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天力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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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天力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珠海天力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珠海天力重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二一年二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天力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3-440404-04-01-7370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 52 号地理坐标N 22 度 19 分 8.797 秒;E 113 度 33 分 4.55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9 其他通用 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性质新建(新建) 改建新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5945.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 5 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和第三类淘汰类的产业;对照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0 年版)项目属于第一类优先发展类,项目 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其所列禁止类项目,符合珠海市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 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根据建设单位 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所用的原辅材料主要污染物为有机 废气,经计算有机废气污染物收集达 95% ,废气处理设施采 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能达 80%以上。项目建设与 VOCs 政策相符性分析如下表 6 所示:文件名称规定相符性分析结果关于印发 广东省2021 年大气、水、 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正式版)实施低VOCs含量产 品源头替代工程,禁 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原辅材料 项目;涉VOCs重点行 业新建、改建和扩建 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 离子治理设施。本项目使用的底漆、面漆为低VOCs含量水性漆,不属于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本项目喷漆工序处理设施为“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不涉及规定不推荐治理设施。符合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项目喷漆工序在 “ 喷漆房” 内密闭 工作,喷漆产生的 有机废气拟采取过 滤棉+二级活性炭 措施进行处理,废 气收集率为95% , 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达到80% ,能达标 排放,属于高效治理设施。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工业涂装VOCs综合 治理。加大汽车、家 具、集装箱、 电子产 品、工程机械等行业 VOCs治理力度,重点 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 特征,加快实施其他 行业涂装VOCs综合 治理。强化源头控制, 加快使用粉末、水性、 高固体分、辐射固化本项目使用底漆、 面漆为水性漆,符 合低VOCs含量涂料的要求。符合 6 等低VOCs含量的涂 料替代溶剂型涂料。广东省环境 保护厅文件 印发<关于 珠江三角洲 地区严格控 制工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 物(VOCs)排放的意见 >加强其它行业VOCs 排放的控制:开展集 装箱、船舶、 电子设 备、金属容器制造等 涉及表面涂装工艺企 业的整治,积极淘汰 落后涂装工艺,推广 使用先进工艺,减少 有机溶剂使用量; 提 高环保水性涂料的使 用比例,对工艺单元 排放的尾气进行回收 利用;未安装废气处 理设施的工厂必须安 装后处理设施收集涂 装车间废气,集中进行污染处理。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水性漆,总年用量为1.002t。喷漆房为密闭车间,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到达95%。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重点推进集装箱、汽 车、家具、船舶、工 程机械、钢结构、卷 材制造、其他交通运 输设备等制造行业涂 装过程的VOCs排放 控制。到2020年,全 省工业涂装VOCs 排 放量减少20%以上。电 子设备制造行业应重 点加强溶剂清洗、光 刻、涂胶、涂装等工 序VOCs排放控制。项目VOCs的排放 速率为0.021kg/h , 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4-2010)表1中的时段限 值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东省人民 政府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 单 ”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号), 本工程所在区域位 于一般管控单元,不属于生态优先保 护区、水环境优先 保护区、大气环境 优先保护区,因此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与广东省“三 线一单 ”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粤 府202071 号)符合 7 的相符。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附近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环境质量能够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生产产品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20m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大门口水道;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建成后采取吸声隔声、安装隔音设施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不采用地下水,厂区各处防渗措施良好,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 所用的资源主要为 电能。本项目电能 由市政供电供应,不会突破当地的资 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东省“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粤 府 202071号), 从区域布局管控、 能源资源利用、污 染物排放管控和环 境风险防控等方面 明确准入要求,建 立“ 1+3+N”三级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体 系。“ 1”为全省总体 管控要求,“3”为符合 8 “ 一核一带一区” 区 域管控要求,“N” 为1912个陆域环境 管控单元和471个 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的管控要求。本项 目不属于区域布局 管控、能源资源利 用、污染物排放管 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及市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2 、土地利用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湖路52号,根据饮 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区域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 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 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 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工业厂房内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选址较为合理。 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珠海天力重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珠海市金 湾区三灶镇金湖路 52 号,项目投资 500 万元,占地面积 45945.2 平方米,建 筑面积 4500 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海工产品、通用零件、通用钢结构的生产,年产海工产品、通用零件 1500t/a ,通用钢结构 1500t/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及关于修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2018 年 第 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本项目 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中的“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类别,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现委托珠海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业务公示内容在其官方网站 上进行公示(公示截图见附图九)。1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占地面积 45945.2 平方米,建筑面积 4500 平方 米,使用一层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主要从事海工产品、通用零件、通用钢 结构的生产,年产海工产品、通用零件 1500t/a,通用钢结构 1500t/a。本项目的产品方案详见表 1。表 1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设计能力年生产时数1海工产品、通用零件1500 吨/年2400 小时2通用钢结构1500 吨/年2 、主要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见表 2。表 2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序号原材料年用量(吨)最大储存量(吨)形态包装方式 10 1钢材3000300固态铁丝打捆2焊丝105固态盒装3切削液63液态罐装4底漆0.361液态罐装5面漆0.471液态罐装表 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类别理化性质成分排放系数 (单位:kg总VOCs/kg 原料)VOC含量 g/L低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 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 7-2020)切削液荧光绿色均质透 明液体;无刺激 性气味;pH 值: 9.39.9;密度 (15 , g/ml): 1;可溶;无特 殊危害,无燃爆 危险矿物油(3035%)、乳化剂(1015%)、防锈剂(1015%)、极压剂(510%)、水(3040%)/底漆锌灰色液体;气 味:有特定气味; 相对密度(水= 1):3.0g/cm3; 可溶于水;不易 燃液体水性环氧固化剂(5- 10%)、丙二醇甲醚(3-6%)、二丙二醇丁醚(1-2%)、异丙醇(1-2%)、锌粉(60-70%)、滑石粉(15-25%)0.1545250面漆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相对密度(水=1):约1.25g/cm3 ;溶于水,可与水以任何比例稀释;不易燃液体羟基丙烯酸树脂二级水性分散体(60-75%)、二丙二醇丁醚(3-5%)、钛白粉(15-25%)、去离子水(15- 19%)0.6950300备注:本项目所用底漆、面漆属于溶剂型涂料,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 11 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相关要求,本项目所用漆 VOC 含量要求执行“表 1 水性涂料中 VOC 含量的要求 ”中的“工业防护涂料-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的底漆、面漆 ”的限量值要求。3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清单见表 4。表 4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用途1卷板机/2卷板2折弯机/2折弯3剪板机QC11Y- 12*32001剪板4数控火焰切割机HCG40123切割5叉车/1装卸6无气喷涂机QPT6528K1喷漆7下料机/1下料8门式起重机MH32T-25M1起重9锯床/2切割10车床/4加工11平台/2操作12数控行走式电动回 转焊接机KZ4-4X41焊接13吊钩式抛丸机三顿双吊1清理14液压弯管机CTK-50NC1弯管15空压机/2压缩16冲床/10冲压17行车/9起重18焊机/30焊接4 、用能规模本项目用电从当地供电主线路接线,年用电量约 30 万度/年。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5 、给排水系统(1)给水系统本项目水源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用水主要有员工生活用水,其中生活 12 用水量为 600 吨/年。(2)排水系统本项目排水方式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540 吨/年。本项目位于三灶水质净化厂的集污 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排至三灶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大门口水道。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50 人,员工不在项目内食宿。本项目年开工 300 天,实行 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7 、四至情况及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东面隔围墙约 15 米为空置厂房;南面为空地;西面隔通道约 15米为永强冰厂;北面为空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 ,四至情况详见附图 2。8 、工程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环保投资 32 万元,环保投资额占工程总投资额6.4% ,项目具体环保设施投资见表 5。表 5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环保防治项目主要设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污水治理设施排污管、化粪池等3废气治理设施油烟净化装置、喷漆废气处理装置、移动 焊烟除尘器、车间通风设备等25噪声治理措施设备隔声、减振措施等2其它治理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 废物委托处理费用等2合计32 13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本项目本项目主要从事海工产品、通用零件、通用钢结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原辅材料钢材焊丝切削液工艺下料焊接机械加工 喷漆晾干组装检验包装入库污染物粉尘废气、噪声焊接烟尘、噪声废铁屑、废切削液、含油废渣、废空桶、粉尘废气、噪声噪声、VOCs、漆雾生产设备下料机焊机、数控行走式电动回转焊接机等卷板机、折弯机、剪板机、切割机等无气喷涂 机、车床、 空压机等图 1 海工产品、通用零件、通用钢结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1 、工艺流程说明:(1)下料:将钢材用圆锯机等设备锯成生产所需的材料形状;(2)焊接:把切割好的材料通过焊机焊接起来,焊接过程中,工件和焊料熔化形成熔融区域,熔池冷却凝固后形成材料之间的连接;(3)机械加工:通过铣床、磨床、钻床等设备对工件进行切割、钻孔、打磨等机械加工,保证零件达到所需要的面形精度、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 14 便于产品顺利安装;(4)喷漆:对设备进行喷漆,底漆、面漆根据实际情况各喷 1-2 层(底 漆及面漆干膜总厚度皆以 25m 计),本项目调漆、喷漆工序于喷漆房进行, 调漆、喷漆工序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漆雾由车间抽风系统收集,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处理达标后引至 20m 高空排放。(5)组装、检测、包装入库、产品:对产品进行组装以及检验后,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入库。2 、产污节点分析:(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办公和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2)废气:下料、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工序中产生的喷漆废气。(3)固体废物:员工日常办公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下料、机 械加工产生的废铁屑、废切削液、废油渣;原料使用时产生的废空桶;废气处理设施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4)噪声:锯床、铣床、磨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项目回顾。 1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表 7 项目所在区域功能区划分编 号项 目内 容1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大门口水道属IV类水功能区,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的通知(珠环2020117 号),项目所在区域属 3 类声环境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4是否农田基本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三灶水质净化厂7是否水库库区否2 、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三灶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三灶水质净化厂的排放 口位于大门口水道。根据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大门口水道属于IV 类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等现有资料不能满 足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要求,故本项目引用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报告编号:QF20150176) 中对三灶水质净化厂纳污水体中心排河及大门口水道的水环境监测数据,来评价大门口水道环境质量现状。大门口水道水质现状监测数据见下表 8:表 8 大门口水道水质监测数据位置检测项目单位检测日期及检测结果执行标准20203.2320203.242020.3.25 16 W1 三灶水质净化厂排污口上游500m水温21.821.120. 1-pH 值无量纲6.887.227.056-9溶解氧mg/L5.175.265.153SSmg/L105105105150CODcrmg/L27252330BOD5mg/L5.34.94.56氨氮mg/L1.101.201. 111.5磷酸盐mg/L0.100.090.100.3硫化物mg/LN.D.N.D.N.D.0.5石油类mg/LN.D.N.D.N.D.0.5挥发酚mg/LN.D.N.D.N.D.0.01LASmg/L0.030.030.030.3类大肠菌群CFU/100m L12171420000W2 中心排河与大门口水道交汇处上游500m水温20.520.920.3-pH 值无量纲6.566.956.786-9溶解氧mg/L5.035.085.093SSmg/L555555150CODcrmg/L25222130BOD5mg/L4.84.54.16氨氮mg/L0.110.160.191.5磷酸盐mg/L0.050.030.060.3硫化物mg/LN.D.N.D.N.D.0.5石油类mg/LN.D.N.D.N.D.0.5挥发酚mg/LN.D.N.D.N.D.0.01LASmg/L0.040.030.030.3 17 类大肠菌群CFU/100m L14211620000W3 中心排河与大门口水道交汇处下游1000m水温20.920.720.1-pH 值无量纲7.126.857.086-9溶解氧mg/L5.055.045.053SSmg/L124124124150CODcrmg/L28282730BOD5mg/L5.65.45.76氨氮mg/L1.411.411.411.5磷酸盐mg/L0.160.140.180.3硫化物mg/LN.D.N.D.N.D.0.5石油类mg/LN.D.N.D.N.D.0.5挥发酚mg/LN.D.N.D.N.D.0.01LASmg/L0.020.020.040.3类大肠菌群CFU/100m L22212320000表 9 三灶水质净化厂监督性检测结果企业名称监 测 点采样日期监测项目名称浓度标 准 限 值单位是 否 达 标标准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三灶水质净化厂废 水 排 放 口2019-04- 16类大肠菌群未检出8mg/L是废水中的COD 和氨氮 排放执行珠 海市金湾区 环境保护局 关于三灶 水质净化厂 提标改造及 新建工程建 设项目环境氨氮0.0583mg/L是动植物油未检出40mg/L是化学需氧量180.3mg/L是 18 挥发酚未检出30倍是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意见 (珠金环建 201579 号) 的批复标准, 分别是40mg/L 和8mg/L 。其余 指标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918-20 02)中一级标 准 A 标准及 广东省地方 标准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 (DB44/26-2 001)第二时 段一级标准 中较严者色度23mg/L是石油类0.38-五日生化需氧量1.620mg/L是悬浮物720mg/L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1mg/L是总氮2.7620mg/L是总磷0.060.5mg/L是总氰化物0.0020.3mg/L是总镉未检出0.01mg/L是汞未检出0.001mg/L是六价铬未检出0.05mg/L是总铅未检出0. 1mg/L是砷0.00150. 1mg/L是总铬未检出0. 1mg/L是烷基汞未检出不 得 检 出mg/L是pH 值7.216-9无量纲是 19 水温23.4是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三灶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稳定,能达到相应的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三灶水质净化厂,最终纳入大门口水道。根据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的2019 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 年大门口水道水质类别为类,达到类水质目标要求。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 质量功能区划分> 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0 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现状,珠海市 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见下表 10:表 10 2019 年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单位:ug/m3(CO:mg/m3)监测指标PM2.5PM10SO2NO2COO3监测结果1934540.9142标准限值357060404.0160占标率(%)71.4358.578.3367.530104.375注:CO 按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统计,O3 按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 统计,其他污染物以平均浓度评价。根据上表可知,2020 年项目所在区域的 SO2 、PM10 、PM2.5 、CO 、NO2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珠海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为达标,珠海市属于达标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要求“珠三角地区建 20 设项目实施 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印发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计划(2018-2020)的通知,要求“对排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倍削减量替代 ”,通过采取一系 列措施后,可逐步改善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空气质量 6 项主要污染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全面达标。(2)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分>和<珠海市环境空气 质量功能区划分> 的通知(珠环2011357 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 改单的二级标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数据监测数据来自:珠海市空气质 量实时发布平台“(http:/2020.105.183. 112:8350/) ”中 2019 年 7 月 19-2019年 7 月 25 日金湾区城市站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监测结果如下表 11 所示:表 1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单位:ug/m3监测点监测日期SO2NO2COO3PM10PM2.5金湾7 月 19 日8259114044227 月 20 日4127115227127 月 21 日387285625127 月 22 日416610452277 月 23 日414656361367 月 24 日411594471277 月 25 日41260643175执行标准5002001000020015075最大占标率1.3%12.5%9. 11%28.0%29.3%29.3%(3)特征污染物本项目排放 VOCS 废气特征污染物,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无以上特征污染物标准限值的要 求,且广东省、珠海市暂无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故本环评不对以上特征污染物进行现状评价。3 、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0 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3 21 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要对保护目标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与评价。4 、生态环境本项目为新建,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未含有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 、地下水、土壤环境项目内已做好防渗防漏措施,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不进 行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 质量。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项目所在地区域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水 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在本新建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不造成进一步恶化。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护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 2018 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不因 新建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的影响。新建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2 、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新建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 标准的要求,确保新建项目区域内声环境良好。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22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表 22 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标准限值(mg/L)500300400/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下料、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和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 主要污染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 2 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有机废气(TVOC)中,颗粒物 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TVOC 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1 中的时段限值及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表 2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