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25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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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25000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 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广西水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二年八月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概述概 述1、项目由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猪肉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生猪 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国内外市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规划的建议中提“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 领作用。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 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 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加快畜牧业的发展, 提高 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养猪业是覃塘区农村经济的 支柱产业, 猪肉是居民的主要副食消费品。大力发展生猪生产, 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满足人们消费需求,增强人民体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良好形势下, 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 3200 万元, 于贵港市覃塘区樟 木镇岜苗村正南方向 1.4 公里处(覃塘区山北乡煌里村西北面约 3 公里处) 新建贵港市 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项 目总占地面积约 41009.36m2 (约 61.514 亩) ,项目总建设面积约 25950.60m2 。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育肥猪 10000 头,保育仔猪 2500 头, 年出栏商品猪 25000 头。项目建设将会对拟建区块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属集中式养殖场,养殖 废水及恶臭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 环评过程中调查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分析废水处理处置的可行性及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项目常年存栏育肥猪 10000 头, 保育仔猪 2500 头, 年出栏商品猪 25000 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 44 号令) 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的相关规定, 项目属于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一、畜牧业 1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 猪 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接受建设单位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1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概述司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选址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 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第 一 阶 段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 二 阶 段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1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 三 阶 段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3 、建设项目特点项目为新建畜禽养殖项目, 总投资为 3200 万元。41009.36m2 (约 61.514 亩) ,总 建筑面积为 25950.60m2 ,建设猪舍 3 栋, 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粪便暂存间、无害化处理间以及生产生活辅助设施。项目在生猪养殖过程中, 对猪只排放的污粪采用干清粪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处置方 式,清出的干粪、猪舍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沼渣与污泥等统一暂存在粪便暂存间,定期外售给当地有机肥厂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产有机肥。养殖废水采用“预处理+2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概述固液分离+水解酸化池+A/O 池+生化、混凝沉淀池+氧化塘+尾水贮存池” 的处理工艺处 理后用于场地周边桉树林进行消纳。猪舍恶臭气体通过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猪 舍并加强通风换气、饲料中加入 EM 菌等措施减少其产生量。对粪便暂存间和污水处 理站采取喷洒除臭剂, 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产生。非感染传染病 致死的病死猪只采用无害化处理机进行处理,被传染病感染的病死猪交由当地防疫部 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防疫废物委托具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岜苗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堆放,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处置。项目猪舍采用漏缝地板,采用水帘降温,卷帘保温,安装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系 统、负压抽风系统、雨污分流,按照农业生态系统“整体、协调、循环、再生” 原则, 对场区综合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桉树林施肥消纳,猪粪、沼渣、污泥外售给当地 有机肥厂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有效地解决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 实现资源多级利用和转化,有利于培育和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降低物耗能耗。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评价等级判定根据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工程分析成果, 判 定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地下水评价工作 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环境风险潜势为级、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畜禽养殖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 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第 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 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已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取得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 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020-450804-03-03-033615),见附件 2。本项目符合国家目前产业政策。(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岜苗村正南方向 1.4 公里处(覃塘区山北乡煌里村西北面约 3 公里处) 。根据贵港市覃塘区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贵港市东伟食品有 限公司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设施农用地的选址意见(见附件 4),项目总用地面积 4.1009 公顷,其中水田 3.8523 公顷、其他草地 0.2486 公顷, 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3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概述原则同意本项目用地选址。根据贵港市覃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0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贵港市东伟食品有 限公司选址意见书(见附件 5),项目周边无主要交通干线、饮水源、水库、动物饲 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 3000米内无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同意项目选址。同时根据调查,项目不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综上,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 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场界周围 5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中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各类保护地等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2019 年贵港市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不达标因子为 PM2.5,根 据贵港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贵港市到 2020 年 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35g/m3 以下, PM10 年均浓度下降到 56g/m3 以下, 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1.5%。其余环 境空气基本因子(PM10、SO2、NO2、CO、O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 H2 S 和 NH3 ,根据环境质量 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所在地的 H2 S 和 NH3 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 的标准限值。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放, 排放量极小, 对 PM2.5 贡献浓度极小, 不会加重当地 PM2.5 背景值浓度,不影响贵港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落实及贵港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贵政办发20194 号)的实施。另外,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现状满足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 量标准 (GB/T14848-2017) 类标准,项目在落实地下水各项防控措施的情况下, 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标准。项目场区与废水消纳区(桉树林)的土壤各项监测因子背景值含量均低于土壤4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概述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表 1 中风险 筛选值限值要求。 项目综合废水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用于周边桉树林施肥消纳, 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项目配套消纳区土地足够消纳项目产生的综合废水,有足够的 环境承载力;且项目尾水中重金属主要为 Cu 与 Zn ,尾水做为有机肥料用于桉树林施 肥,可减少化学肥料中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 不会加重对土壤环境中重金属含量,项目建设对土壤影响不大。从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来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体、地下水、环境 空气、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功能要求, 不会使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发生明显变化。因此本项目能够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 本项目猪只饲料为外购全价配合饲料, 当地市场可满足供应需求; 用水为井水,采取干清粪,只有在猪只出栏后才会冲洗一次,用水量较少,地下水资 源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项目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占用资源少,且当地均可满足供应需求,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用水量较少且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处的贵港市覃塘区不属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 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 (2016 年 8 月) 所列的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县,也不属于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2017 年 12 月)所涵盖的 14 个县(市),本项目不在以上两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县(市)范围内。根据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项目所在地不在贵港市生态红线划定区域内。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及现场调查结果, 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 NH3、H2S、养殖废水、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猪舍粪便处置及病死猪产生的二次污染。 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 环境问题是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 噪声、 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猪舍、污水处理站、粪便暂存间臭气对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选址是否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5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概述水环境影响:废水处理措施与消纳是否可行; 项目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声环境影响:关注项目运营时场界噪声是否达标,是否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等。固废影响: 猪粪、病死猪尸体、员工生活垃圾、 防疫废物、 饲料残余物、 沼渣、污泥等固废的处置是否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用地为设施农用地,是否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覃塘区畜禽养殖规划要求,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实现废气、废水污染物 达标排放,场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运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可控制在较小的程度和范围内。因此,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可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6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目录目 录概 述11. 总则11.1 编制依据11.2 环境功能区划71.3 评价标准81.4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12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时段141.6 相关政策及规划相符性分析211.7 环境保护目标272. 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282.1 项目概况282.2 施工期工程分析422.3 运营期工程分析45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03.1 自然环境概况603.2 评价区域饮用水水源情况673.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83.4 区域污染源调查81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2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24.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74.3 环境风险评价108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165.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165.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1186. 环境影响与经济损益分析1366.1 社会效益分析1366.2 经济效益分析1366.3 生态效益分析1366.4 环保效益分析1376.5 综合分析14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41I7.1 环境管理1417.2 排污管理要求1467.3 环境监测计划1518. 结论1548.1 项目概况1548.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548.3 污染物排放情况1558.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578.5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结论1618.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658.7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1658.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668.9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1668.10 总结论166II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 2015 年 1 月 1 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2018 年 12月 29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2018 年 10月 26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正,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9 日修订, 2018年 10 月 29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改);(9)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年 12 月 26 日修订,2010 年 4 月1 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 2011 年 3 月 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 月 1 日实施);(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年 12 月 28 日修正, 2013 年 1 月 1 日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 年 6 月 29 日修正)。1.1.2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 第 257 号,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4)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5)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6)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 44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8)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1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令,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 2018 年 7 月 16日);(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014 年 1 月 1 日);(1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印发);(1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012 年 8 月 8 日印发);(14)“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17 年 12 月 25 日)审议通过;(15)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1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第 643 号, 2014 年 1 月 1 日施行);(17)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 2001 年 5月 8 日);(18)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19)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 号);2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 号);(2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0 年第 7 号令);(2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农办牧20181 号);(2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牧20182 号);(2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号);(2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39 号,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 2018 年 1 月 10日起施行);(27)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28)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30)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201431 号) ;(31)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 号);(32)关于做好畜禽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2018 年 10 月 12 日);(33)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 号);(34)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 号);(35)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 号, 2019 年 11 月 29 日);(3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 号)。3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1.1.3 地方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及文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6 年 5 月 25 日修订, 2016 年 9月 1 日起施行);(2)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版) 的通知(桂环规范20198 号) ;(4)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桂环发201152 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41369 号);(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6125 号);(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0 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1 号);(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2 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03 号);(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的通知(桂环函20171056 号)中附件 3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13)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 年 1 月)。(14)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 年);(15)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 年);(16) 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 年) (桂政办发4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2017175 号) ;(17)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通知(桂环函20162146 号);(18)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75 号, 2016 年12 月 27 日);(19)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生态市建设规划(20102020)>的通知(贵政发20127 号);(20)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贵政发201215 号);(21)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35 号);(22)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37 号);(2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38 号);(2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4 日);(25)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贵港市水污染防治行动 2018 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贵环201816 号);(26)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贵政办201449 号);(27)贵港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 年)(贵政办发201815 号);(28)贵港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贵政办发20194 号);(29)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覃政办201614 号);(30)覃塘区畜禽养殖规划(20142030);(31)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覃政办通20202 号);5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32)贵港市覃塘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批稿,2014.12);(33)贵港市覃塘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报批稿,2016.10)。1.1.4 相关技术导则与方法(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10)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1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1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4-2004);(1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1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2003.09);(15)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2002.12);(1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17)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18)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 号);(19)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2010);(20)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9 号令 2001 年 5 月);(2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22)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2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2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业(HJ1029-2019);(25)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7-2006);(2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6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27)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28) 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 T26622-2011)。1.1.5 项目依据(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项目备案信息、 选址意见;(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2 环境功能区划1.2.1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区为农村地区, 尚未进行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划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 ) ,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1.2.2 水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项目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面约 2300m处的松英河。松英河水功能主要为农业用水, 下游村屯不在不松英河取水饮用, 无生活饮用水取 水水源点。 松英河上游河段水质执行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未有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 4848-2017),地下水水质划分为五类: 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 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 主要适用 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 类水 不宜饮用。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是以人体健康基准值, 主要用途为饮用、工业、农业用水,因此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标准。1.2.3 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评价区域为乡村地区,目前尚无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 术规范(GB/T 15190-2014),乡村声功能区的确定,按 GB3096 的规定执行。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7贵港市东伟食品有限公司现代化养殖产业项目樟木镇岜苗年养殖 25000 头商品猪项目 1 总则境功能区要求, 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 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项目所在地处于乡村,场址周边为桉树林,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1.2.4 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项目场 址红线用地范围内现状为草地与水田,项目周边土地现状主要为荒草地、林地,项目用 地与周边土地类型属于农用地,因此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 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限值要求。1.2.5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北部,根据贵港市生态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生 态调节功能区中的覃塘区西北部岩溶山地土壤保持功能区, 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1.3 评价标准1.3.1 环境质量标准1.3.1.1 空气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 SO2 、NO2 、TSP 、PM10 、CO、O3 、PM2.5 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NH3 、H2 S 参考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表 1.3- 1。表 1.3-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 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