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二氧化硅气凝胶、500吨硅胶、100吨氧化铝吸附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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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二氧化硅气凝胶、500吨硅胶、100吨氧化铝吸附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 (广州) 有限公司年产1500 吨二氧化硅气凝胶、500 吨硅胶、100 吨氧化铝吸附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 (广州) 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东中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 期:二 O二三年十月目录第 1 章 概述 11.1 项目由来 11.2 工作程序 31.3 关注的环境问题 41.4 建设项目特点 6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6第 2 章 总则 72.1 编制依据 72.2 评价目的与原则 112.3 污染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22.4 环境功能区划 132.5 评价标准 212.6 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27第 3 章 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413.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413.2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413.3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相符性分析 473.4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相符性分析 533.5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相符性分析 543.6 与广州市南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南府办函202328 号)相符性分析553.7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政策相符性分析 563.8 与广东省涉 VOCs 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 号)相符性分析 593.9 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603.10 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相符性 623.1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环函2021392 号) 633.12 与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 )及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相符性 633.13 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66第 4 章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74.1 项目概况 674.2 项目选址及四至情况 674.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694.4 公用工程 94I4.5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 964.6 平衡分析 1084.7 项目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1234.8 总量控制 1584.9 项目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59第 5 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605.1 自然环境概况 1605.2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655.3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705.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905.5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935.6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015.7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207第 6 章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2096.1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2096.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2166.3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3556.4 运营期固废影响评价 3636.5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3676.6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377第 7 章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3847.1 风险源调查 3847.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3847.3 风险识别 3927.4 风险评价情形设定 4047.5 风险预测与评价 4067.6 风险防范措施 4207.7 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4257.8 风险评价小结 425第 8 章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可行性 4278.1 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4278.2 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4308.3 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328.4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368.5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4368.6 运营期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438第 9 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440II9.1 经济损益分析 4409.2 环境损益分析 4409.3 社会损益分析 4429.4 小结 442第 10 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4310.1 环境管理 44310.2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44410.3 环境监测计划 44910.4 排污口规范化 45110.5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452第 11 章 结论与建议 45411.1 项目概况 454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5411.3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45511.4 污染物产排情况及防治措施 45711.5 总量控制指标 45911.6 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说明情况 45911.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5911.8 综合结论 460附件 1 委托书 461附件 2 项目代码 462附件 3 营业执照 463附件 4 厂房租赁合同 464附件 5 不动产权证 466附件 6 法人代表身份证 471附件 7 广州市排水设施咨询意见 472附件 8 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474附件 9 项目委托合同(节选) 509附件 10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511III第 1 章 概述1.1 项目由来材料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和先导,对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起着关键性的支撑作用。 加强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对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增强综合国力,提升我国传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进入二氧化硅气凝胶行业较晚,高性能二氧化硅气凝胶材料主要依靠进口,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纳米二氧化硅新材料的发展。二氧化硅,广泛用于各行业作为添 加剂、催化剂载体、电子封装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涂料、密封胶等诸多行业中,并 为相关工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新材料基础和技术保证。由于它在磁性、催化性、光吸收、 热阻和熔点等方面与常规材料相比显示出特异功能,因而得到发达国家的极大重视。同样,高性能软水铝石材料主要依靠进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软水铝石及下游的发展。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发现二氧化硅新材料和高性 能软水铝石材料具有广阔的开发市场,于是成立“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 司年产 1500 吨二氧化硅气凝胶、500 吨硅胶、100 吨氧化铝吸附剂研发生产项目 ”(全 文简称“本项目 ”),拟选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美德二路 18 号,项目占地面积为 7581m2 ,建筑面积为 7654.4m2 。构筑物主要包括 1 栋 3 层 A1 厂房,1 栋 3 层 A2 厂房 (内含办公室、生产车间、实验室、丙类仓库等区域),1 栋 1 层 A3 厂房(丙类仓库 2) 以及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等。项目总投资 25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200 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三、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中“44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全部(含研发中试;不 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 设单位委托广东中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凌玮新材料技术研究(广州)有限公司年 产 1500 吨二氧化硅气凝胶、500 吨硅胶、100 吨氧化铝吸附剂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随即开展了现场勘查和详细的调研工作。在踏勘现场、研究 讨论及收集有关数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项目位置图 1.1- 1 项目地理位置图2第 一 阶 段第 三 阶 段第 二 阶 段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1.2 工作程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的要求,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 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图 1.2-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31.3 关注的环境问题本次环评主要关注项目建设运营前后对环境影响的变化,详细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 环境现状,重点分析项目产污过程、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等,强化环保措施的落实与运行中的环境监管要求。根据项目的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分析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1)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后由独立污水口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独立污水口排入市 政管网,经预处理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接入珠江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的干燥、包装粉尘、投料粉尘,实验室研发产生的 无机废气(硫酸雾和氯化氢)、有机废气和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热风炉和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硫酸雾和盐酸采取“碱液喷淋 ”治理措施;投料粉尘采取“水喷淋 ”治理措 施;干燥粉尘和包装粉尘采取“布袋除尘 ”治理设施;实验室废气采取“碱液喷淋(对 于治理漆雾,在喷房还设置了水帘柜)+ 除雾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的组合技术治 理措施。热风炉和锅炉均配套低氮燃烧处理设施处理燃烧废气。储罐废气采取“碱液喷 淋 ”治理措施。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等恶臭主要产生源采用加盖封闭,污水处理站周围 种植一定的绿植,以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经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 气均可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物贡献浓度、叠加现状背景浓度以及区域在 建拟建污染源,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等。项目噪声源经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自 然衰减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收集的粉尘、滤渣、污水站污4泥、废反渗透膜、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原料桶、废原料包装材料、喷淋废水 、废涂料、废活性炭以及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等。废包装袋外卖给废品公司,污水站污 泥委外定期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回收成 为产品,滤渣外售给制砖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原料桶 、废原料包装材料、喷淋废水、废涂料、废活性炭以及实验室设备清洗废水等危险废弃 物,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 化、无害化 ”的原则,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 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5)地下水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地下水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系统等。废水收集管道、废水处理系统 池体基底等均按照相关规范采取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废水发生泄漏至地下水的 情景发生。非正常工况下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泄漏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持续的影响,企业 要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泄漏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渗漏的源头控制及收集和处理工作,做好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防渗漏工作。(6)土壤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项目投运后对土壤影响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主要污染 为盐酸和硫酸雾通过降水的沉降方式向土壤输入污染物,即形成酸沉降。本次选取硫酸 作为预测因子,根据预测,pH 值会逐年降低,但降低幅度非常小,项目运行 30 年后,土壤 pH 变化不大,可见,本项目对周边土壤的环境影响是较小的。(7)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硅酸钠、浓硫酸、盐酸、氯化铝、偏铝酸钠、碳酸氢铵等。 主要危险单元有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为 储罐区,最大可信事故为盐酸和硫酸泄漏事故,经预测分析,硫酸和 HCl 泄漏事故对周 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建设项目需从事故风险管理、危 险品安全防范等方面编制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演练。建设单位落实报告中的 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51.4 建设项目特点1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达标后由独立污水口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独立污水口排 入市政管网,经预处理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由市政管网接入珠江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排放。2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粉尘、硫酸雾、盐酸、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水站废气、储罐废气,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废气均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3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委外处理。4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存在的环境风险源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暂存库、化学品仓库 和环保设施,最大可信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储罐泄漏。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项目运营对环境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5 、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1.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合 理合法。在采取设计文件及本报告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产 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存在的环 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执行“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6第 2 章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第二次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 29 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53 号令,2017 年 7 月 16 日修订);(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部令 第 16 号,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2011 年10 月 17 日);(16)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1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1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 年 6 月 16 日);(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7(2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5 号,2018 年 7 月 16 日);(2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2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24)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2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27)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 号);(2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9)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2.1.2 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 年 11 月 30 日修正);(2)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 年本)(粤环201924 号);(3)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年 11 月 30 日修订);(4)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 年 11 月 29日通过, 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 号,2015 年 12 月 31 日);(8)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200842 号),2008 年 4 月 28 日);(9)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 号,2008 年 6 月 30 日);(10)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粤环发201054 号,2010 年 5 月 19 日);(11)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 号,2011 年 1 月 30 日);8(12)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 号,2009 年9 月);(13)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粤水资源函2011377号,2011 年 4 月 7 日);(14)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15)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728 号);(16)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 号);(17)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92 号);(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 号);(19)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 年版)(粤发改能源函20221363号);(20)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 ”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 号);(21)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环函2021392 号);(2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2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24)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5)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 号);(26)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27)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28)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 年)的通知(穗府201614 号);9(29)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穗府20175 号);(30)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的通知(穗府201725 号);(3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市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燃气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穗环规字20235 号);(3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字20214 号);(33)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2.1.3 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7) 建设工程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10)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11)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12)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13)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14)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15)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1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HJ1103-20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02.1.4 其他编制依据(1)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 建设单位可研报告;(3)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设计资料;2.2 评价目的与原则2.2.1 评价目的对本项目选址的周围环境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污染 因素进行分析,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1)调查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特征,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论证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2)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和处理工艺特点,弄清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污染源和 主要污染物,分析评价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以及产生的噪声对当地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3)分析本项目运营期阶段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为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建议措施和对策。(4)提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方案,以保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5)根据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公众意见调查、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的结论,结合 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对本项目的选址和工程建设方案的合理合法性以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明确结论,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2.2.2 评价原则(1)依法评价:通过贯彻执行我国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 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12.3 污染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3.1 污染因素识别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厂区所在地环境状况,采用矩阵法对可能 受项目影响的环境要素进行识别筛选。本项目为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需 主体设备进场安装,无需进行土建施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极小。项目运 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长期的,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 自然环境中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详见表 2.3- 1。表 2.3- 1 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表环境要素 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空 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 境土壤陆域 生态水生 生态景 观工业 发展供 水交 通土地 利用健康 安全社会经 济生 产 阶 段废水- 1L- 1L- 1L- 1L- 1L废气- 1L- 1L- 1L- 1L- 1L- 1L噪声- 1L- 1L固体废物- 1L- 1L- 1L- 1L- 1L- 1L注:+ 、- 分别表示工程的正、负效应;S 、L 分别表示暂时、长期影响;1-影响较小、2-影响中等、 3-显著影响;空白表示无相互作用。2.3.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选择其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特征污染因子,确定为评价因子,经筛选的评价因子见表 2.3-2。表 2.3- 2 各评价时段评价因子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或分析因子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SO2 、NO2 、PM10 、PM2.5 、CO 、O3特征污染物:TVOC、H2SO4、HCl、NH3、H2S 、TSP、 臭气浓度-TVOC 、 SO2 、 NO2、H2SO4、HCl、 PM10 、 PM2.5 、 NH3 、H2S 、TSP地 表 水蕉门水道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 氮、总磷-定性分析地下水pH 值、水温、K+、Na+ 、Ca2+、Mg2+ 、CO32-、HCO3-、 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 N 计)、亚硝 酸盐(以 N 计)、氨氮、六价铬、耗氧量、氰化物、 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挥发酚、硫化物、砷、汞、 铅、镉、铁、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共 29 项-氨氮、耗氧量噪声LeqLeqLeq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pH 值12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或分析因子施工期运营期行)(GB36600-2018)表 1 中 45 项基本项目、pH 值、锌、总铬、水分、有机质共 50 项环境风险-硫酸、盐酸固体废物-一 般 固 废 、 危险 废物一般固废、危险废物2.4 环境功能区划2.4.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厂区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 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入珠江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 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珠江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蕉门水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蕉门水道(下北斗-龙穴围尾)为工农渔业用水,属类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标准。项目所处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图2.4- 1。(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 府函202083号),本项目建设地点和地表水评价范围均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与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见下图2.4-2。2.4.2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号)及广东省 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建设项目所在地为“H074401003U01珠 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水质目标为类,水位目标为维持现状,因此地 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l4848-2017)的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详见图2.4-3所示。2.4.3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13项目所在地及其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均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详见图2.4-4所示。2.4.4 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号),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按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详见图2.4-5所示。2.4.5 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照广东省陆域生态分级控 制三区分布图,本项目位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农业-都市经济生态区。在广东省生态控制性规划中属于城镇集约利用区详见图2.4-6。2.4.6 环境功能属性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2.4- 1。表 2.4- 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蕉门水道(下北斗-龙穴围尾),工农渔业用水,类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2地下水功能区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类水,执行地 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类标准。3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4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3类标准。5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6是否风景名胜区否7是否自然保护区否8是否森林公园否9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水库库区否11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珠江工业污水处理厂12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4项目位置图 2.4- 1 项目所处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15项目位置21.8km项目位置图 2.4- 2 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16项目位置项目位置图 2.4- 3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图17项目位置项目位置图 2.4- 4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18项目位置项目位置图 2.4- 5 项目所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9项目位置项目位置图 2.4- 6 广东省陆域生态分级控制图202.5 评价标准2.5.1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蕉门水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详见表 2.5- 1。表 2.5-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pH 值除外序号项目类标准1.溶解氧(DO)52.化学需氧量(CODCr)2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4.氨氮(NH3-N)1.05.石油类0.056.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