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彩光印刷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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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彩光印刷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8六、结论90附表93附图一 本改建项目地理位置图95附图二 本改建项目四至图97附图三 本改建项目实景图97附图四 本改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98附图五(1) 本改建项目厂房一层平面布置图99附图五(2) 本改建项目 1 号厂房一层平面布置图100附图五(3) 本改建项目 1 号厂房二层平面布置图101附图六 本改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102附图七 本改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9703附图八 本改建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规范优化图104附图九 本改建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105附图十 本改建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规划图106附图十一 本改建项目位置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107附图十二 本改建项目位置与水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108附图十三 本改建项目位置与生态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109附图十四 本改建项目位置与大气环境管控区划图(2014-2030 年)规划关系图110附图十五 本改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图111附图十六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112附图十七 广东省“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示意图113附图十八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114附图十九 本改建项目大气引用监测点位置图115附图二十 本改建项目地表水引用监测点位图116附图二十一 公示截图117附图二十二 总量控制指标来源截图118附件 1 营业执照119附件 2 法人身份证120附件 3 土地使用证121附件 4 租赁合同125附件 5 排水证127附件 6 项目代码130附件 7 大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引用监测报告131附件 8 环保水基油墨 MSDS 151附件 9 油性油墨 MSDS 及检测报告156附件 10 乙酸丙酯 MSDS 16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彩光印刷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440114-99-01-28446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内 A 栋地理坐标113 ° 11' 13.7819"E ,23 °23'49.204 N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73 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39 印 刷 231-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 VOCs 含量油墨 10 吨以下的印刷除外); 十四、纺织业 17 -28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 造 17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57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专项设置情况参照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具体见表 1. 1。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改建项目情况是否设 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 、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 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改建项目排放的废气 主 要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 VOCs 及臭气浓度等,不 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物(1)、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 物、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 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 用,定期更换。冷却水可否1直接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 一步处理,项目废水不直 接排入地表水体,因此, 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储存量 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改建项目易燃易爆物 质储存量不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物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不涉及否(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 含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1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改建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内 A 栋,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证(详见附件 3),本改建项目所在地块用地为工业用地,本改建项目为工业生产项目,符合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改建项目主要从事彩印淋膜无纺布袋的生产,主要产品为彩印淋膜无纺布袋, 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年修正)中的限制、淘汰类产业的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项目不属于“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 性规定 ”中的“制造业 ”禁止措施,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中的“禁止准入类 ”,建设单位可依法进入。因此,本改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3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1.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类别管控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相 符2性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 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 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本项目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 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地表水环境 质量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区域经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广州、佛山跨界水污染综 合整治专项方案的实施,预计项目 所在区域纳污水体白坭河可满足相 应水质功能要求,加快污水管网的建 设,对区域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恢 复地表水水体功能,腾出水环境容 量,实现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 满足地表水的水环境容量;广州市近 期采取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大 气污染治理的措施等一系列措施后, 在 2025 年底前实现空气质量 6 项主 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 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 臭氧)全面稳定达标;且项目调墨印 刷、擦拭、淋膜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 经收集后集中经“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 ” 处 理 达 标 后 , 最 终 由 排 放 筒 (DA001)排放,有效控制无组织排 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 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 合冷却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 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 水体,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生 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贮存处 置,不会污染土壤环境;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 施,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声环境质量 底线要求。相 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严格控 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 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 实行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 度。本改建项目不使用煤炭,本改建项目 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 用水均来自市政管网。相 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 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超过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 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 替代。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 禁止在地表水 、类水域新 建排污口, 已建排污口不得 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本改建项目已申请 VOCs 总量指标, 项目不在地表水 、类水域新建排污 口。相 符3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 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 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 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 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 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 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环境风 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 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 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 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 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 险防控。本改建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低,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项目生 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相 符“一核一带一区” 区 域管控要求本改建项目位于珠三角核心 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 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 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 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 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 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 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 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 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 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 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 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 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 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 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 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改建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新建、扩 建的项目,所用的原辅料不属于高挥 发性有机物。相 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 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 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 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 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 增建设用地规模。本改建项目用水均来自市政管网,满 足节水要求。相 符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 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 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 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 倍削减量替代。 以臭氧生成 潜势较大 的行业企业为重 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 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 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本改建项目有机废气实行两倍减量 替代;项目调墨、印刷、擦拭废气经 整室收集、淋膜复合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一起经“水喷淋+ 除雾器+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达标后,最终由 排放筒(DA001)排放,有效控制无 组织排放。相 符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 建城市多水源联 网供水格 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管理体系。本改建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低,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项目生 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相 符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 控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 图 (见附图十六) ,本改 建项 目位于 “ 重 点管控单 元 ”。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 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 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 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 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本改建项目生产过程中自动化程度 高,污染物均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环 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低,在落实相关 防控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 风险总体可控。相 符YS4401142220003(天 马河广州市狮岭镇- 秀全街道-花城街道- 新华街道控制单元)区域布局管控:交通装备制 造产业园主导产业为重载电 力机车、高速重载城市轨道 交通整车及产业配套、节能 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与精 细化工、生物医药与健康、 能源及环保装备、轨道交通 装备、都市消费工业等产业; 皮革皮具产业创新园主导产 业为皮革皮具。污染物排放管控:无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用利用:【水资源综合类】推进节水 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 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技术 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项目属于印刷制造业,符合要求。项 目不属于高耗水企业,项目用水主要 为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排入 市政管网后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相 符YS4401142340001(广州市花都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8)区域布局管控:无【大气/综合类】无;【大气/鼓励引导类】无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 加强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 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禁止露 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气体 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 【大气/综合类】无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用利用:无项目属于印刷制造业,不属于餐饮, 符合管控要求,项目调墨、印刷、擦 拭废气经整室收集、淋膜复合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一起进入“ 二级活性炭 吸 附 装 置 ” 处 理 , 最 终 由 排 放 筒 (DA001)排放。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可达到 80%,处理后的废气能达标排 放。相 符YS4401142540001(花都区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区域布局管控:执行全省总 体管控要求、 “ 一核一带一 区” 区域管控要求,及广州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无环境风险防控:无资源能用利用:无项目为印刷制造业,满足广东省总体 管控要求、“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 控要求,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要求。相 符因此,本改建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5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改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华海工业区内 A 栋,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狮岭 镇-秀全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44011420005),详见附图十八。 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狮岭镇-秀全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所示:表 1.2 项目与狮岭镇-秀全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分析管 控 维 度管控要求分析本改建项目情况相 符 性区 域 布 局 管 控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主 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 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1-2.【产业/禁止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 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 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 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本改建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 华街华海工业区内 A 栋,项目属于 印刷制造业,不属于储油库项目, 且项目符合产业规划,不属于效益 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 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项目使用的油 墨、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符合相 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 墨、印刷、擦拭、淋膜复合废气, 以上废气分别经有效收集后通过 “水喷淋+ 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 项目。相 符能 源 资 源 利 用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 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 水;加快节水技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 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项目实施节约用水制度,采用先进 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 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清洁 生产指标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员工们具有节约用水理念,且本项 目淋漠机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另外淋漠机间接 冷却废水属于清净下水,定期排放 至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属于建设用 地,不在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 范围。相 符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综合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设施管线维护维修,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 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 均实行雨污分流。3-2.【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 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防止废气扰 民。本改建项目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 流;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员工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汇 合冷却水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项 目调墨、印刷、擦拭、淋膜复合废 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 除雾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相 符6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可减少 废气无组织排放。环 境 风 险 防 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 范污染事故发生。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 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 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本改建项目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 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 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本项目车间已全面硬底化, 且不涉 及重金属等污染物,不会对土壤及 地下水造成影响。相 符综上,本改建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3)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 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指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 物质储罐 排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 品 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 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 业集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实现 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改建项目主要从事无纺布袋的加工,项目使用的油墨、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 符合相关要求;调墨、印刷、擦拭及淋膜复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要求。(4)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7控制要求 本改建项目情况节 性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本改建项目收集的有机废气效率不应当低于 80% 。对于重点地区,收已配置 VOCs 处理设施,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2kg/h 相符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且处理效率为 80%。排放控 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制要求 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同 本改建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停” 。 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有组织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相符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 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 停”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本改建项目主要从事无纺布袋的加工,项目使用的油墨、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 符合相关要求;调墨、印刷、擦拭及淋膜复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满足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相关要求。(5)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 大气201953 号),“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 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 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 集,加大含 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低 VOCs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 ”本改建项目主要从事无纺布袋的加工,项目使用的油墨、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符 合相关要求;调墨、印刷、擦拭及淋膜复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 15m 高排气筒 DA001 达标排放。因此,本改建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控制环 相符(6)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符性表 1.3 与挥 发 性 有 机物 无 组 织排 放 控 制 标准 (GB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8无组织 排放控 制要求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替 代措施。故障或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立即停止运行,待检 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相符相符相符相符相符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 或者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改建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15m。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 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 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 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 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年。建设单位拟建立台账,记录废 气收集系统、VOCs 处理设施 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VOCs物料存储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 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项目 VOCs 物料储存于密闭 的 容器内,最大的包装规格 为 25kg/桶,并储存于车间原 材料防渗设施的专用仓库。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利 用完整的围护结构将污染物质、 作业场所等与周围空间阻隔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者封闭式建筑 物。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 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 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容器、罐车。项目使用的油墨、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采用密闭的容器进行物 料转移。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 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 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 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转移。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物料投加和卸放无组织排放控 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a)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者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b)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 用气力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固 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项目使用的油墨、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符合相关要求, 项目采用密闭的容器进行物 料转移。本改建项目有机废气 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 除雾 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装 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 收集效率可达 60%以上,有机 废气处理效率可达到 80%。9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 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除尘设施、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c)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当密闭,卸料废气应当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相符VOCs 质量占比10%的含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a)调配(混合、搅拌等);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板、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等)。其他要求:a)企业应当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产品 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 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b)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 间厂房等应当在符合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 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 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c)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 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 洗时,应当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 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 料过程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 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 排气应当排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单位拟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产 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 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 等信息。台帐保存期不少于 3 年。本改建项目印刷、淋膜复合采用合理的通风量。10因此 ,本 改建项 目可 以满足 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关规定。(7)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4 与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严格落实国家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 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 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原 辅材料项目 ”。“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 的治理技术,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改 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 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 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 治理设施 ”。项目使用的油墨和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符合相关要 求;项目不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 治理设施,调墨、印刷、擦拭及淋膜复合工序产生的 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 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装置处理后引至 15 米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染、农村 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地下水污染、 港口船舶污染等治理,并巩固提升饮用水 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重点流 域协同治理水平。本改建项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外排污 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 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 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 准限值较严者后汇合冷却说通过市政污水管排入新 华污水处理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 ” 的原则,主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 壤污染源头控制、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建设 用地环境管理。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根据现场调查,本改建项目车间地面均硬底化,不存 在重污染的工业;厂区设有一个专用的房间作为危险 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该危险废物临时 堆放区将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不存在土壤污 染途径,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较小。同时本改建项目 生活垃圾将按要求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外单 位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处置,不会对本改建项目厂区范围内及周边环境产生 不良影响。因此,本改建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的相关要求。(8)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的相符性分析表 1.5 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政策要求 本改建项目情况 相符性 本改建项目主要从事无纺布袋的第十七条 珠江三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新增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江三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不属于条例 相符角洲区域禁止新建、新增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 生产,不涉及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油加工 乙烯生产 造纸 水泥 平板玻璃 除、 、 、 、 、 中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火电、(以外的)钢铁(陶瓷、)、石油、(有色金)化工、(属冶炼)平板玻璃(等大气重) 应当采(水泥、)用(陶)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瓷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使重点大气污(业及锅炉项目,) 大气重污染项目。 相符11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和省的超低排放要求。第二十条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 建、扩建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生物质等分散 供热锅炉; 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供热锅炉应 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本改建项目不设锅炉。相符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项目使用的油墨和清洗剂的 VOCs 含量均符合相关要求;项 目调墨、印刷、擦拭及淋膜复合 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 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 除雾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 至 15 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相符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的相关要求。(9)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11 月 27 日)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 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第四十三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设 置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罐、仓库、堆栈和废弃物回收场、加工场;(三) 排放、倾倒、堆放、处置剧毒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油类、酸碱类物质、工业废渣、 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及其他废弃物;(四)从事船舶制造、修理、拆解作业;(五) 利用码头等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