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017-2018 高速铁路用钢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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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017-2018 高速铁路用钢轨.docx
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编号:GTCC-017-2018高速铁路用钢轨2018 年 12 月 04 日发布2018 年 12 月 10 日实施国 家 铁 路 局抽样数量抽样基数备注6 件3炉,每炉不少于300m尺寸、平直度和扭曲、表面质量、超声波探伤、标志:长度不小于 25m,2 件。(也可抽取 100m 钢轨两端。)其余项目:抽取 3 炉次样品,每炉 2 件,截取不大于 10m样段,同时截取同样数量备用样段留存于检验机构。说明:1、 备用样品封存于生产企业或用户;2、 在用户抽样时,不作基数要求。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高速铁路用钢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全部项目。适用于运营速度为20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用60kg/m热轧钢轨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监督抽查计划确定。2 检验依据TB/T 3276-2011/XG01-2017高速铁路用钢轨3 抽样3.1 抽样方案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 1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表 1 抽样数量及要求3.2 抽样地点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3.3 抽样要求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 号)执行。抽查的样品应是两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4 检验条件4.1 检验环境条件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第 1 页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备注量程准确度/分度值1碳硫分析仪C:0-4%;S:0-0.4%C:0.0005%0.02%S:0.0003%0.003%2ICP 原子发射光谱仪-(12)%3氮氢氧测定仪O:0.05ppm-5.0%N:0.05ppm-3.0%H:0.1ppm-0.25%O:0.5%N:0.5%H:2.0%4万能材料试验机0-600kN1 级5布氏硬度计8448HB1HB6金相显微镜50×2000×-7落锤试验机锤重 1 吨,落锤高度 12m-8专用检查样板满足断面测量要求-9游标卡尺0500mm0.02mm10塞尺0.021.00mm0.01mm11平直尺1m、2m、3m-12扭转尺1000mm-13静态电阻应变仪±1±20000±0.05%14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0-100kN1 级15超声波探伤仪090dB0.5dB-16直读光谱0.00145%1%短期精度:小于0.5%RSD-17深度探测器-0.01mm-4.2 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 2。表 2 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4.3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5 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 3。6 检验程序6.1 检验前准备工作6.1.1 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品后,应核查样品的封条、封签完好情况,检查样品,记录样第 2 页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对样品分别登记上册、编号,及时分配检验任务,进行检验测试。样品的封条、封签不完好的、签字被模仿或更改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6.1.2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6.1.3 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遵守相同的规程。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过程中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6.1.4 检验人员如需要使用外部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查验其计量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方可使用。6.2 项目检验顺序产品各检验项目按列顺序进行:化学成分、残留元素、含氢量、总含氧量、含氮量、拉伸、轨顶面硬度、显微组织、脱碳层、非金属夹杂物、落锤尺寸、平直度及扭曲、表面质量、超声波探伤、标志断裂韧性、疲劳裂纹扩展速率、疲劳轨底残余应力6.3 检验操作程序6.3.1 检验工作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检验人员进行,并至少有 2 人参加。6.3.2 检验操作严格按本细则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须保持对设定值的控制,并注意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6.3.3 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待故障排除后,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测。6.3.4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6.3.5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第 3 页序号检验项目读数值位数检验结果备注有效值位数单位1化学成分C、Si、Mn:.P、S、Al、V:.C、Si、Mn:.P、S、Al、V:.%-2残留元素.%-3含氢量.%-4总含氧量.%-5含氮量.%-6拉伸试验Rm:.A:.Rm:A:.Rm:MPaA:%-7轨顶面硬度HBW10/3000-8脱碳层.mm9非金属夹杂物.级-10尺寸钢轨高度.mm-11轨头宽度.-12轨冠饱满度.-13断面不对称.-14接头夹板安装面斜度.-15接头夹板安装面高度.-16轨腰厚度.-17轨底宽度.-18轨底边缘厚度.-19轨底凹入.-20端面斜度(垂直、水平).-改,并妥善保留备查。检验过程中可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6.4 检验结束后的处理6.4.1 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6.4.2 检验后的样品,应标注样品“已检”状态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 3 个月后退还生产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情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7 数据处理各项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检验结果有效值截取的规定见表 4。表 4 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第 4 页序号检验项目不合格类别样品数量判定方案备注合格判定数 Ac不合格判定数Re1化学成分A1012残留元素B1013含氢量A1014总含氧量B1015含氮量B1016拉伸试验A1017轨顶面硬度A1018显微组织A1019脱碳层深度B10110非金属夹杂物B10111低倍A10112落锤A10113标志A20114超声波探伤A201序号检验项目螺栓孔直径螺栓孔位置全长读数值位数.检验结果备注适用时有效值位数.单位212223-2427平直度和扭曲.mm/1mmm/2mmm/3m-28表面质量(深度测量器).mm29轨底残余应力.MPa-30断裂韧性.1/2MPaM-31疲劳裂纹扩展速率.m/Gc-8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表 3 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判定。8.1 单项判定A、B 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n;Ac,Re;其中“其中“n”为 A、B 类检验项目的样品数量,“Ac”为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 5。表 5 高速铁路用钢轨检验项目及单项判定方案第 5 页1528尺寸B2012932平直度和扭曲B20133表面质量(裂纹)A201-3437表面质量(其余项目)B201-38轨底残余应力B60139断裂韧性A30140疲劳裂纹扩展速率A30141疲劳A301不合格类别检验项目数量判 定 方 案合格判定数 Ac不合格判定数 ReAnA01B2867如 B 类项点数变动,则按 8.2 条判定原则进行。8.2 综合判定当 A、B 类不合格满足表 6 所示判定方案(A 类项点须 100%合格,B 类项点按 80%合格判为合格,其中合格项点数按 5 舍 6 入原则计算)时,所检样本合格,按抽样方案(1;0)判本次监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表 6 综合判定方案9 异议处理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9.2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10 附则本细则起草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孙彦明、齐利伟、郭泽策、任国强、王艳华。本细则由国家铁路局管理。第 6 页序号检 验项 目不合格类别技 术 指 标检 验 方 法仪器设备名称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1化学成分ATB/T 3276-2011第 7.2 条元素U71MnGU75VGTB/T 3276-2011第 8.1 条GB/T 20123-2006GB/T 20125-2006GB/T4336-2016在钢轨上按照 TB/T 3276-2011 图 5拉伸试样部位取化学分析试样,按照 GB/T 20123 称量约 0.5g 试样,经高频燃烧后测定 C、S 的含量,按照 GB/T 20125 称量 0.5g 试样后,加入酸,加热完全溶解后定容,用发射光谱做校准曲线,相关系数不小于 0.999 后,测定的 Si、Mn、P、V、含量。偏差 C:±0.02%、S:0.005%、Si:±0.02%、Mn:±0.05%、P:0.005%、V:±0.01%、,其它元素允许偏差符合 GB/T222-2006。碳硫分析仪ICP 原子发射光谱仪直读光谱仲裁试验采用化学法C0.650.750.710.80Si0.150.580.500.70Mn0.701.200.751.05P0.025S0.025V0.0300.040.08Al0.0042残留元素BTB/T 3276-2011第 7.2 条元素技术要求TB/T 3276-2011第 8.1 条GB/T 20125-2006GB/T4336-2016在钢轨上按照 TB/T2344-2012 图 5拉伸试样部位取化学分析试样,按照 GB/T 20125 称量 0.5g 试样后,加入酸,加热完全溶解后定容,用发射光谱做校准曲线,相关系数不小于 0.999 后,测定的残留元素含量含量。允许偏差符合GB/T222-2006ICP 原子发射光谱仪直读光谱Cr0.15Mo0.02Ni0.10Cu0.15Sn0.030Sb0.020Ti0.025Nb0.01Cu+10Sn0.35Cr+ Mo+ Ni+ Cu0.353含氢量ATB/T 3276-2011第 7.2.3 条钢轨成品0.00020%TB/T 3276-2011第 8.2 条GB/T 223.82-2007在钢轨头轨头中心取测试样,测试含氢量。氢测定仪-4总含氧量BTB/T 3276-2011第 7.2.4 条0.0020%TB/T 3276-2011第 8.3 条GB/T 11261-2006在钢轨头部上按照 TB/T3276-2011 图 4 所示 3 个位置取测试样,测试总含氧量。氮氧测定仪-表 3 高速铁路用钢轨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及方法第 7 页序号检 验项 目不合格类别技 术 指 标检 验 方 法仪器设备名称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5含氮量BTB/T 3276-2011第 7.2.5 条0.0080%TB/T 3276-2011第 8.3 条GB/T 20124-2006在钢轨头部上按照 TB/T3276-2011 图 4 所示 3 个位置取测试样,测试含氮量。氮氧测定仪-6拉伸ATB/T 3276-2011第 7.3 条钢牌号(热轧)Rm (MPa)A(%)GB/T 228.1-2010TB/T 3276-20117.3 图 5在钢轨上随机取样,具体部位件见TB/T 3276-2011 图 5 所示。试样尺寸为d0=10mm,l0=5 d0。试验方法参照GB/T228.1-2010 方法B执行。万能材料试验机-U71MnG88010U75VG980107轨顶面硬度ATB/T 3276-2011第 7.4 条钢牌号(热轧)硬度:HBW10/3000GB/T 231.1-2009在钢轨上随机取样,试样长度不应小于 100mm,轨头顶面磨去 0.5mm,测试点不少于 5 个。布氏硬度计U71MnG260300U75VG280320硬度变化不应大于 30HB。8显微组织ATB/T 3276-2011第 7.5 条应为珠光体组织,允许有少量的铁素体,不应有马氏体、贝氏体及晶界渗碳体。GB/T 13298-2015TB/T 3276-2011图 5在钢轨任一位置头部取样,取样位置如 TB/T 3276-2011 图 5 所示。在金相显微镜放大 500 倍观察,试验方法见 GB/T13298-2015。金相显微镜9脱碳层BTB/T 3276-2011第 7.6 条从表面至连续、封闭铁素体网处的深度不应超过 0.5mm。GB/T 224-2008TB/T 3276-2011图 3在钢轨任一位置制取厚度约为1015mm 试样,轨头表面脱碳层深度件范围如 TB/T 3276-2011 图3 所示。按照 GB/T224-2008 要求制取试样,用金相显微镜观察、测量。金相显微镜10非金属夹杂物A(硫化物)类、D(球状氧 化物)类B(氧化铝)类、C(硅酸盐)类BTB/T 3276-2011第 7.7 条A 级:A 类:粗系2.0,细系2.0;D 类:粗系1.0,细系1.0A 级:B 类:粗系1.0,细系1.0;C 类:粗系1.0,细系1.0B 级:A 类:粗系2.5,细系2.5;D 类:粗系1.5,细系1.5B 级:B 类:粗系1.5,细系1.5;C 类:粗系1.5,细系1.5TB/T 3276-2011第 8.1 条GB/T 10561-2005中 A 法在钢轨任意位置轨头部距轨顶面10mm15mm纵向切取试样,检查面应平行于轨顶面且居中,面积不小2于 200mm 。金相显微镜第 8 页序号检 验项 目不合格类别技 术 指 标检 验 方 法仪器设备名称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11低倍ATB/T3276-2011第 7.8 条钢轨横断面酸蚀试片的低倍应符合TB/T 3276-2011 附录 B 的规定。GB/T 226-2015TB/T 3276-2011附录 B在钢轨任意位置切取厚度为 10mm15mm 横截面,按照 GB/T226-2015 制取试样,按照 TB/T3276-2011 附录 B 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判。-12落锤ATB/T3276-2011第 7.9 条试样经锤击一次后不应有断裂现象。TB/T 3276-2011第 8.6 条在钢轨上随机取样,试样长度不应小于 1.3m,表面应无缺陷。试验在 10以上的室温进行,试样轨头向上平放于间距为 1m 的刚性支点上,锤重1000kg,落锤高度为 9.1m。落锤试验高度也可以根据 TB/T 3276-2011 第 8.6 条中公式计算。落锤试验机-13标志ATB/T3276-2011第 10.1 条符 合 TB/T3276-2011 第 10.1条要求。TB/T 3276-2011第 10.1 条按 TB/T 3276-2011 第 10.1 条执行-14超声波探伤ATB/T3276-2011第 7.11 条不 应 有 超 过 2.0mm 人工缺陷当量的缺陷,并符合第 8.7 条规定。TB/T 3276-2011第 8.7 条按 TB/T 3276-2011 第 8.7 条执行超声波探伤仪15尺寸钢轨高度BTB/T3276-2011/XG01-2017第 6.3 条允许偏差:±0.6mmTB/T 3276-2011第 6.3 条、附录E使用 TB/T 3276-2011 附录 E 中样板及塞尺进行检验检验。长度取环境温度 20时测量数值。样板及塞尺-16轨头宽度B允许偏差:±0.5mm17轨冠饱满度B+0.6允许偏差: mm0.318断面不对称B允许偏差:±1.2mm19接头夹板安装面斜度B允许偏差:±0.50mm20接头夹板安装面高度B+0.6允许偏差: mm0.521轨腰厚度B+1.0允许偏差: mm0.522轨底宽度B允许偏差:±1.0mm23轨底边缘厚度B+0.75允许偏差: mm0.524轨底凹入B0.3mm25端面斜度(垂直、水平)B0.6mm26螺栓孔直径B允许偏差:±0.7mm27螺栓孔位置B允许偏差:±0.7mm28长度B允许偏差:±30mm第 9 页序号检 验项 目不合格类别技 术 指 标检 验 方 法仪器设备名称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执行标准及条款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29平直度和扭曲轨端 02m 部位BTB/T 3276-2011第 6.4 条垂直方向(向上):0m1m:0.3mm/1m;0m2m:0.4mm/2m或垂直方向(向):0.2mm/2m水 平 方 向 : 0m 1m : 0.4mm/1m;0m2m:0.6mm/2mTB/T3276-2011 第6.4 条采用平直尺、塞尺、扭转尺按TB/T 3276-2011 具体方法进行测量。平直尺、塞尺、扭转尺-30距轨端 13m 部位B垂 直 方 向 : 1m 3m : 0.3mm/2m;水平方向:1m3m:0.6mm/2m31轨身B垂直方向:0.3mm/3m 和0.2mm/1m;水平方向:0.5mm/2m32轨端扭曲B0.45mm/1m33表面质量裂纹ATB/T 3276-2011第 7.10 条不应有裂纹TB/T 3276-2011第 7.10 条目测及塞尺进行检验。塞尺,深度探测器-34轨冠、轨底、夹板安装面凸出B都应修磨掉35磨痕、刮伤、线纹、折叠、氧化皮、轧痕深度B热状态形成的最大深度:a)钢轨走行面 0.35mm;b)钢轨其它部位 0.5mm。36冷态划痕B冷状态形成的最大深度:a)钢轨走行面和轨底表面0.3mm(轨底表面不应有横向划 痕 ); b ) 钢 轨 其 它 部 位0.5mm。37表面缺陷修磨B满 足 TB/T 3276-2011 第7.10.6 条规定第 10 页序号检 验项 目不合格类别技 术 指 标检 验 方 法仪器设备名称备注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38轨底残余应力BTB/T 3276-2011第 7.12 条轨底最大纵向残余拉应力应小于或等于250MPaTB/T 3276-2011第 8.8 条、附录C在至少距轨端 3m 处切取试样,具体试验方法参照 T3276-2011附录 C 执行。静态电阻应变仪-39断裂韧性ATB/T 3276-2011第 7.13 条-20测得断裂韧性:1/2KC单个最小值:26MPa·m1/2KC最小平均值:29MPa·mTB/T 3276-2011第 8.9 条、附录D在至少距轨端 3m 处切取试样,具体试验方法参照 T3276-2011第 8.9 条及附录 D 执行。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40疲劳裂纹扩展速率ATB/T 3276-2011第 7.14 条KDa/dNTB/T 3276-2011第 8.10 条GB/T6398-2017在至少距轨端 3m 处切取试样,取样部位、试样尺寸及试验条件按照 T3276-2011 第 8.10 条及 GB/T6398-2017 执行。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1/210MPa·m17m/Gc1/213.5MPa·m55m/Gc41疲劳ATB/T 3276-2011第 7.15 条总应变幅为 1350时,每个试样的疲6劳寿命应大于 5×10 次。TB/T 3276-2011第 8.11 条GB/T 3075-2008在至少距轨端 3m 处切取试样,每件样轨上制取 2 件疲劳试样,取样部位、试样尺寸及试验条件按照 TB/T 3276-2011 第8.11 条及 GB/T3075-2008 执行。电液伺服疲劳试验机-第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