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二二一年七月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项目由来南方有色南丹生产基地锌生产系统于 2005 年建成投产, 2016 年锑银铅生产系 统由金城江生产区迁入,目前年产锌 30 余万吨、铅 10 余万吨,锑 1.45 万吨和工 业硫酸 77.17 万吨, 同时生产银、铟、镉等金属。其中锌系统采用沸腾焙烧-常规法 生产工艺,锑银系统采用富氧侧吹氧化- 富氧侧吹还原- 富氧侧吹烟化主体生产工 艺,各生产系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为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南方有色根据其发展规划, 拟于 2023 年前在南丹生产基地新建锌氧压浸出技 术创新绿色制造项目(含配套的渣处理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及减量化、无害化处 理项目(含铜烟灰处理项目和有害废物稳固化填埋项目),以及未来规划建设 3 万 t/a 锡冶炼项目、锌精矿集中配矿及沸腾焙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 无害化综合回收项目等。新建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金属锌产能 30 万 t/a,铅 10 万 t/a,锡 3 万 t/a,工业硫磺 12 万 t/a,工业硫酸约 20 万 t/a。同时将新增 SO2 烟气制酸污水约 936m3/d,含重金属酸性废水 4729m3/d,清净下水 6474m3/d。南方有色南丹生产基地现有污水处理站于 2011 年建成投运, 设计规模为硫酸 污水 1500m3/d,综合污水 5000m3/d。硫酸污水经石灰中和处理后,与其它生产污 废水混合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经石灰铁盐法净化, 再与初期雨水混合, 经 电化学法等处理达标后, 部分直接回用于生产系统或达标外排, 部分经膜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用于生产循环水补水。南方有色南丹生产基地现有锌生产系统和锑银铅生产系统烟气制酸污水产生 量共约为 715m3/d,含重金属酸性废水约 1010m3/d,排入污水处理站的清净下水约 1065.9m3/d,初期雨水亦进入现有污水处理站混合处理, 随着已批氧压浸出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工建设,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将不能满足企业规划发 展要求; 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将污酸、含重金属生产废水及清净下水、初期雨水 等混合处理, 不但造成资源浪费, 运行费用高, 为维持生产水平衡, 雨季时混合废 水处理后需部分外排, 存在涉重金属超标风险; 现有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自动化程 度低, 劳动强度大; 污水处理站靠近厂前区, 附近已无可扩建用地, 且与在建、拟建项目场地标高相差大(高出在建项目场地约 65m),同时, 经过多次改造, 现有I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水处理站构筑物、设备布局拥挤, 管道走向不尽合理, 已难以进行就地改扩建。为响应国家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 设施“三同时”制度, 彻实落实项目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实现全厂水资源 控污减排、废水分类处理、分质回用, 确保涉重金属生产污废水零排放, 减少企业 内部污水处理设施的重复建设,降低生产运行管理成本,提升污水处理后水质指 标, 提高企业水循环利用率, 节约水资源, 树立可持续发展、清洁、绿色冶炼的标 杆企业形象。将现有生产系统污废水与在建、拟建项目生产污废水统一规划, 在厂 区内异地扩建工艺先进、自动化、智能化管控的污水处理站已十分必要。本项目新 建全厂污水处理总站,主要包括: 污酸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1920m3/d)、含重 金属酸性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11520m3/d)、高盐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 规模 720m3/d)、清净下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10800m3/d)、初期雨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 13200m3/d)和深度处理系统等。 经调查分析,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具有以下特点:1、本项目属于生产废水集中处置项目, 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对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间接经济效益。2、本项目处理企业生产废水, 这类废水可生化性差, 工艺过程中无生化处理设置,仅在污酸处理系统硫化单元产生少量 H2 S 气体。 3、本项目污酸、高盐废水、含重金属酸性废水等分别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清净下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雨季因生产系统损耗量减小, 部分清净下水不能 平衡, 经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后排入 园区管网。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系统补水, 后期雨水监测达标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4、本项目污酸处理产生的硫化砷及重金属渣属于危险固废,临时堆存后委托 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待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及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工程建成后, 依 托新建危险废物填埋场统一处置。高盐污水一段渣、含重金属酸性废水处理系统砷 渣及重金属硫化渣临时堆存后送锌氧压浸出项目渣处理工段综合回收。污酸中和石膏渣及高盐污水二段渣临时堆存于石膏渣库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 项II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属该名录“ 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中的“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 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项目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南方公司委 托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承担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 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公司随即成立了项目组, 开展现场踏勘工作。根据项目特点, 结合收集的相关资料, 进行环境影响识别, 制 定工作方案; 收集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监测资料, 同时开展项目工程分析; 在现 状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各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与评价,针对性的提出环 境保护措施, 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整理各阶段的工作成果,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论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 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进行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规划符合性判定根据南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项目所在地车河镇的城镇职能为 工业型乡镇, 发展定位为依托便利的交通优势, 以矿冶加工工业、农副产品交易、 商贸服务业、温泉旅游为主。本项目服务于南方公司现有生产基地, 对生产基地内的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置,符合南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是国家火炬计划河池有色金属新材料特 色产业发展基地。本项目拟建于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南丹县南方有 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生产系统厂区内, 集中处理厂区内生产废水, 符合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总体规划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有关规定, 项目属于其中的“ 四 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 15 项中“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 ,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建设项目。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生产系统厂区内, 属于工业园区中已建成区用地, 该工业集中区可以充分发挥地方土地资源优势, 提 高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价值, 项目建设对规划无影响。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 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集中区, 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所在区域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好, 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 地质灾害危险性小。所在区域是规划工业集中区,III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用水用电的条件容易满足,因此该项目选址是合理的。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桂政发202039 号)中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环境质量底线进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后所提出的管控要 求,将全区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 一 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其中, 陆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 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 的区域, 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内, 按照桂政发202039 号, 属于在陆域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根据单元内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 求,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优化空间和产业布 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解决局部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问题。(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广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两屏四 区”。“两屏”为桂西生态屏障和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 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海岸生态稳定。 “四区”即桂东北生态功能区(包括都庞岭、 越城岭、萌渚岭山地)、桂西南生态功能区(西大明山地)、桂中生态功能区(包括 大瑶山地)、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 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 水土保持。此外, 生态保护红线还包括桂东南云开大山地、西江上游源头区等。本 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南丹县车河镇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南丹县南方 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生产系统厂区内, 不涉及上述区域,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工业园区内, 不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产生影响; 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 不会对区域能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较少,回水率达 100%,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产生较大影响。(3)环境质量底线IV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附近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但是地表水、地 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点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地表水超标原因是河流上游接 纳周边选矿企业的废水砷超标。土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已关停原有选矿企业 遗留的尾矿库未妥善进行防渗、闭库处理, 渗滤液未安全收集处理, 部分遗留的冶 炼厂废渣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尾矿和废渣经雨水淋溶后, 造成周边土壤、水体等污 染。根据 2016 年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 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丹政办发(2016)104 号),部分治理工程已建设完成,区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本项目处理企业生产污废水, 无生化处理设置, 污酸处理系统硫化单元产生少 量 H2 S 气体经两级吸收后达标排放。污酸、含重金属酸性废水、高盐污水分别处 理达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清净下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收 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循环系统补水, 正常工况下各类废水综合利用, 无外排。雨季 部分清净下水不能平衡利用, 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类水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由园区设置的标准化排口统一排放至刁江, 对周边环 境影响很小。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各类污水处理渣按要求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监管制度工作 方案(试行),负面清单分为限制和禁止兩类。限制类产业主要指不符合主体功能 定位, 工艺技术落后, 低水平重复建设、生产能力明显过剩, 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 条件和规定, 不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保、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需要督促 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禁止类产业主要指不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产品质量 低于国家规定或行业规定的最低标准等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禁止类严禁新建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在规定的期限内停产或关闭。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厂为南方有色南丹生产基地配套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环保工程,不在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 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进行对照,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V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本次环评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项目施工期扰动地表产生的水土流失和生态影响、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施工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2)项目污水处理工艺的技术可行性、可靠性及废水处理回用不外排的可行性。(3)污水事故性排放的风险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拟建于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厂界内,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涉及“三线一单”相 关问题。污酸、高盐废水、含重金属酸性废水等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 排,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总体上对评价区 域环境影响较小, 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 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VI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依据 11.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31.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 51.4 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21.5 环境保护目标 201.6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222 现有工程及污水处理站概况 292.1 现有工程概况及废水产生情况 322.2 现有污水处理站概况 472.3 现有污水处理站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 以新带老”整改方案 583 已批在建工程、规划建设工程概况 613.1 已批在建工程概况及废水产生情况 613.2 规划建设工程概况及废水产生情况 644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664.1 项目概况 664.2 工程分析 804.3 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964.4 事故工况排污分析 975 环境概况 985.1 地理位置 985.2 自然环境概况 985.3 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规划概况 1015.4 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概况 1035.5 区域污染源调查 1166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86.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86.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1216.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296.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29I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346.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457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49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497.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517.3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607.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637.5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57.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787.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797.8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818 环境风险评价 1848.1 风险识别 1848.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908.3 风险分析 1948.4 风险防范措施 1968.5 各类具体运行事故对策措施 1988.6 事故应急预案 2008.7 风险评价小结 202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2039.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2039.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205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2410.1 经济效益 22410.2 社会效益 22410.3 环境效益 22511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22611.1 环境管理 22611.2 环境监测计划 22811.3 环境监理 23011.4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23211.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3311.6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管理 234II11.7 排污许可申请与管理 2341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3812.1 项目概况 23812.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23812.3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23812.4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23912.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24012.6 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24212.7 公众参与结论 24412.8 总结论 24412.9 建议 245III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点布置图;3、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图;4、项目平面布置图;5、项目分区防渗图;6、现有生产系统与新建系统污水走向图;7、项目水量平衡图;8、项目管网走向图。附件:1、项目备案表;2、项目环评编制委托书;3、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4、现有工程环评批复文件;5、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调整暨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千亿园区总体规划环评批复文件;6、现状监测报告附表:1、影响评价自查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IV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通过修订, 自 2015 年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通过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通过修订, 2018 年1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通过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 年 5 月通过修订,自 2016 年7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6 月 21 日通过修订, 2017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202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2013 年 9 月 10 日);(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015 年 4 月 2 日);(15)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016 年 5 月 28 日);(16)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 号);(1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012 年 8 月 7 日);(19)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1(2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修正版);(21)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 号);(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2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2020 年 11 月 5 日通过, 自 2021 年1 月 1 日起施行);(2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7)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7 月 25 日修订);(28)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6 年);(2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103 号);(3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 (桂环发201152 号);(3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3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25 号);(3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桂环规范20181 号);(3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桂政发202039 号);(35)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6)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1.2 评价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1.1.3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3)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调整暨河池南丹有色金 属新材料千亿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4)河池市总体规划(2010-2030)纲要;(5)河池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河政发201717 号);(6)南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7)南丹县车河镇总体规划(2004-2020 年);(8)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图件。1.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拟建项目特点和评价区环境特征, 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 识别结果详见表 1.2-1。3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2-1 本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项目阶段环境资源施工期营运期挖填方及取弃土土建施工 作业施工营地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泵房等辅 助工程储运设施生态环 境景观水土流失植被环境质量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废处置社会发展劳动就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注: /表示长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 /表示短期不利影响/有利影响; 空 格表示影响不明显或没影响。1.2.2 评价因子筛选经过环境影响识别筛选,确定此次评价因子见表 1.2-2。表 1.2-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项目评价类型评价因子大气现状评价因子SO2 、NO2 、PM10 、TSP 、NH3 、H2S、氟化物、氯化氢。影响评价因子H2S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pH 值、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氟 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挥发酚、石油类、六价铬、铜、锌、铅、镉、砷、汞、铊、锑、 粪大肠菌群(个/L),影响评价因子COD 、NH3-N 、Pb 、Cd 、As、氟化物、 TL地下水环境环境现状评价K+ 、Na+ 、Ca2+ 、Mg2+ 、CO32- 、HCO3- 、Cl- 、SO42- 、pH、氨 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氰化物、氟化物、硫酸 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 CODcr、BOD5 、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汞、六价铬、铅、镉、 铁、锰、铜、锌、 SS影响评价因子铅、砷、镉、氟化物、铊噪声现状评价因子等效声级 LeqdB(A)影响评价因子等效声级 LeqdB(A)土壤现状评价pH、六价铬、汞、铜、镍、铅、镉、铬、砷、锌、苯、甲苯、乙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和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1,2- 二氯丙烷、氯甲烷、氯乙烯、二氯甲烷、四氯化碳、 1,1-二 氯乙烷、 1,2-二氯乙烷、 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2- 四氯乙烷、 1,1,1,2- 四氯乙烷、 1,2,3-三氯丙烷、1,1-二氯 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三氯甲烷(氯 仿)、2-氯酚、萘、苯并(a)蒽、屈、苯并(a)荧蒽、苯并(b) 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硝基 苯、苯胺4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1.3.1 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现有工业园内, 属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及修改单。(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附近区域主要河流为刁江, 其流向由西北至东南向, 最终于都安县百旺 乡那浩村附近汇入红水河。刁江上游车河河段水面宽 3.05.0m,水深 0.51.5m,流量约为 22500m3/d。图 1.3-1 区域主要水系分布示意图根据河池市水功能区划报告(2016 年修正),刁江属于刁江车河大厂工业、 农业用水区, 水质目标为 III 类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5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图 1.3-2 河池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6南丹县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总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现有工业区, 工业用地属于 3 类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4)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广西生态功能区划,规划区属于“I4 土壤保持功能区”以及“II-1 农林产品提供功能区”。表 1.3-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序号项目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划刁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 类 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类功能区。3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昼间 65dB(A)、夜间 55dB(A)。4生态功能区划规划区属于“I4 土壤保持功能区” 以及“II1 农林产品提供 功能区。5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6是否涉及水源保护区不涉及7是否涉及基本农田保护 区不涉及8是否涉及风景名胜区不涉及9是否涉及重要生态功能 区不涉及10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涉及11是否涉及水库库区不涉及12是否涉及水土保持重点 防控区涉及13是否涉及地质灾害的重 点防控区不涉及1.3.2 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表 D.1,具体标准见下表。7表 1.3-2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标准浓度限值(g/m3)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 小时平均1501h 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 小时平均801h 平均200一氧化碳(CO)24 小时平均41h 平均10臭氧(O3)年平均16024 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 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 小时平均75总悬浮颗粒 物(TSP)年平均20024 小时平均300硫化氢1 小时平均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HJ2.22018)附录 D(2)地表水环境:刁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表 1.3-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 mg/L项目类pH 值(无量纲)69溶解氧5高锰酸盐指数6化学需氧量20五日生化需氧量4氨氮1总磷0.2总氮/铜1锌1氟化物1硒0.01砷0.05汞0.0001镉0.005铬(六价)0.05铅0.05氰化物0.2挥发酚0.0058项目类石油类0.0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硫化物0.2粪大肠菌群(个/L)10000铊0.0001锑0.005(3)地下水环境: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表 1.3-4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单位: mg/L(pH 值、大肠菌群除外)项目标准限值参考标准pH 值(无量纲)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乌类标准总硬度(以 CaCO3 计)450溶解性总固体1000硫酸盐250氯化物250铁0.3锰0.1铜1.0锌1.0铝0.2挥发酚0.00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耗氧量3.0氨氮0.5硫化物0.02钠200总大肠菌群(MPN/100mL 或 CFU/100ml)3.0硝酸盐氮20亚硝酸盐氮1.0氟化物1.0氰化物0.05铬(六价)0.05砷0.01汞0.001镉0.005铅0.01铊0.00019(4)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用地属于 3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表 1.3-5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时段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标准3 类6555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5)土壤环境: 评价区现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 1.3-6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GB36600-2018)序号污染物项目CAS 编号筛选值管制值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砷744038220601201402镉74404392065471723铬(六价)1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