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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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称: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且建设单位 (盖章) : 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 202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1三、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1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5五、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4六、 结论47附表48附图49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4-440404-16-01-613716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虹晖路19号2#厂房2楼、4楼地理坐标(113度15分55.9247秒, 22度5分34.1443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 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区改建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5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 比(%)6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 设区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建筑面积3000m2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2016年9月1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出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红旗镇小林片区及联港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珠府批201611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市在西部金湾地区设立了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建设单位珠海 市联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广东珠海金湾 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了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 域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5月27日取得了关于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 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粵环审2009278号,审查机关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根据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联港工业园以1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电子、生物制药及机械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 以引进一类工业为主,不允许发 展三类工业,工业所用能源以电力为主。本项目为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不属于三类工业, 使用的生产设备消耗能源类型均为电力, 符合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根据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引进项目必须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和广东省工业产业调整实施方案 的规定, 鼓励类项目允许进入,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严禁进入。本项目属于 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不属于广东省工业产业调整实施方案中规定的限制、 淘汰禁止类产品, 符合广东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要求。其他符合 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油墨及类似产品制(C2642),产品为高端水性环保油 墨, 属于水基喷印油墨,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类产业; 经查珠 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 年本),本项目属于其规定的“鼓励发展类 3.轻工 (7)水性油墨、 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二、选址符合性根据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本 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 项目建设使用已建成的工业厂房。本项目周围无风景 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 且未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经济利用价值较高的土地。项目选址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虹晖路19号2#厂房2楼、4楼, 根据珠海市齐昌祥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粤(2021)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5822号显示: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及生产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三、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内, 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详见表1-1。表1-1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表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2关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 发展格局、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 等重大战略需求, 以“三线”成果识别出的突出环境 问题为导向, 集成“三线”分区管控要求,从区域布 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险 防控等四个维度, 建立了“1+3+N”三级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体系。“1 ” 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 “3 ” 为 “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 ” 为1912 个 陆域和 471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 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为各片区差异性管控要求, 其 中, 珠三角核心区对标国际一流湾区, 强化 创新驱动和绿色引领,实施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 求;沿海经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打造生态环境与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区, 着 力优化产业布局:北部生态发展 区坚持生态优先,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筑牢北 部生态屏障。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 区,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 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 区等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珠三角核心区-区城布局管控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 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 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 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 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 台发展; 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 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 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 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 加快发展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 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止新建、扩建 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 推进现有服役期 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 原则上不再 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 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 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全覆盖; 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 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 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严格限制 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 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 地热、矿泉水, 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 限制 其他矿种开采。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油墨及类似产品 制(C2642),不属于高污染、高能 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 设置发电机、锅炉。项目主要生产 高端水性环保油墨,使用原料属于 低VOCs物料,与珠三角核心区-区域 布局管控要求相符合。珠三角核心区-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 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 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实现煤炭消费总量 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 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 库、加油站布局, 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 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 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 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绿 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 率;有序推 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油墨及类似产品 制(C2642),不属于高污染、高能 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项目内不 设置发电机、锅炉,主要生产设备 均使用电能,与珠三角核心区-能源 资源利用要求相符合。3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 和大工业用户直供, 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 排, 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 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 保障生态流量。盘活 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 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代, 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 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 现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治理,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成清 洁能源改造。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 严 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的区域内,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 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废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废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 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加强珠江口、 大亚湾、广海湾、镇海湾 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油墨及类似产品 制(C2642),不涉及臭氧的排放, 氮氧化物执行等量替代,有机废气 执行两倍削减量替代,总量来源由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分配。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分别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进去平沙水质净化厂;工业 固废可回收部分交回收单位回收, 不可回收部分交相关单位收集处理,与珠三角核心区-污染物排放管 控要求相符合。珠三角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逐步构建城市多 水源联网供水格局, 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体系。 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 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 险防控, 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开展有毒有 害气体监测,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 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 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 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 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结构优化。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 内,厂区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火 灾报警等应急物资设备,针对于各 类环境风险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实 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与珠三角 核心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相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四、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 38 号)中的珠海金湾联港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4040420007)。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号)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 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 别要求工程内容相 符4性区 域 布 局 管 控 要 求1-1.【产业/鼓励引导类】优先引进符合开发区 产业定位的先进装备制造、电器、生物制药等企 业。1-2.【产业/禁止类】现有染整、化工项目不得 扩建;不得引入造纸、制革、专业电镀、印染、 农药、炼油、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 建材工业和其它污染严重的企业。1-3.【产业/限制类】现有染整企业应实施低排 水染整工艺改造。1-4.【其他/鼓励引导类】园区与小林村、红灯 村临近的区域应合理设置控制开发区域(产业控 制带),该范围内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 业,或可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 小的产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油墨及类似 产品制(C2642),产品为高端 水性环保油墨,属于水基喷印 油墨,属于鼓励发展类轻工项 目;不属于其禁止类项目;项 目各类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 排放,符合区域布局管控的要 求。符 合能 源 资 源 利 用2-1.【其他/综合类】园区内新引进项目清洁生 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2. 【土地资源/限制类】入园项目的容积率、投资额、项目产出和税收需满足珠海市工业用 地指南(2020年本)的要求。2-3.【水资源/限制类】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 值取水量降至广东省下达的指标。2-4.【能源/鼓励引导类】新入园项目鼓励采用 天然气或电能。2-5.【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 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 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内不设置发电机,均以电 能为能源,符合能源资源利用 的要求。符 合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1.【其他/限制类】园区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即园区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COD93t/a、 氨氮 13t/a;二氧化硫 5t/a、二氧化氮 10.69t/a、 颗粒物 3t/a 以内。3-2.【水/限制类】阳极氧化、电镀等行业执行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珠三角”排放限值。3-3.【大气/限制类】化工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3-4.【大气/限制类】督促企业开展含VOCs物料 (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 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3-5.【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 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 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处理 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随后 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 VOCs物 料采取管理措施,将无组织挥 发量降至最低状态;有机废气 执行两倍削减量替代,总量来 源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分配; 项目使用的会挥发有机废气的 原料为低VOCs物料;固废仓、 危废仓均设有防雨、防晒、防 渗漏等措施,符合污染物排放 管控的要求。符 合53-6.【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 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 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 料项目。3-7.【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 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 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 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它防止 污染环境的措施。环 境 风 险 防 控4-1.【风险/综合类】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 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 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 质或涉及危险工艺系统的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规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 排污染地表水体。4-3.【土壤/综合类】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 位的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项目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 急措施,环境风险可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符 合五、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 气201953号)中“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 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储存、转移和输 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 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 排放。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 放的废气, 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 小时的, 应加大控制力度, 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 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最大VOCs初始排放速率0.0103kg/h,小于2kg/h。同时项目自建一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总处理效率为85%。满足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要求。六、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优化生产工艺过程。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 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9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 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 减 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本项目投料、研磨、离心、过滤、灌装工序均在同一车 间, 采用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设备, 投料、搅拌、灌装逸散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的相关要求。七、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 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 储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 理、 排放及分布情况, 分类建立台账, 实施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 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 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 值质量标准,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 项目。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 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 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 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原辅材料均为低VOCs含量物料, 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的包装桶 中,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桶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 各物料加料方式是 采用化工泵从投料小口抽入进去搅拌系统中进行研磨、离心,均实行密闭输送, 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挥发; 研磨过程中为加盖密闭搅拌; 灌装过程采用0.1m的灌 装口,实行点对点灌装, 减少废气的挥发。投料、搅拌、灌装逸散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楼顶排放口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八、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加强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 格执行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落实建设项目7VOCs削减替代制度,重点推进炼油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 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减排。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 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 治理技术,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实施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和清单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理台账。本项目原辅材料均为低VOCs含量物料, 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的包装桶 中,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桶在非取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 各物料加料方式是 采用化工泵从投料小口抽入进去搅拌系统中进行研磨、离心,均实行密闭输送, 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挥发; 研磨过程中为加盖密闭搅拌; 灌装过程采用0.1m的灌 装口,实行点对点灌装, 减少废气的挥发。投料、搅拌、灌装逸散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楼顶排放口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要求。九、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 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 排放VO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本项目VOCs物料均储存于密闭的包装桶中,盛装VOCs物料的包装桶在非取 用状态时封口保持密闭;涉及VOCs物料的产品均储存于密闭的包装桶中;投料、 研磨、离心、过滤、灌装工序均在同一车间,投料、搅拌、灌装逸散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因此,本项目与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相符合。十、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表1-3 本项目与GB37822-2019 的相符性分析源项控制环节控制要求本项目相 符 性VOCs物料储存物料储存1、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 储罐、储库、料仓中;2、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 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 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 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项 目 所 用 的 VOCs物料均储 存于密闭的容 器内,废包装桶 均密封存放符 合83、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 VOCs物料储库、 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基本要求液态VOCs 物料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 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 罐车项目VOCs物料 为液态,液态物 料项目采用密 闭容器转移符 合粉状、粒状VOCs物料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 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 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 或者采用 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 料转移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织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 行局部气体收集,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本项目使用时 进行局部气体 收集,废气排至 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符合 要求符 合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1、调配、涂装、印刷、粘结、印染、干燥、清 洗等过程中使用 VOCs 含量大于等于 10%的产 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 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在(混 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 注塑、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等作业中 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或采取 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时 进行局部气体 收集,废气排至 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符合 要求符 合其他要求1、企业应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 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气量、 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帐保存期限不少 于 3 年。2、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 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 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 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 废料(渣、液) 应按要 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 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1、本评价要求 企业建立台帐, 记录含 VOCs 原 辅料和含 VOCs 产品的相关信 息。2、设置危废暂 存间储存,并将 含 VOCs 废料 (渣、液) 交由 有资质单位处 理。符 合十一、与关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大气PM2.5要达25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9段标准要求。水质方面重点攻坚20个国考水质断面, 保障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 地水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 源污染、地下水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等治理, 并巩固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环 境水生态协同管理、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各地制定、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 制定省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完成重点行业企 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 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加强 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同时,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根据2020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 可知,珠海市2020年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 达到世界卫生组 织第二阶段标准要求; 项目纳污水体为鸡啼门水道, 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 示的主要江河水质月报(2022年1月),鸡啼门水道水环境质量满足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良好;项目 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中的相关规定;项目所在地区域属于平沙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废水经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平沙水质净化厂工程可 削减其服务区域内排入黄茅海海域大量的有机污染物, 改善周边的水环境质 量;项目使用的会挥发有机废气的原料均属于低VOCs物料,项目生产过程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 地产权证可知,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不涉及农用耕地;项目生产车间已进行地面硬化且采取防渗漏措施,不会影响土壤环境。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10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2.1 项目建设内容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高端水性环保油墨生产的企业,选址位 于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虹晖路19号2#厂房2楼、4楼。原项目于2012年4月19日 取得关于珠海塔图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批文号 为珠金环建2012048号, 生产规模为年产高端水性环保油墨60吨。原项目2020年10月31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由于企业发展需要, 建设单位拟投资500万元租用珠海市齐昌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珠 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虹晖路19号2#厂房2楼、 4楼对现有规模进行离心工艺改造 及扩大生产,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同时对项目设备进行重新布局,改扩建后租用建筑面 积为3000平方米,拟新增员工人数20人, 主要从事高端水性环保油墨的生产和销售, 年产高端水性环保油墨2400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 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类别, 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现委托东莞市合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2.1.1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使用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主要从事高端水性环保油墨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高端水性环保油墨2400吨。项目改扩建后主要工程内容详见表2-1。表2-1 项目改扩建后主要工程内容工程 名单项工程 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 工程生产车间辅助 工程办公区公用 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11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收集池后经自建废水设施(2t/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供电系统 依托原项目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 25000kWh/a废水处理 新建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原项目三级化粪池废气处理 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环保 噪声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工程 生活垃圾 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 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 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1.2 生产规模项目主要从事高端水性环保油墨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高端水性环保油墨2400吨,根据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对产品的检测报告可知,产品中VOCs含量为19.6%,可达到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中水性油墨-喷墨印刷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30%的要求。表 2-2 产品及产量清单一览表产品名称 原环评产量(t/a) 改扩建后产量(t/a) 增减量(t/a)高端水性环保油墨 60 2400 23402.1.3 设备情况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改扩建后数表2-3序号设备名称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219202.1.3 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4。表2-4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原环评年用量(t/a)改扩建后年用量(t/a)增减量(t/a)12345678本项目化学品主要成分及含量一览表:表2-5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序 号名称理化性质123452.1.4 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13改扩建前后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情况见表2-6。表2-6 改扩建前后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情况项目原环评改扩建后工作制度全年工作天数300天300天每天班次每日一班每日两班每班时间每班8小时每班12小时劳动定员员工人数20人40人食宿情况员工均不在厂区内住宿、就餐2.1.5 公用工程(1)给水系统:本项目用水依托珠海市齐昌祥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的市政自来水管网 供应,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项目总用水量为2739.55t/a,其 中生活用水约336t/a;地面清洗用水约28.8t/a,生产过程中用于纯水制备的自来水水量 约2374.75t/a,其中纯水1424.85t/a(设备清洗用水35.85t/a,产品用水1389t/a),浓水949.9t/a。排水系统: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的管网形式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 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本项目位于平沙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项目生产废水 与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鸡啼门水道。(2)能源消耗项目运营过程中以均电力为主要能源, 年耗用量约为2.5万度,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不设锅炉。2.1.6 工程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额占工程总投资额12%,项目具体环保设施投资见表2-7。表2-7 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环保防治项目主要设施环保投资(万元)废水治理设施自建废水处理设施(2t/d)20废气治理设施集气罩、排风管、布袋除尘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