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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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江 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目 录前言11.1 任务由来11.2 评价工作过程3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61.4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8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292 总则312.1 编制依据312.2 环境功能区划372.3 环境保护目标482.4 评价标准和规范522.5 评价工作等级592.6 评价范围672.7 评价因子713 原有项目回顾性分析733.1 原有项目概况733.2 原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873.3 已批未投产项目污染源强953.4 已批已投产项目污染源强及防治措施973.5 原有项目环保制度执行情况1084 改扩建项目工程分析1154.1 改扩建项目概况1154.2 项目生产工艺1294.3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分析1404.4 项目营运期污染源分析146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735.1 自然环境概况1735.2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815.3 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895.4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945.5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005.6 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02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116.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2116.2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226.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366.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96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016.6 环境风险评价3027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361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及可行性361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3637.3 污染防治措施小结373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374I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8.1 总量控制分析的原则、目的与意义3748.2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3758.3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3758.4 总量控制指标可达性分析376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3779.1 环境保护投资3779.2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3779.3 项目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3789.4 环境经济指标与评价3799.5 小结38010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38110.1 环境管理38110.2 环境监测计划38310.3 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38611 结论与建议38911.1 项目概况38911.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38911.3 污染防治措施39011.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39111.5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39311.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39311.7 综合结论394附件II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前言1.1 任务由来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位于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 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北纬 22° 17 14.65 ,东经 113°5 29.69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1.1- 1 。原项目于 2019 年办理环评手续,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江门道氏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高稳定性金属锂粉、高导电性石墨烯、碳纳米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于同年 7 月 22 日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高稳定性金属锂粉、高导电性石墨烯、碳纳米管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新环审201935 号),设计产能年产 80 吨高稳定性金属锂粉、100 吨高导电性石墨烯、150 吨碳纳米管。鉴于市场需求变化,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调整生 产计划,未进行金属锂粉和石墨烯的生产建设并计划将原厂房预留用地全部转产碳纳米 管,新增产能 3000 吨碳纳米管,取代已获环评批复但未开工建设的“年产 80 吨高稳定性 金属锂粉、100 吨高导电性石墨烯”部分。厂区目前已建成 150 吨碳纳米管生产线及配套环 保措施 ,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705MA51T9M341001V ,附件 8)和验收相关手续(验收意见,附件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组 织了环评小组进行实地踏勘与调研,调查了环境现状,收集了有关数据、资料。根据国家 生态环境部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 十七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含焙烧的石墨、 碳素制品” ,故按相关规定应编制报告书,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编制了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吨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主要分析本项目的工程特性、产污情况,评述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调查监测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概况与环境质量现状,预测项目建设前后对环境的影响程1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度,以及项目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综合分析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意见及项目实施必须达到的条件。2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项目所在图 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1.2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审批制度,为此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于 2021 年 7 月接受委托后,成立了环 评课题组,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3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单位与项目业主联系,收集并研究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政府批 文。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与特点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 子的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环境因子的各项评价等级和评价标准。制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工作内容组织相关环评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评价范围内 的环境现状调查。同时对建设项目进行认真的工程分析。根据各环境要素的具体情况结 合项目的工程分析情况,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及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第三阶段工作内容根据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给出污染源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了如下图 1.2- 1 的工作程序:4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图 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5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所有的污染源均应得到有效和妥善的控制,强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趋于最小。(1)本改扩建项目位于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属于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 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详见图 1.3- 1 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集聚区 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单独通过专门设置的雨水收集管网收集流经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后再排入崖门水道。 目前项目因厂区内工程施工问题化粪池暂未接至集聚区污水管网, 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冷却塔清净下水与工程施工废水一起委托槽罐车外运处理(详见 附件 13);初期雨水经厂内排水系统汇入初期雨水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进入集聚区雨水管网。远期项目厂区污水系统接驳集聚区污水管网 后,冷却塔清净下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市新会古 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 理厂;初期雨水汇至初期雨水池经沉淀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集聚区雨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江门 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崖门水道。(2)本改扩建项目碳纳米管生产过程会产生颗粒物和生产过量的丙烯、乙烯、天 然气,上述废气如不能得到有效处理而不达标排放则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3)本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若没有经过合理收集、暂时贮存并委托相关单位处置,会产生产生二次污染.结合项目特征,本评价将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强化生产工艺过程及产污分析,理清原辅料物料流向,突出物料平衡,重点分析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2)重点分析废水、废气的达标排放情况;(3)重点分析相关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6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项目所在图 1.3-1 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7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1.4 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年产碳纳米管 3000 吨,属于高附加值的前沿新材料产业,不属于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促进产业结构 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 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本改扩建项目属于允许建设类,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于国家及广东省产业政策具有相符性。1.4.2 与大广海湾经济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年),在新会天马港 两岸区域,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电子信息、精细化工和绿色造纸等产业,形成引领 珠江西岸产业转型升级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适度发展附加值高、低污染的高端精细 化工,建设广东新材料产业示范区。本项目位于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 聚区,为碳纳米管生产改扩建项目,属于高附加值的前沿新材料产业,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与广东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年)相符。1.4.3 与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符合性分析1.4.3.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选址位于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江门市新会区古 井镇官冲村鸡松山(土名),属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具体分析见表1.4- 1 ,本项目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表 1.4-1 本项目与广东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依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广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 印发广东省区域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本项目属于珠三角核心区。/按照“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相符:项目位于工业“三线一单”区域布局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聚区内珠西新生态环境分管控要求集群发展协同匹配。积极推进电子信息、绿色石材料集聚区二区,属区管控方案化、汽车制造、智能家电等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于高附加值的前沿新8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依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集 群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 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 兴产业集群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 集群绿色发展水平。材料产业,符合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要 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 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 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 减量替代。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 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 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 改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相符:本项目为改扩 建项目,实施重点污 染物总量控制;项目 纳污水体(崖门水道) 已达到环境质量改善 目标;项目尽可能从 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 产生,产后实行有效 处理,实现零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 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集聚 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 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相符:本项目严格控 制工艺过程中的温 度、流量,按要求设 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 装置、安全联锁装置 和紧急停车装置等。 按工艺要求设置自动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 物料配比控制连锁系 统、重要设备控制参 数的报警和连锁系 统、紧急连锁切断装 置、安全泄放系统、 紧急冷却系统、可燃 和有毒气体检测连锁 控制、通风系统和惰 性气体保护装置等。 自动控制系统应配置 UPS 不间断电源;与 集聚区和地方政府环 境风险防范应急工作 进行联动;建设单位 按要求落实危废分类 收集、临时贮存、委 托具相应危废资质单 位收集处理。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详见图 2.2-4.b。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重点管控单元。 依 法开展集聚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 规划环评管理 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 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 况公告,制定并 实施集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纳污 水体水质超标的集聚区,应实施污水深 度 处理,新建、改建、改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 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造纸、 电镀、印染、 鞣革等专业集聚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本项目位于珠西新材料集聚区, 目前集 聚区已开展规划环评 (江环审20188 号)。9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依据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 业发展,新建、改建、改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 染物减量替代。相符:本项目属于改 扩建项目,排放的水 污染物为 CODCr 、氨 氮等,无重点水污染 物。相符:本项目大气污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类重点管 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 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 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染物为有机废气、氮 氧化物、二氧化硫、 颗粒物, 经收集处理 后达标排放,不属于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 物名录(2018 年)。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属于新会区重点管 控单元 1 的范围内,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70520004,选址不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因此,选址不在江门市生态保护红线内。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区,根据 2020 年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江门市新会区为 达标区,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涉及的一类区常规因子监测及一类区和二类区大气特征 污染因子补充监测均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据项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 可知,本项目在落实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前提下,将不会引起区域大气环境显著影响或超标。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崖门水道(银洲湖水道)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要求,SS 指标符合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因厂区工程施工问 题化粪池暂未接至集聚区污水管网,因此近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冷却塔清净下水与工程 施工废水一起委托槽罐车外运处理;初期雨水经厂内排水系统汇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 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市新会古10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集聚区雨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进行深度处理。远期,项目冷却塔清净下水排污厂区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三 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沉淀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预 处理达 到广 东 省 水污 染物排放 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 准的较严值后,分别通过集聚区雨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由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排入崖门水道。综上,本项目对纳污水体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外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项目用水取统一由市政供水部门提供,电能统一由市政供电部门提供,使用天然气 作为原料,为清洁能源,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故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因此,本项目产业规划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生态保护战略要求。1.4.3.2 与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江府规20219 号),江门市管控方案的原则为:分区施策,分类准入。强化空间 引导和分区施策,推动都市核心区优化发展、大广海湾区协调发展、生态发展区保护发 展,构建与“三区并进”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空间格局。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 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 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项目位于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鸡松山(土名),属于“ 新会区重点管控单元 1” ,编号为ZH44070520004 。项目与分区管控要求的相符性见下表。表 1.4-2 本项目与江门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主要布局高端本项目为碳纳米管相符11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兼 顾精细化工材料、新能源整车及电池、 轨道交通装备、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 发展。生产改扩建项目, 为新能源电池上游 产品,属于高附加 值的前沿新材料产 业。1-2.【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打造以临 港先进制造业、海洋新兴产业、现代 服务业和生态农渔业为主导的产业体 系。1-3.【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原则 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管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 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 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 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 人为活动。选址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 源保护区、基本农 田保护区等生态红 线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1-4.【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外的 一般生态空间,主导生态功能为水土 保持和水源涵养。禁止在崩塌、滑坡 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 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开展石漠化区域和小流域 综合治理, 恢复和重建退化植被;严格保护具有 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 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 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 序采矿、毁林开荒;继续加强生态保 护与恢复,恢复与重建水源涵养区森 林、湿地等生态系统,提高生态系统 的水源涵养能力;坚持自然恢复为主, 严格限制在水源涵养区大规模人工造 林。1-5.【生态/综合类】单元内广东圭峰山 国家森林自然公园按森林公园管理 办法(2016 年修改)规定执行。1-6.【生态/综合类】单元内江门新会南 坦葵林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广东新 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 年)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 令2017第 48 号修改)广东省湿 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粤林规2017 1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1-7.【水/禁止类】单元内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涉及马山水库、柚柑坑水库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东 方红水库、万亩水库二级保护区。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 护水源项目的建设不涉及 饮用水源保护区, 项目距离周边最近 的饮用水源保护区 马 山 水 库 为 1 85km。相符12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 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 区内新建、 改建、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1-8.【大气/禁止类】大气环境优先保护 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 格保护,禁止新建、改扩建排放大气 污染物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 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本项目所在位置属 于环境空气质量二 类功能区,距离最 近的一类功能区 (银洲湖东岸山地 生态保护区) 的距 离为 1000m。相符1-9.【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储油库项目, 严格限制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 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生产、使用高VOCs 原辅材料的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胶黏剂等项目,涉及 VOCs 无组织排放的企业执行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要求,鼓励 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本项目为碳纳米管 生产改扩建项目, 大气污染物为有机 废气、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颗粒物, 收集处理后达标排 放,不属于有毒 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录(2018 年)。 项目采用密闭管道 与反应器连接的方 式直接收集未参与 反应的乙烯和丙 烯,实行全过程管 控,符合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 的要求。相符1- 10.【土壤/禁止类】禁止在重金属污 染重点防控区新建、改建、改扩建增 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相符1- 11.【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相符1- 12.【岸线/禁止类】城镇建设和发展 不得占用河道滩地。河道岸线的利用 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整治规划和航 道整治规划。本项目位于珠西新 材料集聚区范围 内,不占用河道滩 地和河道岸线。相符能源资源利用2- 1.【能源/鼓励引导类】科学实施能源 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 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 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 长。本项目使用的能源 为电能和使用的原 料涉及天然气,属 于清洁能源;属于 高附加值精细化工 项目,不属于高能相符13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耗项目。2-2.【能源/鼓励引导类】逐步淘汰集中 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不使用分散供热锅炉。相符2-3.【能源/禁止类】在禁燃区内,禁止 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改 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 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当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的能源 为电能和使用的原 料涉及天然气,属 于清洁能源,不使 用高污染燃料。相符2-4.【水资源/综合类】贯彻落实“节水 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 度。本项目用水主要为 设备冷却用水和生 活用水,贯彻落实 “ 节水优先” 方针,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相符2-5.【土地资源/综合类】盘活存量建设 用地,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 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项目为改扩建项 目,在厂区范围内 增加土地面积投资 强度,提高土地利 用效率,不新增占 地。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3- 1.【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内,城市建成区建设项目 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安装监控车辆 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 控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 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降低道 路扬尘污染。本项目位于珠西新 材 料 集 聚 区 范 围 内,施工期间合理 安排作业时间,适 时增加作业频次, 提高作业质量,降 低道路扬尘污染。相符3-2.【大气/限制类】纺织印染行业应重 点加强印染和染整精加工工序 VOCs 排放控制,加强定型机废气、印花废 气治理。项目不属于纺织印染行业。相符3-3.【大气/限制类】涂料行业重点推广 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 辐射固化涂料等绿色产品。项目不属于涂料行业。相符3-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内,强化区域内制漆、材料、 皮革、纺织企业 VOCs 排放达标监管, 引导工业项目聚集发展。项目生产设备在生 产过程为密闭化、 连续化操作。有机 废气通过反应器密 闭管道直接连接方 式进行收集,收集 效率达到 100%,末 端治理措施中流化 床尾气采用布袋除 尘+ 焚烧炉进行治 理,移动床尾气采 用焚烧炉治理,对 反应有机尾气治理 效率可达 99% ,实相符14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现达标排放。3-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 点管控区,强化火电企业达标监管。项目不属于火电行业。相符3-6.【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 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VOCs 原辅材料项目,大力推进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 组织排放控制,实施 VOCs重点企业 分级管控。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VOCs 实行全过程控制。相符3-7.【水/限制类】单元内新建、改建、 改扩建制革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 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制革行业 应实施铬减量化改造,有效降低污水 中重金属浓度。项目不属于制革行业。相符3-8.【水/综合类】推行制革等重点涉水 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行 水质和视频双监管,加强企业雨污分 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不属于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 中所列的重点 涉水行业,厂区实 行雨污分流。相符3-9.【水/限制类】现有造纸企业要采取 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基地新、改、改扩建造纸项目应实行主要污染物排 放等量或倍量替代。项目不属于造纸行业。相符3- 10.【水/综合类】其他区域印染行业 应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鼓励纺 织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 改造和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依法全面 推行清洁生产审核。项目不属于印染行业。相符3- 11.【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 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 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的排放,不产生污 泥、矿渣等。相符环境风险管控4- 1.【风险/综合类】企业事业单位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 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 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 可能受到 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单位拟完善突 发性环境事故应急 预案,并报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并根据 应急预案要求落实 应急措施。相符4-2.【土壤/限制类】土地用途变更为住 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时,变 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 建设 用地的, 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本项目位于珠西新 材料集聚区范围 内,根据项目的不 动产权证,项目用 地属于工业用地。相符4-3.【土壤/综合类】重点监管企业应在 有土壤风险位置设置防腐蚀、防泄漏 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依法开展自行本项目不属于重点 监管企业,项目拟 于在生产、原材料相符15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监测、隐患排查和周边监测。和产品仓储、污水 处理、危废暂存等 各单元均要求做好 防渗措施,防治土 壤污染。1.4.3.3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和技术规范,从源头、生产过程及末端选用污染防治技术,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并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重点大气污染物包括国家确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和本省确定的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改扩建新增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 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四条 工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 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设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监控平台联网的大气特征污染物监测监控设施,保证监测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第十七条 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 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第十九条 火电、钢铁、石油、化工、平板玻璃、水泥、陶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 企业及锅炉项目,应当采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使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和省的超低排放要求。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改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 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 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16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纳米管生产扩建项目(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