保始发列车达到“全面检全面修”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始发作业重点检查范围,并报铁道部备案。3. 中转作业:(1)特级列检作业场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或人工检查作业方式,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2)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距离位置上的一级列检作业场,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或人工检查作业方式,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3)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区段内的一级列检作业场及二级列检作业场,有调中转作业中未摘解的铁路货车及无调中转作业,实行动态(范本)检查或人工检查作业方式,动态(范本)检查执行“TFDS动态(范本)检查”的检查范围和预报质量标准,人工检查执行“重点检重点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区段内的一级列检作业场有调中转作业中摘解的铁路货车,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或人工检查作业方式,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铁路局可根据列检作业场所在站区的装卸作业、调车作业、治安环境和枢纽小运转列车的开行等情况,在确保有调中转作业加挂铁路货车达到“全面检全面修”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制定加挂铁路货车重点检查范围,并报铁道部备案。4. 通过作业:实行动态(范本)检查,执行“TFDS动态(范本)检查”的检查范围和预报质量标准。二级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的到达、始发及有调中转列车,可由铁路局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运输需要、列检作业布局、列检安全保证距离及作业量等确定列车的人工检查作业地点。第条实行人机分工检查作业方式的列检作业场,铁路局须在“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根据“TFDS动态(范本)检查”的检查范围和预报质量标准,制定人机分工检查现场检车员执行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现场检车员还应对预报故障进行确认和处理。第条无列检作业场的车站始发列车,应在途经第一个列检作业场进行停车技术作业,执行“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在本铁路局未途经列检作业场时,由上述车站所在铁路局与有关铁路局确定跨局运行列车技术作业地点,在相关文件中明确并发布执行,报铁道部备案。第条列检作业场到达作业,特级列检作业场和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距离位置上的一级列检作业场中转作业,处在km左右列检安全保证区段内的一级及二级列检作业场有调中转作业中摘解的铁路货车,均执行以下“全面检全面修”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1. 提速铁路货车(1)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擦伤、剥离、凹下、缺损、圆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辋厚度符合规定。(2)消除热轴故障;滚动轴承无甩油,外圈、前盖、轴箱无裂损,密封罩、轴端螺栓无脱出;承载鞍无裂损、错位,转K2型转向架承载鞍顶面无金属碾出;侧架导框纵向与滚动轴承外圈无接触;轴箱橡胶垫中间橡胶与上、下层板无错位;轴承挡键无丢失,螺母无松动、丢失。(3)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U形副构架及心盘无裂损;下心盘螺栓无折断,螺母无松动、丢失;侧架立柱磨耗板、斜楔及主摩擦板无破损、窜出、丢失,摇枕斜楔摩擦面磨耗板无窜出;双作用弹性及JC系列旁承配件齐全、无破损,上旁承与下旁承体尼龙磨耗板无间隙,旁承滚子或JC-1旁承尼龙支承板与上旁承不得接触;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无变形、裂损、折断,安全索或链无折断、脱落、丢失,支撑座无破损,交叉杆端部螺栓无松动、丢失,防松垫止耳无折断;轴箱、摇枕及减振弹簧无折断、窜出、丢失;转K4、转K5型转向架弹簧托板无裂损,折头螺栓无折断、丢失。(4)钩体、钩舌、牵引杆及钩尾框无裂损;钩舌销无折断、丢失,钩舌销开口销无丢失;钩锁铁锁腿无折断,下锁销组成配件齐全、位置正确;钩提杆及链配件齐全,松余量符合规定,钩提杆座无裂损,螺母无松动、丢失,钩提杆复位弹簧无折断、丢失;两连接车钩中心水平线高度之差(以下简称:互钩差)不超限,车列首尾端部车钩三态作用试验良好;从板、从板座、缓冲器、冲击座无破损,从板座及冲击座铆钉无折断、丢失;安全托板及钩尾销托板螺母无松动、丢失,钩尾框托板、钩尾扁销及安全吊架螺母无松动、丢失,开口销无丢失;车钩托梁无裂损,螺母无丢失;钩体支撑弹簧鞍止挡块及螺母无丢失,支撑弹簧无折断;车钩防跳插销及吊链无丢失,插设良好。(5)空气制动机作用良好,制动缸活塞行程符合规定;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等缸体及吊架无裂损、脱落,吊架螺母无丢失;制动缸无脱落,吊架无裂损,螺母无松动、丢失;制动阀吊架螺母无松动、丢失;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漏泄,卡子及螺母、法兰螺母无丢失;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限压阀、调整阀、传感阀等无破损,横跨梁及座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丢失;制动软管、组合式集尘器、缓解阀无破损、丢失,缓解阀拉杆及吊架无破损、脱落;折角塞门、截断塞门等塞门无破损,塞门手把无丢失;闸瓦自动间隙调整器(以下简称:闸调器)无破损;脱轨自动制动装置配件齐全,位置正确。(6)制动梁梁架、撑杆、支柱无裂损,支柱夹扣螺母无丢失,支柱圆销无破损,闸瓦托铆钉无折断、丢失;制动梁吊无裂损,圆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制动梁安全链无折断、脱落;制动梁位置正确;闸瓦及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闸瓦插销正位;基础制动装置各拉杆、杠杆、圆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吊架无破损、脱落,止退开口销配件齐全良好、位置正确;下拉杆下垂不超限,圆销无破损,安全吊或索无脱落、丢失。(7)人力制动机配件齐全,无破损、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