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常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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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常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项目编号 :4a 0t2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名称:广州市常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 广州市常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2023年03月中 华人 民共和 国生 态环 境部 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7六、结论79附表80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附图 2 项目四至图附图 3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现场图附图 5 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 6 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7 项目地表水水系图附图 8 项目空气质量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9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0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 11 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附图 12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3 广州市大气空间管控图附图 14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图附图 15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6 花都区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附图 17 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 18 项目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附图 19 2021 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截图附图 20 项目总量申请截图附图 21 公示截图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法人身份证附件 3 租赁合同附件 4 用地证明附件 5 大气监测报告附件 6 UV 丝印油墨 MSDS附件 7 洗网水 NSDS附件 8 烫金纸表面粘合剂 MSDS附件 9 排水许可证附件 10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常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02-440114-04-01-99883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 23 号地理坐标北纬23°22 11.342 ,东经113° 1356.456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 塑 料 包 装 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 ”中“53塑料制品业292 ”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除外)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 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 用地面积(m2)6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 VOCs、颗粒物、臭气浓度,不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间接排放到新华污水处理厂,因此,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 Q=0.000386 ,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因此,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1 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市政供水,不在河道取 水,因此,不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 ”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间接排放到新华污水处理厂,因此,不设置海洋专项评价注:1 、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 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 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 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23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 项目厂房的租赁合同、用地证明(详见附件3 、4)项目所在地属工业用地, 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区域,根据附图17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为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生产布局,做 好营运期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则项目选址建设合理可行。2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 ”或“淘汰 ”类别。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2 年版),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中的“制造业 ”禁 止措施,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 ”,建设单位可依法进入。3 、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项目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 符合1生态保护 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km2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0. 13%;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km2 ,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9。是2环境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 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 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 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 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g/m3 ),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 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 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所在地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详见附件9),纳污水体为天马河(秀全水库坝下海布-新街河口罗溪段),根据后文分析可知,天马河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项目所在地已完善市政管网,项目内已完成雨污分流。本项目耗水量少,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提高了工业用水效率。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不会加 重地表水的污染。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现状调查结果, 除O3-8h浓度的第90百分 位数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 量二级标准外,其余基本 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 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分 析,项目运营后不会对环 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 平。是 3 3资源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 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 新雅街雅瑶东路23号,租 用工业区中闲置厂房作为 生产区,不占用农田等土 地资源。本项目耗水量少,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提 高了工业用水效率。生活 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 华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 排,不会加重地表水的污 染。本项目生产使用电作 为能源,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是4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3+N ”全省 总体 管控 要求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23 号,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是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 强度“双控 ”,严格控制 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 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本项目生产主要采用电能 作为能源;建设及运营过 程中满足相关部门核定的能源消费总量。是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 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 23 号,不在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是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 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 风 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 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 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 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不属于化工、涉重金属及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是“ 核一 带一 区 ” (珠 三角 核心 区) 区域 管控 要求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筑牢珠三角绿色生态屏 障,加强区域生态绿核、 珠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入 海河口等生态保护,大力 保护生物多样性。积极推 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 珠海横琴等区域重大战略 平台发展;引导电子信息、 汽车制造、先进材料等战 略性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 级发展,已有石化工业区 控制规模,实现绿色化、本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或工业炉窑。是 4 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 路、高端装备制造、前沿 新材料、区块链与量子信 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禁 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 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 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 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 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 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 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 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 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 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 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 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 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 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 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 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 贵金属,地热、矿泉水, 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 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 强度“双控 ”,新建高能 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 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 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 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 实现碳排放达峰。依法依 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 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 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 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 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 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大 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 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 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 等“油改气 ”、“油改电 ”, 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项目使用的能源主要是电能,不使用煤炭、燃油等 能源。年用水量较少,且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是 5 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 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 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 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 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 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 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 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 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 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 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 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 现有每小时 35 蒸吨及以 上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超 低排放治理,每小时 35 蒸 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快完 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水 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 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 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 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 内,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 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 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 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 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 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 市 ”试点建设。加强珠江 口、大亚湾、广海湾、镇 海湾等重点河口海湾陆源污染控制。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均符合相关标准,从源头上控制 VOCs 产生,对产污位置尽可能 设置排风设施,设送风和 抽风系统,控制无组织排 放。排放的大气重点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 VOCs, 实行 2 倍总量替代。是环境 风险 防控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 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是 6 要求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 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 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 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 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 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 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 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 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 处置能力结构优化。防范和应急措施,可有效 防范污染事故发生。环境 管控 单元 总体 管控 要求全省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 191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27 个,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 般生态空间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 区域;重点管控单元684个,主 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 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501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 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本项目属于新雅街道-新 华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 控单元(ZH44011420004)是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2)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23号,位于新雅街道-新华街 道 - 花 城 街 道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详 见 附 图 22 , 环 境 管 控 单 位 编 码 为 ZH44011420004 。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赤坭镇-炭步镇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所示:序 号项目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1生态保护红线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1329.94平方公 里, 占全市陆域面积的18.35% ,主要 分布在花都、从化、增城;一般生态 空间450.3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 的6.21% ,主要分布在白云、花都、从 化、增城。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98.56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面积的24.64%,主要分布在番禺、南沙。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 见附图12。是 7 2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 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城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城 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近岸海域水环境 质量稳步提升,海水水质主要超标因 子无机氮浓度有所下降。大气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 ) 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 ”规划目标值, 臭氧(O3 )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 二氧化氮(NO2)达标成效。土壤环境 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 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 围,项目所在地属于 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 范围(详见附件9),纳污水体为天马河 (秀全水库坝下海布 -新街河口罗溪段), 根据后文分析可知, 天马河地表水环境质 量不达标。项目所在 地已完善市政管网, 项目内已完成雨污分流。本项目耗水量少,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提高了工业用水效率。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不会加重地表水的污染。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 查结果,除O3-8h浓度 的第90百分位数超出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 级标准外,其余基本 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限值要求;根据项目 的环境影响分析,项 目运营后不会对环境 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 有水平。是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 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 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 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其中, 用水总量控制在48.65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35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 14 万公顷以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在16.47万公顷以下。到2035 年,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 全格局稳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23号,租用工业区中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区,不占用农田等土地资源。本项目耗水量少,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提高了工业用水效率。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不直是 8 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形成与高质量发展相 适应的国土空间格局。接外排,不会加重地表水的污染。本项目生产使用电作为能源,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ZH44011420004 新雅街道-新华街道-花城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要求4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 力逐步退出或关停。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 箱及容器制造业,不 属于高耗能低产出项 目,采用的生产线均 为国内先进的生产设 备,生产工艺先进且 成熟,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是1-2.【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 感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 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23号,不在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内,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本项目UV丝印油墨VOCs含量为2% ,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能量固化油墨中网印油墨VOCs限值=5%的要求;洗网水VOCs含量为850g/L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有机溶剂清洗剂VOC=900g/L的要求。本项目UV丝印油墨和洗网水均不属于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的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是5能源资源利用2-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技 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 量较少,员工们具有 节约用水理念。且项 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提高了工业用水效 率。生活污水经处理 达标后排入新华污水 处理厂,不直接外排, 不会加重地表水的污是 9 染。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 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 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 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 23号,本项目所在地 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不占用河道、 湖泊等岸线资源。是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管线维护检修, 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所在地属于新华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 (详见附件9),生活 污水经隔油池+三级 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冷却废水直接排污入 污水管网,项目废水 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项目所在 地已完善市政管网, 项目内已完成雨污分流。是3-2.【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 放,防止废气扰民。项目设置集气罩收集 废气,并选用“双级 活性炭 ”治理设备处 理VOCs,本环评要求 环保治理设备TA001 风量达24000m3/h、TA002风量达6000m3/h、TA003风量达15000m3/h ,收集效率均不低于80% 。同时,项目运营期将严格按照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制度,落实活性炭更换工作,确保有机废气的治理效率。做好以上措施后 预计项目废气对敏感 点群众的影响较小。是3-3.【大气/综合类】餐饮项目应加强油烟废气防治,餐饮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禁止露天烧烤;严格控制恶臭 气体排放,减少恶臭污染影响。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 箱及容器制造业,不 属于餐饮项目。项目 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集 气罩收集后进入“双 极活性炭 ”治理设备 (TA001 、TA002、TA003)处理后由20 米高排气筒(DA001、 DA002 、DA003)排是 10 放,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4-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 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 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待项目落成后环保验 收前,完善相关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 作,方可投产。是综上,本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3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规定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 相符1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1.1加快推进“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 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 ”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 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 取缔,做到“两断三清 ”,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 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 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 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 ”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淘汰 类、搬迁改造类和 升级改造类企业。符合1.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 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 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 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 行区域内 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 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雅瑶东路 23 号,属于工业用地;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双级活性炭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可以稳定达标排放。符合2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粤环发20186 号)2.1加强涉 VOCs“散乱污 ”企业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 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工商、环保、发改、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 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应办而未办理(特别是存在于居 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或无污 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工业企 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已关停企业可以执行 “两断三清 ”(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 清除设备)。对符合产业政策,但不符合地区产业布 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 境,经过整合可达到管理要求的工业企业,应实施整 合搬迁。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但 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本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地区产业 布局规划,相关审 批手续齐全,且拟 安装“双级活性炭 ” 废气处理设施,可 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符合 11 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 工业企业,依法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3.1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 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 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文件 中所列的禁入行业符合3.2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 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设燃煤锅 炉符合3.3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 VOCs 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粤东西北地区实施等量替代,对 VOCs 指标实行 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 VOCs 排放量。本项目将按文件落实 VOCs 总量指标控制的要求符合4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4.1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 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的生产线 均为国内先进的生 产设备,生产工艺 先进且成熟,设备 密闭性水平较高, 可减少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符合4.2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 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 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 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 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 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 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 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 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 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 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 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 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 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 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项目选用“双级活 性炭 ”能够有效处 理有机废气。同时, 项目运营期将严格 按照活性炭吸附装 置维护制度,落实 活性炭更换工作, 确保有机废气的治理效率符合4.3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 VOCs 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 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要开展LDAR 工作。项目选用“双级活 性炭 ”能够有效处 理 VOCs。同时,项 目运营期将严格按 照活性炭吸附装置 维护制度,落实活 性炭更换工作,确 保有机废气的治理符合 12 效率4.4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 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 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 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 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项目 UV 丝印油墨 VOCs 含量为 2%,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能量固化油墨中网印油墨 VOCs 限值=5%的要求;洗网水 VOCs 含量为850g/L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有机溶剂清洗剂VOC=900g/L 的要求符合5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5.1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 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 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 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 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 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化工、煤炭加工与转化等含挥发性有机 物原料的生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 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 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项目选用“双级活性炭 ”能够有效处理 VOCs。同时,项目运营期将严格按照活性炭吸附装置维护制度,落实活性炭更换工作,确保有机废气的治理效率符合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