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_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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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_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 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 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价单位: 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2019年2月目 录第 1 章 概述11.1 任务由来11.2 建设项目的特点31.3 评价工作程序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41.5 主要环评结论5第 2 章 总则102.1 编制依据102.2 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142.3 环境功能区划152.4 评价标准和规范242.5 评价工作等级282.6 评价范围332.7 评价因子382.8 污染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39第 3 章 工程分析413.1 工程概况413.2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装置工艺及产污分析573.3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823.4 营运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1063.5 清洁生产1103.6 污染物总量控制1133.7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15第 4 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84.1 环境概况118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224.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14.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74.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48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50第 5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535.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535.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159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09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2125.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2155.6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495.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250第 6 章 环境风险评价2516.1 风险识别2516.2 工作级别、评价范围、环境敏感目标2556.3 环境风险源项识别2566.4 风险事故影响分析2636.5 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2756.6 风险事故防范及减缓处理措施2776.7 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2836.8 小结283第 7 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857.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2857.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分析2967.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2997.4 噪声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304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可行性论证305第 8 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078.1 环保投资估算3078.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3078.3 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3088.4 环境效益评价3098.5 小结309第 9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3109.1 目的3109.2 环境管理3109.3 监测计划3149.4 规范化排污口3169.5 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环境保护验收317第 10 章 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 31910.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31910.2 与行业规范相符性分析31910.3 与各级环保规划相符性分析32310.4 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331第 11 章 结论33211.1 项目概况33211.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33211.3 环境影响预测与风险评价结论33311.4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33711.5 总量控制分析33911.6 项目合法合理性分析34011.7 公众参与34011.8 综合结论341第1章 概述1.1 任务由来废矿物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类危废, 废矿物油包括各种废润滑油、 废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等,是由多种物质组成的复杂混合物,主要成分有 C15-C36 的烷烃、多环芳烃(PAHs)、烯烃、苯系物、酚类等,其中的各种成分对人体都有一定的毒性和危害作用。因此一旦大量进入外环境,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2016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出台加强了我国对废矿物油 综合利用行业的重视,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不仅是体现环境保护、更是发展循环经济、资 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废矿物油产生量逐年增加, 以及政策的不断加码, 废 矿物油综合利用市场将迎来可观的增长。目前,广东省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厂家35家, 但是大部分废矿物油回收厂家都采用简单的沉降、蒸馏分离以及传统的硫酸、白土精制 工艺, 这些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物, 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风险, 且回收的润滑油品质较低,不符合国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的长期规划。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于广东韶关市曲江区G106 国道旁演山村 (地理坐标113°41'1.73"E 、24°41'50.11"N)建设3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 总占地面积约20840平方米, 建设规模为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3万吨, 综合利用工艺采用 常规的减压切割, 溶剂精制路线。项目主产品为5#基础油、 14#基础油、 30#基础油, 副 产品为轻质燃料油、重质燃料油。整个工艺流程具有低能耗、高效率、对环境友好的特 点,既解决了废矿物油污染的出路问题,又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解决就业, 创造税收, 该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被列入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 建设 单位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 委托后, 根据可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 求,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和工艺特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和功能区划, 编制完成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图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21.2 建设项目的特点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于广东韶关市曲江区 G106 国道旁演山 村建设 3 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0840 平方米,总投资 12437.7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00 万元。建设规模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能力为 3 万吨/ 年的生产线, 综合利用工艺采用常规的减压切割, 溶剂精制路线。项目主产品为 5#基础油、 14#基础油、 30#基础油,副产品为轻质燃料油、重质燃料油。1.3 评价工作程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自然 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 可行性论证、环境风险评价、清洁生产、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 项目环评工作程序见下图。3图 1.2-1 环评工作程序流程图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危险废物废矿物油综合利用新建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1、项目运营期的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问题,需特别关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需关注项目含油废水处理工艺及达标排放的可行性。3、关注运营期间可能产生的泄漏、 火灾等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41.5 主要环评结论1.5.1 项目与产业政策及各种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 第15 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本项目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 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第 18 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类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4120 号),项目位于韶关曲江区,为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对照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准入 负面清单(2018 年本),项目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不在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 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符合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本)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是符合产业政策的。1.5.2 项目运行期间对环境的影响(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经预测, 正常排放情况下, COD、氨氮、石油类各污染物浓度指标均能达到项目小 溪水质保护目标要求(GB3838-2002 III类), 没有出现超标的情况; 事故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外排废水对附近小溪水环境影响大大增加, 氨氮能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GB3838-2002 III类) ,COD、石油类在事故排放下将造成项目附近小溪水质超标。因此, 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时, 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而事故排放时将对纳污水体 造成超标影响。因此项目须加强污水站的管理, 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模型预测表明: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 SO2 、NO2 、硫化氢、非甲烷总 烃 1 小时浓度, VOCs8 小时平均浓度, NO2 、SO2 、PM10 的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 NO2、SO2、PM10 年均浓度贡献值5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曲江沙溪自然保护区的 NO2 、SO2 、PM10 年均浓度贡献值 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 NO2 、SO2 、PM10 的日均和年平均 浓度增值叠加现状浓度后, 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 合环境质量标准; 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的 1 小时浓度增值叠加现状浓度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VOCs 的 8 小时浓度增值叠加现状浓度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生产车间的设置满足大气环境防护的要求, 对周围居住区的环境影响较小, 不会损害人群健康。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合考虑大气防护距离、环境风险等因素, 并结合各种文件要求, 从环境安全角度 出发,本项目防护距离设定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装置边界外 200m、储罐区边界外 100m、污水站边界外 100m、装卸区外 50m 的包络线范围。(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废水贮存池底部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中要求进行防渗,在正常情况下,可有效防止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当项目防渗层破损发生泄漏造成污染事故时, 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环境中, 会对地下 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但根据预测结果, 不同情形下各预测污染物最大污染距离点均未超过项目边界,对项目边界外以及周边敏感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过程对厂区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4)环境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噪声影响预测表明: 项目建设后, 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在各边界预测值昼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5)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评价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渣、废导热油、含油污泥、废包 装桶、废填料、废活性炭等, 分别为危险废物 HW08(900-221-08)、HW08(900-249-08)、 HW08(900-210-08)、HW49(900-041-49)、HW49(900-041-49)、HW49(900-041-49),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61.5.3 污染防治措施(1)水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回用、循环用水”设计理念; 生产废水、生活 污水、初期雨水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处理工艺拟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组 合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 级标准后排入项目附近小溪。各废水经处理可以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然后排入项目附近小溪。(2)大气污染源控制措施1)有机废气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减压切割装置及溶剂精制装置产生的不凝气、储罐区、装卸区产生的有机废气。减压切割装置产生的不凝气, 经管道收集后送至加热炉燃烧处置; 溶剂精制装置产生的不凝气经管道收集后送至导热油炉燃烧处置。对于储罐, 所有储罐设有氮封, 可有效减少呼吸废气的产生。本项目罐区装卸车采 用双管式物料输送, 即两条管道与储罐连通, 一条是槽车到储罐的物料输送管道, 另一 条是储罐顶部到槽车的气压平衡管。当物料在储罐和槽车之间输送时, 储罐中挥发油气也通过另一管道向槽车转移,从而避免装卸车过程的大呼吸发生。对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装置采用 LDAR 技术, 即对潜在泄漏点进行检测, 及时发现存在泄漏现象的组件,并进行修复或替换,进而实现降低泄漏排放。2)燃烧废气项目减压切割装置设有加热炉, 加热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和减压切割装置产生的不凝 气, 加热炉设有低氮燃烧装置, 燃烧尾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 30m1#排气筒高空 排放;尾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可以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表 3 工艺加热炉的标准限值, 非甲烷总烃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溶剂精制装置设有导热油炉, 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和溶剂精制装置产生的 不凝气, 导热油炉设有低氮燃烧装置, 燃烧尾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经 30m2#排气 筒排放; 尾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73)恶臭防治措施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桶装原料装卸区、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站等。其中桶装原料装卸区、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位于危废贮存仓。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 95m2 ,桶装原料暂存间面积约为 45m2 、桶装原料卸 料间约为 25m2,高度均为 4m 高。项目拟设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处理贮存仓内臭气。 危废贮存仓拟设通风换气系统,二次危险废物暂存间换气次数设计为 3 次/h、桶装原料 暂存间为 3 次/h、桶装原料卸料间为 12 次/h,则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风量合计为 2880m3/h。危废贮存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池加盖, 并设置一套生物除臭装置用于处理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处理风量预计 1000m3/h。(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热炉及机泵等的运行噪声,其声压级为 70110dBA。本项目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1) 在噪声源控制方面,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设计上尽量使汽水、风管道布置合 理, 使介质流动顺畅, 减少噪声。另外, 对机泵加装减振固肋装置, 减轻振动引起的噪声,以尽量减小其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在传播途径控制方面,可尽量将运行噪声大的设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 建筑物 内墙采用吸声材料, 安装隔声门、窗,同时厂区可加强绿化, 以最大限度地减弱设备运行噪声向外传播。(4)固废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属固体、半固体状(油渣、污泥等),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01),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分开, 采用容器分别密闭储存, 容器 内须留足够空间, 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 毫米以上的空间, 并在贮存容器上 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登记, 对于拟外委处置的危险废物, 须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由 专人负责定期清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运输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联单管理规定做好交接记录。1)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渣、废导热油、含油污泥、废填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 为危险废物,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惠州东江8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运走处理。2)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5.4 综合评价结论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是一项环保工程,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对 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处理,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促进相关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改善整个区域的环境质量。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规划的要 求、符合相关标准对选址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厂区布局较合理, 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综合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 根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要求, 项目须有效地进行污染排放控制和管理, 积极落实本评价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建议, 强化环境管理和污染监测制 度, 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杜绝事故排放, 特别是严格做好危险废物收 集、运输、贮存工作, 落实事故应急预案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确保危险废物不对周围 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则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 项目在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将会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9第2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年12月29日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年11月7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12月29日实施;(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修订, 2017年第682号;(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 2017年6月;(10)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 2018.4.28);(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 2016年6月;(12) 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5号公告;(13)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14)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1999年10月;(15)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7月1日施行;(16)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指南>的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1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3月;(18)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2005.7;(1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20)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033号, 2010.5.10;(21) 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201号;10(2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5)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26)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27)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8号);(28)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30)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3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1.2 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1)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监20008号, 2000.9.11;(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271号;(3)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1月修订;(4)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第二次修订;(5)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0.7.23修订;(6)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9.1.1;(7)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8)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9)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12月;(10)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1997年12月15日;(11)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7月修订;(12)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3)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7.23修订;(14)关于印发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2011号);(15)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56号);(16)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号);(17)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粤府2012120号, 2012.09.14;(18)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19) 关于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的通知(粤环201526号);(20) 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1.27;(21)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 2014.04.14(2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 的通知粤环201728号;(23)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24)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 号;(25)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34号文;(26)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27)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28)关于印发<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环发20186号。2.1.3 产业政策、规划(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2)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8.1.25;(3)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4)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粤环201651号, 2016年9月;12(5)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6.4;(6) 关于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0-2020年) 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878号;(7) 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粤环发20172号;(8) 广东省重点开发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9) 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第79号) 。2.1.4 评价技术文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8)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9)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10)固体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1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12)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1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保部公告2009第55号);(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1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T14- 1996); (16)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8)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 2015年第5号;(19)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20)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2007年7月1号实施;(21)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2003年9月1日出版;13(2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23)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24)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2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84485);(2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2007);(27)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28)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17415- 1997);(29)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30)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31)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32)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80-2010);(3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7年第8号)。2.1.5 与本项目相关的批复文件及其它(1)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委托书;(2)建设项目设计资料;(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2.2 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2.2.1 评价目的(1)调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环境质量现状,确定环境敏感点及其环境质量保护目标。保证建设项目的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2)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工艺特点,弄清施工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的主要 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采用模式预测和类比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 评价工程施工期、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废水、 固废以及产生的噪声对当地环境空气、 水体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保证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处理过 程以及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全时段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允许范围之内。(3)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对废矿物油的运输、贮存、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 避免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和工程内部因素而引起风险事故的发生。提出厂14址的环境防护距离,保障厂址附近居民的环境安全。(4)分析工程施工期、运营期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为本工程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建议措施和对策。(5)提出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监测计划,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 以保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6)根据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公众意见调查、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结论以及项 目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对项目的选址、运输路线和工程建设方案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7)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的环境决策提供科学依据。2.2.2 评价重点(1)工程分析,分析项目各类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2)项目选址的合理合法性及环保可行性评价;(3)对项目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建议;(4)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评价。2.3 环境功能区划2.3.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项目附近小溪。项目附近小溪在4460m 后汇入马坝水(曲江黄茅嶂至安山村(铁路桥) 36km 河段) 。本项目地表水评价区域内涉及的地表水体有马坝水、北江、苍村水库、项目附近小 溪。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马坝水曲江黄茅嶂至安 山村(铁路桥) 36km 河段属综合用水区,水质保护目标为 II 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质量标准;马坝水安山村(铁路桥)至龙岗 6km 河段属 综合用水区,水质保护目标为 III 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质量标准; 马坝水韶关龙岗段至韶关白土(河口) 段属综合用水区, 水质目标为类,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质量标准。北江韶关沙洲尾至白沙河段属综合用水区,水质目标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15质量标准。苍村水库功能为饮工农, 水质保护目标为 II 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质量标准;未明确项目附近小溪的水体功能及水质保护目标。项目附近小溪在 4460m 后汇入马坝水,现状使用功能为农业灌溉用水, 根据韶关 市环境保护局曲江分局关于<关于韶关市兆丰绿色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 万吨/年废矿 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功能区划执行标准的咨询>的复函,项目南侧汇入马坝河的无名 小溪定为 III 类功能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项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见图 2.3- 1。本项目不位于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区域, 项目位于苍村水库饮用水源一 级保护区的下游, 距该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1346m 。根据地形高程判断,项目不位于苍村水库的集雨范围内;不位于松山下水库集雨范围内,集雨范围见图2.3-2。2.3.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北江韶关翁源储备区(H054402003V01)和北江韶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H054402002T04)交界处, 应属于北江韶关翁源储备区(H054402003V01),地下水功 能区保护目标为 III 类,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