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侯)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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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 福建省闽侯县气象局环评单位: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福建目 录1 概述1.1 项目由来及特点 1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1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5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52 总则2.1 编制依据 7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9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12.4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 142.5 环境保护目标 183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233.1 工程概况 233.2 工程分析 333.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4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74.1 环境概况 574.2 电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24.3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644.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54.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7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05.1 生态环境影响 705.2 水环境影响分析 715.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25.4 噪声影响分析 735.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74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66.1 水环境影响分析 766.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66.3 声环境影响分析 786.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06.5 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827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917.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内容917.2 评价依据 917.3 环境风险识别 937.4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957.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967.6 分析结论 978 环保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018.1 施工期环保措施 1018.2 运营期环保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068.3 小结 1119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29.1 社会效益分析 1129.2 环境效益分析 112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510.1 环境管理11510.2 环境监测计划11910.3 信息公开内容12011 结论与建议 12111.1 项目概况12111.2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111.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12511.4 建议12811.5 总结论128附图 1 项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2 综合楼一二层平面布置图附图 3 综合楼三层及屋面平面布置图附件 1 委托书附件 2 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附件 3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附件 4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附件 5 监测报告附件 6 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概述1.1 项目由来及特点福州周边新一代天气雷达分布在长乐和宁德, 处于沿海一线, 主要用于监测 近海台风, 受闽侯南部和永泰西部地区的地形影响, 存在雷达观测的盲区。由于 雷达观测的限制, 极大制约了对福州内陆山区强对流天气系统发生发展和移动的 判断。且福州内陆地区和三明东部地区距宁德、泉州、三明、建阳雷达均较远, 对福州内陆地区灾害性天气监测不利, 有必要在福州内陆地区加密建设 1 部天气雷达,完善天气雷达监测网布局。在福州西部建设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并与福州即将建设 X 波段相控阵 雷达组网, 构建一个能够覆盖福州城区, 具有超高探测时空分辨率的精细化相控 阵天气雷达网, 提升对中小尺度对流系统的监测能力、捕获相关强对流天气演变 发展的机理、建立强对流天气的自动监测和快速预报预警机制, 将有利于治理城 区防洪排涝、灾害性天气交通拥堵等城市病。 因此, 该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闽侯县大湖乡, 规划用地面积 6666.80 平方米, 总建筑面 积 12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1140 平方米),主要建设 1 幢 2-3 层框架结构综 合楼及附属配套设施, 新建 S 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系统,发射机发射频率 2700MHz 2900MHz ,发射总峰值功率双极化 35.8kw, 天线发射海拔高度 1073.87m,天线增益44dB,工作扫描模式 PPI、RHI 和 VCP,一次体积扫描时间 6min ,总投资 10000 万元。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 的有关规定, 该项 目属“五十五、核与辐射、165 雷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第三条(三)中的以 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应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电磁辐射评价范围 500 米范围内有雪峰村常住居民,因此涉 及环境敏感区,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 福建省闽侯县气象局于 2020 年 12 月委托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1有限公司承担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表 1.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五十五、核与辐射165雷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第三条(三)中的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接受委托后, 我司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 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开展 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 对周围环境 进行了调查分析, 对建设内容进行了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于 2021 年 1 月 6 日通过网站和项目 周边邻近村庄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和 1 月 11 日在东南快报对征求意见稿信息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 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 我司完成了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2.1。2图 1.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 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一、鼓励类” 项目中“第四十四、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中的“气象、地震、地质、海洋、水 旱灾害、城市及森林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该项目产业类型为鼓励类, 不在产品负面清单(2020 年版),项目可研已取得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侯发改审批202055 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选址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的选址符合中国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选址规定(QX/T100-2009)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符合闽侯县大湖乡总体规划(2018-2035)、福州市“十3三五”气象发展规划、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和闽侯县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1.3.3 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占用地块涉及 III 级保护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42 号)第四条规定,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 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 可以使 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同时,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规定第二十五条: 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除经依法批准的基础设 施、民生保障项目和公共事业项目之外, 禁止开发。本项目已依法取得福建省林 业局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闽榕林地审(2020)31 号),项目为天气雷达建设,属于民生建设项目,因此本次建设符合相关林地政策。1.3.4 与福州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红线:根据福州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项目建设区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冲突。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福州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征求意 见稿)中划定的水环境一般管控区,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少量生活污水经处 理后定期人工清理用于周边茶园或农田施肥, 以增加土壤肥力, 不外排,降低了 对水环境的影响, 且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 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符合水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项目所在地未涉及海域, 项目建设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管控 要求相符。项目所在地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中的一般管控区, 项目运营期仅有备 用发电机废气产生,产生量很小且仅在雷达站停电时使用,符合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土壤一般管控区, 建设用地类型为林地,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运营过程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建设与福州市土壤一般管控要求相符。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年耗水 1.2t ,仅为生活用水, 不涉及生产工艺用水,与 福州市水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相符。项目占地类型为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符合一般管控区要求, 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成果报告 中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且项目使用电作能源, 未涉及高污染燃料, 项目建设与福州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相符。4准入清单:根据福州市“三线一单”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项目属于闽侯县一般管控单元, 符合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结合厂址周边环境特点和工程特点, 本项目重点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1)项目雷达辐射对周边环境及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2)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1.5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1.5.1 电磁辐射环境项目站址位于雪峰茶场的山顶, 站址周边现状及规划区域水平方向均无高度 大于 15.87m 的敏感建筑物, 经预测,项目区评价范围内电磁辐射强度均符合 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和 HJ/T10.3- 199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的有关限值要求,因此雷达站对周边环境的电磁辐射影响不大。1.5.2 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理用于周边茶园或农田施肥, 以增加土壤肥力,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1.5.3 大气环境一般情况下供电部门可以保证雷达站用电,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每年使用时间 很短, 产生的废气量较少, 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 可满足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1.5.4 声环境本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后, 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5.5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少量废旧蓄电池,经合理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1.5.6 生态环境5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小, 建设前后不会改变林地植被类型的组成, 不会导致植 被类型和植物物种消失, 未发现有受保护的珍惜或濒危野生动物物种;通过对站 址及周边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措施, 不会对当地自然视觉景观产生较大幅度变化。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1.5.7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柴油, 项目存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 污染物排放事故, 其环境风险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项目区内。当出现事故时, 通 过采取应急措施, 环境风险的影响是短暂的, 在事故妥善处理后, 周围环境质量可以恢复原状。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柴油储罐和雷达站的管理,降低环境风险。1.5.8 公众参与根据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于两次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5.9 总结论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符合相关环保政策, 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 和工程设计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6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12 月 29 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017 年 6月 27 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8 年10 月 26 日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2018年 12 月 29 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2020 年 4 月 29 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8)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 18 号令,1997 年3 月 25 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 1 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10月 26 日修正)2.1.2 相关政策、法规、规章(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 2017 年 10 月 1日);(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19 年 8 月 27 日);(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 2 日);7(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 号);(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2018 年);(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10)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 2017 年);(11)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 年 3 月修订);(12)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2015 年本);(13) 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闽政20141 号);(14) 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闽政201526 号);(15) 福建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环境保护厅,闽环保财201651 号,2016 年 12 月 6 日);(16) 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2010 年 1 月 1 日);(17)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2第 623 号,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18)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闽林20201 号);(19)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1734 号);(20)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 42 号);(21)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2018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1.3 技术导则(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8(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9)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11)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 1996);(12)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 1996);(13) 生态环境现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1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819-2017);2.1.4 项目资料(1)项目委托书(2020 年 12 月);(2)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0 年 7 月;(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闽侯)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侯发改审批) 202055 号,2020 年 7月 8 日;(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福建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闽榕林地审202031 号)。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环境影响是指建设项目(主体) 对环境要素(受体) 的直接和间接行为。影 响识别即明确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 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 等, 定性分析建设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 包括有利 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 累积影响等, 对建设项目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 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92.2.1.1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为新建 S 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建设地在大 湖乡雪峰茶场山顶,现有土地类型为林地, 需进行工程基础挖填;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气、 施工噪声及施工建筑垃圾等。有关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见表 2.2-1。表 2.2-1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序号环境要素环境影响因素环境影响特征1大气环境运输车辆道路扬尘、车辆尾气排 放、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短期、可逆、直接、不利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短期、可逆、直接、不利3声环境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噪声短期、可逆、直接、不利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短期、可逆、直接、不利5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短期、不可逆、直接、不利2.2.1.2营运期环境影响根据工程和环境特征,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见表 2.2-2。表 2.2-2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序 号时段环境要素影响因素工程内容及表征影响程 度1营运期水环境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 茶园或农田施肥+大气环境发电机废气厂区停电情况下柴油发电机 燃烧尾气+声环境噪声设备、 水泵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营运期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及 少量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永久占地、 景观影响雷达站永久占地对自然景观、 动植物影响+电磁环境电磁辐射雷达站发射产生电磁辐射影 响+注:表示环境要素所受影响程度为较小或轻微, 进行影响描述;+表示环境要素所受综合影响程度为中等, 进行影响分析;+环境要素所受影响程度为较大或较为敏感, 进行重点评价。2.2.2 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对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并结合当地的环境特点,确定该项目运营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的因子,具体见表 2.2-3。表 2.2-3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类别现状评价因子预测因子环境空气PM10 、CO 、SO2 、PM2.5 、NO2 、O3-噪声等效连续 A 声级厂界噪声(LAeq)10类别现状评价因子预测因子环境空气PM10 、CO 、SO2 、PM2.5 、NO2 、O3-电磁辐射电场强度、 功率密度功率密度、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环境风险-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次生/伴生污染物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2.3.1 地表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污水量很小, 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 工清理用于周边茶园或农田施肥, 以增加土壤肥力,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B。2.3.2 大气环境根据 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5.3.1 选择项目污 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 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分别 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本项目 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备用发电机排放的柴油燃烧尾气。一般情况下供电部门可以保 证雷达站用电, 仅在停电时启用, 为保证柴油发电机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每月试 机 1 次, 每次运行30min,属于非正常排放的污染源。根据 HJ2.2-2018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Pi1,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2.3.3 声环境(1)评价等级项目位于大湖乡雪峰茶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现状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1 类区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 环境(HJ 2.4-2009),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 GB 3096 规定的 1 类地 区,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 1dB 以下,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 因此,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定为二级。(2)评价范围项目站址边界线围墙外 200m 范围内区域。112.3.4 生态环境(1)评价等级评价等级: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666.80 平方米,位于生态敏感性一般区域, 工程占地面积小于 2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表 2.3-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 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 或 长度100km面积 2 km220km2 或长度 50km100km面积2km2 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2)评价范围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工程占地外延 200m。2.3.5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为雷达站建设, 属于气象服务行业,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辐射。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项目所属行业未 列入附录 A。参照“168、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本项目属于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2.3.6 土壤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 A 中表 A.1 土 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本项目属于“其他行业”,项目类别为类, 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2.3.7 电磁辐射根据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 1996),未对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划分评价等级,仅针对发射功率 设定评价范围。根据 HJ/T10.3- 1996 第 3.1.2 款规定,功率100kW 的发射设备,评价范围以发射天线为中心, 半径为 500m 范围全面评价。本项目雷达发射机双12极化发射峰值功率为 35.8kW,故评价范围为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径为 500m的范围。2.3.8 环境风险(1)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 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简单分析。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 站内备用柴油发电机所需的柴油。本项目燃料柴油采用200L 桶装,数量为1 桶,放 置于储油间内;柴油机油箱燃料容量约 200L,位于柴油发电机房内。站内油品的最大存在总量为 400L,临界量为2500t ,Q 值为0.000141,环境风险潜势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表 2.3-2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 a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而言, 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属于简单分析。(2)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简单分析不要求设置评价范围,本次风险评价仅调查项目四周最近敏感点。综上所述,本项目各要素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汇总如下:表 2.3-3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一览表项目判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空气无正常排放的污染源三级-地表水不排放三级 B-地下水项目类别为类-土壤项目类别为类-声环境I 类声功能区二级场界外 200m 范围内 的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发射机功率100kW-以发射天线为中心,半 径为 500m 的范围环境风险环境风险潜势为简单分析-132.4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2.4.1 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标准2.4.1.1大气环境根据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2.4.1),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 量功能区划属于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2.4-1。表 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PM10年平均7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4 小时平均150g/m3CO1 小时平均10mg/m324 小时平均4mg/m3SO2年平均60g/m324 小时平均150g/m31 小时平均500g/m3PM2.5年平均35g/m324 小时平均75g/m3NO2年平均40g/m324 小时平均80g/m31 小时平均200g/m3O31 小时平均200g/m324 小时平均160g/m32.4.1.2声环境项目位于大湖乡雪峰茶场,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现状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1 类区标准。 见表 2.4-2。表 2.4-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摘录) 单位: dB(A)类别昼间夜间1 类55452.4.1.3 电磁环境本项目气象雷达发生频率范围为 2.73.0GHz,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第4.1 款公众暴露控制限值的有关规定,见下表:14表 2.4-3 公众暴露控制限值频率范围电场强度 E磁场强度 H磁感应强度 B等效平面波功率密 SeqV/mA/mTW/m230MHz3000MHz120.0320.040.4注 1:场量参数是任意 6min 内的方均根值。注 2:在远场区, 可以只限制电场强度或磁场强度, 或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 在近场区, 需同时限值电 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对于脉冲电磁波,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 其功率密度的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所列限值的 1000 倍,对于本项目,功率密度瞬时峰值不得超过 400W/m2。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HJ-T10.3- 1996)中的要求: “4.1 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包括各种电磁辐射对其影响的总和, 即包括拟建设施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影响, 还要包括已有背景电磁辐射的影响。总的受照射剂量限值不应大于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即公众总的受照射剂量执行表 2.4-3 中控制限值。2.4.1.4生态环境根据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闽侯县大湖乡, 项目所在区域属 于闽东闽中中低山山原地生态亚区, 是以服务于农业发展并控制、治理农业生产 生态问题为重点的生态功能区。其基本功能主要是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建设与土壤保持、沿海风沙、石漠化控制为特征。根据闽侯县生态功能区划,项目的属于“大目溪流域农业生态与闽江干流视域景观生态功能小区”(编号 510212103),详见图 3.3.4。15项 目所在地图 2.4.1 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162.4.2 污染物排放标准2.4.2.1水环境(1)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 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 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施工人员拟租赁附近雪峰村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分散排入各自居住点现有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2)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人工清理用于周边茶园或农田施肥, 以增加土壤肥力,不外排。2.4.2.2大气环境施工期: 施工扬尘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 2.4-4。表 2.4-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4.2.3噪声项目运营期站址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I 类标准限值。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详见表 2.4-5。表 2.4-5 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标准昼间夜间时间段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2011)7055施工期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5545运营期2.4.2.4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仅产生员工生活垃圾,执勤人员产生的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山下垃圾站内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 物,其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要求。172.4.2.5 电磁环境根据 HJ/T10.3- 1996 中的要求,单个项目的影响, 在评价时, 对于不属于环 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大型项目,电磁环境排放取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场强限值的,功率密度的 1/5 作为排放标准, 即公众总受 照 射 剂 量 导 出 限 值 功 率 密 度 0.08W/m2 (电 场 强 度 5.4/m , 磁 场 强 度 0.014A/m)。瞬时峰值功率密度不得超过公众照射任意连续 6min 平均功率密度 限值 0.08W/m2 的 1000 倍,即 80W/m2 ,电场强度瞬时峰值的限值为 171.5V/m,磁场强度瞬时峰值限值 0.46A/m 。因此,确定本项目评价标准如下。表 2.4-6 本项目电磁辐射排放评价标准频率范围电场强度 E V/m磁场强度 H A/m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 SeqW/m2瞬时峰值功率密度 W/m230MHz3000MHz5.40.0140.08802.5 环境保护目标结合本项目周围社会环境特征,本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见表2.5-1,雷达站与周边环境保护目标高差位置关系见图 2.5.1,周边现状见图 2.5.2。表 2.5-1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 要素环境保护目 标与项目地块方位、距 离评价范围内 户数/人数影响时段环境质量目标或要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