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管理制设计与考核方案办公文档规章制.pdf
43 审计部管理制度设计与考核方案 431 审计作业管理制度 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审计作业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审计作业管理制度 第 1 章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改善企业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职责.1审计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周期审计工作计划的制订及审计决定的初步审核。2 审计小组负责人负责项目审计计划的制订、审计现场工作的组织安排及审计报告的撰写。3审计小组成员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写、审计建议的提出。4财务助理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管控。5总经理负责审计决定的最终审批及本制度的批准执行。第 2 章 审计工作的范围 第 3 条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方针目标的可行性。第 4 条 基建扩改工程、产品设计和工艺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及效益性。第 5 条 专项工程和大、中修项目的计划,概算、预算和决算的合理性,合法性.第 6 条 财务收支、专项贷款等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第 7 条 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第 8 条 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外的合同是否合理合法。第 9 条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往来、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 10 条 确定离任或改任的经济责任情况.第 11 条 制定或参与研究制定工厂有关规章制度及检查其执行情况。第 12 条 办理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第 3 章 审计工作类型 第 13 条 财务审计。1以国家及集团内部的各项财务制度为依据,对财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2对各企业、各部门的投资、融资及日常资金管理进行审查。3对各企业、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审查.第 14 条 经营及责任审计。1对集团内各企业、部门的生产经营组织情况及其合规性、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其有效性、经营成果的取得情况及其真实性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审计。2对集团内各企业、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履行责任、完成目标等情况进行审计,包括经营目标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第 15 条 专项审计。1对企业的基建项目、投资项目、研发项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进行专项审计。2完成集团要求的其他专项审计。第 16 条 审计每季(或半年)审计公司财务状况 次.主要审计专项基金和重大资金使用、成本费用、经济效益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第 17 条 审计员应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企业对财务规章制度、承包合同等的执行情况,监督业务部门在经营中遵纪守法、依法纳税、企业贷款及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第 4 章 审计工作程序 第 18 条 审计计划的制订及相关准备工作.1审计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审计对象或被审单位、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参加审计的人员名单、下达审计通知书等。2编制年度季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送厂领导和总公司审计室.第 19 条 审计实施阶段.1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2分析复核工作底稿,形成审计意见。3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小组与被审单位充分交换审计意见,商谈审计结果。第 20 条 审计终结阶段。1 对审计事项和结果提出审计报告,报告应附有经被调查人或有关单位签章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说明材料,审计报告应征求被调查人或有关单位签章的证明材料或其他说明材料及被审单位的意见。2审计报告报送公司领导审定重大事项,报告须经上级审计部门审定后将报告副本和决定通知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另有规定外依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行政处罚降职免职开除经济处罚第条行政处罚和向上一级审计部门申请复审上级审计部门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作为最终结论复审期间原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审计工计总结等整理归档以备查考第章奖励与处罚第条在审计工作中对业务能力强成绩突出者特别是在查处各类违法违纪3审计结论和通知下达后审计部门应督促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4 被审计单位应按审计结论和决定针对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的结果应报告公司领导和审计部门,如对结论和决定有异议可在 日内向上一级审计部门申请复审,上级审计部门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作为最终结论,复审期间原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5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机构及时进行项目、月度、年度总结,并将工作计划、方案、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复制材料、审计报告结论、决定、审计总结等整理归档,以备查考.第 5 章 奖励与处罚 第 21 条 在审计工作中,对业务能力强、成绩突出者,特别是在查处各类违法违纪等案件中做出贡献者,集团将按案件查处情况,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奖惩制度予以奖励。第 22 条 审计人员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依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行政处罚:降职、免职、开除.3经济处罚。第 23 条 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二者既可单独执行,也可同时执行。第 24 条 对发现的审计人员违反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行为,按集团公司有关奖惩办法执行。第 6 章 附则 第 25 条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制定与解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修订时亦同。第 26 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另有规定外依照以下原则予以处罚没收非法所得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行政处罚降职免职开除经济处罚第条行政处罚和向上一级审计部门申请复审上级审计部门的复审结论和决定作为最终结论复审期间原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审计工计总结等整理归档以备查考第章奖励与处罚第条在审计工作中对业务能力强成绩突出者特别是在查处各类违法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