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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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内容 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4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65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2七、结论74专题 1 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75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020-441302-44-02-04361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站址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南部;110kV 线路工程途经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和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地理坐标拟建 110 千伏兴安站站址中心坐标(114 度 34 分 20.441 秒,23 度 06 分 34.845 秒);新建鹿江至兴安 110kV 双回线路工程:起点为 220kV 鹿江站(114 度 31 分 05.244 秒,23 度 06 分 30.894 秒),终点为 110kV 兴安站(114 度 34 分 21.020 秒,23 度 06 分 35.452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61-输变电工程用地面积(m2)/长度(km)站址征地红线面积 7543m2 ,围墙内 用地面积:3311m2。线路工程永久用地面积:2200m2, 长度:2 ×7.86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题 1 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中“ 附录 B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和要求 ”,输变电项目应设电磁环境影 响专题评价,其评价等级、评价内容与格式按照本标准有关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故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审批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惠府函2018348 号) 1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单位:原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惠市环函2018142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项目建设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10千 伏兴安(惠泽)变电站属于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 中规划远景新 建变电站,本项目拟建110千伏兴安(惠泽)变电站符合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的要求。2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规划环评总结论: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的实施是必要 的,规划包含建设项目在满足本次环评提出的各类环境敏感区环境准入条件,采 取并落实相应的规划调整建议、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年)的实施从资源环境角度分析是可行的。本项目拟建 110kV 兴安变电站、110kV 送电线路工程均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 区、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对照表 1- 1 ,项目建设与 惠州市电网专项规划(2017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相符。表1-1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内容来 源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规划输电线路走廊尽量利用现有线路走 廊同塔多回或与之平行架设,城镇规划 区和规划开发区内的线路大多沿现有或 规划道路的绿化带同塔多回架设,对居 民集中区或中心城区等新增线路走廊确 有困难的,还考虑对现有线路走廊进行 改造利用或改为地下电缆敷设。报 告 书本项目输电线路采用电 缆+架空方式,电缆线路 主要沿市政道路人行道 敷设,架空线路采用双 回路设计,主要沿山林 架设,不涉及人口集中 居住区。符合 2 内容来 源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在规划阶段将各种法定保护区的准入条 件引入规划布局指导,并且经过优化调 整,最终准确的避开了所有自然保护区 的保护范围、确保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森 林公园内占地(变电站、塔基和电缆用 地) 、准确地避开了风景名胜区的核心 保护区、确保了不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 区内立塔、不在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修 建变电站和电缆沟、准确地避开了市级 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规划中 所有站址准确地避开了所有的基本农 田。报 告 书本项目选址、选线均不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 护区、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农田等敏感区。符合在城(镇)现有及规划建成区、人口集 中居住区,输电线路宜采用电缆敷设方 式,变电站应采用户内站等环境友好型 建设方式。审 查 意 见本项目拟建变电站采用 全户内设计,不涉及现 有及规划城镇建成区、 人口集中居住区。输电 线路采用电缆+ 架空方 式, 电缆线路主要沿市 政道路人行道敷设,架 空线路主要沿山林架 设,不涉及人口集中居 住区。符合塔基、变电站、输变线路的建设须避让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饮用 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 区)。审 查 意 见本项目拟建变电站及输 电线路均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 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塔基、变电站、 电缆沟的用地不得占用 文物保护范围、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审 查 意 见本项目变电站用地为建 设用地,塔基建设避开 基本农田等敏感区,变 电站和塔基用地均不占 用文物保护范围。符合在推进规划所包含具体项目的建设时, 须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穿 越(占用)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 区、生态严控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国有林场林地、重要河道及桥梁(涵)、 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等敏感区的技术 论证及报批工作。审 查 意 见本项目拟建变电站及输 电线路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国有林场、文物保护单 位等敏感区。符合 3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应 “生与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下简称“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 格保护的区域。根据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征求意见版),惠州惠城110千伏兴 安(惠泽)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图1) 。因此本项目未进入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根据现状监测,项目所经区域的声环境现状、电磁环境现状均满足相应标准 要求;同时,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无影 响,项目生活污水量少,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抽走处理,不外排, 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本次环评预测结果,营运期的声环境 影响、电磁环境影响均满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为电能输送项目,不消耗能源、水,仅站址及架空线路塔基占用少量土地为永久用地,对资源消耗极少。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的决定中“第一类 鼓励类 ” 项目中的“ 电网改造及建设 ”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负面清单建设项 目。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所经区域不涉及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问题。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管控要求。2 、与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 4 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 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生态功能 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 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本项目拟建兴安变电站和110kV线路工程涉及ZH44130220006惠州城区重点 管控单元和ZH44130330001惠阳良井镇_平潭镇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2 。本项 目与各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1-2 ,通过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惠州城区 重点管控单元和惠阳良井镇_平潭镇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惠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3 、与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广东省域范围主 体功能区包括优化开发、重点开发、生态发展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本项目位于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和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属于国家优化开发区(见附图 3)。对于优化开发区域,其功能定位是:通过粤港澳的经济融合和经济一体化发 展,共同构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其发展方向是:率 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优化人口分布、 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优化生态系统格局,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此外,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将依法设立的各 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湿地公园、重 要湿地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列入广东省域范围内的禁止开发区域。项目拟建 站址、线路工程均不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 号)的禁止开发区域中。本项目建设可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当地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要求。4 、与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相符性分析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 规划(粤府2012120 号)的基础上,对惠州市域以镇(乡、街道)为基本 划分单元,将县(区)域空间进一步细分为调整优化区、重点拓展区、农业与乡村发展区、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区以及禁止开发区域共五类功能区。 5 根据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本项目位于惠州 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和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属于重点拓展区(见附图 4) 。重点拓展区是空间开发与扩展的主要地区,资源配置和区位条件较好的镇 (街道),已经具有一定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基础,是未来工业化和城市的重点地区。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将依法设立的国家级、 省级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重要水源地等共 66 个 区域列入禁止开发区域。项目不在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列入的禁止开发区域中。本项目建设可提高供电可靠性,满足当地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惠府2014125 号)的相关要求。s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符性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广东省于 2018 年 11 月通过制定了广东省环 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鼓励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 变,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污染物排放及防治符合性分析根据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应当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处理污染物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环境保护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时,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噪声、振动、噪光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污水不能并入城镇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的,应当单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禁止在水库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和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为非工业开发项目,经预测,工程施工期在采取一定环保措施及生态 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生态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工业废水、工业废气产生,仅 少量生活污水,而其主要特征污染为电磁环境影响,无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能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程施工期间,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建设过程中严格 6 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手续履行符合性分析根据条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存在环境风险的建设 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 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流域和行业,有关人民政府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或者相关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该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本项目为非工业开发项目,目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建设单位承诺工程在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工建设。综上分析,惠州惠城 110 千伏兴安(惠泽)输变电工程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7 表 1-2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情况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工程建设情况相符性ZH4413 0220006惠州城区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1- 1. 【产业/鼓励引导类】生态保护红线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的区域,主导产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先进制造业等产业。1-2. 【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 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 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 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 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的决定 中“第一类 鼓励类 ”项目中的“ 电网改造及建设 ”项目,不属于国家 明令禁止建设的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符合1-3. 【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准入要求, 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 【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 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1-5. 【水/禁止类】单元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东江岭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江横沥中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深圳东部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口下源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口-汝湖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马 安镇西枝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观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 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 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 【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和西枝江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 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 迁。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距离东江约 6km,且 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营运期仅少量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的地表水环境 造成不良影响。符合1-7. 【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 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8. 【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 退出。1-9. 【大气/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1- 10. 【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矿冶炼等行业企业。1- 11. 【土壤/综合类】对建成区内现有电镀、有色金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污染较重的企业进行排查并制 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计划。1- 12. 【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 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 ”制度。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土壤重金属污染。1- 13. 【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和湖 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工程选址选线设计已充分考虑水域岸线的保护,站址和塔基设计 已尽量避开河道和河库的管理范围。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 1. 【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2. 【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集中式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能源类线性工程,不属于污染项目。符合 8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工程建设情况相符性ZH4413 0220006惠州城区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3- 1. 【水/综合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建设,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 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3-2. 【水/限制类】单元内淡水河流域内(涉及三栋镇、马安镇)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 转化膜等工艺设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料 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050-2017) 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的较严值。本项目变电站 1 名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 期由吸粪车抽走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符合3-3. 【大气/限制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已有及改建工业企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且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 能区划(2021 年修订)实施前已设采矿权、已核发采矿许可证且不在自然保护区等其它法定保护地的项目,按已 有项目处理,执行一级排放限值。3-4. 【大气/限制类】新建项目 VOCs 实施倍量替代。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符合3-5. 【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 以及可能造成土壤 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 1. 【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水环境风险预警监测以及水环境应急演练。4-2. 【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3. 【水/综合类】推进东江水环境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重金属水污染预警能力。本项目属于输变电工程,营运期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变 电站设有专用防渗集油沟、事故油池等设施,用以防止主变压器的漏油 事故,并制定健全的应急组织指挥系统组织实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变 电站 1 名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抽 走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符合4-4. 【土壤/综合类】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土壤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环境管理。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符合ZH4413 0330001惠阳良井镇_平潭镇一般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1- 1. 【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止新建农药、铬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 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氰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 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 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 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2. 【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的决定 中“第一类 鼓励类 ”项目中的“ 电网改造及建设 ”项目,不属于国家 明令禁止建设的负面清单建设项目。符合1-3. 【生态/禁止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准入要求, 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1-4. 【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马安镇西枝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西枝江平潭川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西枝江良井老鸦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 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 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5. 【水/禁止类】禁止在西枝江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 堆放场和处理场需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需限期搬迁。1-6. 【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本项目选址选线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项目距离西枝江约 6.6km ,且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营运期仅少量生活污水,不会对周边的 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符合1-7. 【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 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符合 9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工程建设情况相符性ZH4413 0330001惠阳良井镇_平潭镇一般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1-8.【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和湖库 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工程选址选线设计已充分考虑水域岸线的保护,站址和塔基设计 已尽量避开河道和河库的管理范围。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 1. 【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能源类线性工程,不属于污染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 1. 【水/综合类】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 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 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3-2. 【水/禁止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 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3-3. 【水/禁止类】禁止向西枝江水系水体排放、倾倒,或者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及湖泊、水库的最高水位线以下的 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填埋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3-4. 【水/限制类】单元内淡水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050-2017)规定限值执行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最严值,即达到准 V 类标准。3-5. 【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户、 畜禽散养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3-6. 【水/综合类】统筹规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 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 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7. 【水/综合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本项目变电站 1 名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 期由吸粪车抽走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符合3-8. 【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 VOCs 实施倍量替代。3-9.【大气/限制类】环境空气质量一类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已有及改建工业企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且改建时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划(2021 年修订)实施前已设采矿权、已核发采矿许可证且不在自然保护区等其它法定保护地的项目,按已有 项目处理,执行一级排放限值。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4- 1. 【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 【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本项目属于输变电工程,营运期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变 电站设有专用防渗集油沟、事故油池等设施,用以防止主变压器的漏油 事故,并制定健全的应急组织指挥系统组织实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变 电站 1 名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抽 走处理,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4-3. 【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 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 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营运期没有污废水产生及排放。符合 10 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 地理位置2.1.1 变电站地理位置拟建 110kV 兴安变电站站址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南部,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 114 °34'20.441" ,北纬 23 °06'34.845" 。站址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5。站址区域原始地貌属冲积阶地,地形较平坦,站址现状已初步平整,植被不发育,仅少量的常见草本植物。拟选站址位于东江高新科技园,站址南侧为河惠莞高速、东侧现状 为 H47 乡道、南侧为规划道路,连接东江高新科技园区主干道东新大道,站址附近交通便利。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科技园东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站址为供电用地,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 6。站址附近 500m 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占用基本农田。由站址四至图可以看出,拟建兴安站周边为空地、道路和园地,结合附图 6 ,站址东侧为 H47 乡道,南侧和西侧均为供电用地(据调查,该地块为华电惠州东江燃烧机热电项目用地),北侧为规划路,隔规划路为工业用地,均不涉及学校、医院、民居等敏感区。站址周边 500m 范围卫星图见图 2- 1 ,站址四至图见图 2-2。2.1.2 线路地理位置本项目新建鹿江至兴安 110kV 双回线路工程途经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和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地理位置见附图 5 。线路工程采用电缆+架空方式建设, 自 220kV 鹿 江站(东经 114°31'05.244",北纬 23°06'30.894")起,止于 110kV 兴安站(东经 114°34'21.020",北纬 23°06'35.452" )。根据设计资料,本工程电缆线路路径长 2×0.96km ,全部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内,架空线路路径长 2×6.7km ,全部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线路生态评价范围内(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300m 内的带状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塔基建设不占用基本农田。 11 图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