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旺福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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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旺福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项目编号:7bd0b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编制日 期:建设项且动物门诊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7六、结论 60附表 6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61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62附图 2 项目四至及实景图 63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 67附图 4 敏感点分布图 68附图 5 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图 69附图 6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70附图 7 广州市花都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71附图 8 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图 72附图 9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73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74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图 75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 76附图 13 项目与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 77附图 15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78附图 15 三线一单图 79附件 1 营业执照 80附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1附件 3 用地证明 82附件 4 租赁合同 87附件 5 声环境检测报告 88附件 6 排水咨询意见 95附件 7 项目代码 98附件 8 辐射安全许可证 9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旺福动物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305-440114-99-01-862414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16 号之 28地理坐标 (北纬 23 度 22 分 1. 111 秒,东经:113 度 14 分 40.69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222 宠物医院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3 动物医院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 3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6.7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107.85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依据如下: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的 依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等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罐车外送水处理厂的除外);新 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已配套完 善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处理 达标后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 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1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 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 项目规划情况 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 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可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 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 版)中禁止准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 目不属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8 年版)的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不使用 或生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所 列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本项目不属于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1 年版)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 2 、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16 号之 28 ,根据房产证(粤房 地权证穗花字第 0300150104 号)和租赁合同(穗租备 2020G1400400136 号),项目所在建筑房屋用途非居住用房,为商业用房,可用于本项目的生产经营。3 、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地表水环境根据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GB/T50594),水功能区划分为两级体系, 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水功能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 区、缓冲区。二级水功能区将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 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 控制区七类。另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 的通知 (穗环2022122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级水功能区的2天马河开发利用区范围内,该河段范围按二级区划执行。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二级水功能区的天马河工业农业用水区,主导功能为工业、农业、景观,水质 现状为 V 类,2030 年水质管理目标为类。故天马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环境空气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 号),该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不属于禁止排放污染物的一类 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的二级标准。声环境根据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 (穗环2018151 号),项目所在区 域属于声环境 3 类区,即项目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4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16 号之 28 ,根据广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相符性详见下表。表1-1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别全省总体管控要求项目对照分析情况相符性分 析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 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 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全面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本项目为宠物医疗 服务业,不属于重 大产业、化学制浆、 电镀、印染、鞣革 等项目。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及 其他需要特殊保护 的敏感区域。项目 所在区域属于空气 质量不达标区,但 本项目废气较少,符合3不会对环境质量造 成影响。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积极发展先进核电、海上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强化油品生产、流通、使用、贸易等全流程监管,减少直至杜绝非法劣质油品在全省流通和使用。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落实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 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 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消耗能源为电能,区域水、 电资源较充足,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资 源利用上限。符合污染物 排放管 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火电及钢铁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水泥、石化、化工及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深入推进石化化工、溶剂使用及挥发性有机液体储运销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通过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反应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恶臭物质的协同控制。严格落项目属于宠物医疗 服务业,不排放重 金属,不使用溶剂 型油墨、涂料、清 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 材料。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已配套完善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符合4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优化 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 、类 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 染物排放量。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 度,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 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化 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 增效,因地制宜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陆海统筹,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量。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 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 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 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 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 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 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 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 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范受 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全力避免因各 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事件)。项目不在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保护区,项目为宠物医疗服务业,不属于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 和尾矿库等重点环 境风险源企业。符合类别珠三角核心区区域管控要求项目对照分析情况相符性分 析区域布 局管控 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项目为宠物医疗服 务业,运营过程中 无需使用锅炉及其 相应燃料,不属于 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 革行业,不使用高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符合5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 ,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 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 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 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 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使用燃料。本项目为宠物医疗服务业,不属于高耗水行业企业。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 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 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 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 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 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企业应建立完善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体系,提升危险 废物监管能力,健 全危险废物收集体 系,推进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符合环境管 控单元 总体管 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优先保 护单元生态有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 态空间项目不在生态优先 保护区内符合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属于水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 功能区)项目属于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符合重点管 控单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 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项目所在地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但不符合6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 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 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 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 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 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 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 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 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 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 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属于省级以上工业 区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 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 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 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 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 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 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 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项目不属于耗水量大和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本项目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洗浴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道引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 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 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 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本项目不属于产排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项目;不涉及溶剂型油墨等高VOCs原辅材料符合一般管 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 定。项目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符合5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 态环保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 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7(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16 号之 28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 生态优先保护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本报告各章节分析表明: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外排废水处理后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 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 经紫外线灯管消毒;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时加强室内通 风;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仍能维持二类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 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进行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投入营运后,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 项 目 位 于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新 雅 街 镜 湖 大 道 16 号 之 28 , 属 于ZH44011420004(新雅街道-新华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控单元) ,管控要求如下。表 1-2 与 ZH44011420004(新雅街道-新华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的相符 性分析一览表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区 域 布 局 管控1- 1.【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 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 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1-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 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1- 1.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服 务,所用商铺为商业用 地,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 物,不适用高挥发性有机 原辅料。1-2.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服 务,不属于禁止类,不属 于效益低、能耗低等项相符8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 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目。能 源 资 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 型社会建设 。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 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节 水技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 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 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 应限期退出。2- 1.本项目主要为生活用 水、 医疗用水和洗浴用 水。用水量少,符合节水 标准的产品、设备。2-2.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服 务,所用商铺为商业用 地,不属于占用水域岸 线。相符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3- 1.【水/综合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管线维护检修, 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 行雨污分流。3-2.【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加强 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 能源;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 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3-3.【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 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 排放,防止废气扰民。3- 1.本项目位于广州新华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 污水处理后经市政管网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3-2.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企 业,符合相关要求,对周 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3-3.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企 业,符合相关要求,对周 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相符环 境 风 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 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4- 1. 建立健全事故应急 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 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相符6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粤环202110 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加强 大气氨、有毒有害污染物防控。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 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探索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基于现有 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加强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 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经 紫外线灯管消毒;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时加强室内通风; 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排 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以上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违背以上规划的主要宗旨。7 、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中花都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9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 95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达标, O3 90百分位数日最大8小时不达标,所以花都区被判定为不达标区。根据广 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广州市近期采取产业和能源结构 调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等一系列措施后,在2025年实现空气质量6项主 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全面达标。本项目设置宠物排便排尿盒, 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手术结束后经 紫外线灯管消毒;污水处理设备为密闭设计,且规模较小,同时加强室内通风; 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排 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项目废气主要为臭气,无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二 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的相关要求。8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a.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可确定,本项目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b.大气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可确定,本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c.水环境空间管控。根据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可确定,本项目不属 于水源涵养区、饮用水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本项目不属于超载管控区,纳污水体也不属于超载管控区。表 1-3 本项目与该文的相符性分析对照表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空 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边界,维护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不属于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禁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新建排放大气 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 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不属于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需要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 征实施重点减排。不属于大气污染物 增量严控区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 项目,禁止新(改、扩)建钢铁、建材、 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高污染行业 项目;禁止新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 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 锅炉;禁止新建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不属于10的项目;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 止项目。水环境空间管控超载管控区加强现有水污染源和排污口综合治理, 持续降低入河水污染物总量,使水质达 到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区内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由各区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 关闭,限期恢复原状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并依法处罚。不属于水源涵养区禁止新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 业,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 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不属于饮用水保护 区禁止影响安全供水的开发建设行为,规 范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属于珍稀水生生物生境保护区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严 格限制新设排污口,加强排水总量控 制,关闭直接影响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的 排污口,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温泉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要进行合理开发,禁止污染水体的旅游开发项目。不属于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关要求。9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宠物医院环保整顿规范专项行 动的通知(穗环办201938 号)附件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 发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 1-4 本项目与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 引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四( 一)动物医院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可委托技 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具备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建设单位,也可自 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动物医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有审批权的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 用。相符。本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 单位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批。2四(二)其他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其他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建设单位需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参照本指引(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要 点 ”中的“(六)防治污染措施 ”)落实相 关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标准 要求。如其他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调整为 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力的,本项目属于具备从事动物 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能 力的动物诊疗机构,应编 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应在调整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四(三)动物诊疗机构安装射线装置。安装、使用类射线装置的,在建设项目开 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可委托技术单位编制核 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具备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建设单位,也可自行 编制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报告表;使用类 射线装置的,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依 法备案;使用具有放射性诊疗设备的,需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项目设置辐射设备,已 另外申报并依法取得辐射 安全许可证(见附件 8)4五(三)选址相符性分析选址符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 以下场所新建、扩建动物诊疗机构的,需加 强论证其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公 开环境信息:1 、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内;2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3、与周边学校、医院、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 筑距离少于 10 米的场所。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16 号之28 。项目所在建筑为美林轩逸时光商住楼,所在建筑一层均为商铺,项目二层为居民区,项目正上方为二层平台,项目与居民区不在同一平面或垂直面,边界距离居民区约距离 6m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通过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等形式,充分收集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公开期间未收到相关公众意见。10 、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相符性分析表 1-5 本项目与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序号管理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分析1第五条国家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从事动 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取得动物诊疗许可 证,并在规定的诊疗活动范围内开展动物诊 疗活动。本项目按要求办理动物诊 疗许可证。2第六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 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 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动物饲养场、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不 少于二百米;(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 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 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符合。(一)本项目租用广州市 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 16 号之 28 进行经营,经营建筑面积为约 107.85m2;(二)本项目选址距离畜 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 动物交易场所大于 200m; (三)本项目设有独立的 出入口,出入口没有设在 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 没有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12房等功能区;(五)具有诊断、消毒、冷藏、常规化验、 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六)具有诊疗废弃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 托专业处理机构处理;(七)具有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的隔离控 制措施及设施设备;(八)具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 医;(九)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 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 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 管理制度。用户共用通道;(四)本项目具有布局合 理的诊疗室、隔离室、药房等功能区等;(五)本项目具有诊断、 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 备;六)本项目具有诊疗废弃 物暂存处理设施,并委托 专业处理机构处理;(七)本项目不接收具有 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八)本项目具有 3 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 书的人员;(七)本项目具有完善的 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诊疗废弃物暂存、兽医器械、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3第七条 动物诊所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一名以上执业兽医师;(二)具有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符合。(一)项目具有 3 名执业 兽医师;(二)项目具有布局合理 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4第八条 动物医院除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