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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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项目 编号: k16aOi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 亡巡握氫盒虽直堰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9月中 华人民共和 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2六、结论 44附表 4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45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 46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47附图 3 项目现状及四至实景图 48附图 4 项目周边 500 米范围内敏感点 49附图 5a 项目 1 楼平面图 50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52附图 7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 53附图 8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 54附图 9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55附图 10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 56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 57附图 12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 58附图 13 项目在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的位置截图 59附图 14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60附图 15 白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61附图 16 大气现状引用监测点位图 62附图 17 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 63附件 1 营业执照 64附件 2 法人身份证 64附件 3 租赁合同 64附件 4 大气现状引用监测数据 64附件 5 废水引用监测报告 6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9-440111- 17-01-69400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 2 号 103地理坐标113 度 15 分 12.833 秒, 23 度 19 分 46.28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39 其他方便食品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一、食品制造业 14 方便 食品制造 143 除单纯分装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 他 符 合 性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生产河粉,属于C 1439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2021年修改本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明 1 分 析文规定限制及淘汰类产业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国家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在产业政策上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2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2号103,根据白云区 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详见附图15),符合用地规划。3 、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2号103 ,距离流溪河 2954m ,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粤府函202083 号)(详见附图8),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 (穗府201317号)(见附图6),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 【2018】151号)(详见附图7),项目所在地属于声环境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因此,本项目所在地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4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 ”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生态优先保护 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等优先保护单元,属于陆域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 2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 2 号 103 ,项目所在地不 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与生态环境管控区不重叠,与大气环境管控区不 重叠,与水环境管控区不重叠。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土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项目用水由市 政供水部门提供自来水,用电用市政电网供给,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 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 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 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所在地除 O3 外环境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2 类功能区标准。因此,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 求。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其他方便食品制造,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 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因此,本项 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5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本项目位于“ 白云区人和鸦湖村、人和鹤亭村等重点管控单元(ZH44011120020)” ,本项目与该区域管控要求相符性如下。表 1-2 管控要求相符一览表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 合 性区域布局 管控1-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主 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 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1-2.【风险/限制类】单元内机场油库等储油库 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 严格落实与库外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 业、交通线的安全距离。1-3.【生态/禁止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干流河 道岸线合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 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应严格按照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进行项目准入。 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 区内,应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力度,限制引入 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1-5.【土壤/禁止类】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点 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生产河粉, 符合产业规划,不属于 效益低、耗能高、产业 附加值较低的产业,与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无冲突,也 不属于大气弱扩散重点管控区内,不涉及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符 合能源资源 利用2-1.【其他/综合类】单元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单位产本项目采用行业内先进适用工艺,主要耗能符 合 3 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指标应 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为电能、天然气和水, 对资源消耗不大,单位 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 物排放等清洁生产指标可达到清洁生产先 进水平。污染物排 放管控3-1.【水/综合类】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 改造后评价工作,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实 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 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行重点涉 水行业企业废水厂区输送明管化,实行水质和 视频双监控,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3-2.【水/综合类】全面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 着力补齐污水收集转输管网缺口,持续推进城 中村截污纳管工作。3-3.【大气/综合类】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 辅材料替代,加快涉 VOCs 重点行业的生产工 艺升级改造,推行自动化生产工艺,对达不到 要求的 VOCs 收集及治理设施进行整治提升,逐步淘汰低效 VOCs 治理设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粪池预处理,汇合经自 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城 市污水管网。符 合环境风险 防控4-1.【风险/综合类】机场油库等存在环境风险 的企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 以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 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 介质。4-2.【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政府三 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 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园区环境 事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预报机制,建设园区环 境应急救援队伍和指挥平台,提升园区环境应 急管理能力。4-3.【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区 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 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按要求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落实有效的风险防范 及应急措施,减少有毒 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 大气、水体、土壤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均实现 硬底化,污水排入市政 管网,因此无对土壤和 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符 合5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相符性分析与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第 14 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将国家、广东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 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 ,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总面积为1059.66km2 ,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的 14.4% 。其中,法定生态保护区包括饮用水 4 源一级保护区、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 景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地质公园。市级及以下 森林公园、市级以下自然保护区、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确定的生态严控区、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暂未明确边界的禁止开发区、其他暂 未明确边界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和严格保护类江心岛,待明确边界及管控要求后纳入”。结合近期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分类汇总表及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等相关资料,本项目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第 19 条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面积约为 3055km2 ,约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41% 。生态环 境空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边界,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等相关资料可确定,本项目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内。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第 20 条大气环境空间管控: “在全市范围内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结合广州市大气环境管控区划分方案及附表、以及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 图可确定,本项目不在大气环境管控区中划分的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的范围内。与水环境空间管控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第 21 条水环境空间管控: “在全市范围内划分 4 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珍 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 ,对准保护区及其以外的区 域,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淘金、采砂、 5 开山采石、围水造田。禁止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 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 业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严格控制网箱养殖规模,湿地保护区不得从事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可确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管控区(一级 饮用水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涉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管控区。但在重 要水源涵养管控区范围内,水源涵养管控区要求为:禁止破坏水源林、护岸林和 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等损害水源涵养能力的活动,强化生态修复。禁止新建有毒 有害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现有工业废水排放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工业企业,须限期治理或搬迁。本项目为其他方便食品制造,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不排放有 毒有害物质。本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蒸汽 冷凝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汇合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清洗废 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石井河,污 染物可达标排放。蒸汽冷凝水的水质简单,不添加任何药剂,可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关要求。6 、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2021 年 6 月 15 日修正版)相符性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第三十 五条:在流溪河流域河道岸线功能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应 当符合河道岸线、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 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禁止新建、扩建下列设施、项目:(一)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项目,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与省重点基础设施除外;(二)畜禽养殖项目; 6 (三)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四)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 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项目。改建前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本条例实施前已合法建成 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设施、项目,不符合功能区规划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在本 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组织搬迁,并依法给予补偿;未按要求搬迁的,依法予以 关闭。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设施、项目,污染物排放不符合 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未办理合法手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项目距离流溪河 2934m,在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 内,项目属于分类管理名录中“十一、食品制造业 14 方便食品制造” ,不属于条 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新建、扩建的项目,项目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按需供给,不在厂区内大量储存。因此,本项目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7 、与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穗发改2018784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 年)(穗发改2018 784 号):到 2025 年,流溪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建设 迈向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新阶段,产业围绕重点园区、基地在空间上科 学合理集聚集群发展;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引领产业发展,产业建设支撑生态环境 保护的统筹融合长效发展机制。展望 2030 年,努力把流溪河流域建设成为生态 环境保护示范区,产业绿色发展引领区,环境保护和产业建设融合发展机制创新 区。为达成上述目标,该规划结合流域实际,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划,提出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 2 号 103 ,主要生产河粉,属于其 他方便食品制造,所用原料均为外购品,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该文中的鼓励、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故本项目建设符合该项规 7 划的相关要求。8、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2021 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 知(粤环函2021461号) 四、收严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全省新建燃气锅炉要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氮氧化物达到50毫克/立方米。本项目设有4台 0.5t/h 蒸汽发生器,其中蒸汽发生器也叫蒸汽热源机(俗 称锅炉),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热能把水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汽的机械设备。 锅的原义是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是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包括锅和炉 两大部分。本项目蒸汽发生器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氮氧化物可达50毫克/立 方米,故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 设 内 容广州振鑫食品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 2 号 103 。项 目通过外购米、淀粉、食用油等作为原料,经过清洗、浸泡、磨浆、搅拌、蒸粉 等工序生产河粉。项目占地 1000m2 ,建筑面积 1400m2,主要建筑为:租用 1 栋 2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详见下表。表 2-1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一览表项目类别行业类别及代码环境影响评 价类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C1439其他方便食品制造十一、食品制造业 14 方便食品制造 143 除单纯分装外环境影响报 告表环境影响报告 表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情况详见表 2-2。表 2-2 主要建筑情况序号建筑名称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m2)层数备注1生产车间1000140021 层建筑面积为 1000m2, 2 层建筑面积为 400m2总计100014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2-3。表 2-3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类 别建设内容备注1主体工程生产厂房1F设有蒸煮间、磨浆间、包装间、原料仓、办 公室等2F设有备用库、储油间、化验室等2辅助工程仓库主要用于储存成品3公用工程给水供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 水、清洗用水、产品用水 9 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一起排入龙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 排入石井河;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用于设 备供热蒸汽冷凝水的水质简单,不添加任何 药剂,可直接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石井河,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不设发电机4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归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石井河废气治理燃气废气经收集引至 1 条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噪声治理设备减振、消声装置、厂房隔声措施固废治理一般固废暂存点、垃圾桶2 、主要产品及产能情况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下表 2-4。表 2-4 产品及产能一览表序号名称年产量(t/a)备注1河粉1800/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2-5。表 2-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产能数量(台)备注1河粉机/5蒸粉2磨浆机/4磨浆3泡米桶0.5m310浸泡4搅拌桶1m35搅拌5封口机/3包装6蒸汽发生器0.5t/h4提供热量,使用液 10 化石油气4 、主要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6。表 2-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 号名称状态单位年使用量(t/a)最大贮量(t/a)1米固体t/a900802淀粉粉状t/a8453调和油液体t/a614产品用水液体t/a810/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预计定员 10 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 300 天,实行 1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白班)。6 、公用、配套工程给水系统项目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主要包括员工生活用水(100t/a)、生产用水(3720t/a),总用水量为(3820t/a)。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90t/a),生产废水(1980t/a)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 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龙归污水处理厂。另外蒸汽冷凝水(240t/a)的水质简单,不添加任何药剂, 可作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龙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广州市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 2010 年规划分布图 ”,本项目位于龙归污水处理系统,详见附图 17)。 11 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t/a)耗能情况本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给,无备用发电机,年用电量预计为 12 万kw ·h。 本项目年用液化石油气预计为 75t/a(50kg/罐,每天约 5 罐,按需供给,不在厂内大量贮存)。7 、厂区平面布置及四至情况项目生产车间内 1 楼设有蒸煮间、磨浆间、包装间、原料仓等,2 楼设有办 公室、备用库、储油间、化验室等。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5ab 。项目东 面为广州市靓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南面为其他工业厂房、西面为英伦电梯(广东)有限公司、北面为达众产业基地。 12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1 、河粉生产流程及产污节点如下:图 2-2 河粉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1)清洗、浸泡:将采购的米进行清洗干净,然后加入适量水进行浸泡, 使米吸收更多水分便于磨浆和蒸熟,浸泡时间为12小时。该过程会产生洗米废水、浸泡废水;(2)磨浆:将浸泡后的米投入磨浆机进行打磨。该过程会产生噪声、设备清洗废水。(3)搅拌:按比例加入淀粉和食用植物油,然后进行搅拌,搅拌过程加入水, 淀粉呈湿润状态,不会产生粉尘,但在投料时会有少量粉尘逸散。该过程会产生少量噪声和投料粉尘。(4)蒸粉:将河粉浆液输送到河粉生产机进行蒸熟,蒸煮温度为 100左右,蒸煮时间为 100 120s,然后将河粉切成条状。该过程会产生设备清洗废水、噪声。 13 (5)冷却:通过河粉机的传输带自然冷却。(6)检验:对冷却后的河粉进行色泽、异味等检验。(7)包装:对河粉进行包装。该过程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污节点分析:表 2-7 产污环节一览表序号类别污染源来源主要污染物1废气燃烧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SO2 、NOX 、颗粒物投料粉尘投料颗粒物污水处理 设施恶臭污水处理站运行臭气浓度2废水生活污水办公CODcr、NH3-N、SS、BOD5生产废水洗米、浸泡、设备清洗废水CODcr 、NH3-N 、SS、 BOD5 、动植物油浓水、用于设备供热蒸汽冷 凝水无机盐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生产加工废包装材料、污泥危险废物包装消毒废紫外灯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长岗长顺路 2 号 103 ,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项目所在区域附近主要其他工业企业,本项目所在区域主 要环境问题为附近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少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机械设备噪声等,对周边环境有着一定的影响。 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位于龙归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周围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龙归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石井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201114 号)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功能区调整方案(试行)的通 知(穗环2022122 号)的有关规定,石井河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为了解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 广东省 2022 年第三季度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中石井河的相关数据。监测数据见表 3- 1。表 3-1 2022 年 7 月2022 年 9 月石井河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L ,pH 无量纲)河流 名称月份水质管 理目标水质类 别水质状况达标状 况超标项目/超标倍 数综合 污染 指数石井 河 (石 井河 中游断面)2022年7月类类中度污染达标/1.432022年8月类类中度污染达标/1.042022年9月类类中度污染达标/1.27监测结果表明,2022 年 7 月2022 年 9 月石井河(石井河中游断面)水 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达到水质管理目标。随着区内市政污水管网铺设的完善,居民的生活污水将通过污水管网得 到有效收集,可减轻河流的污染程度,同时对河流附近的工厂企业严格要求 和管理,加强执法力度,禁止其直接排放污染物。通过以上措施,纳污水体的水质将会得到更好的改善。 15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按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 号文)中的环 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及标准分级,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 广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白云区 2022 年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见表 3-2。表 3-2 2022 年白云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指标SO2NO2PM10PM2.5COO3单位g/m3g/m3g/m3g/m3mg/m3g/m3年平均值63349251.0(8 小 时均值)168质量标准60407035416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超标占标率10%82.5%70%77.42%25%10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城市环境空 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 、CO 和 O3 ,六项污染 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质量达标。根据监测结果,白云区 O3 的年均浓度值不符 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2018 年)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2)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广州市将采取产 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大气污染治理的措施等一系列措施,在 2025 年底 前实现空气质量 6 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全面达标。本项目所在区域不达标指标 O3 第 90 百分位数日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 浓度 预 期 可达 到 小 于 160g/m³的 要 求 ,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表 3-3 广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指标 16 序 号环境质量指标中远期 2025 年(g/m3)国家空气质量标准(g/m3)1SO2 年平均浓度15602NO2 年平均浓度38403PM10 年平均浓度45704PM2.5 年平均浓度30355CO 日平均值的第 95 百分数位200040006O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数位1601607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92-特征污染物因子分析为了解特征污染物 TSP 的现状质量状况,本次评价引用广州汇展金属制 品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中广检测技术(广州)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对大凼庄的环 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ZGJC2021-01071 号,对 TSP 进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8 日 1 月 14 日。监测数据详见下表。(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南面 2187m)。表 3-4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TSP)监 测 点 位监测点坐标污染物平 均 时 间评价 标准 mg/m3监测浓度范 围 mg/m3超标率%达 标 情 况经度纬度2#大凼庄113° 157.46E23° 1827.50NTSP日 均 值0.30.080.1010达 标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 TSP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3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 环2018151 号),项目所在地属 2 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 、夜间50dB(A)。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可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7 4 、地下水质量现状本项目地面已经硬体化,不会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地下水调查与评价。5 、土壤质量现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等土壤污染物,且地面已经全面硬体化,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土壤调查与评价。6 、生态环境、电磁辐射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加工生产活动,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生态环境和电磁辐射现状调查。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周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该项目在建设开展和生产运行中能够保持区域原有的大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1 、大气环境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下降,符合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厂界外 500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主要的敏感目标见下表所示。表 3-5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名称坐标保护对 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 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