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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达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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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达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广州新达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且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新达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0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新达和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4-440111- 17-01-795153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自治区)广州市白云(区) 云新街(街道) 18 号 103 铺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19 分 17.211 秒,北纬 23 度 11 分 54.10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222 宠物医 院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的“ 123 动 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 设施的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回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 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5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关 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 1 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的分类可知:本项目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 1 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其 2021 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根 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 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所用的全部 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 且本项目取得备案资料,项目代码:2304-440111- 17-01-795153。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新 街 18 号 103 铺, 项目周边 1 公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 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 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氯酸钠消 毒)预处理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最终进入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非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等限制类项目,且本项目产生的废 气为少量臭气和少量的非甲烷总烃,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经 收集后由活性炭处理, 排放量很小, 对环境的影响甚微。本项目与广 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2 表 1 与(粤府202071 号) 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全省 总体 管控 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域,新建项目需符合 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根据2022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 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地表水 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产生 的废气、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 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因子不含 有超标因子 O3 ,固废可得到妥 善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 排放至京溪污水处理厂,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符 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 局,禁止在地表水、类水域新建排污 口,已建排污口不得 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 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 废水消毒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和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故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 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也不设废水直接排放口。符 合一核 一带 一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水泥、 平板玻璃、化学制浆、 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 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为宠物医院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的禁止新建、扩建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 头减量化、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处置,稳 步推进 “ 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废猫砂、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医疗用品、药品废包 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 废暂存处外卖废品站;诊疗、手 术产生的动物器官、细胞组织、 宠物尸体(需冷冻暂存),一次 性医疗器械、废试纸、废试剂盒、 废纱布、废口罩、废棉球等和废 紫外灯管、污水站污泥分别用专 用容器在危废间分类暂存,交由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 有限公司处置。故本项目固废均 可得到妥善处置。符 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诊疗、手术产生的动物器官、细 胞组织、宠物尸体(需冷冻暂 存),一次性医疗器械、废试纸、 废试剂盒、废纱布、废口罩、废 棉球等和废紫外灯管、污水站污 泥分别用专用容器在危废间分符合 3 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类暂存,交由广东生活环境无害 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本项 目危废间为室内场所,防风防 雨,且拟做好防扬散、防流失处 理,地面拟做好防渗防漏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 存、利用、处置过程严格按照危 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转 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境 管控 单元 总体 管控 要求 (重 点管 控单 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 的单元,加快推进城 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 处理, 重点完善污水 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 设,加快实施雨污分 流改造,推动提升污 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 和浓度,充分发挥污 水处理设施治污能。本项目所在区域已实现雨污分 流。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 水、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 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预处理后 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 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 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 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项目,以及使 用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项目,不属 于上述列举的严格限制项目。符合(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 4 号), 广州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253 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 237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16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又分为:优先保 护单元(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人口集中、 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新街 18 号 103 铺,位于陆域环境 管 控 单 元 中 的 “ 白 云 区 京 溪 - 同 和 街 道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4 (ZH44011120011), 详见附图 10,其管控单元要求如下表所示。表 2 与“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白云区京溪- 同和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11120011要素细 类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土地 资源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管控维 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区域布 局管控1- 1.【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业规划、 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高、产业附加值 较低的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 停。1-2.【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 重点管控区内, 应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 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 业企业提标改造。1-3.【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 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 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 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 目。1-4.【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 点管控区内,应严格限制新建使用高挥发 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 大力推进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全面加强无组 织排放控制,实施 VOCs 重点企业分级管 控。1-5.【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 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 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其2021 修改单,本项目 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 类、限制类、淘汰类” 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 革委、商务部发布的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发 改体改规2022397 号),本项目不属于禁 止准入类;项目所用的 全部设备不属于淘汰 和限制类之列;且本项 目取得备案资料,项目 代码:2304-440111- 17-01-79 5153。能源资 源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水型社 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 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快节水技术改进;推 广建筑中水应用。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 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技术标准要求, 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 保护范围,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本项目用水量较少,不 属于高耗水服务型行 业。 5 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完善京溪污水处理系统 管网建设,加强京溪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 保证污水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加强污水 处理设施和管线维护检修,提高城镇生活 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城镇新区和旧村旧 城改造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3-2.【水/禁止类】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 点管控区内,严禁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 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 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3-3.【大气/综合类】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 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 排放。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 减少恶臭 污染影响。本项目不涉及左侧内 容。环境风 险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 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 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保护监督管理, 防治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项目建成后建立事故 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 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 措施, 有效防范污染事 故发生。表 3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区域 管控1- 1.【产业/禁止类】单元内处于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 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 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应严格按照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进 行项目准入。1-2.【产业/限制类】现有不符合产 业规划、主导产业、效益低、能耗 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和落后 生产能力逐步退出或关停。1-3.【产业/综合类】落实白云湖 数字科技城建设总体方案中产业 空间布局等要求。1-4.【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 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标 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 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 造。1-5.【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 敏感重点管控区内, 应严格限制新1、本项目为宠物医院, 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 务行业,属于现代化服务 业产业,不属于流溪河禁 止建设项目;2、本项目为宠物医院, 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 务行业,属于现代化服务 业产业,符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广州市流 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 规划(2016-2025 年) 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及园区布局规划等要求; 3、白云湖数字科技城 建设总体方案第七章: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配套 水平, 形成“城市-组团- 社区”三级公共设施服务符合 6 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 害大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目以及 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 项目。1-6.【土壤/禁止类】禁止在居民区 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 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 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体系。本项目建成后主要 经营范围为宠物诊疗等 服务内容。4、本项目不储油库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的工业建设项 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 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 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 料项目;不会对土壤造成 污染。能源 资源 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全面开展节 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 普及; 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加 快节水技术改进;推广建筑中水应用。2-2.【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 用途管制,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 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项目用水量为 180.5m3/a;用电量为 1.0 万kW.h/a,用量小, 符合能源资源利用的要求。符合污染 物排 放管 控3- 1.【水/综合类】加强石井净水厂 运营监管, 保证污水厂出水稳定达 标排放,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线维护检 修,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 理率,城镇新区和旧村旧城改造建 设均实行雨污分流。3-2.【水/禁止类】水环境城镇生活 污染重点管控区内,严禁居民小区、 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或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 水直排。3-3.【大气/综合类】大气环境敏感点周边企业加强管控工业无组织废 气 排放, 防止废气扰民。1 、宠物洗浴废水、宠物 笼冲洗废水、医疗废水经 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 消毒后和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 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京溪污水处理厂 处理,废水不含第一类污 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 染物。 2、本项目所在建 筑实行雨污分流,经营过 程中产生的外排废水经 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 达标排放。 3、项目产生 的废气为臭气和少量非 甲烷总烃, 产生量较小, 经新风系统+ 活性炭处 理,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 产生明显影响;符合环境 风险 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建立健全事故 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有效防范污染事故 发生。4-2.【土壤/综合类】建设用地污染 风险管控区内企业应加强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 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本项目由于物料的使用 量和存储量比较小,同时 运营过程中医疗废物的 量和暂存量较小,本项目 不构成重大风险源,通过 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 施,可以将本项目的风险 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 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符合 7 可控的。同时, 建设单位 也制定了详细的环境风 险事故应急措施,将在项 目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 使发生事故的环境影响 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3、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加强大气氨、有毒有害污染物防控。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 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探索推进养殖业、种 植业大气氨减排。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加强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本项目危废间、诊疗室、住院区恶臭:定期用紫外线灯杀毒,减 少细菌病毒滋生,加强通排风;污水处理设备:密闭、产生恶臭区域 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动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 设置密闭专 用排便排尿盒,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医用酒精挥发产生的有 机废气: 加强通风换气。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经新风系统+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以上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违背以上规划的主要宗旨。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号):“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 放量,推进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工 业企业“退城入园” ,推进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巩固“散乱污”场所 和“十小”企业清理成果,加强常态化治理。” 本项目废水不含第一类 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医疗 废水经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一并排入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8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粤环202110 号)、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相关要求。4、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 实施公布的 4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名单, 项目位于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新街 18 号 103 铺,不在所公布的 41 个生态保 护红线区范围内(详见附图 5)。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环境 空间管控区(详见附图 6)。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 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第二十条“大气环境空间管控”, 本项目在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的范围内,根据要求“【大气/限制 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 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油墨、 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 类项目搬迁退出” 。“【大气/综合类】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油 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 标排放; 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 减少恶臭污染影响。 ”本项目属于宠 物医院服务类项目,不属于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 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 项目内不设置食堂,无餐饮 油烟产生;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较少, 经新风系统+活性 炭处理后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符合大气环境空间管控要求(详 见附图 8)。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 规划(2014-2030 年)二十一条“水环境空间管控” (详见附图 7),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珍稀水生生物 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要求相符。5、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宠物医院环保整顿规范 9 专项行动的通知(穗环办【2019】38 号) 附件 1广州市生态环境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引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表 4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引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 性选址相符性分析动物诊疗机构选址应符合农 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在以下场所新建、扩建动物诊 疗机构的,需加强论证其选址 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公 开环境信息:1. 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内; 2.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 邻的楼层;3. 与周边学校、医院、住宅楼 等环境敏感建筑距离少于 10 m 的场所。本项目所在建筑为居民楼下 的商铺, 12 层为商铺,3 层及以上为居民,本项目位 于一、二层商铺,与住宅紧 邻, 与 3 层居住层相距约 3 米,故本项目与住宅楼等环 境敏感建筑距离小于 10 米。 为了更好地了解本项目对周 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本次评 价采用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 的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 工作了,现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6 日 ,共 10 个工作日; 网上公示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6 日, 共 10 个工作日。公示图片见 附件 9。符合动物诊疗机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 医疗废水与其他排水分流 设计。2. 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水 范围内的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标 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推荐使用次氯酸 钠消毒和臭氧消毒,鼓励使用 新技术。3. 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水 范围外,或不具备接驳市政污 水管网的动物诊疗机构医疗废水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表 2 排放标准执行。1. 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 洗废水、医疗废水经医疗废 水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和经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京溪污水处理 厂处理。2. 项目位于京溪污水处理厂 集水范围内,宠物洗浴废水、 宠物笼冲洗废水、医疗废水 经医疗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 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 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 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动物1. 设专人定期清洗排便和排1. 项目设专人定期清洗排便诊疗尿盒,采用紫外线灯等方式消和排尿盒, 采用紫外线灯等机构毒杀菌。方式消毒杀菌。营运2. 加强通风换气次数,废气排2. 废气排放口朝向广州大道符合期废放口朝向避开居民住宅窗户北一侧,避开居民住宅窗户气污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染防3. 外排气体需经过滤、净化、3. 外排气体经消毒处理并经 10 治措施消毒处理。4. 污水处理设备应采取密闭 式设计。5.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4. 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 设计。5.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14554-93)。动物诊疗机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 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应采 取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 治理措施。2. 针对动物叫声,加强对动物 的管理和关闭门窗隔声。必要 时, 对诊断室和住院部等区域 采取隔声处理。3.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社 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 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应采 取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 等治理措施。2. 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和关闭 门窗隔声。3.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社 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中规定的 2 类和 4 类噪声排放限值要 求。符合动物诊疗机构营运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 医疗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 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 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专用 医疗废物桶或袋单独暂存,定 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天)交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2. 动物尸体和组织器官依据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要求, 交相关单位进行 无害化处理。3. 动物粪便喷洒消毒后,与废 气过滤和净化过程中产生的 废活性炭或其他滤料、生活垃 圾和美容区废物一同交由环 卫部门收运。1. 本项目医疗废物参照医 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 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 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设专用医疗废物 桶单独暂存, 定期交由广东 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 限公司处置。2. 动物尸体和组织器官在危 废间冷冻暂存, 交由广东生 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 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3. 动物粪便喷洒消毒剂后, 与废气过滤和净化过程中产 生的废活性炭或其他滤料、 生活垃圾和一同交由环卫部 门收运。符合6、与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5 号)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0 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5 号)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0 号)规定:1)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流溪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的河道、河涌、湖泊、水塘、水库、灌溉渠等水体设置排污口,不得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不符合所在水功能 11 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水质要求的水污染物。排污单位输送、贮存污 水或者其他废弃物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等向地下排污。2)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 支流河道岸 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 禁止新建、 扩建下列设施、项目:(一)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 埋、焚烧项目, 但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与省重点基础设施除外;(二) 畜禽养殖项目;(三)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 旅游项目;(四)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 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 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五)市人民政府 确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其他设施、项目。改建前款规定的设施、项目的,不得增加排污量。3)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 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弃 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二)种植除堤防防 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三)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 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四)擅自采砂等破坏河床 的行为;(五)擅自占用、填埋、圈围、遮掩、围垦河滩或者水域等 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医 疗废水经小型医疗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京溪 污水处理厂,项目不设排污口,污水由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统一排 放; 本项目与流溪河干流距离 11.8 公里, 不属于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 范围内,且不属于条例中的禁止建设项目。本项目医疗废水经预处理 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京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流溪河影响较小。综 上,项目符合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5 号)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决定(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80 号)要求。7、与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 12 色发展规划的通知(穗发改2018784 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流溪河流域鼓励、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目 录,流溪河流域产业发展必须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生态环 保优先,统筹兼顾生态环保与产业发展作为基本方针,贯穿到产业发 展的各个环节。 围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从生产、装备、工艺等方 面控制排污、排废;以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长效机制为导向,推 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绿色化、高端化、集约化发展,形成推动 流域环境保护与产业建设互动互促、有机融合的发展机制。项目属于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不属于目录中的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产品, 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均可达标排放,符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流溪河流域产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8、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 订)的通知(穗府201317 号文),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区域属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不属于禁止排放污染物的一类环境功能区,项目建设符合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地表水环境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珠江 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涌断面)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本项目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 诊疗废水经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由市政管网引入京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故 项目的废水不会对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涌断面)的水质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 13 声环境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 知>(穗环2018151 号),本项目所在地区属声环境功能 2 类区(详 见附图 4)。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9、与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 相符性分析表 5 与(粤办函202158 号) 相符性分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深入调整产业布局。按照广 东省“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 格局,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等 要求, 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及其 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 合部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 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 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项目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 水、诊疗废水经医疗废水消毒处理 设备消毒后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京溪污水处 理厂处理。不涉及左侧内容。符合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 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废猫砂、废 活性炭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 清运;医疗用品、药品废包装材料 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处 外卖废品站;诊疗、手术产生的动 物器官、细胞组织、宠物尸体(需 冷冻暂存) ,一次性医疗器械、废 试纸、废试剂盒、废纱布、废口罩、 废棉球等医疗废物和废紫外灯管、 污水站污泥分别用专用容器在危 废间分类暂存, 定期交由广东生活 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 置。符合(三)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深 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 收集、分类 运输、分类处置, 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本项目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 定时清运。符合 14 由上表分析结果可知, 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 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中的有关规定。10、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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