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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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项 目编号: 8pyvu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自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建设单位 (盖章):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编制单位: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 年 9 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内容 19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9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6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4七、结论 76专题 1 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77附图 1 本工程地理位置图 90附图 2 本工程电缆路径图 91附图 3 本项目现场现状照片 100附图 4 本工程与白云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的相对位置关系 101附图 5 本工程与广州市生态红线相对位置关系图 102附图 6 本工程与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相对位置关系图 103附图 7 本工程与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相对位置关系图 104附图 8 本工程与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相对位置关系图 105附图 9 本工程与调整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相对位置关系图 106附图 10 本工程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白云区部分)相对位置关系图 107附图 11 本工程与广州市白云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相对位置关系图 108附图 12 本工程与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109附图 13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110附图 14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111附图 15 电磁环境及声环境监测布点图 112附图 16-1 原有 110kV 拟拆除架空线路与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相对位置关系图 113附图 16-2 本工程迁改新建 110kV 电缆路径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114附图 17 本工程周边土地利用图 115附图 18 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图 116附图 19-1 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图(1) 117附图 19-2 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图(2) 118附图 19-3 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图(3) 119附图 19-4 项目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图(4) 120附图 20-1 110kV 竹料变电站平面布置图及本工程接入情况 121附图 20-2 220kV 汉田变电站平面布置图及本工程接入情况 122附件 1 委托书 123附件 2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123附件 3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125附件 4 现状监测报告 127附件 5 建设工程审核书 140附件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42附件 7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 144附件 8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关于申请迁改白云区钟落潭 110 千伏汉马线竹料甲支线、110 千伏汉钟线竹料乙支线的复函(广供电函2021522 号) 146附件 9 广州市白云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会议纪要(云住建交会纪2021171 号) 150附件 10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征询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 154附件 11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广州地铁集团地保办关于白云区广龙路 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第三次征询)意见的复函(穗铁运保护字202226 号) 156附件 12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关于广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询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穗道北函202234 号) 160附件 13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关于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 110kV 输电线路跨左干渠的复函 162附件 14 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再次征询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 164附件 15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5384 号) 165附件 16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人民政府关于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 166附件 17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挖掘占用钟港大道意见的复函 167附件 18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68附件 19 广州市环保局关于广州市 2003 年前已建成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调查报告意见的函 .17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项目代码2107-440100-04-02-63114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港大道、广从公路、天城庄路、太源北路地理坐标(1)110kV 汉马线竹料甲支线起点:113 度 22 分 43.853 秒,23 度 21 分 54.781 秒终点:113 度 23 分 40.074 秒,23 度 21 分 10.993 秒(2)110kV 汉钟线竹料乙支线起点:113 度 22 分 43.853 秒,23 度 21 分 54.781 秒终点:113 度 23 分 47.008 秒,23 度 21 分 8.264 秒(3)110kV 汉田站至中纲站线路起点:113 度 22 分 43.853 秒,23 度 21 分 54.781 秒终点:113 度 23 分 50.341 秒,23 度 21 分 12.425 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 161输变电工程-其他(100 千伏以下除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临时用地面积约为 15000m2/长度 4.6km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7-440100-04-02-631147总投资(万元)18217.16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11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1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附录 B ,输变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故本工程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规划情况2021 年 9 月 10 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 的通知(穗建公共 2021491 号,附件 4)对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予以了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已编写环境影响分析篇章。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分析本工程不属于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中的工程,故本工程仅参照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进行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表 1-1 本工程与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相符性分析序 号电网规划及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工程情况相符性分析备注1除因技术和规划原因难以实施外,在下列地区的 建设用地上新建电力管线应当采取地下埋设方 式进行,现有的 110 千伏和 220 千伏电力架空线 应当逐步改造为地下埋设:西二环、北二环高 速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 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 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花都区新华街、 白云区建制镇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中心镇的中 心区范围内的 1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 线路;华南北路、广汕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 公路以西,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 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 南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的中心区范 围内的 220 千伏的电力线路;中新广州知识 城、南沙全区范围内的 22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本工程迁改后新建 110kV 输电线路均 采用电缆敷设的方式。符合规划 内容2电缆线路与河涌交叉时优先采用电缆桥方式跨 越;顶管方式敷设不得穿越房屋等建、构筑物。本工程采用电缆桥 方式跨越流溪河灌 区左干渠,其余电缆 线路均沿现状道路符合规划 内容2及拟建道路敷设,没有穿越房屋等建、构 筑物。3结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布,在电网规划输电线 路走廊规划过程中对各生态敏感区采取避让措 施;对生态旅游区则尽量避开其主要景区、景点 以将对其的景观影响降低到最小。同时,规划的 输电线路走廊将尽量沿着道路、河流及城市绿化带走线。本工程迁改后新建 电缆线路不涉及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等重要生态功能保 护区,新建电缆线路 主要沿现状道路及 拟建道路进行敷设。符合规划 内容综上所述,本工程与广州市电力设施迁改“十四五 ”规划要求是相符的。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第 29 号令)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的决定(国家发改 委第 49 号令),本工程属于“ 电网改造及建设 ”类,为鼓励类项目;根据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工程不在该清单之列,不属于禁止准入或许可准入类项目。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 、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关于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复函(穗规划资其他 源业务函202115384 号)对本工程进行复函,具体内容如下:本次送审方案大部 符合 分位于空港经济区,经了解,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已审批该方案。详见附件 性分 15 。根据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析 改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详见附件 7),项目需进一步论证线路方案可行性,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项目已征求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详见附件 10)、广 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详见附件 11)、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 城养护所(详见附件 12)、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详见附件 13)、广州市白云区土 地开发中心(详见附件 14)、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人民政府(详见附件 16)等部门 的意见,并已取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审核书(穗规划资源建证 20223846 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详见附件 5 、附件 6)。项目方案可行。具体意见回应如下:3表 1-2 各主管部门意见回应汇总表复函部门复函文件名称意见意见回应广州市规 划和自然 资源局关于管线工程设 计 方 案 审 查 的 复 函 (穗规划资源 业 务 函 2021 15384 号)无无广 东 电 网 有限责任 公司广州 供电局关于申请迁改白 云区钟落潭 110 千 伏汉马线竹料甲支 线、110 千伏汉钟线 竹 料 乙 支 线 的 复 函 (广 供 电 函2021522 号)无无广州空港 经济区管 理委员会关于管线工程设 计 方 案 审 查 的 复 函 (穗规划资源 业 务 函 2021 15384 号)一、本次送审方案较第一次送审方 案(钟港大道方案)做出了较大调 整,涉及天成庄路、太源北路等。 经核查,天成庄路、太源北路均未 预留 110kV 电力管廊,且天成庄路 于 2021 年完成升级改造,根据广 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新建、 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 未满 5 年的不得挖掘道路敷设地下 管线。因此,建议你单位进一步论 证线位方案的可行性,并征求道路 用地权属单位意见。本工程已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方案可行。已征询广州市白云区 钟落潭镇人民政府意 见,该单位无意见。 详见附件 17。二、送审管线涉及占用规划工业用 地、规划商业用地,建议征求相关 地块业主意见或优化管线线位。已征询广州市白云区 钟落潭镇人民政府意 见,该单位无意见。 详见附件 17。三、送审管线涉及穿越流溪河左干 渠、侵入地铁十四号线保护区间以 及市重点项目“新广从路快速化改 造项目 ”,建议征求上述内容所涉 及的相关部门意见。已征询广州地铁集团 有限公司意见,并按 意见进行设计、施工。广州市白 云区住房 建设和交 通局广州市白云区住 房建设和交通局关 于征询白云区广龙 路一期地块项目输 电线路迁改工程路 径意见的复函一、经核查,新建电力管廊 A01 横 穿钟港大道现状路后,A01-A02 段 布设于钟港大道北侧,横穿新广从 路后,往北沿新广从路布设。 由于 规划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新广 从路)拟建下穿新广从路隧遒,为 减少隧遒基坑开挖时影响管廊安本工程已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 按该局意见要求进行 设计、施工。4全,建议管廊与隧道支护结构净距 不小于 8m,同时结合钟港大遒路面 改造方案及管线综合规划确定管廊 标高,并在管廊建成做好相应保护 措施,避免影响后续钟港大道改造。 二、新建电力管廊 A09-A10 在新建 钟港大道(新广从路-保税大道)红 线外,后续电力管廊方案若有变更 涉及钟港大道(新广从路- 保税大 道)项目,请贵司及时反馈。三、建议贵司在办理规划手续时, 须满足钟港大道(新广从路-保税大 道) 及钟港大道(机场第二高速- 新广从路)用地规划要求。为避免 重复开挖施工,建议你司结合上述 项目施工时序同步实施,并做好安 全文明施工工作。广州地铁 集 团 有 限 公司地铁 设施保护 办公室广州地铁集团地 保办关于白云区广 龙路一期地块项目 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设计变更方案(第 三次征询) 意见的 复函 (穗铁运保 护字202226 号)一、从地铁结构安全保护方面考虑, 本次报送的白云区广龙路一期地块 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设计变更方 案(第三次征询)基本可行,但实 施时须确保地铁结构安全和正常运 营。二、该工程若再次发生设计方案变 更、超过行政许可有效期或申请行 政许可延期,须重新征询我司意见, 同意后方可实施。三、严格按图施工,控制好水平定 向钻施工精度,不得擅自改变定向 钻的施工位置和深度。四、贵司须督促施工单位结合设计 方案制定地铁专项保护方案,严格 落实现场施工各工序安全保护措 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前,监理和 施工技术人员每天须组织作业人员 进行地铁保护交底,并告知地铁结 构位置,做好记录备查。本工程已取得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 按该局意见要求进行 设计、施工。广州市道 路养护中 心北城养 护所关于广州华城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征询白云区广龙路 一期地块项目输电 线路迁改工程路径1.本涉路工程设计方案 A02 至 A03 段、A03 至 A04 段路由基本可行, 原则上同意本设计方案路由。新建电缆路径A02 至A03 段穿越 G105 线广从公路需征求广州地铁本工程已经征询广州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 铁设施保护办公室意 见。本工程已取得建设5意见的复函 (穗 道北函2022 34 号)集团有限公司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 意见。3.新建电缆路径 A03 至 A04 段并线 G105 线广从公路,在建筑控制区内 敷设电缆,需参照发广东省公路 管理局关于公路路政许可的实施办 法 的要求。 电力、通信等电缆在 公路上埋设的,应当用套管进行保 护,保护套管顶面与路面基底的距 离应当不小于 1.0m,距公路边沟底 应当不小于 0.5m。工程规划许可证 , 按该局意见要求进行 设计、施工。广州市白 云区水务 局广州市白云区水 务局关于白云区广 龙路一期地块项目 110kV 输电线路跨 左干渠的复函1.尽快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请你公司委托具备相应级别水利 资质的单位对左干渠及周边汇水区 域进行水文计算;3.补充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间的防洪 评价;4.补充防洪补救措施及防汛抢险通 道占用情况。本项目已取得水土保 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 许可决定书,详见附 件 18。广州市白 云区土地 开发中心广州市白云区土 地开发中心关于再 次征询白云区广龙 路一期地块项目输 电线路迁改工程路 径意见的复函无无广州市白 云区钟落 潭人民政 府广州市白云区钟 落潭人民政府关于 白云区广龙路一期 地块项目输电线路 迁改工程路径意见 的复函无无因此本工程选线符合广州市城市规划。3 、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本工程沿线土地 利用规划主要为城镇用地和公路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因此与白云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是相符的。4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属于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6(HJ1113-2020)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3 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序号(HJ1113-2020)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一、选址选线1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 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 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 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方 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化方式通过。本工程迁改路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2变电站工程在选址时应按终期规模综合考虑进出线走廊规划,避免进出线进入自然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工程不涉及新建变电站, 电缆迁 改路线选线时避让了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3户外变电站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 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主要功能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迁改电缆在变电站外主要采用电缆敷设型式;站内采用电缆沟 敷设型式。4原则上避免在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 程。本工程不涉及新建变电站,线路工 程不涉及 0 类声环境功能区5变电站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 境的不利影响。本工程不涉及新建变电站。6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 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本工程不涉及集中林区。二、 电磁环境保护7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 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 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本工程已在设计阶段对工程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进行验算,本环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进行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根据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结果,本工程电缆线路及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处电磁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8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 少电磁环境影响。本工程输电线路型式、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已在设计阶段进行优化 设计,减少电磁环境影响。三、声环境保护9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 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 程中,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7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夜间作业必须公 告附近居民。附近施工,部分施工工艺必需夜间 施工的,需上报主管部门,并公告 于附近居民;建设单位在实际施工 过程中也应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四、生态环境保护10输变电建设项目在涉及过程中应按照避让、减 缓、恢复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 施。本工程建设中存在临时占地,建设单位应 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地貌进行恢复。本工程线路均在建成区道路及两旁 敷设,无生态保护目标,临时用地 只涉及少量的绿化植被。施工单位 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将及时对破坏的绿化植被进行恢复。11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 地功能恢复设计。本工程线路均在建成区道路及两旁 敷设,临时用地只涉及少量的绿化植被。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 将及时对破坏的绿化植被进行恢 复,使其恢复原有的绿化功能。5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符性分析本工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港大道、广从公路、天城庄路、太源北路, 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中提出的生 态保护红线、重要生态用地(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江河洪水调蓄区、重点湿地、农业生态保护区、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渔业水域、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地质公园、重要水源地、湿地公园、重点 湿地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特殊保护区域。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 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单位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进行污 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本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得到减 缓;本工程运行期主要存在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问题,在采取工程设计和本 报告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不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6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95 号,2022 年 6 月 5 日起实施),“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 染物应当符合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8已经建成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 染燃料,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已经完成超低排放 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在改用上述清洁能源前,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稳定达到燃 气机组水平。.鼓励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控制单位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连续记 录监控和生产工序用水、用电分表监控以及视频监控等过程管控设施。鼓励排放挥 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经营者实行 15 错峰生产。鼓励在夏秋季日照强烈时段,暂停露天 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或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鼓励涂装类企业集中的工业 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集中涂装中心。.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 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 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 场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向周围居民公告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场所、施 工内容和期限、施工污染防治措施、投诉渠道、监督电话等信息。建筑施工作业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作业时间等要求。 ”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属于餐饮服务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和锅炉,不使用 化石燃料。施工期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作业时间等要求严格执行。因此,工程建设符合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要求。7 、与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68 号修改)第十一条 规定:“除因技术和规划原因难以实施外,在下列地区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电力管线 应当争取地下埋没方式进行,现有的 110 千伏和 220 千伏电力架空线应当逐步改造为 地下埋设:(一)西二环、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 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花 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中心镇的中心区范围内的 110 千伏以 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二)华南北路、广汕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 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 桥南街,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的中心区范围内的 220 千伏的电力线路;(三) 中新广州知识城、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南沙新区蕉门河中心区以及自贸园区范围内的 22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 ”9本工程 110kV 电缆迁改线路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东北部,线路所经区域不属于该 规定中 110kV 线路下地范围。本工程在变电站内采用电缆沟敷设型式,在站外主要采取电缆敷设型式,符合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要求。8、与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 83 号),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陆域保护区。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规划要求。9 、与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穗发改2018784 号)的相符性分析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 年)中指出:流溪河流域 产业发展必须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生态环保优先,统筹兼顾生态环保与产 业发展作为基本方针,贯穿到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围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从 生产、装备、工艺等方面控制排污、排废;以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长效机制为 导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绿色化、高端化、集约化发展,形成推动流域 环境保护与产业建设互动互促、有机融合的发展机制。结合流域实际,根据国家、广东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划,提出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本工程属于市政输变电迁改工程,且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 放,不属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 ”中明文 规定的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因此,本工程建设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5 年)相符。10 、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修正,2021 年 6 月 15 日施行)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在流溪河流域河道岸线功能 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从事建设活动的,应当符合河道岸线、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要求。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禁止新建、扩建下列设施、项目:10(一)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项目,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与省重点基础设施除外;(二)畜禽养殖项目;(三)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四)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 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项目。改建前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改建前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本条例实施前已合法建成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设施、项目,不符合功能区规划 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三年内组织搬迁,并依法给予补偿;未按要求搬迁的,依法予以关闭。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设施、项目,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环境 保护标准或者未办理合法手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本工程距离流溪河水域边界约 2440m ,在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本工程属于市政输变电迁改工程,且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不属于文件中禁止新扩建项目。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不冲突。11、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相符性2017 年 2 月 5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 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的通知(穗府20175 号),该通知中规划了广 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实施严格管控,禁止开发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生态、大气、 水环境管控区,实施连片规划、限制开发。实施管控区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区域,及时新增纳入,做到应保尽保。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面积约为 3055km2,约占全市域面积的 41%。生态环境空11间管控区需编制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开展功能分区,明确保护边界,维护生物多样 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管控区内实施有条件开发,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 加强开发内容、方式及强度控制。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或扩大现有工业开 发的规模和面积,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严格控制围垦、采收、堤岸工 程、景点建设等对河流、湖库、岛屿滨岸自然湿地的破坏,必要的建设活动不得影 响主导生态系统功能。区内禁止建设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向该区域排放。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划分三类大气环境管控区,包括环境空气质 量功能区一类区、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和大气污染物增量严控区。总面积为 1628.9 平方公里,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的 22.0%。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不含 与生态红线重叠的区域),总面积 890.0 平方公里,占全市域国土面积的 12.0% 。禁 止设立各类开发区及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设施须限期搬离。水环境空间管控:在全市范围内划分 4 类水环境管控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 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总面积 2183.8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29.4%。涉饮用水源保护管控区主要位于流溪河、沙湾 水道,增江等河段及两侧,承担水源保护功能。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本,禁止影响安全供水的开发建设行为,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本工程迁改后新建 110kV电缆线路的建设地点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见附图 5)。本工程迁改后新建 110kV 电缆线路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见附图 6)因此本工程符合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管控要求。本工程迁改后新建 110kV 电缆线路不涉及大气环境空间管控中的环境空气质量 功能区一类区等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见附图 7),因此本工程符合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管控要求。本工程迁改后新建 110kV 电缆线路不涉及超载严重河道、超载管控区、水源涵 养区、饮用水管控区、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等水环境空间管控区(见附图 8),因此本工程符合水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管控要求。12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要求。12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工程迁改路线位于白云区,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2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 PM2.5、PM10、 NO2 、SO2 、O3 、CO 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 的二级标准,而 O3 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 二级标准;根据本工程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工程迁改完 成投运后,输电线路不会向周围环境排放废气、废污水及固体废物。故本工程建成投运后,所在地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本工程迁改后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型式,电缆型式和导体截面选择及敷设路 径已在设计阶段优化设计,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同时,为了提高电缆的输送 容量,减少在电缆金属护套中的环流损耗,本工程电缆金属护套接地方式设计为: 迁改后不改变原电缆金属护套接地方式,线路迁改后的电缆金属护套均采用交叉互 联两端直接接地。电缆迁改建设完成后,不会新增用水、用气等,不会向周围环境 排放废气、废污水及固体废物,仅在输电线路传输电力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电力消耗。故本工程已通过上述措施尽可能降低建设项目的物耗与能耗,项目建设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的通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