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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7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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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7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 示本项目名称 : 防城港市7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单位(盖章 ):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供电局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3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2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3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3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七、结论57专题一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58专题二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7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防城港市 700 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303-450600-89-01-5025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东兴镇地理坐标防城港海风 A 场址开关站黄桥 220kV 线路工程起点:( 108 度 8 分 11.563 秒, 21 度 33 分 33.813 秒) ,终点:( 108 度 1 分 41.385 秒, 21 度 34 分 40.477 秒) ;220kV 黄桥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108 度 1 分 41.385 秒, 21 度 34分 40.477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 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km)线路永久占地 4300m2,临时占地 7500m2 ,新建输电线路路径长约17.2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防城港大数据和行政审 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防审批投资202314 号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中规定, 本项目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本项目线路进入生态保护红线,需设置生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1 项目建设与电网规划符合性建设防城港市 700 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工程并配套建设 220 千伏送出线路,合理开发利用风能资源,符合广西海上风电发展 规划, 有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节能减排,有利于带动风 电产业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符合防城港市电网规划。2 项目建设与法律、法规符合性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中规定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黄淡水 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部分)、黄淡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江平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第六十五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 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第六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 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第六十七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22 日修订)第十二条:“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 分别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置2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 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 动和其他活动。二、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 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三、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7 年 5 月 1 日 施行)第二十三条:“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 为: (一)设置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化养殖场等的排污口;(二)新建、扩建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三)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及其废物的存放场所和转运站;(四)向水体排放含重金属、油类、酸碱类等有毒有害废液或者含 病原体的污水,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工具、容器;(五)使用含磷洗涤剂、高毒农药,滥用化肥;(六)严重影响水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山采石、采矿、选冶和非疏浚性采砂;(七)向水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物;(八)严重影响水质的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九)非更新、非抚育采伐和其他破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其他植被的行为;(十)网箱养殖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3(一)设置排污口;(二)新建、改建、扩建屠宰场、高尔夫球场、制胶、制糖、化工以及其他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或者设施;(三)堆放、倾倒或者填埋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四)建设垃圾填埋场、垃圾堆肥场、垃圾焚烧炉等垃圾处理设施;(五)使用国家和自治区限制使用的农药;(六)从船舶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倾倒垃圾或者违反规定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七)修建墓地、丢弃或者掩埋畜禽尸体以及含病原体的其他废物;(八)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九)毁林开垦、全垦整地、炼山;(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或者设施;(二)堆放或者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和其他废物;(三)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源水体的化学物品;(四)停泊油船和危险化学品船舶;(五)养殖畜禽、旅游、游泳、垂钓;(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本项目输电线路未穿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架空线路跨越饮 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约 4.2km,在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立塔 10 基, 不 在水域范围内立塔。在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线 路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排放废水、固体废物到水体中,对保护区水体 没有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 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的工程。4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 22 日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017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的有关规定。 。3 项目建设与当地城市规划符合性本项目线路路径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取得了东兴市人民政府、 东 兴市自然资源局、东兴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线路路径的复函(见附件 4),因此,本项目工程建设符合东兴市规划要求。4 与“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实施意见(防政规20214 号) ,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 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东兴镇,项目涉及东兴市优先保护单元(北部 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5068110001 ,黄 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5068110005),东兴江平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ZH45068120004)、东兴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ZH45068120007)及东兴市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5068130001),防城港市防城区环境管控单元名录及本项目生态 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详见表 1- 1、表 1-2,本项目与防城港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的相对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5。表 1- 1 防城港市东兴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 区域单元 总数环境管控 单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东兴 市14 个优先保护 单元北部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十万大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东兴市城区狗尾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黄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东兴市其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管控单元5单元牛轭岭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广西农垦东兴冲榄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东兴江平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重点管控单元东兴市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东兴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 单元东兴市一般管控单元(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东兴镇,线 路穿越防城港市北部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黄淡水库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水域部分),穿越长度约 750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立塔,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永久、临时占地。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 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自然资发2022142 号) :“(一) 规范管控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是国 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 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 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依照法律法规执 行。 6.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 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 ”本项目属于线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属于开发和生产性的建设 活动, 属于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 意见 以及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 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中允 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范围,且本项目的建设主要为周边居民生产 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电力保障,是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防 城港供电局投资建设且经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防 审批投资202314 号)的基础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立塔,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永久和临时占地, 因此,本项6目的实施不违背现行的有关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本环评现状监测的数据分析可知, 本项目所在区域工频电场 强度 、 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满足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T 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投运后正常运行不产生废气,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贡献值 较小。在按照规程规范设计的基础上, 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 措施后,电磁环境可以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中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输电线路建设项目, 涉及的主要资源为土地资源,新建 线路路径长约 17.2km,架空线路工程占地面积较小, 因此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环境管控单元, 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 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 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 意见(防政规20214 号)及防城港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3 月 30 日),项目涉及北部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5068110001),黄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 (环境 管控单元编码:ZH45068110005)、东兴江平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5068120004)、东兴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5068120007)、东兴市一般管控单元(环 境管控单元编码:ZH45068130001),本项目与东兴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2。7表 1-2 本项目与东兴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 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北部湾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ZH45068110001)空间 约束 布局1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对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的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本项目属于线性基 础设施建设工程,不 属于开发和生产性 的建设活动,是广西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防城港供电局投资 建设且经防城港市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 局核准批复(防审批 投资202314 号) 的基础设施项目。本 项目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立塔,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设置永久和临时占 地, 因此,本项目的 实施不违背现行的有关生态保护红线 的管理要求。符合2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 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符合3有限人为活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 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 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清单进行。符合4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执行国家、自 治区以及市县相应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符合5对边境地区兴边戊边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自治区后续出台的省级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清单和相应 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不属于边境 地区兴边戊边项目符合黄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生态空间(ZH45068110005)1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 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 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 理。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为 防城港供电局建设 的线性工程项目,满 足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污染防治管理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空间 布局 约束广西壮族自治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 例广西壮族自治 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国家级公益林依据国家级公益林 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 号) 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 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 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 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符合本项目属于电力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 进行勘查、开采矿 藏, 不占用生态公益林。8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经审核审批同意使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可按规定实行占补平衡。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 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本项目不涉天然林。 符合3对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色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 在不破坏地表植被、不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特色 种植养殖产业。 东兴江平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ZH45068120004)本项目运行期不排 放污染物,也不属于 环境风险突出的项符合1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空间 目。布局 2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约束 审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负责统筹区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 评结论及审查意见 项目入园。 的项目。 1逐步完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 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引 属于不符合规划环 符合本项目运行期不涉及废水排放。物排 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放管 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控 则,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2 园区及园区企业排放水污染物,要污染 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 符合本项目运行期不涉及废水排放。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满足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 符合9指标。直接外排水环境的,执行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执行市政部门管理要求;经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 执行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要求。3深化园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推进各类本项目运行期不涉及废气排放。环化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推动重点行业 VOCs 的排放管控,加 强 VOCs 排放企业源头控制。 建设单位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园区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 符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明确相关环境管理环境 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人员责任,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防控 练。企业、园区与地方人民政府环境案, 定期进行应急预应急预案应当有机衔接。案演练,保证事故时 应急预案顺利启动。 风险 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 符合东兴市其他重点管控单元(ZH45068120007)本项目属于电力基1规划产业园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规划产业园区区。 及新建企业。 2居住用地周边严控布局潜在污染扰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民和环境风险突出的建设项目。禁止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在居民区和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 排放污染物,也不属布局 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严格控 项目;本项目不会对约束 制在人口聚居区域内新(改、扩)建 土壤造成污染,也不 涉重金属企业。 涉及重金属。 批。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产业园 符合空间 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 于环境风险突出的 符合3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业企业,应 采取有效措施, 避免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项目穿越生态保 护红线,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内立塔,不在 生态保护红线内施 工, 不会对生态保护 红线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不涉 及废水排放。符合1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应同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园区及园区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污染 物排 放管 控承载能力范围内,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运行期不涉 及废气排放。符合2新建工业企业应当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无组织废 气排放控制以及高效治污设施建设。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 属于矿产资源勘查符合3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10以及采选项目。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规范(试行) (HJ651-2013)要求。 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要求, 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建设单位已建立完 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环境管理 人员责任,制定了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 定期进行应急预 案演练,保证事故时 应急预案顺利启动。符合1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应急能力和物资,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演练。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础设施建设项目,不 符合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环境 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市风险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会对土壤造成污染。防控 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 扬散。 3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 本项目属于电力基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依法实施强制 涉及重金属。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重点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 生产工艺装备,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 符合东兴市一般管控单元(ZH45068130001)空间 布局 约束1 在城市城区禁止新建、扩建钢铁、 水泥、焦化、石化、 化工、平板玻璃、 有色、建筑陶瓷、砖瓦等高排放、高 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电力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 属于高排放、高污染项目。符合2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 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 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 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 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 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 其他任何建 设不得占用。本项目不占用永久 基本农田符合3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不得新 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 经建成的, 应当限期关闭拆除。本项目不会对土壤 造成污染符合4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 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本项目属于电力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防城港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5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1113-2020)符合性11分析(1)选线本项目选线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 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且已避开了居民密集区域,不涉及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和集中林区。本项目拟建线路穿越了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为减缓对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影响,对穿越生态 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进行了优化设计,减少了穿越段的长 度,不在生态保护红线立塔,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立塔 13 基(黄 淡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立塔 10 基,江平江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内陆域范围立塔 3 基),减小了对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要求。(2)设计本项目输电线路采用杆塔架设方式建设,项目在可研设计阶段, 本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尽可能减少土地资源占有率的原则,减小 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一步初步设计应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应资金等环境保护内容。(3)施工施工期严格落实设计文件、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 要求, 确保设备采购、施工合同和施工安装质量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 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开展环境保护培训,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4)运行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行管理, 加强巡查和检查, 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和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关要求。12二、建设内容地理 位置220kV 黄桥变电站站址位于防城港市东兴市东兴镇, 本项目间隔扩建工程在 220kV 黄桥变电站现有站界内进行扩建。本项目 220kV 输电线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东兴镇境内。本项目地理位置图示意图见附图 1。项目 组成 及规 模1 项目组成根据关于防城港市 700 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A 场址 220 千伏送出线路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见附件 2)及本项目可研设计说明书,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具体见表 2- 1。表 2- 1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建设内容防城港海风A 场址开关站黄桥220kV 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 17.2km ,采用单回路角钢塔建设。220kV 黄桥变电站间隔 扩建工程在现有 220kV 黄桥变电站围墙内扩建 1 个 220kV 出线间 隔。2 防城港海风 A 场址开关站黄桥 220kV 线路工程2.1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线路起自防城港海风 A 场址开关站,终至 220kV 黄桥变电站, 新建输电线路路径长约 17.2km,采用单回路架设。2.2 导、地线选型(1)导线选型导线采用 2×JNRLH1/LB20A-630/45 耐热型铝包钢芯铝合金绞线。(2)地线选型地线采用 2 根 24 芯 OPGW-24- 100 光缆。2.3 杆塔、基础型式(1)杆塔根据本项目的导线选型、气象条件、现场地形地貌等, 本工程新建线路杆塔 采用南方电网 220kV 输电线路杆塔标准设计 中的 2F1Wa 模块, 共使用角钢 塔 43 基,其中单回耐张塔 13 基, 单回直线塔 30 基。本项目具体杆塔选型见表2-2,杆塔一览图见附图 4。13表 2-2 本项目杆塔使用情况一览表序号杆塔型式呼高数量备注12F1Wa-ZM115369单回直线塔22F1Wa-ZM21548632F1Wa-ZM32154842F1Wa-ZM43066752F1Wa-J115333单回路耐张塔62F1Wa-J21533372F1Wa-J31533482F1Wa-J415333合计43/(2)基础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基础作用力,本工程新建线路杆塔基础采用掏挖基础、人工挖孔桩基础、板式基础和联合基础。基础设计按照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9-201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和国内相关规程、规定等执行。2.4 主要交叉跨越本项目新建架空线路跨越 110kV 恒平线、 110kV 新江深线、 110kV 竹江黄线 和 110kV 金桥线各 1 次, 钻越 220kV 海黄 、线和 220kV 竹黄 、线各 1 次,跨越钦东高速、防东高铁各一次。3 220kV 黄桥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4.1 变电站现有工程概况220kV 黄桥变电站为户外变电站, 变电站总占地面积为 38070m2 ,围墙内占地面积为 21663m2。220kV 黄桥变电站现有工程建设规模见表 2-3。表 2-3 220kV 黄桥变电站现有工程规模一览表类别 项目名称 现有建设规模 主变压器容量 2×150MVA 4 回 主体工程 110kV 出线 4 回 10kV 出线 16 回 10kV 电容器组 62Mvar 主控楼 站内前期已建成 1 栋 2 层的主控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辅助工程 进站道路 由东南侧道路接入, 长度约 45m 公用工程 供水 站区生活用水依托井水供应14排水变电站为有人值守站,站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 屋面雨水经雨落管、场地雨水经雨水口经室外雨水排水系统 排至站外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环保工程废水站内设置一座化粪池,变电站运行时,站内值守人员(1 人) 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固体废物站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环境风险站内已建 1 座有效容积 198m3 的事故油池4.2 本期间隔扩建工程概况(1)本期间隔扩建工程规模本期从 220kV 黄桥变电站东南侧 220kV 构架从北往南数第 1 个间隔位置扩建 1 个 220kV 出线间隔, 用于海风 A 场址开关站出线间隔。220kV 黄桥变电站间隔扩建侧 220kV 出线间隔排列情况见图 2- 1 ,220kV 黄桥变电站间隔扩建侧现场情况见图 2-2。图 2- 1 220kV 黄桥变电站间隔扩建侧 220kV 出线间隔排列示意图图 2-2 220kV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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