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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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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论.ppt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与作为民法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行为是一个概念吗?答曰:非也。1.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2.法律行为,且听细说2 相关法条:通则5462条;意见6576条推荐阅读:1.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2.谢鸿飞: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思考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我国立法和理论界我国立法和理论界 称谓有点乱!称谓有点乱!民法通则中的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部分、部分、存在着存在着“文不对题文不对题”的问题。的问题。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4 完全有效的民事行完全有效的民事行为为=民通民通中的中的“民事法律行民事法律行为为”(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 的合法行为)=法律行法律行为为民民事事行行为为效力不完全的效力不完全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5一、民事法律行为地位与概念一、民事法律行为地位与概念地位:落实私法自治原则。私法自治,指个人得依其意思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私法自治,指个人得依其意思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 1、行为人的内心意思的自由;、行为人的内心意思的自由;2 2、行为人内心意思的外化即其行为的自由。、行为人内心意思的外化即其行为的自由。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表示为要素的合法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6 二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 1、民事法律行为是最为重要的一种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是最为重要的一种法律事实。2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1 1)意思表示: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在意图以一定方式)意思表示: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在意图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过程。表现于外部的过程。(2 2)法律行为是一个表意行为,即以意思表为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一个表意行为,即以意思表为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3 3)法律行为除意思表示外,尚须与其他法律事实结合才能成立或生效。)法律行为除意思表示外,尚须与其他法律事实结合才能成立或生效。3 3、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发生私法上效果。、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发生私法上效果。4 4、法律行为是的合法性问题。、法律行为是的合法性问题。7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区分标准(一)区分标准: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的数量不同: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所需的意思表示的数量不同1 1、单方法律行为: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1 1)无相对人的单独行为。遗嘱)无相对人的单独行为。遗嘱(2 2)有相对人的单独行为。债务免除)有相对人的单独行为。债务免除2 2、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相互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相互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卖合同3 3、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多方法律行为: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合伙、公司章程的制定。伙、公司章程的制定。(二)区分标准(二)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支付对价: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支付对价1 1、有偿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必须支付相应对价的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必须支付相应对价的法律行为。2 2、无偿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支付相应的对价的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取得利益无须支付相应的对价的法律行为。(三)区分标准(三)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须交付标的物: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还须交付标的物1 1、诺成行为,指仅以意思表示而不须交付标的物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诺成行为,指仅以意思表示而不须交付标的物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2 2、要物行为(实践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之外,尚须物之交付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要物行为(实践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之外,尚须物之交付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保管合同。为。保管合同。8(四)区分标准:(四)区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1 1、要式法律行为:指必须具备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指必须具备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2 2、不要式法律行为:指不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就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指不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就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五)区分标准(五)区分标准:相互关联的多个法律行为,是否具有独立性:相互关联的多个法律行为,是否具有独立性1 1、主法律行为:指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指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能够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2 2、从法律行为:指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不能独立成立而必须以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指相互关联的法律行为中不能独立成立而必须以主法律行为为前提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为前提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无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不能成立;从法律行为随主行为消灭而消灭。无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不能成立;从法律行为随主行为消灭而消灭。9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一、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概念一、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指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指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二、意思表示二、意思表示(一)意思表示的概念(一)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指民事主体将其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意思表示,指民事主体将其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社会知晓的活动。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者社会知晓的活动。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没有意思表示,就不是法律行为没有意思表示,就不是法律行为。如事实。如事实行为就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行为就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下列哪个有意思表示:1.甲立遗嘱,把遗产全给了大儿子;2甲把乙揍了一顿。3.甲捡到了一个钱包。(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参照教材P32_事实行为包括侵权行为和适法的事实行为)10(二)意思表示的构成(二)意思表示的构成 意思表示是一个意思由内到外的表示过程。意思表示是一个意思由内到外的表示过程。单纯的停留在内心的主观意思是没单纯的停留在内心的主观意思是没有法律意义的,该意思必须表示在外,能够为人所知。意思表示概念意味着法律行有法律意义的,该意思必须表示在外,能够为人所知。意思表示概念意味着法律行为参与人欲设立一定法律关系的主观想法的外在表达或宣示。为参与人欲设立一定法律关系的主观想法的外在表达或宣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包含包含三三个最基本的要素:个最基本的要素: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意思表示作为人的内心活动的外部传达或宣示,也必然要引出意思表示作为人的内心活动的外部传达或宣示,也必然要引出意思与表示是否意思与表示是否一致,一致,此时涉及意思表示的解释问题此时涉及意思表示的解释问题。11 1 1、效果意思:存在于行为人内心的意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要、效果意思:存在于行为人内心的意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要素。即希望产生法律效果或者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从事意思表示时意识到并且素。即希望产生法律效果或者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即从事意思表示时意识到并且追求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后果。追求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后果。2 2、目的意思、目的意思 是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即权利义务内容设计。是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即权利义务内容设计。3 3、表示行为:即行为人以一定的方式将其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表示行为:即行为人以一定的方式将其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识别或者理解的行为要素。为外界所客观识别或者理解的行为要素。12案例:无一字之差,双方争议大案例:无一字之差,双方争议大 甲借给乙甲借给乙7 7万元,乙出据借条一张,由甲持万元,乙出据借条一张,由甲持有。后乙还了有。后乙还了5 5万,并在借条上写上万,并在借条上写上“还欠款还欠款5 5万万元元”,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后双方就,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后双方就“还还(huan)huan)欠款欠款5 5万元万元”还是还是“还(还(hai)hai)欠款欠款5 5万元万元”发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发生纠纷而诉诸法院。13 该借条是由被告乙书写的,且原告持有,证明双该借条是由被告乙书写的,且原告持有,证明双方债务关系。由于被告自己书写的借条内容不清、方债务关系。由于被告自己书写的借条内容不清、理解发生歧义,那么对这句话的真实意思表示的理解发生歧义,那么对这句话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举举证责任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被告在诉讼中无法提供相应应由被告承担。被告在诉讼中无法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那么应该作证据证明其主张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那么应该作出对被告不利的解释和认定。出对被告不利的解释和认定。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乙向原告甲归还欠款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乙向原告甲归还欠款5 5万元。万元。法院认为:法院认为:14(一)意思表示的解释对象(一)意思表示的解释对象 1.1.表示主义表示主义:法律行为的本质不是行为人的内在意思,而是行为人表法律行为的本质不是行为人的内在意思,而是行为人表示的意思,当事人内心深处是否同意无关紧要;故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时,示的意思,当事人内心深处是否同意无关紧要;故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时,以表示为准。以表示为准。2.2.意思主义意思主义: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的内在意思,法律行为不过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的内在意思,法律行为不过是实现行为人意思自治的手段,故表示与意思不一致时,应该探求行为是实现行为人意思自治的手段,故表示与意思不一致时,应该探求行为人的内在意思。人的内在意思。3.3.折折中中主义主义:认为在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既认为在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既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也要考虑其外部表示,兼顾表意人和相对人的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也要考虑其外部表示,兼顾表意人和相对人的利益。此时或以意思说为原则,以表示说为例外;或以表示说为原则,利益。此时或以意思说为原则,以表示说为例外;或以表示说为原则,而以意思说为例外。而以意思说为例外。三、意思表示的解释三、意思表示的解释15 我国通说认为意思表我国通说认为意思表示的解释对象示的解释对象应应采折采折中中主义,以表示主义为主,主义,以表示主义为主,意思主义为辅,一般情意思主义为辅,一般情况下采表示主义,而因况下采表示主义,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错误等为意思表示时,错误等为意思表示时,采意思主义理论。采意思主义理论。16 1 1、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张贴栏中公告其一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3/1)(05/3/1)A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撤销 C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案例:案例:17 2 2、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07/3/51)(07/3/51)A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 定请你喝酒定请你喝酒 B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 金金500500元元 C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 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18【答案答案】1、D 2、BCD19(二)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二)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二)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二)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合同法125125125125条)条)条)条)1.1.1.1.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文义解释文义解释 2.2.2.2.体系解释体系解释体系解释体系解释 3.3.3.3.习惯解释习惯解释习惯解释习惯解释 4.4.4.4.目的解释目的解释目的解释目的解释 5.5.5.5.诚信解释诚信解释诚信解释诚信解释 20 2003 2003年年8 8月,家住东安县某镇的黄某因急需筹集学费,找月,家住东安县某镇的黄某因急需筹集学费,找到邻村的蒋某借到到邻村的蒋某借到60006000元钱,约定借款期限为元钱,约定借款期限为1 1年。到了年。到了20042004年年8 8月,蒋某要求黄某归还借款。蒋某在出示借据时却月,蒋某要求黄某归还借款。蒋某在出示借据时却发现,还款日期当时竟写成了发现,还款日期当时竟写成了2000420004年年8 8月,形成了要等月,形成了要等1800018000年之后才到债务清偿期的债务。黄某见此,竟然也以年之后才到债务清偿期的债务。黄某见此,竟然也以没到还款期限和没钱还款为由拒绝还款。蒋某无奈,只好将没到还款期限和没钱还款为由拒绝还款。蒋某无奈,只好将黄某告到法院。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进行解释,确认黄某告到法院。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进行解释,确认合同文本签署的合同文本签署的“2000420004年年”清偿期是当事人的一时笔误,清偿期是当事人的一时笔误,还款期限要等上还款期限要等上1800018000年显然不合情理,不是客观事实,遂年显然不合情理,不是客观事实,遂判决黄某必须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全部归还蒋某的借款。因判决黄某必须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全部归还蒋某的借款。因此,本案的债务已经到了清偿期,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此,本案的债务已经到了清偿期,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案例:案例:“万年后清偿债务万年后清偿债务”案案21 三、意思表示的形式三、意思表示的形式 1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 (注意其优缺点)(注意其优缺点)2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分类及书面形式的优缺点书面形式的分类及书面形式的优缺点 3 3、推定形式推定形式 4 4、沉默形式沉默形式(意见意见6 66 6条、继承法条、继承法2525条)条)5 5、视听资料形式视听资料形式(意见(意见6565条)条)22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成立与生效)案例案例1 1:原告曾于原告曾于19961996年年3 3月月5 5日在日在H H省某县丢失一个提包,内有现金省某县丢失一个提包,内有现金1010万元,各种票据等价款万元,各种票据等价款8 8万万余元。原告发现钱物丢失以后,立即到该县电视台和有线广播台连续播发寻物启事。在寻物启事余元。原告发现钱物丢失以后,立即到该县电视台和有线广播台连续播发寻物启事。在寻物启事中声称:谁拾到提包并归还失主,失主将付给拾得者中声称:谁拾到提包并归还失主,失主将付给拾得者1 15 5万元酬金,以示谢意。万元酬金,以示谢意。1010天后,被告在天后,被告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拾到该提包,当即前往原告指定的交物地点,准备将提包、钱物交付给原告。但下班回家的路上拾到该提包,当即前往原告指定的交物地点,准备将提包、钱物交付给原告。但在交付时,被告提出原告应当按寻物启事的内容先偿付在交付时,被告提出原告应当按寻物启事的内容先偿付1 15 5万元酬金,然后才能交付拾得物。原万元酬金,然后才能交付拾得物。原告提出当初播放寻物启事主要是为了尽快地找到拾得物,考虑到提包内只有告提出当初播放寻物启事主要是为了尽快地找到拾得物,考虑到提包内只有1010万元现款,因此不万元现款,因此不能给能给1 15 5万元的酬金,只能给万元的酬金,只能给20002000元酬金。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遂拒绝交付拾得物。后原元酬金。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遂拒绝交付拾得物。后原告请有关部门出面做协调工作,并同意支付告请有关部门出面做协调工作,并同意支付1 1万元酬金,被告仍坚持应实现许诺的万元酬金,被告仍坚持应实现许诺的1 15 5万元,否万元,否则不交钱物。原告被迫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交付拾得物。则不交钱物。原告被迫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交付拾得物。问:本案中原告的悬赏广告行为是否成立问:本案中原告的悬赏广告行为是否成立?23案例案例2:夫妻忠诚协议案:夫妻忠诚协议案 原告曾明与被告贾雨虹都是曾原告曾明与被告贾雨虹都是曾离婚,后二人相识后准备再婚。离婚,后二人相识后准备再婚。为慎重起见,为慎重起见,20002000年年6 6月双方签订月双方签订了一份了一份“忠诚协议书忠诚协议书”,特别强调了,特别强调了“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若一方在婚姻期间:若一方在婚姻期间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婚外情),要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3030万元。协议签订后,在婚姻存续万元。协议签订后,在婚姻存续期间,贾雨虹发现曾明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期间,贾雨虹发现曾明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20022002年年5 5月,曾明向月,曾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此同时,贾雨虹以曾明违反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与此同时,贾雨虹以曾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忠实义务”为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曾明支付违约金由提起反诉,要求法院判令曾明支付违约金3030万元。万元。问: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问: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24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但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实的义务。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但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自行约定。而贾雨虹与曾明约定。而贾雨虹与曾明约定3030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实质上正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实质上正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也正是这一具体的协议,使得婚姻法上原则性的夫妻忠实义务具有了可诉性。也正是这一具体的协议,使得婚姻法上原则性的夫妻忠实义务具有了可诉性。法院认定:既然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是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法院认定:既然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是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签订的,协议的内容也未损害他人利益,因而当然有效,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签订的,协议的内容也未损害他人利益,因而当然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据此,法院判决曾明支付对方违约金应受法律保护。据此,法院判决曾明支付对方违约金3030万元。万元。25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意义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意义1、法律行为的成立,指民事法律行为具备构成要素的事实状态,即在客观、法律行为的成立,指民事法律行为具备构成要素的事实状态,即在客观上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上产生了民事法律行为。2、法律行为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状态。、法律行为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状态。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其生效的前提条件和事实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其生效的前提条件和事实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法律对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作出的价值判断的结果。效是法律对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作出的价值判断的结果。26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一)一般成立要件(一)一般成立要件1 1、须有民事主体存在。、须有民事主体存在。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不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2、标的确定和可能。、标的确定和可能。(1 1)标的确定,指法律行为之标的须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标的不确定的法律行为,无效。)标的确定,指法律行为之标的须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标的不确定的法律行为,无效。(2 2)标的可能,指法律行为之标的在客观上有实现的可能性。)标的可能,指法律行为之标的在客观上有实现的可能性。3 3、具有意思表示。应相对完整且为相对人知晓。、具有意思表示。应相对完整且为相对人知晓。(二)特别成立要件(二)特别成立要件1 1、要物法律行为的成立,尚须标的物的交付;、要物法律行为的成立,尚须标的物的交付;2 2、要式法律行为,尚须具备意思表示的特定形式或者履行特定的程序;、要式法律行为,尚须具备意思表示的特定形式或者履行特定的程序;3 3、有因行为须具有给付原因。、有因行为须具有给付原因。27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法律行为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所应具备的有效条件。法律行为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所应具备的有效条件。(一)一般生效要件(一)一般生效要件指所有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均应具备的法律条件。指所有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均应具备的法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包括两方面的含义:、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意思自由。指当事人内心意思的形成与表示是其自由意志决定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干涉和妨害)意思自由。指当事人内心意思的形成与表示是其自由意志决定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干涉和妨害其自由形成意思和自由表示其意思的因素。其自由形成意思和自由表示其意思的因素。(2)表示一致)表示一致(真实真实)。指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行为人的内心真意一致、相符合,不存在误解、表示错。指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行为人的内心真意一致、相符合,不存在误解、表示错误、内心保留等妨害意思表示一致的因素。误、内心保留等妨害意思表示一致的因素。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4、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二)特别生效要件(二)特别生效要件1、死因行为以行为人死亡为特别生效要件;、死因行为以行为人死亡为特别生效要件;2、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3、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始期到来时生效;、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始期到来时生效;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时生效。、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在具备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时生效。28 2007 2007年年9 9月,在成都工作的李先生通过中月,在成都工作的李先生通过中介,以介,以31.831.8万元的价格向刘氏夫妇买了一套房万元的价格向刘氏夫妇买了一套房子。当李先生付清房款进屋装修时,邻居大妈子。当李先生付清房款进屋装修时,邻居大妈却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消息。却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消息。20042004年间,就在这套房子里,刘氏夫妇的年间,就在这套房子里,刘氏夫妇的儿子将一名到他家做客的儿子将一名到他家做客的1010岁小女孩杀了,还岁小女孩杀了,还残忍地将她碎尸后藏在屋顶的水箱边。残忍地将她碎尸后藏在屋顶的水箱边。李先李先生多次找卖家夫妇商量退房,均被拒绝。无奈生多次找卖家夫妇商量退房,均被拒绝。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告上法院,要求退房。之下,李先生只好告上法院,要求退房。刘氏夫妇在庭上表示,他们无法理解李先刘氏夫妇在庭上表示,他们无法理解李先生的感受。他们辩称自己卖的是房子,不是房生的感受。他们辩称自己卖的是房子,不是房子的历史。买卖过程中,没有义务主动告诉买子的历史。买卖过程中,没有义务主动告诉买方这些情况。他们认为,自己已将手续齐全、方这些情况。他们认为,自己已将手续齐全、产权明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交给了李先产权明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交给了李先生,履行了相关义务,因此该房的买卖完全合生,履行了相关义务,因此该房的买卖完全合理合法。理合法。案例案例1 1:出售:出售“凶宅凶宅”未告知是否构成欺诈?未告知是否构成欺诈?买受人可否退房?买受人可否退房?29 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宣判,卖家刘氏夫妇违背诚信原则,其行为已构成欺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公开宣判,卖家刘氏夫妇违背诚信原则,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判决撤销该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李先生退房、卖家夫妇退款。诈,判决撤销该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李先生退房、卖家夫妇退款。该案主审法官指出,当前的房屋价值,由建筑成本、交通、地理位置、居住环该案主审法官指出,当前的房屋价值,由建筑成本、交通、地理位置、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多种综合因素构成。境、人文环境等多种综合因素构成。根据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根据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对住宅内发生对住宅内发生的凶杀碎尸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发生过凶杀碎尸事件的凶杀碎尸事件感到恐惧和忌讳,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发生过凶杀碎尸事件的住宅,虽未在实物形态上受损,但已因人们的忌讳而大大贬值。因此,房内曾的住宅,虽未在实物形态上受损,但已因人们的忌讳而大大贬值。因此,房内曾发生的凶杀碎尸案,已构成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根据发生的凶杀碎尸案,已构成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六条,第六条,卖卖家夫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家夫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告知李先生这一事实,告知李先生这一事实。凶案致使房屋贬值凶案致使房屋贬值 卖方被判欺诈卖方被判欺诈30案例案例2 2:郑州保罗国际理发店天价头是否构成胁迫?:郑州保罗国际理发店天价头是否构成胁迫?俩当事女生在说明情况俩当事女生在说明情况31 法院查明:法院查明:20082008年年3 3月月2929日下午日下午3 3时许,河南省某职业学院女学生张时许,河南省某职业学院女学生张怡、袁莎莎在郑州市二七路逛街时,来到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怡、袁莎莎在郑州市二七路逛街时,来到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罗国际保罗国际”),分别选择了),分别选择了3838元和元和6868元的剪发元的剪发服务。服务。在剪发过程中,为被害人张怡、袁莎莎服务的美发师程勇、杜海在剪发过程中,为被害人张怡、袁莎莎服务的美发师程勇、杜海非在店长金小英的授意下,采用隐瞒价格方法,以种种理由诱骗被害非在店长金小英的授意下,采用隐瞒价格方法,以种种理由诱骗被害人接受多项服务。到人接受多项服务。到6 6点钟剪完头结账时,点钟剪完头结账时,收银员报出了总共收银员报出了总共1 12 2万万元的天价。元的天价。而两女生兜里总共不到而两女生兜里总共不到300300元。后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元。后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文的指使下,店方执意要求二被害人办理该店剑文的指使下,店方执意要求二被害人办理该店98009800元的会员卡。元的会员卡。当晚当晚8 8时许,二被害人无力支付天价理发费,被看管在店内,联时许,二被害人无力支付天价理发费,被看管在店内,联系同学借款结账,直至当晚系同学借款结账,直至当晚1010时许,筹足款项后,按该美发店要求,时许,筹足款项后,按该美发店要求,被迫办理了一张被迫办理了一张98009800元的会员卡,元的会员卡,并用于支付并用于支付“理发理发”费费60136013元(打元(打折价)折价)后才得以脱身。后才得以脱身。【事件回放事件回放】女生理发被索万元女生理发被索万元32 公诉人员称,公诉人员称,“保罗国际保罗国际”的行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而且侵犯了的行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而且侵犯了自愿、公平的市场秩序,符合强迫交易罪的客观要件。自愿、公平的市场秩序,符合强迫交易罪的客观要件。此外,强迫交易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本案此外,强迫交易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行为。本案中,中,“保罗国际保罗国际”员工虽然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但是在夜间将被害人限员工虽然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但是在夜间将被害人限制在一个陌生的地点让其结账后才能离开,因此从案发时间、地点、双方心理优制在一个陌生的地点让其结账后才能离开,因此从案发时间、地点、双方心理优势的差异来看,当时的氛围已经对被害人的心理形成了强制,势的差异来看,当时的氛围已经对被害人的心理形成了强制,属于胁迫属于胁迫,并且该,并且该胁迫发生在交易过程中,因此,其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客观要件。此外,胁迫发生在交易过程中,因此,其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客观要件。此外,“保保罗国际罗国际”员工的强迫交易行为不但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给被害人的生活员工的强迫交易行为不但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给被害人的生活带来了困难,而且严重侵犯了自愿、公平的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带来了困难,而且严重侵犯了自愿、公平的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给郑州市的良好投资环境带来了负面评价,因此,其行为已属情节严重,应受到给郑州市的良好投资环境带来了负面评价,因此,其行为已属情节严重,应受到刑罚惩罚。刑罚惩罚。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叶剑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叶剑文有期徒刑文有期徒刑1 1年年6 6个月,并处罚金个月,并处罚金50005000元;判处该公司店长金小英有期徒刑元;判处该公司店长金小英有期徒刑1 1年年3 3个个月,并处罚金月,并处罚金40004000元;分别判处该公司美发师程勇、杜海非有期徒刑元;分别判处该公司美发师程勇、杜海非有期徒刑1 1年两个月年两个月,并处罚金并处罚金30003000元。元。33 甲欠丙甲欠丙800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对甲说:“这这800800元就算给你了。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甲偿还余款300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800元为由元为由要求乙退回要求乙退回500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06/3/4)(06/3/4)A A甲应再还甲应再还300300元元 B B乙应退回乙应退回500500元元 C C乙不必退回甲乙不必退回甲500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300元元 D D乙应退还甲乙应退还甲500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34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 A1010岁的学生李某独自到商场购买岁的学生李某独自到商场购买2929英寸彩电一台英寸彩电一台 B B作家章某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但未经公证处公证作家章某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但未经公证处公证 c c某酒厂以散装白酒冒充茅台酒卖给某百货公司某酒厂以散装白酒冒充茅台酒卖给某百货公司 D D甲、乙签订买卖一张大熊猫皮的合同甲、乙签订买卖一张大熊猫皮的合同35第四节欠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为一、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无效的民事行为(一)意义(一)意义无效的民事行为,已成立的法律行为,由于违反了法律、行政法无效的民事行为,已成立的法律行为,由于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不允许发生当事人意欲发生的规的强制性规范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不允许发生当事人意欲发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1、无效的民事行为具有违法性、无效的民事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的强行性规范和社会公共违反的强行性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利益。2、无效民事行为具有国家干预性、无效民事行为具有国家干预性(1)法院和仲裁机构可以职权主动审查民事行为是否无效;)法院和仲裁机构可以职权主动审查民事行为是否无效;(2)有关机关可查处一些无效民事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其)有关机关可查处一些无效民事行为,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其他责任。他责任。3、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履行性、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履行性4、无效民事行为是完全的、自始的、当然的、确定的无效、无效民事行为是完全的、自始的、当然的、确定的无效36注意注意:通则通则5858条条与合同法与合同法5252条条规定的差异,规定的差异,通则通则第第5858条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的。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52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制性规定。37 甲为一乘客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里叫卖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里叫卖“红塔山香烟,红塔山香烟,1010元钱一条。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问甲与乙之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烟。问甲与乙之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00/2/5)(00/2/5)A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38 张某张某(女女)与林某于与林某于1998199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性格不合,双方常为家务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性格不合,双方常为家务琐事争吵,为此,张某曾于琐事争吵,为此,张某曾于20022002年年9 9月诉请离婚,后经慎重考虑撤回了起诉月诉请离婚,后经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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