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45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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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45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项目编号:266c9o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45万个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 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 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7六、结论69附表附图 1 项目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四至图 附图 3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图附图 4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 6 项目所在地饮用水水源区划图 附图 7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8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 9 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附图 10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附图 11 广州市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图附图 12 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图 附图 13 广州市花都区水系现状图 附图 14 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 14-1 应用平台上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图 附图 14-2 应用平台上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图 附图 14-3 应用平台上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图 附图 14-4 应用平台上项目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图附图 15 项目产品图 附图 16 污水处理厂纳污图附件 17 本项目中心点与大气现状监测点位置图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 2:营业执照 .附件 3:法人身份证 .附件 4:土地使用证明 .附件 5:租赁合同 .附件 6: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 .附件 7:全本公示截图页 .附件 8:项目总量指标咨询意见回复 .附件 9:原辅材料 MSDS .附件 10:引用地表水天马河的监测数据报告 .附件 11:TSP 现状检测数据报告(引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名称 迪安汽车部件(广州)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燃油箱 45 万个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309-440114-07-01-33672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岐山村南一街 19 号地理坐标 (E113°8 55.736 ,N23°2147.721)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C3670 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3-071 汽车整车制造;汽车 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 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 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 2357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8.5施工工期1 个月否是是否开工建设用地(用海)面积(m2)8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依据如下:表 1-1 专项评级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 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 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和臭气浓度,不涉及排 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 芘、氰化物、氯气等,因此, 不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 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 中处理厂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统一 处理,废水为间接排放,因此不设 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1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不 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 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 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市政供水,不在 河道取水,因此,不设置生态专项 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 程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海洋建设项目,因此, 不设置海洋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分区(HD-01 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设立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的批复(粤府函2003337 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函(粤环函20051524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分区(HD-01 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花都汽车基地一期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中心城区新华街西部的飞 鹅岭周边地区,以东风日产汽车整车项目为依托,以零部件产品研发、 制造及相关服务业为发展重点,主要建设整车生产区、零部件工业园区、汽车贸易服务区、汽车物流中心、汽车研发区和相应的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燃油箱的生产,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分区(HD-01 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相符的。2 、与关于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函(粤环函20051524 号)相符性分析表 1-2 与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关于广州花都汽车产业基地环境影响 报告书批复意见的函要求本项目相符 性(一)结合广州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 境保护规划,做好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环境 报告规划,完善区域功能分区,做到合理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主要从事塑料燃油 箱的生产,不属于漂染、制相符2规划、科学布局,避免基地内工业区对生 活区、行政办公区以及民主村、马溪村、 朱村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炭步水 厂、 巴江水厂及其水源保护区等不受影 响。基地规划建设要贯彻循环经济的理 念,推行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引导和控制产业发展,制定建设项目进入 基地的准入制度,如基地建设项目须采用 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发展汽车生 产、汽车零部件产品研发、制造及相关服 务业。严禁漂染、制革、电镀、造纸、化 工等重点污染行业的项目进入基地建设。 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和清洁 生产要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入。做好基地内 企业的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革、 电镀、造纸、化工等重 点污染行业的项目;本项目 建成后,建设单位按要求落 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 施,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 影响较小;根据广东省人 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 的批复(粤府函2020 83 号),项目不属于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二)鉴于目前的天马河、新街河和白坭 河水质已不能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应采取有限措施削减区域污染负荷,改善 区域水环境质量,为基地的建设腾出环境 容量。在区域污染负荷削减计划实施前, 不得建设增加水污染负荷的建设项目。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 ”的原 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网,基地内的工业用水 重复利用率须达 60%以上。基地外排废 水总量控制在 1.56 万吨/日以内。工业污 水和生活污水经企业、单位内部预处理达 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进入改造后的 新华净水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城市污 水处理厂一级标准(第二时段)及城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 B 标准中 的严的指标后排放。若新华净水厂未能与 本基地同步建设,则须自建污水处理厂处 理污水达标后排放,且污水排放口须避免 影响相关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 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 范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主要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统一 处理,尾水排入天马河。相符(三)基地规划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等清洁能源,应推广集中供热,并采取低 氮燃烧技术等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的排 放。基地内企业须采取有限措施控制燃烧 废气、工艺废气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所使用能源为电 能。项目吹塑过程中产生的 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引至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达标后,由 2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相符(四)入基地企业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 噪声大的机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和减振 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标准 要求。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 布局并对噪声大的机械设备 采取吸声、隔声和减振的降 噪措施。相符(五)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强固体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相符3物综合利用,完善固废收集、储运及处理 处置系统。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须严格报告国家和省危险废物 管理的有关规定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集中 收集后交由相应单位回收利 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 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的单位处置。(六)建立区域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及 时解决建设过程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出现 的环境问题。健全基地和企业环境管理档 案,建立基地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环 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建立基地事故响应 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 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 染。本项目应当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另外, 建设单位应与区域或园区、 地方政府加强联动环境风险 应急体系,与地方政府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 与相关企业签订相关应急救 援协议,有效的防范环境风 险。相符(七)加强基地内企业施工期环境保护管 理,建立施工期环境建立制度,减少施工 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 产经营场所,仅需对厂房进 行简单装修,施工期较短, 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相符(八)加强景观规划设施与建设,尽量保 护植被和自然生态环境,做好绿化、美化 工作,应在基地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作为生 产经营场所,不会对周边植 被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影 响。相符(九)基地内企业排污口须按规定进行规 范化设置。基地污水集中排放口须安装在 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项目建成后需按相应规定进 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燃油箱的生产 , 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及其第 1 号修改单,本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令 第 2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业项目,则属于允许发展类产业。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本)(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 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说明附件,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 、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4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岐山村南一街 19 号,从事塑料燃油箱的 生产,租用已建设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使用证明可知,本 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件 4 、附件 5)。符合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不违反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3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表 1-3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 ”(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相符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6194.35 平方公里 ,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0.13%; 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27741.66 平方公里 ,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5.44% 。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6490.59 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 积的 25.49%。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一 般生态空间范围内。是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 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 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 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 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 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 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 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现状调查结果,2022 年环 境空气的基本污染物中 O3 日最 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位百分 数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及修改单要求,其余基本污染 物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标准及修改单要求,项目所在 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监测 结果可知纳污水体天马河不能 满足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类标准要 求;本项目运营后在正常工况 下所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环境 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 保持现有水平。是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 的电能、水资源,但项目资源 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 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是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且周边无生态保护目 标。是能源资源利用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 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本项目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不 使用煤炭,满足资源利用上线是5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要求。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要求。禁止在地表水 、 类水域新建排污 口, 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 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 处理,尾水排入天马河。是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 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 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 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 险防控。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低,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总 体可控。是“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管控要求(珠江三角核心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 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 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 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 炉、集中供热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 锅炉,逐步推动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 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 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 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 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 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 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 厂。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不涉及燃煤锅炉,不属于 禁止新建的行业类别,不涉及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 用,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 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 ”处理后 由 20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是能源资源利用要求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 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 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障生态流量。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规模。本项目用水用电均来自市政, 营运过程中生产用水量较小, 不属于耗水量大的行业,生产 中贯彻落实“节水优先 ”方针。 本 项 目租赁 已 建厂房进 行生 产,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是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 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以 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 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 理。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有机废 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 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 ”处理后 由 20m 排气筒 (DA001)排放;项目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 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 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是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 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 低,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后,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总 体可控。是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 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 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 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大气环境受体敏本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港大道岐山村南一街 19 号, 属于陆域重点管控单元。本项 目不在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是6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管控单元、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类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属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储油库等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使的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用。出。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4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道岐山村南一街 19 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 府关于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 相关要求及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秀全街道-炭步镇 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号:ZH44011420006)。本项目的建设与该方案的相符性详见下表:表 1-4 本项目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项目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三线一单 ”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1329.94 平方公 里,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18.35% ,主要分 布在花都 、从化 、增城; 一般生态空 450.30 平方公里 , 占全市陆域面积的 6.21% ,主要分布在白云、花都、从化、 增城。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98.56 平方 公里, 占全市海域面积的 24.64% ,主要 分布在番禺、南沙。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港大 道岐山村南一街 19 号,根据广 州 市 城 市 环 境 总 体 规 划 (2014-2030),项目选址不在广 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见附 图 9)。是环境 质量 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 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 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 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 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ug/m3 ),臭 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 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 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现状调查结果,除 O3-8h 浓度 的第 90 百分位数超出国家环境 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外,其余基本 污染物质量浓度均可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纳污 水体天马河不能满足到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进行统一处理,项目运营后不会是7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环境 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资源 利用 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 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 电能、水资源,但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 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是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区域 布局 管控 要求1- 1.【产业/综合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 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 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 退出或关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 第 29 号)、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本)(发改体改规2022 397 号)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 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是1-2.【产业/限值类】严格控制高耗水、 高污染行业发展。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产业,通过 加强内部管理,加强节水、节能 宣传,减少生活中的水耗。是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 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 工业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 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 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不位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内,不属于新建储油 库项目,且不涉及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是1-4.【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 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监管,引 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 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本项目位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 管控区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 闭车间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 2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是1-5【风险/限制类】单元内炭步镇瓦步村 花都油库应按照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严格落实与库外 居住区、公共建筑物、工矿企业、交通 线的安全距离。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主要从事塑料燃油箱的生产, 不属于油库项目。是能源 资源 利用 要求2- 1.【其他/综合类】单元内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 装备,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 放等清洁生产指标应满足达到国内清洁 生产先进水平。本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和 污染物排放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 平。是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 1.【水/综合类】工业企业应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对工业污水进行处理,相关标 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 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 口处理达标,企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 理设施的,必须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接管要求;加强新华、项目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 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 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是8炭步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保证污水处 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3-2.【水/综合类】完善污水处理收集管 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线维护 检修,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率,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设均实 行雨污分流。项目厂区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项 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 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是3-3.【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 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气排放, 防止废气扰民。本项目加强厂区废气收集与管 控,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 的废气不会对最敏感点产生明显 不良影响。是3-4.【大气/综合类】加强储油库油气排 放控制。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加快 完成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建设油 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储油库加快 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制定储油 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企 业要加强对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和仪 器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转。本项目不涉及油气排放。是环境 风险 防控 要求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 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可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是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 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用地土壤和地 下水污染。本项目车间已全面硬底化,且不 涉及重金属等污染物,不会对土 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是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 号)的要求。5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穗府201725 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广州市空气质量主 要污染物指标中二氧化氮、颗粒物年均浓度存在不同程度超标,属于未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城市,为实现空气质量限期达标的战略目标, 提出了一系列近期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针对排污企业主要治理措施有: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 20m 高 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的排放量不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符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的相关要求。6、与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 的通知(粤环2021109号)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指出: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 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 VOCs物质储 罐排查,深化重点行业 VOCs排放基数调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产生、处理、 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精细化管理。在石化、化工、包装印 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 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大 力推进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含量限值 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严格实施 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 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 VOCs生产车间 /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 群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喷涂中心(共性工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 实现 VOCs集中高效处理。开展无组织排放源排查,加强含 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深入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燃油箱的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产生 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 20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 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 厂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不位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敏感区,厂区车间地面已 硬底化,正常工况下,对土壤环境无影响途径。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 的通知(粤环2021 10 号)相符。7、与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16 号)的相符性分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2216 号)要求:深化工业源综合治理 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精细化管理水平。 开展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电子制造行业、医药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推进行业精细化治理。 推动生产全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注重源头控制,推进低10(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推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工艺淘汰,并严禁新、改、扩建企业使用该类型治理工艺。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燃油箱的生产,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产生 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引至 20m 高排气 筒(DA001)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 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因此,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2216 号)相符。8 、与广州市花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花都区“十四五 ”时期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通知(穗环花委20221 号)“(2)加强工业源污染整治,强化工业废水治理与监管继续强化工业污染整治。巩固"十三五" 时期"散乱污"清理成果,对已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继续探索完善企业管控长效机制.2.推动 VOCs全过程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