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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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评报告.docx
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 田东县东成矿业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西清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 二二三年八月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1 、项目由来及概况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位于广西田东县江城镇,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东经 107°08 17 107°09 15 ,北纬 23° 182323° 1906。矿山于 2004 年 8 月首次取得原广西 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9 年申请办理延续并变更采矿许可证。该 矿山矿区面积 1.5482km2 ,开采矿种为锰矿,采用露天/地下开采的开采方式,开采规模 为 60 万 t/a 锰矿,服务年限为 30a。近年来,由于国内市场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为迎合市场需求,进一步延伸企业下 游产业链,拓宽矿石销路。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的法人代表出资设立广西田东县东成矿业有限公司,用于锰矿石的洗选加工和销售。2020 年 12 月,为抓住市场机遇,广西田东县东成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5000 万元 建设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项目位于百色市田东县江城镇江城村那 社屯(矿山西面约 100m 处),规划占地面积 65. 10 亩,建设规模为年加工 100 万吨锰 矿,其中碳酸锰矿 90 万吨,氧化锰矿 10 万吨。2023 年 3 月 27 日项目获得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3-451022-04-05- 10489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碳酸锰和氧化锰洗选现代化生产线,配套原矿堆场、精 矿仓库、尾矿堆场、办公区及生活区等设施。拟建项目矿石主要以六飘山锰矿的矿石为 原料,同时外购部分锰矿石。项目碳酸锰矿选矿工艺采用干法磁选工艺,氧化锰矿选矿 采用水洗重选工艺,两个工艺均为单纯物理加工,不使用化学酸洗。本次评价不涉及锰矿的开采内容。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的有关要 求,本项目为锰矿选矿项目,属于“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9锰矿、铬矿采选082全部 ”,项目行业类别和环评类别如下所示。表 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情况建设内容行业及代码分类管理评价类别锰矿选矿B0820 锰矿、铬矿 采选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9 锰矿、铬矿 采选 082全部报告书1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表可知,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书类别。广西田东县东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公 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组成课题组,对建设单位提 供的材料,进行了详细地分析研究;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规 范的要求,对评价区域自然环境、环境敏感点及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 题等开展了认真调查。在资料分析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编制完成了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锰矿选矿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2019年修 改单,本项目属于“B 采矿业”“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20锰矿、铬矿采选”行业。 项目碳酸锰矿选矿工艺采用干法磁选工艺,氧化锰矿选矿采用水洗重选工艺。根据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项目不属于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 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桂工信规范20216号), 本项目未列入该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广西工业产业政策。3 与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 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的通知(桂环发202254号),本项目 选址于自有锰矿矿山旁,从事锰矿选矿加工,周边锰矿矿产资源丰富,选址合理。项目 选矿工艺采用物理选矿,不涉及化学酸洗,工艺设备不属于淘汰类工艺设备,选矿粉尘 配套高效的布袋除尘器治理,选矿废水配套“废水收集池+矿泥浓缩池+废水沉淀池 ”处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的建设不属于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中的类 别,也未列入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中的类别,属于允许类。因此,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的要求。2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与法律、规范的符合性分析1 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重点防 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 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 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粉尘,采取高效的布袋除尘器除尘以及封闭围挡、覆盖、洒 水喷雾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的排放;生产废水采取废水收集池、废水沉淀池等设 施对废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选矿产生的碳酸锰尾矿外售给混凝土企业用于 混凝土生产综合利用,产生的氧化锰尾泥前期外售给页岩砖厂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后期 用于六飘山矿山采空区回填。项目运营期不涉及铅、汞、镉、铬、砷、铊和锑等重金属 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的要求。(3)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 与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 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5号),规划中提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范土壤环境污染,保障用地环境安全等要求。项目的建设与该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见表2 。表 2 项目与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坚持协同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积极控制大气面源污染。加强露天矿 山粉尘治理,有效管控石料开采转运 全过程粉尘污染。本项目为锰矿选矿项目,矿山加工的 生产性粉尘通过设置高效的布袋除尘 器进行除尘,生产车间通过封闭措施、 洒水喷雾措施等严格控制粉尘的排 放。符合防范土壤环境污染,保障用地环境安全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地下 水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石 油天然气开采的油泥堆放场、石化生 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 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防渗处理。本项目为锰矿选矿项目,运营期生产 厂区按要求对原矿堆场、尾矿临时堆 场、尾泥临时堆场以及各生产车间、 生产设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切实防 治运营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符合2 与广西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的符合性分析3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提出强化土壤污染源 头防控,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等主要任务。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性见表3 。表 3 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 ”规划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切实加强尾矿库 安全管理,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开展尾 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 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溃坝、泄漏等事故的发 生,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导致尾矿进入农田及水 体的风险。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 防治土壤污染。因地制宜做好废弃矿山污染土 壤和酸性废水环境风险管控,重点保障农业生 产和生活用水安全,鼓励采取自然恢复等措 施。本项目为锰矿选矿项目,运营期 不设尾矿库,不涉及尾矿库的土 壤和地下水污染。运营期按要求 对原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尾 泥临时堆场以及各生产车间、生 产设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切实 防治土壤污染。符合防范工矿 企业新增 土壤污染严格新增土壤污染项目准入。严格落实“三线 一单 ”管控要求,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依法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明 确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防止土壤污染的 具体措施。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管控要 求,建设期严格按照防渗要求对 原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尾泥 临时堆场以及各生产车间、生产 设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危 废暂存间采用重点防渗。符合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合理 确定其土地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 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 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将疑似污染地块、污 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 图 ”。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要 结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情况,合理安排 土地供应和开发建设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 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影响周边敏感人 群,并防止引发负面舆情。本项目选址于百色市田东县江城 镇江城村那社屯,位于六飘山锰 矿矿区范围旁,地类为林地。选 址远离农村等敏感人群。 田东县 林业局、田东县自然资源局、江 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已同意项目 选址。 目前建设单位正在按要求 办理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按要求 编制纳入田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衔接方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符合3 与广西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 ”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广西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 ”规划提出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的主要任务。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性见表4 。表 4 项目与广西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 ”规划符合性分析主要任务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加强地下 水污染源 头预防、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县级及以上人民 政府督促“一企一库 ”“两场两区 ”采取防渗 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 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 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 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 设区的市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地下本项目为锰矿选矿项目,运营期 不设尾矿库,不涉及尾矿库的地 下水污染。运营期按要求对原矿 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尾泥临时 堆场以及各生产车间、生产设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切实防治地 下水污染。项目运营期设置了 3符合风险管控与修复4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任务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 测。个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 水环境监测。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针对存在地下水污 染的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 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实施地下水污染 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风险管控后期 环境监管。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防渗要求原 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尾泥临 时堆场以及各生产车间、生产设 施等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 存间采用重点防渗,严格预防对 地下水的影响。符合4 与广西“十四五 ”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 ”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提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促 进产业绿色升级;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切实降低 VOCs 和 NOx 排放水平等重点任务。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性见表5 。表 5 项目与广西“十四五 ”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符合性分析重点任务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深化系统 治污,解 决环境突 出问题。(二)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工程。加强建筑工地 扬尘控制。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 技术,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周边围 挡率、物料堆放覆盖率、出入车辆冲洗率、施工 现场地面硬化率、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率、渣土车 辆密闭运输率“六个百分百 ”长效机制。本项目选址于百色市田东县 江城镇江城村那社屯,地处农 村丘陵地区,远离城镇和农 村。施工过程采取围挡、物料 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 控制扬尘影响。符合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车、雾 炮车、吸尘车、洒水车等环卫设备,提高道路机 械化清扫率。本项目周边均为山林丘陵地 区,远离城镇和农村。施工道 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 扬尘污染。符合加强堆场扬尘治理。物料堆场建设防尘网和洒水 喷淋等,防控货物装卸、物料堆放中的粉尘污染。本项目原矿堆场、尾矿临时堆 场和尾泥临时堆场等,采取围 挡、覆盖等措施,再配合洒水 喷雾降尘,严格控制粉尘污 染。符合(4)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2016150 号),“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建设应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百色市田东县江城镇江城村那社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2117号)以及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百色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5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百环发202185 号)的规定,项目位于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5102220007 ,管控单元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古溶江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区域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 类标 准 ; 区域 声环 境质量现状满 足 声环 境质量标 准 (GB3096-2008)1 类区限值;土壤环境监测点监测因子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筛选值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运营期选矿粉尘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 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项目各废水池体和危废暂存间按要 求进行防渗,对地下水影响不大。项目排放的粉尘将对周边土壤造成一定的累积影响, 但累积增加量较小,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要求。综上,项目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使区域环境质 量下降,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的建设占用了 65. 10 亩的土地资源,不涉及河湖岸线资源的利用。项目生产 过程消耗的能源资源为电能 1019. 196 万 kW ·h/a 、水资源 3.30 万 m3/a ;消耗的矿产资源 为碳酸锰原矿 90 万吨/a,氧化锰原矿 10 万 t/a,主要通过六飘山锰矿提供,来源有保障。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百色市田东县江城镇江城村那社屯,田东县不属于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或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6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百色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百环发202185 号),本项目位于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 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 ZH45102220007 ,管控单元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见表 6。表 本项目与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 管控 单元 名称管控 单元 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 符 性ZH45 10222 0007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重点 管控 单元空局 约间 束1 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 查意见落实到规划中。负责统筹区域内生态环 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引入不符合规划环评结 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入园。本项目选址不属于 产业园区。符 合2 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原则上 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加快布局 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本项目属于采矿业, 不属于工业项目。符 合污染 物排 放管 控1 逐步完成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确保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 排放。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 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联网。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 实施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选址不属于 产业园区。符 合2 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应同步完善污水处理设 施及管网建设;园区及园区企业主要污染物排 放应控制在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确保环 境质量达标。本项目选址不属于 产业园区。符 合3 深化园区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 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开展烟气高效脱硫脱硝、 除尘改造。推进各类园区技术、工艺、设备等 生态化、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 强化园区和码头作业区堆场扬尘控制。推动重 点行业 VOCs 的排放管控,加强 VOCs 排放企 业源头控制。本项目选址不属于 产业园区,生产过程 不涉及 VOCs 的排放。符 合4 矿产资源勘查以及采选过程中排土场、露 天采场、尾矿库、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 地、沉陷区、矸石场、矿山污染场地等的生态 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须满足矿山生态环 境 保 护 与 恢 复 治 理 技 术 规 范 (试 行 ) (HJ651-2013)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保护、 边复垦的要求,使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得 到全面复垦。本项目氧化锰矿尾 泥在厂内设置临时 堆场贮存,前期外售 给砖厂用于制砖综 合利用,后期六飘山 矿山形成采空区后, 用于矿山采空区回填。符 合7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 管控 单元 名称管控 单元 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相 符 性ZH45 10222 0007田东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重点 管控 单元环境 风险 防控1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尾矿库管 理,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风险管控制度, 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与治理修 复。危库、险库、病库以及其他需要重点监管 的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建 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本项目碳酸锰尾矿 外售给混凝土企业 进行综合利用,氧化 锰尾泥前期外售给 砖厂用于制砖综合 利用,后期用于六飘山矿山采空区回填, 不设置尾矿库。符 合资源 开发 利用 效率 要求1 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 率等三项指标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 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率”最低指标 要求(试行)。本项目碳酸锰原矿品位 9.79% ,锰回收率 80.36% ,符合锰矿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入选品位<15% ,选矿回收率78%)。氧化锰原矿品位 19.50% ,锰回收率 96.70% ,符合锰矿选矿回收率指标要求(入选品位<20% ,选矿回收率80%)。符 合2 现有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 80% 及以上,新建及改造选矿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率 应达到 85%及以上。本项目选矿废水循 环利用率 90%。符 合(5)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发布的“三区三线 ”可知,“三区 ”即农业、生态、城镇三个功能区,“三线 ”即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表 7 三区三线含义三区三线含义三区城镇空间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功能空间。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功能空间,包括森林、草原、 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高山冻原、 无居民海岛等。三线生态保护 红线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 海域等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永久基本 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 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耕地。城镇开发 边界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重点完善城镇功能 的区域边界,设计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8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选址于百色市田东县江城镇江城村那社屯的丘陵山地。根据田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5 月出具的田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田东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 用地选址的意见(见附件 3),项目用地地类为乔木林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六飘 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用地不涉及田东县生态保护红线,位于田东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根据 田东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三区三线划分图,项目选址不属于“三区三线 ”规定的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范围。因此,项目选址与“三区三线 ”是相符合的。图 1 项目选址区域“三区三线 ”划分图(6)选址合理性分析k本项目选址于百色市田东县江城镇江城村那社屯,位于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矿区范围旁,地类为林地。项目西面现状已配套有 4 m 的矿山公路连通 G243 国道,交通便利。根据田东县林业局 2023 年 4 月出具的关于对广西田东江城镇六飘山锰矿 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见附件 4),林业局同意本项目选址用地。根据田东县自然资 源局 2023 年 5 月出具的田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田东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 目用地选址的意见(见附件 3),项目用地地类为乔木林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六飘山锰矿项目用地不涉及田东县生态保护红线,位于田东县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的选9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址还取得了田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色市田东生态环境局、田东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和田东县江城镇人民政府的选址意见。因此,项目选址合理可行。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为黑色金属选矿项目,本项目重点关注项目运营期粉尘外排对区域大气环境 的影响程度,选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的可行性以及非正常工况废水渗漏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程度。5 、报告书主要结论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三 线一单” 的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放。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环境负面影响,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 污染防治措施下,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影响 属于可以接受水平。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 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10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 总则11.1 编制依据 11.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71.3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91.4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51.5 评价范围 231.6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4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72.1 项目工程概况 272.2 项目工程分析412.3 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48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03.1 自然环境状况 703.2 区域环境敏感区调查773.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83.4 区域污染源调查139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4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414.2 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1484.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714.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724.5 声环境影响分析1784.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884.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924.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994.9 环境风险分析 205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1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115.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215I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3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2185.4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2205.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2225.6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2245.7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2295.8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305.9 环保投资估算 232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46.1 环保投资 2346.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46.3 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2356.4 小结235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367.1 环境管理 2367.2 环境监测计划2467.3 排污许可证制度 2487.4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2497.5 小结251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28.1 项目概况 2528.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528.3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2548.4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2558.5 环保措施 2578.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2598.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2598.8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608.9 评价总结论 260II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分布图附图 4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 5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 6项目与百色市环境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附图 7项目与百色市生态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图附图 8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9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 10 项目场区水文地质图附图 11 钻孔柱状图附图 12 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 13 项目排水管线布设示意图附件:附件 1 环评委托书附件 2 项目备案证明附件 3 自然资源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附件 4 林业局关于项目用地选址的意见附件 5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附件 6 氧化锰尾泥检测报告附件 7 选矿尾泥综合利用协议书附件 8 选矿尾矿综合利用协议书附件 9 六飘山矿区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附件 10 百色市田东生态环境局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附件 11 田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附件 12 田东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附件 13 田东县江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附表:附表 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3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 5 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III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有关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次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修正;(6)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 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通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 年 12 月 30 日修订;(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 23 日修订);(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年 6 月 1 日实施)。1.1.2 行政法规及政策文件(1)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 号文,2000 年 11 月 26日;(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3)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4)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5)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2013 年 12 月 7 日修订;(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1广西田东县江城镇六飘山锰矿洗选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04 号,2017 年 10 月 7日修订;(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修订;(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93 号,2018 年 1月 1 日起施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14)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2021 年 3 月 1日起施行;(15) 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8 号, 自 2021 年 12月 1 日起施行。1.1.3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2021 年 12 月 27日起施行;(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号,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