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罗城县种牛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 资源ID:96539811       资源大小:3.73MB        全文页数:20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7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7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罗城县种牛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目 录概 述- 1 -一、项目背景- 1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 -三、建设项目特点- 3 -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 -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4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24 -1 总则251.1 编制依据251.2 评价内容与重点311.3 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311.4评价标准351.5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401.6 环境保护目标482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2.1 本项目概况512.2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612.3 环境影响因素与污染物产生源强分析732.4 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89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13.1 自然环境概况913.2 环境保护目标调查963.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83.4 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118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14.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125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64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645.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1665.3 拟建工程环保措施总投资估算174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66.1 分析的目的和方法1766.2 社会效益1766.3 经济效益分析1766.4 环境效益分析1776.5结论180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817.1 环境管理及要求1817.2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1837.3 环境监测计划1857.4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898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18.1 工程概况1918.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918.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928.4 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结论1958.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98.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98.8 总量控制1998.8 公众参与1998.9 综合评价结论199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照片附图4项目评价范围及周边敏感点分布图附图5项目监测布点图附图6 项目与河池市生态功能区划关系图附图7 项目在河池市二级水功能区划图中的位置附图8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9 河池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10 产业园规划布局图附图11 植被类型图 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项目备案文件附件3 企业营业执照附件4 选址意见附件5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6 三线一单研判结果附件7 租赁合同 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5建设项目声环境评价自查表附表6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自查表附表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I概 述一、项目背景广西罗城银鸿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现代化农业产业园项目位于四把镇新印村,项目占地2000余亩,计划投资20亿元,建设集养牛场、牲畜交易市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养牛场、大耳黑山羊养殖场、肉类屠宰加工、牧草种植、生态乐园等项目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园,产业园主要包含8个子项目,产业园各项目单独评价,本项目属于产业园中的养牛场项目。目前,该产业园尚处于规划阶段,主要由十二个地块组成,本项目所占地块为地块四、地块五具体位置见附图10 产业园规划布局图。发展牛羊产业是确保初级农产品供给保障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途径,广西的区位优势和饲养条件突出,发展牛羊产业市场前景广阔。2020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意见(桂政办发2020110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牛羊产业发展,要求健全牛羊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保障优质饲草料供应、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把牛羊产业培育成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新增长极。同时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支持牛羊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4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肉牛提质发展实施方案(罗办发20218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区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新建(扩建)牛羊(奶水牛)生态养殖示范场,努力把牛羊产业发展成乡村振兴重要支柱性产业,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肉牛产业提质发展提供了政策激励。在此背景下,广西罗城银鸿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拟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四把镇新印村建设罗城县种牛场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建设规划用地300亩,建筑面积18万m2,建设年存栏20000头种牛、肉牛养殖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牛舍、饲养饲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厂区道路、防疫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一、畜牧业;1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牛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本项目存栏肉牛15000头、种牛5000头(含牛犊),根据畜禽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的折算比例,1头肉牛可折算为5头生猪,则本项目肉牛折合生猪100000头,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故广西罗城银鸿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我单位于2023年2月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环评项目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等技术规范要求,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现状监测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场址区域的环境特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统计分析、数学模拟和预测计算,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工作。本评价的工作过程如图1所示。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制定工作方案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图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工作程序方框图三、建设项目特点养殖是畜牧业的传统产业,养殖工艺较成熟,项目外购种牛、牛犊,在厂内进行繁育和育肥。(1)项目用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用地现状为荒地、旱地,项目建设将会对区域现有的土地利用现状产生一定的影响。(2)项目为养殖类项目,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营期养殖恶臭和固废的处理及综合利用。(3)项目属集中式养殖场,恶臭、粪便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环评过程中着重调查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分析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粪便处理措施。(4)项目养殖采用发酵床工艺。项目运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产业园园区种植区施肥,废发酵床垫料由产业园有机肥项目生产有机肥,用于产业园种植区牧草种植区及玉米地施肥。产业园牧草区、玉米地为种牛场提供了饲料来源。项目设计有效地解决养殖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资源多级利用和转化,有利于培育和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降低物耗能耗。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一、农林业第 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鼓励类,本项目不属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中所涉及的行业,项目已取得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114512250401426486)。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选址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政策相符性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与国家、自治区、地区等相关政策规划进行分析,本项目主要涉及的政策规划包括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桂环函20171056号等,具体分析内容见表 1。表 1 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政策和规划具体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 号)“第十一条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派、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项目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符,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废水和粪便进入发酵床处理,产生的废发酵床垫料运至产业园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符合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贯彻执行当地人民政府颁布的畜禽养殖区划,严格遵守“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避开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还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产业园种植区施肥,废发酵床垫料等发酵成有机肥,用于产业园种植区施肥。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污应实行固液分离,粪便应与废水分开处理和处置;应逐步推行发酵床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项目采用发酵床,无养殖废水外排。符合畜禽粪便、垫料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定期清运,外运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贮存、运输器具应采取可靠的密闭、防泄漏等卫生、环保措施;临时储存畜禽养殖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堆场,周边应设置围挡,具有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功能。项目废发酵床垫料送园区有机肥项目区生产有机肥,有机肥生产区设计可靠的防渗、防漏、防冲刷、防流失等措施。符合畜禽尸体应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单独进行妥善处置。染疫畜禽及其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污染物,应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病死牛采用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立完备的排水设施并保持畅通,其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收集系统通过管网布置。符合采取场所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扩散,降低恶臭气体对场区空气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牛舍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符合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建设畜禽养殖场项目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符合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建设畜禽养殖场项目位于农村,远离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符合禁止在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项目不涉及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者侧风向,场界与禁建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项目不涉及上述禁建区,与上述禁养建区距离也大于500m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实现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隔离,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尸体焚烧炉应设置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侧风向处 项目养殖区与生活管理区分区建设,生活区位于北部,属于常年主导上侧风向处 符合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现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分离,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项目场区雨污分流,采用发酵床工艺,废水不外排 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应采取发酵床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 项目采取发酵床工艺,定期将废发酵床垫料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符合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畜禽粪便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采取发酵床工艺,定期将废发酵床垫料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 ;恶臭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置在养殖场生产、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项目废发酵床垫料直接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不设贮存场符合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方式,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 项目不设贮存场符合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产业园种植区施肥,废发酵床垫料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 符合畜禽污水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排放标准;污水作为灌溉水排放入农田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净化处理(包括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必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 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牛舍产生的粪便及牛尿均通过发酵床进行处理后形成废发酵床垫料,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产业园牧草地、玉米地施肥。 符合畜禽粪便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并且必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施入农田。 项目废发酵床垫料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符合病死畜禽尸体要及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本项目病死牛采用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符合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 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项目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牛舍产生的粪便及牛尿均通过发酵床进行处理后形成废发酵床垫料,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产业园牧草地、玉米地施肥。废发酵床垫料等运至产业园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符合5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0年第7号令)动物饲养、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的条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项目在选址位于罗城么佬族自治县四把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周边500m范围内无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动物诊疗场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3000m范围内无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500m范围内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符合6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生态养殖比重进一步提高。新建或改造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养殖比重达90%以上;全区每个乡镇建成农村人畜分离生态养殖示范村1个以上;渔业生态养殖面积占水产养殖总面积80%以上。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广泛应用,养殖粪污及病死动物基本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理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8%以上;集约化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处理率达90%以上。 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微生物+高架网床、微生物十发酵垫料床、微生物十多层笼养+自动刮粪设备/粪便发酵床/自动传送粪便装置、微生物十林下放养 等现代生产养殖模式,实施雨污分流,避免用水冲洗栏舍,避免污水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项目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禁养区、不处于人口集中区,同时,项目牛粪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满足规划对养殖粪污及病死牛资源化利用的要求。 符合7广西“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按照“优布局、打基础、推模式、建体系、强链条”要求,推进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肉牛产业发展方面重点鼓励农户小规模饲养母牛,扩大基础母牛群体规模,推广“农户养母牛、企业育肥牛”产业发展模式,实现“小规模、大群体集群发展。重点推广肉牛全混合饲料,发展集约化、规模化肉牛养殖。到2025年,肉牛出栏达到570万头 (只),牛羊肉基本实现自给,力争将广西打造成为中国南方地区重要的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为桂北、桂西北等山区地区,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打造架子牛繁育基地。项目采用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养殖方式为圈养,采用全混合饲料喂养,项目位于桂西北地区,属于重点发展区。符合8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普通公路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桂环函20171056号第二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主体功能区规、畜禽养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不得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建设养殖场。禁养区外养殖场要保证与居民点、水源、旅游景点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尽可能远离城市、工矿区和人口密集的地方;尽可能靠近农业种植区。第三条采用先进适用的禽畜养殖技术、工艺和装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第四条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自治区和地方相关控制要求。第五条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避免恶臭扰民。畜舍内及时清粪,加强通风,畜禽粪便和污水要封闭输送、贮存,减少臭气的排放;沼气综合利用,达标排放;配套的饲料加工厂、有机肥生产厂、焚烧车间等大气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周围种植高大叶阔树木。第六条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立污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对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畜禽养殖外排水的水质,应根据排放去向,达到国家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第七条采取粪尿分离和发酵床方式,日产日清,将畜禽粪便运至贮存或者处理场所。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满足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第八条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和减振。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优化总平面布置,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临近居民点及道路的项目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第九条废气、污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要求;场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要求。第十条具备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和妥善处理,不直接进入外环境;对畜禽粪便及达标污水还田利用或就地消纳可能造成的面源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风险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减缓。第十一条改、扩建项目对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和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并明确"以新带老"整改方案,使现有工程环境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得到全面有效解决,并达到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项目在选址位于罗城么佬族自治县四把镇现代农业园区,不占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项目选址符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9年),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桂发改规划20161006号)不冲突。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采用国内先进设备,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产业园种植区施肥,项目不需申请总量。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对项目臭气进行治理。配套的饲料加工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清污分流,综合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园区种植区浇灌施肥。项目拟对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厂区内污水系统采用管道设置。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将粪便运至园区有机肥生产区生产有机肥。项目采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并设立设备间,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后,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村庄声环境降级。项目采取措后,废气、污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要求;场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要求。项目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并进行分区防渗,确保项目无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符合9肉牛现代生态养殖规范(DB45/T1678-2018)相邻两栋牛舍间距应不小于15m,肉牛舍分开设置净道与污道,场区周围建设围墙、防疫沟或建立绿化隔离带,养殖场大门入口处设消毒间、消毒池及洗手盆,生产区内设独立的装卸肉牛平台和专门通道,牛栏采用垫料式,牛舍内安装若干个风向一致的风扇。项目相邻两栋牛舍间距为15m,项目于三个养殖区分别设置了净道与污道,三个养殖区分别建设围墙、建立绿化隔离带,项目于三个养殖区入口处分别设消毒间、消毒池及洗手盆,于2#养殖区设置了一个车辆消毒池,于三个养殖区分别设置了独立的装卸肉牛平台和专门通道,项目牛舍采用发酵床工艺。相符10地下水管理条例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用水消耗。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同时安装计量设施。本项目开采地下水前将申请取水许可证,项目采取发酵床工艺,厂区用水主要为牛饮水、车辆消毒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牛舍不需要冲洗,同时,项目安装水表,对地下水使用量进行计量。相符11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鼓励发展生态与农业、旅游、养生、文化、体育等跨界融合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所在产业园属于生态农业与旅游、养生相结合的跨界融合新业态新模式相符12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1.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相符2. 禁止破坏或者随意改变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3. 禁止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项目不涉及三线三区4. 禁止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项目不涉及自然湿地5. 禁止占用红树林湿地,除国家及自治区重大项目、防灾减灾等需要外。项目不涉及红树林湿地6. 禁止在以水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要栖息地从事捕鱼、挖捕底栖生物、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存、繁衍的活动。项目不涉及水鸟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重要栖息地从事捕鱼、挖捕底栖生物、捡拾鸟蛋、破坏鸟巢等危及水鸟生存、繁衍的活动7. 严禁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项目不涉及城市绿化用地8. 严禁砍伐或者未经批准移植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移植古树名木按规定报批。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古树名木9. 禁止未经批准砍伐、损坏公路用地上的树木、花草等绿化种植物。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公路用地10. 禁止在漓江源头自然保护区内开矿、采石、挖砂、取土、烧山开垦、山体开采。项目不涉及漓江源头自然保护区11. 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毁林开垦、全垦整地、炼山。项目不占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12. 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等两侧规定距离内新设露天矿山。项目属于养牛场项目,不属于矿山项目13. 禁止向岩溶洼地、溶洞、漏斗、天窗、裂隙和地下河排放污水。项目无养殖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产业园种植区施肥,不外排14. 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以及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涉及港口排放固体废物15. 禁止在无居民海岛弃置或者向其周边海域倾倒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涉及向无居民海岛弃置或者向其周边海域倾倒固体废物16.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项目不涉及放射性废液17. 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项目不产生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18.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项目不涉及耕地19.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20. 禁止开发生态系统极端脆弱的、或具有独特生态系统的、或位于迁徙性野生动物迁徙路线且可能阻断野生动物迁徙的、或可能影响周边海洋生态安全的无居民海岛。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良好,项目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21.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22.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项目不产生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23. 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24.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项目不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25.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在上述区域内储存堆放26. 禁止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工艺设备。项目无淘汰名录中的高污染工艺设备27.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项目不产生有毒、有害废物28. 禁止从事危及公众健康、损害生物资源、破坏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危害生物安全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项目不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29.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项目不涉及外来物种 30.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无13广西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桂环发20228号)以广西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目标,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四方面,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扭住“双源”(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严控地下水污染源。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厂区设置了分区防渗措施,与区域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有山峰阻隔等。项目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早点调查和污染区,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符合1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 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桂环发202227号)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减污降碳,协同减排。以PM2.5污染控制为主,推动 PM2.5和O3协同控制。在巩固 SO2、一次颗粒物减排基础上,加大VOCs和 NOx 减排力度,协同推进氨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二)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四)产业集群和园区升级改造。(四)推进大气氨(NH3)排放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排放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大气 NH3源排放清单,摸清大气 NH3排放特征;积极推进测土配方,优化肥料品种,推广肥料深施、水肥一体化高效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建立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利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切实减少农业NH3排放。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 85%。项目饲料加工过程粉尘产生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臭气,主要成分为NH3,通过对牛舍、无害化处理区等喷洒除臭剂、加大绿化等削减,项目采用发酵床工艺,牛屎和牛尿均产生在发酵床上,产生的废发酵床垫料用于产业园牧草地施肥。符合15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桂环发20227号)(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二)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新增土壤污染项目准入。(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四)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五)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项目用地现状为荒地、旱地,现有用地未曾受到污染,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矿产资源,项目用地已取得当地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和水利局的同意,通过对牛舍、无害化处理间等采取防渗处理,确保土壤污染不大。符合(2)项目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主要判据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注意事项

    本文(罗城县种牛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为本站会员(山***)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