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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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2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1七、结论4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委东崇、西崇、大力村地理坐标项目地理坐标:东经 109 °49 1.578 ,北纬 24 °2 27.371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一、农业 01、林业 02- 1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 材基地)用地面积(m2)80004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万元)13.3环保投资占比(%)11. 1%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 ”,即广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设置生态环 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相关分析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意见(来政发202114 号)的规定: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 元 69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 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 37 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 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 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 点管控单元 26 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 6 个。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崇山村,属于象州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 4。.优先保护单元。在优先保护单元内,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须在符合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 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 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在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 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差别化的生 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 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单元内,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2表 1-1 来宾市象州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行政区域单元总数环境管控单 元分类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象州县12 个优先保护单 元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 护红线广西大瑶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 线广西来宾红水河珍稀鱼类自治区级自 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架桥岭-大瑶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 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柳江-黔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象州县县城下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 般生态空间象州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象州县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象州县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象州潘村-普和重晶石矿区重点管控单 元象州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 元象州县一般管控单元表 1-2 来宾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空间布 局约束1. 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 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 公益林、天 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 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 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 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 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 进行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还应 执行国家、 自治区有关生态保 护红线内各类开发活动的准入 及管控规定和要求。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符合32.新建、扩建的“两高 ”项目 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 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 环评202145 号)布设在依 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 业园区。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3.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 自治 区和来宾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 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 规划要求。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高效利用基本农田,采取水稻与甘蓝蔬菜轮作符合4.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 能,加快淘汰钢铁、铁合金、 铅冶炼、钒冶炼、水泥、皮革 加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 等行业 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 能,坚决关停产能严重过剩行 业违规项目。项目为种植高标准蔬菜,为农产品基地类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5.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 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 工等重污染企业。项目位于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基本农田,不属于高污染企业符合6.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 行)。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不属于广西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范围内符合污染物排 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已投入运行的 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 A 排 放标准, 新建(扩建) 的县 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必须 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项目位于象州县寺 村镇崇山村高标准 基本农田,采取水稻 与甘蓝蔬菜轮作,无 废水外排。符合42.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 北之江流域内的城镇和农村 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 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流域内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养殖业 污染治;强化工业及工业园区 的污水治理,实施产业园区污 水集中处理处置并实时监控。项目为种植高标准 蔬菜,为农产品基地 类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3.“两高 ”行业项目能耗及 污染物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 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 水平,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环 保要求和环保选址防护距离 要求,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化 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合物和重金属污染物 减排要求。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4.新建“两高 ”项目应按照生 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 督管理的通知 (环办环评 2020 36 号)要求,依据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 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 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5.新建、扩建“两高 ”项目 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 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 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 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 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 措施。项目不属于“两高 ” 项目符合6.新建、改建、扩建涉及重点 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 规定实行总量控制。项目不涉及重金属 排放符合5环境风险 防控1.健全完善区域性环境保护和 污染防治监管合作机制,继续 加强红水河、柳江、黔江等水 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完善水环 境日常监管及突发环境事件联 动工作机制, 完善联合监测、 预警和信息共享,协同应对重 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为种植高标准 蔬菜,为农产品基地 类项目,无废水外 排。符合2.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 风险定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 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 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 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 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 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 替换。项目评价范围内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3.健全和完善全市环境空气质 量监测网络,开展环境空气质 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建立完 善严格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项目制定营运期污 染源监测计划和环 境质量监测计划符合4.建设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 警系统,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 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 系。项目制订相应的应 急预案符合5.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 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危险废物 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重点增加砷渣、典型冶炼废渣 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鼓 励有色、石化、化工等大型企 业集团和园区配套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设施,促进危险废物源 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项 目农药包装废弃 物属于危险废物,单 独收集后,交由厂家 回收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 量和强度“双控 ”。严格用水 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市、 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 标体系;对于地下水开发利用 应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 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扩大开 采。项目用水由崇山村地下水提供,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使用,不会造成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符合6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 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 率管控指标要求。落实自然资 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 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 确权登记,实施建设用地总量、 强度双控制度和“增存挂钩 ” 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机制, 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 态补偿,推进资源总量管理、 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 用。项 目位于 象州县寺 村镇崇山村高标准 基本农田,采取水稻 与甘蓝蔬菜轮作,不 涉及土地 资源和 自 然资源的新增占用,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符合3.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 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 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 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强化 岸线用途管制。项 目不涉及岸线 资 源符合4.能源资源:建立能源消耗总 量控制和预警制度,重点围绕 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 高能耗行业,推行节能减排政 策和能效。推进新能源建设, 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中和行 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项 目种植高标准蔬 菜,为农产品基地类 项目,不属于高能耗 行业符合表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象州县崇山村委,场址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不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域,选址周围均为农村用地。拟建项目场址不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 弱区,不属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畴(见附图 3) 。拟 建项目为种植高标准甘蓝蔬菜,为农产品基地类项目, 项目位于象州县崇山村委高标准基本农田,利用冬闲田 种植高标准甘蓝蔬菜,采取水稻与蔬菜轮作的种植方 式,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满足区域主导生态功能 维护需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要求。7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能源消耗主要为一定量的新鲜水,并 占用一定土地资源。项目位于位于象州县崇山村委高标 准基本农田,利用冬闲田种植高标准甘蓝蔬菜,采取水 稻与蔬菜轮作的种植方式,电能、用水和土地等资源的 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项目采用绿色环保能 源,不使用煤、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促进区域可持 续发展,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 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 于本项目施肥,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场界噪声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经 过 分类 收集 处 理 , 贮存 场所满 足(GB 1859920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采取相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后 ,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项目污染物均能实 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 底线要求。负面清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不涉及产业政策 和区域规划的负面清单,不属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范围内。根据来宾市象州县环境管控单元名录,项目属于象州县其他重点 管控单元,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 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的相关要求。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种植高标准甘蓝蔬菜,为农产品基地类项目,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一、农业 01、林业 02- 1 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属于鼓励、限值、淘 汰类,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 ”。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另外,项目已在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登记8备案,项目代码:2303-451322-04-01-254476(详见附件 2),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项目不 在该目录所列的十四个行业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广西工业产业政策的要求。3 、项目规划和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象州县崇山村委高标准基本农田,利用冬闲田种植高标 准甘蓝蔬菜,采取水稻与蔬菜轮作的种植方式,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关系示意图见附图 3。本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 °49 1.578 ,北纬 24 °2 27.371 , 项目利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冬闲期间种植高标准蔬菜,不影响来年 的稻米种植,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见附件4),象州县农业农村局出具了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见附件 5)。项目北侧紧邻 G6517 梧柳高速,交通便利,原材料取获便捷。项目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合理科学。该项目选址合理。4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来宾市象州县属于限 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其发展方向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 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不宜进行大规 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保护 耕地,增强粮食安生保障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 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和农民生活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按照集中布局、点状 开发原则,以县城和重点镇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 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集聚,避免过度分散发展工业导致过度占用耕地。9项目为种植高标准甘蓝蔬菜,为农产品基地类项目,利用高标准 基本农田冬闲期间种植高标准蔬菜,不影响来年的稻米种植,有助于 提升基本农田利用率、提高效益、节约资源、壮大经济总量。项目场 区植被主要为水稻,周边为桉树、竹子、蕨、灌木等当地常见物种, 项目占地约 1200 亩,周期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采取水稻与甘 蓝蔬菜轮作的种植方式,项目建设对当地农业生产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与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是相协调的。s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全区划分为生态调节、 产品提供与人居保障等 3 类一级生态功能区。在一级生态功能区的基 础上,依据生态功能重要性划分为 6 类二级生态功能区。其中生态调 节功能区包含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水源涵养功能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土壤保持功能区等 4 个二级生态功能区,产 品提供功能区为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人居保障功能区为中心城市功 能区。在二级生态功能类型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系统与生态功能的 空间差异、地貌差异、土地利用的组合以及主导功能划分为 74 个三 级生态功能区。同时以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三类主导生态调节功能为基础,确定了 9 个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所在区域位于 2- 1-6 鹿寨 -柳江丘陵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生态保护主要方向与措施为:调整农 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坚持保 护基本农田;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增强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推行农业 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 快农村沼气建设,推广“养殖-沼气-种果 ”生态农业模式;协调木材 生产与生态功能保护的关系,科学布局和种植速生丰产林区,合理采伐,实现采育平衡;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环境综合10整治。同时,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属于农产品基地类项目,为市场提供规模化无污染绿色蔬 菜,属于环境友好型项目。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 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占用生态保护 红线,周期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水稻与甘蓝蔬菜轮作的种植方 式,持续改善提升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肥力,评价范围内植被以水 稻、桉树、竹子、蕨、灌木等为主,这些植被类型较为常见,项目施 工工程量较小,直接对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行翻耕,直接利用现有高标 准基本农田的间隔路、引水沟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涉及植被破坏, 本项目建设对自然植被的破坏程度、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是相符合的。11二、建设内容1 、项目地理位置地理 项目位于象州县崇山村委东崇、西崇、大力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位置 109 °49 1.578 ,北纬 24 °2 27.371 ,项目北侧紧邻 G6517 梧柳高速,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组成及规模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象州县崇山村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项目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地址: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委东崇、西崇、大力村项目坐落在广西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委高标准农田基地,象州县政务服务 和大数据发展局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广西内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象州县寺村 镇崇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公司+村合作社+基地+农户 ”的农业“PPP ”模式发展的村集体经济项目。(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 800040m2(1200 亩),主要利用象州县崇山村委东崇、西 崇、大力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采取水稻与蔬菜轮作的种植方式,充分挖掘高 标准基本农田生产潜力,利用冬闲田种植高标准蔬菜,建设内容主要为利用冬闲高标准基本农田种植无污染绿色甘蓝蔬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 2- 1。表 2-1 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 程高标准基本农田794706.4m2种植无污染绿色甘蓝蔬菜育苗田5333.6m2总计800040m2配套工 程卫生间/利用崇山村现有高标准基本农田间道 路/利用崇山村现有公用工 程给水工程本项目使用新鲜水 5400m3/a ,用水接自崇山村地下 井水12排水工程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崇山村村民自建 的三级化粪池后,用于周边旱地施 肥供电工程项目用电 1000kwh/a ,依托县城供 电系统提供环保工 程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崇山村村民自建的 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 施肥噪声距离衰减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处理;项目收集的一般固废全部综 合利用(二)产品方案项目生产高标准无污染绿色甘蓝蔬菜,年产 4800 吨。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2-2 项目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产量售卖方式执行标准运输方式1甘蓝蔬菜t/a4800现摘现售绿色食品 甘蓝类蔬菜 (NY/T 746-2020)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2020)汽车运输项目未设置有冻库冷藏。项目先期试种甘蓝蔬菜监测报告见附件 8。(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 2-3。表 2-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大型耕地机120 匹马力台2外购2铲子把20外购3锄头把20外购(四)项目原辅材料项目原辅材料来源及用量详见表 2-4。表 2-4 原辅材料、燃料年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来源地单位年需要量备注1生物有机底肥市场t480固体有机肥,外购2复合微生物菌剂市场t2.42 次/a ,液体有机 肥,外购133叶面肥市场t2.42 次/a ,液体有机 肥,外购4优翠靓市场kg120固体有机肥,外购5生物农药市场kg1202 次/a,含啶虫·哒螨灵需 80 瓶;噁酮·霜脲氰需 80包。外购6菜种子市场kg60外购7蔬菜育苗基质市场t4.5固体有机肥,外购8防草保水地膜市场t9.6外购9育苗遮阳网市场kg48共 8 亩,外购10育苗盘片24000外购11电象州县市政 电网kwh1000外购12水崇山村地下 井水m³5400外购(五)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设劳动定员总共 25 人,均不住厂。实行 1 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天数 90 天。(六)公用工程1.给水项目用水由象州县崇山村地下井水统一供给,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1)员工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约 25 人,均不住厂,根据建筑给水 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版数据),不住厂员工生活用水量按50L/d · 人计,项目总生活用水量约 1.25m3/d ,112.5m3/a。(2)灌溉用水:一般情况下,采用喷灌的灌溉方式。项目占地面积约 1200 亩,喷灌用水量以 1.5m3/亩,甘蓝蔬菜整个种植周期需灌溉 3 次,每次喷灌用水量用水量 1800m3 ,全年喷灌用水量 5400m3。2.排水(1)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 1m3/d ,9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主要污染物为 CODcr 、BOD5 、SS 、NH3-N 等,污染14物浓度为 CODcr 350mg/l、BOD5 200mg/l 、SS 200mg/l、NH3-N 35mg/l。通过项目现有崇山村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2)生产废水:项目每次喷灌用水量用水量 1800m3 ,整个种植生产周期 喷灌 3 次,全年总用水量 5400m3。大部分被种植甘蓝蔬菜吸收,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共计 5512.5m3/a ,产生废水总量约 90m3/a ,其 主要为生活污水,以最大污染浓度计算,则项目各项废水经混合后水质情况如下:表 2-5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一览表废水量 m3/a污染物名称产生废水水质浓度( mg/L)产生量(t/a)90COD3500.03BOD52000.02SS2000.02NH3-N350.003项目项目水平衡见图 2- 1。4650甘蓝菜吸收22.5112.5 90 员 工 90崇山村现有三级 化粪池5512.5崇 山 村 现 有 三 级 化 粪池750旱地施肥5400喷 灌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153 、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有大型耕地机等,噪声源强在 90dB(A)左右,运输汽车噪声级为 72dB(A)。4 、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弃育苗遮阳网、废弃育苗盘、废弃塑料薄膜、甘蓝蔬菜修剪枝条、废弃蔬菜以及农药、有机肥包装等。(1)生活垃圾职工人数为 25 人,不在厂房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 ·d)计,产 生量约为 12.5kg/d ,项目年工作 90 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 125t/a 。项目 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民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2)废弃育苗遮阳网项目育苗遮阳网回收循环利用,废弃的育苗遮阳网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站。(3)废弃育苗盘项目育苗盘回收循环利用,废弃的育苗盘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站。(4)废弃塑料薄膜项目使用塑料薄膜贴地遮盖甘蓝蔬菜,甘蓝蔬菜根部的薄膜开孔,塑料薄 膜起到防草保水作用,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弃塑料薄膜,废弃塑料薄膜的量难以估计,此类薄膜经收集后出售给废旧资源回收站。(5)杂草、修剪枝条、废弃蔬菜等甘蓝蔬菜种植管理过程要及时清除田间杂草,固定时节将对甘蓝蔬菜进行 修剪等,期间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杂草和枝条等。项目种植的甘蓝蔬菜在外售 时需进行人工采摘和分拣,其过程中会产生废弃的菜叶等。项目年产出甘蓝蔬 菜 4800t ,废弃蔬菜产生率为 5% ,则产生量为 240t/a 。废弃杂草、枝条及废弃蔬菜菜叶等,可提供给当地农民用于喂猪。(6)农药、有机肥废弃包装物16甘蓝蔬菜种植、管理过程中会施用农药,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物代码 900-003-04)属于危险废物,但其收集环节 属于危险废物豁免清单,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因此项目产生农药包装 废弃物(废物代码 900-003-04)可通过单独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应交由厂家回收,可不设置危废暂存间。有机肥废弃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民垃圾集中堆放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5.供电本项目用电依托象州县供电系统提供,用电有保障。17总平 面及 现场布置项目利用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利用冬闲田种植高标准甘 蓝蔬菜,采取水稻与蔬菜轮作的种植方式,整个蔬菜种植基地自西南向东北大 体呈斜线型布置,蔬菜育苗区位于整个基地中间部位,崇山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横纵方向都配套建有运输道路及引水沟。施工方案1 、项目施工内容项目利用冬闲田种植高标准甘蓝蔬菜,种植基地不涉及土地平整,只是利 用大型耕地机对原先种植水稻的基本农田进行翻耕,松散土质,再辅助铲子和 锄头等小工具对局部农田进行疏松,工程量较小,随着甘蓝蔬菜的种植,施工期随之结束。施工人数 10 人,均不住场地。施工噪声大型耕地机源强在 90dB(A)左右,运输汽车噪声级为 72dB(A)。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用水定额以 0.05m3/人·d 计,则施工人员生活 污水用水量约为 0.5m3/d ,以污水排放系数 0.8 计,则施工期排放生活污水量为0.4m3/d。施工人员产的生活垃圾以 0.5kg/(人 ·d)计,产生量约为 5kg/d ,统一收集后,委托由环卫部门处置。2 、实施工期安排考虑项目前期工作及设计周期,该项目计划 2023 年 9 月开工建设,2023年 10 月完工,建设期 1 个月。每年周期重复性施工。18其他1 、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项目主要进行甘蓝蔬菜的培育、种植及包装外售的生产。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下图。有机肥 生物农药 生物农药 有机肥配置培养基图 例G-粉尘N-噪声S-固体废物装盘播种遮阳网棚 育苗培育优质苗木包装外售移栽田间 种植S S G采收N S图 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 、配置培养基项目甘蓝蔬菜育苗培育使用专用的蔬菜育苗培养基质产品,装盘前,基质中加入适量的清水,使其混合均匀,培养基质水份含量在 60%为宜。2 、装盘播种装盘时,将基质装满育苗盘每个空穴,刮平并轻微压实,当天装盘并当天播种,有利于发芽出苗。3 、遮阳网棚育苗培育装盘播种后的培养盘在遮阳网棚内培育,遮阳网棚内设置为育苗培育池, 育苗期间合理进行肥水管理,控制肥料用量,采用少量多次施肥,项目甘蓝蔬 菜育苗培育期间,分 2 次施用水溶复合微生物肥,补充棚内育苗地营养液及水份,育苗期间喷洒绿色无污染的生物农药。4 、移栽甘蓝蔬菜苗在遮阳网棚生长达到 7cm 高时,苗龄 10- 15 天即可移栽至项 目冬闲高标准基本农田种植区。移栽前,需对种植区土地进行中耕一次,施用 基肥一次。甘蓝蔬菜在定植的 15-20 天,追复合微生物菌剂。45-50 天追叶面肥。同时亩喷施蔬菜植物生长剂,促进植株膨大,增加作物营养,提高作物的19抗逆抗病能力。种植期间喷洒绿色无污染的生物农药。5 、采收在甘蓝蔬菜已充分长大,植株紧实,色绿时进行采收。采收的蔬菜,要经过人工分拣,除掉蔬菜的黄叶、老茎等不合规格的物质,才能进行包装。6 、包装外售根据订单,将采摘的甘蓝蔬菜进行保鲜包装装箱,并及时运输外售。现摘现售。20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1 、主体功能区划情况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寺村镇崇山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来宾市象州县属于“省级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2 、生态功能区划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来宾市象州县寺村 镇崇山村,属于“2- 1-6 鹿寨-柳江丘陵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 ”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3 、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厂区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 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植被主要为当地常见物种,以水稻、桉树、竹子、灌 草丛、杂草等为主,不涉及天然林、公益林、古树名木。项目所在区域人类 活动较频繁,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主要是适应人群活动的常见物种,主要为 一些常见蛇类、鸟类、鼠类等小型动物,都是当地极为常见的物种,未发现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单一,生物多样性水平一般。区域内无其他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项目主要涉及的环境敏感区为广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4 、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