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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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 : 2022 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6-441303-04-02-570988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鸿海精细化工园内地理坐标东经 114 度 31 分 4. 1344 秒,北纬 22 度 59 分 13.907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N7724 危险 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 用及处置-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 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 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90环保投资 占比(%)18.0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2842(无新增用地)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试行)中“二、总体要求” ,确定本改扩建项目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具体分析内容如下所示。(1)大气:运营期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污染因子,故不开展大气专项评价;(2)地表水: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 通过管网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的建设项目,因此不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3)环境风险: 由于本改扩建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因此本改扩建项目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4)生态:运营期用水均由为市政供水,不涉及新增河道取水,可不开展生态影响 1 评价;(5)海洋: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因此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惠州市鸿海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报告名称: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产业规划(远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产业规划(远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惠市环函2020684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惠州市鸿海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2020-2035)明确惠州市鸿海新材料产 业园的产业导向为依托大亚湾世界级石化工业区的产业优势及壳牌等大项目的辐射 作用,主要引进涂料、合成树脂、日用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等四类化工生产企业。 园区进驻企业应严格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下达鸿海精细化工基地批准建设批文要 求,严格执行产业规划,避免非化工企业入园,尤其是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 不得混建于化工企业厂区。避免重化工、重污染、技术落后、高能耗等企业入园, 对于通过环境评价及其他准入条件的轻污染企业基地可选择性引入。禁止和限制生产使用光气、剧毒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入驻基地。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生产使用光气、剧 毒品的危险化学品,即不属于上述规划的禁止和限制类企业,也不属于重化工、重污染、技术落后、高能耗等企业。此外,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产业规划(远 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的函 (惠市环函2020684 号)对规划包含建 设项目环评的意见:按照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 动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5178 号)要求,规划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在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时,应遵循报告书主要结论和提出的环保对策,重点加强项目环境准入、 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强化环保措施的落实。惠州市鸿海精细 化工基地产业规划(远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产业定位是规划引进的企业全部 为涂料、合成树脂、 日用化学品、 电子化学品和其他轻污染化工企业等精细化工企 业。重点发展中高档涂料、 日用化学品和电子化学品等产品,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中转、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本次评价针对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产污环节进行细化分析,相应提出高效、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 2 稳定达标外排。建设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三同时的要求,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 合基地的准入及管理要求。此外,改扩建项目不涉及产品的生产,因此不占用鸿海基地的产品产能规模。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的许可准入类项目。项目投产运营前,严格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的第 83 条的规定,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获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后再进一步生 产经营。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管理要求。2. 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厂址位于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的 F-22-2 地块 ,属于鸿海化工基 地重点管控单元。根据下表分析可见,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鸿海化工基地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表 1-1 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行政区划管控单元分 类项目用地位置省市区ZH44130320002鸿海化工基地 重点管控单元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园区型重点 管控单元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的 F-22-2 地块表 1-2 与惠州市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项目建设情况及相符性 分析鸿海化 工基地 重点管 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1- 1. 【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电子化学品和 日用化学品等产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暂存、 转运以及资源化利用项目。1-2. 【产业/限制类】入基地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 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基地产业定位,严 格控制基地发展规模。1-3. 【产业/限制类】严格控制含较高毒性原辅材 料的企业,限制使用苯乙烯为原材料的项目规模。 1-4. 【产业/禁止类】禁止引进含剧毒原辅材料的 项目。1-5. 【其他/限制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 控。基地油性涂料须设置不小于 600m 的卫生防护 距离,该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民点、办公楼、 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已有的须落实妥善的搬迁安 置,基地靠近居民点的边界应设置合理的绿化带, 减少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 物的收集中转项目,属于 鸿海基地的产业/鼓励引 导类。因此,本改扩建项 目的建设符合鸿海化工 基地重点管控单元的区 域布局管控要求。 3 能源资源利用2- 1. 【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 的项目,在集中供热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后,不 得自建分散供热锅炉。2-2. 【能源/综合类】基地应积极推进集中供热, 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重油或煤 作为燃料。2-3. 【其他/综合类】入基地企业应按国家清洁生 产先进水平组织设计、建设和生产。本改扩建项目运营过程 中使用由市政提供的电 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不建设分散供热锅炉。此 外,企业应严格按国家清 洁生产先进水平组织设 计、建设和运营。因此, 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 合基地的能源资源利用 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3- 1. 【水/限制类】基地生产区内各企业产生的废 水经预处理达到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 后进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处理系统进行 处理后全部在园区内回用,不外排。3-2. 【大气/综合类】入基地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 气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量,确保大气污 染物达标排放。3-3. 【固废/限制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 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其处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废 活性炭、废弃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列入国家危 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 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单 位处理处置。基地内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 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其修改单的有关要求,防止二次污染。3-4. 【其他/限制类】基地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不 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1.本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废 水在厂区内预处理达到 基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 标准后,经管网输送至该 厂进一步处理;2.厂房一、 厂房二加强废气的收集, 其中有机废气经过处理 达标后排放;3.厂房一、 厂房二严格按照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的有关要求建设;对 于运营期产生的二次固 体废物,委托有关单位处 理处置;4.根据污染物总 量核算可知,本改扩建项 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 鸿海基地规划环评核定 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 要求内。环境风险防控4- 1. 【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企业、基地、区域 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 措施,基地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配套的 应急管网。改造基地河涌、大沥河进入淡水河的水 闸为事故应急闸,防止事故排放废水进入淡水河和 西枝江。4-2. 【风险/综合类】基地内企业均应落实有效的 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应急措施,并与基地措施有效 联动。基地内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惠州鸿海 化工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有效衔接。 4-3.【风险/综合类】建立基地牵头、企业参与的定 期事故应急演练机制,演练频次应每半年不少于一 次,并将演练情况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4-4. 【风险/综合类】基地内不得设置大型化学品 集中仓储区域,严格控制单个项目原材料储存区的 规模。4-5. 【其他/综合类】每隔三至五年进行一次环境 影响跟踪评价,在规划修编时应重新或补充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1.本改扩建项目依托厂区 内现有的 900m3 应急事 故池;企业已与基地事故 应急管网连接,突发极端 事故时,事故应急废水可 依托基地应急池进行暂 存;2.厂址内设置消防栓, 灭火器械、消防水池、事 故应急池等有效风险防 范及环境应急措施,并与 基地措施有效联动。定期 完善现有环境应急预案, 并与基地的惠州鸿海化 工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预案有效衔接;3.企 业准时参加基地牵头组 织的事故应急演练。因 此,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 合基地的环境风险防控 要求。3.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于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 4 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重点管控单元是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 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 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改扩建项目在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 F-22-2 地 块的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进行改扩建,上述厂址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中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的管控规定: 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 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 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 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惠州市鸿海精细化工基地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 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运营期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基 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输送至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 全部回用基地,不外排。故改扩建项目可不实行废水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 代。此外,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的收集中转项目,符合基地的发展规划。 由此 可见,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管理要求。4. 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表 1-3 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政策文件的规划内容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情况相符性广东省 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推动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调整。 1.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聚焦减污降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行产品绿 色设计和清洁生产,依法依规加快推动 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持续推进工业绿色 升级。完善“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分 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升级 等措施,严防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 移、死灰复燃。深入调整产业布局。按照广东省“一核 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落实“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主体功能区定 位等要求,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沿海经 济带一东西两翼地区要引导钢铁、石 化、燃煤燃油火电等项目在大气受体敏 感区、布局敏感区、弱扩散区外布局。 (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综合治理。9.全面深化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制标准(GB37822 一 2019)无组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 处置收集中转项目,不属于 落后产能,也不属于“散乱 污”企业。本改扩建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惠州市“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中鸿海化工基地重点管 控单元,结合表 1-2 可知, 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 上述规划文件的发展要求。 此外,本改扩建项目场址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 3 的排放限值。符合 5 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 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 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 单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 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执法” 的闭环管理 机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 管,确保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 大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 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本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水 在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 后,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基 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的水污 染防治措施满足惠州市“三 线一单” 的管理要求。此外, 根据排污许可的管理要求, 确保运营期依法依规排污符合广东省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 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 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探索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 企业现有工程已按照相应 规范设计地面防渗,针对厂 房二进一步按照相关规范 建设地面防渗。此外,根据 本改扩建项目的土壤污染 防治措施可知,厂区内分区 进行防渗,并定期开展跟踪 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 启动应急预案。符合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推进深圳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珠三角其他各市“无废城市”建设,鼓励粤东西北各市同步开展试点。制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在重点行业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工作。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和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到 2025 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9%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 99%以上。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 收集中转项目。鉴于产废企 业的地点分散不易管理,产 废时间不定,部分企业处置 量过小转运成本较大等原 因,通过本改扩建项目对危 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转 运,有利于规范化管理,有 效降低区域危险废物的环 境风险隐患。本改扩建项目依法制定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 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 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 申报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 和转移等情况,并执行危险 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按照规 定的服务地域范围和收集 废物类别,及时收集转运其 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将所收 集的危险废物及时转运至 持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的集中利用及处置单位。 由此可见,本改扩建项目采 用信息化手段记录所收集 危险废物的种类、来源、数 量、贮存和去向等信息,实 现收集危险废物的信息化 追溯,也有利于下游有资质 处置利用单位的集中处理。符合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二、加强“两高 ”项目源头防控中的表 3 提出鸿海化工基地的主导产业为:重 点发展电子化学品和日用化学品等产 业。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 运以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此外,该文件的“第九章 加快推进“无 废城市”试点建设,提升固体废物 处理 处置效能 ”的“第三节 完善固体废物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符合鸿海化工基地的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属于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中的一环,本改扩建项目有利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安全符合 6 收集、中转、贮存网络 ”明确:推进工 业集聚区、产业定点基地、工业园区配 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建 设,全面缓解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难题。 提高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实验室 废液等社会源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的 比例和安全处置率。风险。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的 建设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粤府2018128 号)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三)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四)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五)加强移动源治理,深入推进污染协同防控;(六)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七)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能力;(九)凝聚全社会合力,提升共建共治水平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上游企业。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缓解惠州市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中转的压力,与此同时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符合5. 与污染防治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表 1-4 与污染防治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规范的具体内容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情况相符性分析惠州市固体 废物污染防治 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惠市环 函20181033号)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固体 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 建立相对完善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初步实现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有 效控制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具体指标 为:到 2020 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安 全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 到 100%,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 处置率达到 100%,全市城市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本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上游。危险废物的收集属于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中的一环,本改扩建项目有利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一)严格 VOCs新增污染排放控制; (二)抓好重点地区 VOCs减排。臭 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珠三角地区为 全省 VOCs减排的重点地区。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量较大的广州、深圳、佛 山、东莞、茂名、惠州市为 VOCs减 排重点城市。(三)强化重点行业与 关键因子减排。重点推进炼油石化、 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 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 储运销等领域 VOCs减排;重点加大 活性强的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 VOCs关键活性组分减排。本改扩建项目拟在现有厂址内进行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的改扩建。项目所在地为惠州市鸿海化工基地,属于上述重点减排区域,但本改扩建项目为环保工程,不涉及上述重点减排行业。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改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严格落实,VOCs 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置达标后排放。因此,本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符合“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文中规 定:“提高 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 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改扩建项目不属于上述工作方案中提及的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此符合 7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排放建设项目。”外,项目运营期废气中的 VOCs 经废气治理措施处 理后达标稳定排放,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改 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上述文件的管理要求。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 贮存、处置以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焚烧等设施、场所,应当遵守国家和 省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其选址不得位 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 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与学校、医院、 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应当保持 防护距离。第三十八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 转移、利用、处置实行集中就近原则。 第四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持有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区域性危险 废物收集、贮存设施,依法收集、贮 存机动车维修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行业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废含 汞荧光灯管等。鼓励和支持在工业园区内依法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为工业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 产经营者提供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服 务。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 集中转项目,项目不在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 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 的区域。改扩建完成后,全 厂的环境防护距离是以厂 房一、厂房二、污水处理设 施的边界外延 100m形成的 包络线范围,上述防护距离 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集中 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危险废物收集中 转服务范围优先针对鸿海 化工基地,然后针对惠州市 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 中转,符合集中就近原则。符合6. 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符性分析本改扩建项目选址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由下表可知,本改扩建项目选址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相符。表 1-5 本改扩建项目选址与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相符性分析表类型文件要求本改扩建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选址要 求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 7 度的区域内。本改扩建项目选址地质构造稳定。根据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地区 属于地震烈度为的地区。符合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 水位。根据水文地质勘查资料可知,场地内各孔混合水位深度为 2.704.80m。改扩建项目所有危险废物暂存区域均为地面构建筑物,因此设施底部均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符合根据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可知,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 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 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 依据。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 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 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 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 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综合现有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改扩建项目环 境风险影响预测等因素,改扩建完成后全厂的 环境防护距离是以厂房一、厂房二、污水处理 设施的边界外延 100m 形成的包络线范围,该 包络线防护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 (1)常住居民居住场所: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少量挥发性有机气体、氨气、硫化氢、氯化氢 等,经过喷淋、活性炭吸附后,均可达标外排, 对敏感点影响很小。项目设置 100m环境防护 距离,距项目最近敏感为项目西北面约 220m 的稻园村,不在防护距离范围内,因此,本项符合 8 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 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 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 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 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 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 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 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目与周围常住居民居住场所的位置关系合理。 (2)农用地: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 镇稻园村地段鸿海化工基地,项目将在厂界设 置实体围墙,通过围墙与东侧、北侧农田进行 间隔,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与农用地之间的 防护距离。(3)地表水体:本项目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经鸿海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尾 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造成不 利影响。本项目依托现有 900m3 事故应急池, 事故发生时的事故废水进入厂区自建的事故应急池,在发生事故时可将事故废水完全收集。因此,本项目与周围地表水体的位置关系 合理,不需设置与地表水体之间的防护距离。 (4)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本项目与周围 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的位置关系合理,不需 设置与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之间的防护距离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 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本区域不属废弃矿区、塌陷区、崩塌、岩堆、 滑坡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断层、其他危及 设施安全的地质不稳定区,不存在洪水危害。符合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 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改扩建项目拟利用惠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现有建筑物进行改扩建。据调查距离本 项目最近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为位于厂 区南侧惠州市固德尔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的甲 类仓库,其距离改扩建项目丙类厂房二、甲类 仓最近直线距离分别约为 18m 、58m ,根据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 设施均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的防护区域 之外。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的 110 千伏高压架空 线是沿永马公路铺设,距离厂址约 1.2km ,因此项目在高压输电线防护区域以外。符合贮存设 施要求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 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 物相容;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 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 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 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 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 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 总储量的 1/5;不相容的危险废 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暂存区均使用硬化地面并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均采用防渗、耐腐蚀材料建造,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分开存放。符合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 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暂存区四周有导流沟,暂存库设有气体导出口 及气体净化装置。符合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 察窗口。设施内设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符合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l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 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本改扩建项目贮存设施的防渗基础按照规范 设计,满足防渗要求。符合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 能防止 25a 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 危险废物堆里;危险废物堆内设 计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 25a 一 遇的暴雨 24h 降水量;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厂区设计雨污疏导系统,保证 25a 一遇的暴雨 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项目设有初期雨水池,满足收集要求;危险废物存放在室内暂存 区暂存,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符合 9 运行与管理要求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 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 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 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 接收;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 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档案库记 录;进场废物必须满足入厂标准方可接收。符合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 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 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 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 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 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 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 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 3a。本改扩建项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档案库记录,对入库、出库的危险废物、二 次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形成数据库。符合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的标 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 废物;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本改扩建项目要求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粘贴有符合规定的标签;仓库内货架间均留有搬运 通道。符合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 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 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 更换;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 必须符合 GB 8978 的要求方可 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 处理后,应满足 GB 16297 和 GB14554 的要求。本改扩建项目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 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清理 更换;本改扩建项目对运营期废气、废水均设处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符合安全防 护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 GB 15562. 2 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 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危险废物 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 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项目贮存设施设置围墙并粘贴有警示标志;贮 存设施内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 服装及工具,并设有洗眼器等应急防护设施;储罐区设置 1.2m 高的围堰。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地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 理。本改扩建项目将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地漏 物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符合7. 与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符性分析由下表可知 ,本改扩建项目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管理要求。表 1-6 改扩建项目与 HJ2025-2012 相符性分析标准要求项目运营管理具体要求是否相符三、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6. 1 危险废物贮存可分为产生单位内部 贮存、中转贮存及集中性贮存。所对应 的贮存设施分别为:产生危险废物的单 位用于暂时贮存的设施;拥有危险废物 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用于临时贮存废 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镍镉电池的 设施;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配置的改扩建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属于 集中性贮存符合 10 贮存设施。6.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 GB18597 、GBZ1 和 GBZ2 的有关要求。改扩建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满足 GB18597 、GBZ1和 GBZ2 的有关要求符合6.3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配备通讯设备、照 明设施和消防设施。符合6.4 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的种 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建设单位针对拟收集的危险废物按其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如甲、乙类物质均放置甲类仓库暂存;厂房一首层丙类区,设置无机区、酸性区、实验药品区,根据危险废物特性,无机区、酸性区之间设置防火帘;上述区域与实验药品区设置隔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