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
资源ID:96546973
资源大小:1.75MB
全文页数:18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7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项目编号 :2824sg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 二Q23王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瑞派安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440115-04-01-762442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自治区)广州市南沙(区) 南沙 (街道) 环市大道中海达大街 4 号 1111 房地理坐标(东经 113 度 31 分 51.451 秒, 北纬 22 度 47 分 43.48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O8222 宠物医 院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的“123 动 物医院”-设有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 设施的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63.86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家统计局关 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 1 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的分类可知:本项目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1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及其 2021 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项目; 根 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第 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项目所用的全部 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 且本项目取得备案资料,项目代码:2306-440115-04-01-76244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 O8222 宠物医院服务,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 海达大街 4 号 1111 房,项目周边 1 公里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医疗废水、宠 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氯 酸钠消毒)预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 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非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等限制类项 目,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少量臭气和少量的非甲烷总烃,不涉及大 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处理,排放量很小,对环境的 影响甚微。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2表 1 与(粤府202071 号) 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 性全省 总体 管控 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域,新建项目需符合 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根据2022 年广州市环境质量 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地表水 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产生 的废气、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 排放,排放的废气污染因子不含 有超标因子 O3 ,固废可得到妥 善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 排放至南沙污水处理厂,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 局,禁止在地表水 、 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 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 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 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氯酸钠消 毒)预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和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故 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地表水环 境造成较大影响。项目也不设废水直接排放口。符合一核 一带 一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水泥、 平板玻璃、化学制浆、 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 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为宠物医院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的禁止新建、扩建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 头减量化、资源化利 用和无害化处置,稳 步推进 “ 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废猫砂、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 医疗用品、药品废包 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 废暂存处外卖废品站;诊疗、手 术产生的动物器官、细胞组织、 宠物尸体(需冷冻暂存),一次 性医疗器械、废试纸、废试剂盒、 废纱布、废口罩、废棉球等和废 紫外灯管、污水站污泥分别用专 用容器在危废间分类暂存,定期 交由东莞市宠物诊疗协会处置。 故本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 置。符 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诊疗、手术产生的动物器官、细 胞组织、宠物尸体(需冷冻暂 存),一次性医疗器械、废试纸、 废试剂盒、废纱布、废口罩、废 棉球等和废紫外灯管、污水站污 泥分别用专用容器在危废间分符合3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类暂存,定期交由东莞市宠物诊 疗协会处置。本项目危废间为室 内场所,防风防雨,且拟做好防 扬散、防流失处理,地面拟做好 防渗防漏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有关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规定要求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严格执 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 法。环境 管控 单元 总体 管控 要求 (重 点管 控单 元)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 的单元,加快推进城 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 处理, 重点完善污水 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 设,加快实施雨污分 流改造,推动提升污 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 和浓度,充分发挥污 水处理设施治污能。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 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 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氯酸钠消 毒)预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和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 终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 燃煤燃油火电、石化、 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 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项目,以及使 用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 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宠物医院项目,不属 于上述列举的严格限制项目。符合(2)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 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穗府规2021 4 号), 广州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253 个,其中陆域环境管控单 237 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 16 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又分为:优先保 护单元(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 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人口集中、 工业集聚、环境质量超标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海达大街 4 号 1111 房, 属于广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中的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沙4片区) 重点管控单元(见附图 9),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11520010。管控要求如下。表 2 与“广州市环境管控单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沙片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011520010要素细 类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管控维 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区域布 局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信 息技术和高科技研发产业。1-2.【产业/综合类】重点发展符合产 业定位的清洁生产水平高的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新建项目应符合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等要求。1-3.【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 排放重点管控区内, 应强化达标监 管, 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 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 年本)及其 2021 修改单,本项目不属于该目 录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 类”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 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 (发改体改规2022397 号), 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 入类; 项目所用的全部设备 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且项目取得备案资料,项目 代码:2306-440115-04-01-762442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臭气和少 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 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处理后 排放, 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 产生明显影响。能源资 源利用2- 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资 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工业用水重复 利用率和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率。 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土 地资源利用效益,积极推动单元内工 业用地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用地向高 集聚、高层级、高强度发展, 加强产 城融合。本项目为宠物医院服务行 业, 不属于园区工业项目, 且用水量较少。5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持续推进城中村、 城市更新改造单元截污纳管工作。3-2.【水/限制类】水环境工业污染重 点管控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重点水污染物实施区域减量替代。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 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当园区环 境目标、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以及 水文、气象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时, 应动态调整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结 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修编或者跟踪 评价对区域能够承载的污染物排放 总量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关总 量管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左侧内容。环境风 险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先进油库等储油 库及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应根 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以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 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项目不属于油库等储油库及 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 且项目建成后应建立事故应 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 范污染事故发生。表 3 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20214 号)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 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区域 布局 管控1- 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 信息技术和高科技研发产业。1-2.【产业/综合类】重点发展符合 产业定位的清洁生产水平高的高 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建项目应符 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方 产业政策及园区相关产业规划等 要求。1-3.【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 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应强化达 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 发展, 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 提标改造。1、本项目为宠物医院建设 项目, 属于 O8222 宠物医 院服务,符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等国家和地 方产业政策及相关产业规 划等要求。2、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 达标排放, 排放量较小, 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 影响。符合能源资2- 1.【水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水 资源利用效率, 提高企业工业用 水重复利用率和园区再生水(中项目用水量为 491.8m3/d ,用量小, 符合能源 资源利用的要求。6源利用水)回用率。2-2.【土地资源/综合类】提高园区 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积极推动单 元内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推动工 业用地向高集聚、高层级、高强 度发展,加强产城融合。2-3.【其他/综合类】有行业清洁生 产标准的新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 平须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管控3- 1.【水/综合类】持续推进城中村、 城市更新改造单元截污纳管工作。3-2.【水/限制类】水环境工业污染 重点管控区内, 新建、改建、扩 建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实施区域减 量替代。3-3.【其他/综合类】园区主要污染 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 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 当园区环境目标、产业结构和生 产力布局以及水文、气象条件等 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动态调整污 染物总量管控要求, 结合规划和 规划环评的修编或者跟踪评价对 区域能够承载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重新进行估算,不断完善相关总 量管控要求。1、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 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 进入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 理设备(次氯酸钠消毒) 预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 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南沙 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 含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 毒有害污染物。2、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恶臭 和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 量较小,经新风系统+活性 炭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 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 响。环境风险防控4- 1.【风险/综合类】先进油库等储 油库及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 业,应根据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以避免或最大程度 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 环境介质。本项目由于风险物料的使 用量和存储量比较小,同 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 的量和暂存量较小, 不构 成重大风险源, 通过采取 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 以将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 水平, 因此本项目的环境 风险是可控的。同时,建 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 风险事故应急措施, 将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认真落 实,使发生事故的环境影 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3、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加强大气氨、有毒有害污染物防控。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7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探索推进养殖业、种 植业大气氨减排。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加强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本项目危废间、诊疗室、住院区恶臭:定期用紫外线灯杀毒,减 少细菌病毒滋生,加强通排风;污水处理设备:密闭、产生恶臭区域 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动物粪便和尿液产生的异味: 设置密闭专 用排便排尿盒,由专人及时进行处理、清洗;医用酒精挥发产生的有 机废气: 加强通风换气。医院各工作间整体换气收集经新风系统+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满足以上规划中的相关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违背以上规划的主要宗旨。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号):“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 放量,推进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加强第一类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等水污染物污染控制,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工 业企业“退城入园” ,推进园区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巩固“散乱污”场所 和“十小” 企业清理成果,加强常态化治理。” 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 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氯酸钠 消毒)预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粤环202110 号)、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穗府办202216 号)相关要求。4、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 实施公布的 41 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名单, 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海达大街 4 号 1111 房,不在所公布的 41 个8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详见附图 5)。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 态环境空间管控区(详见附图 6)。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 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第二十条“大气环境空 间管控” ,本项目在大气污染物存量重点减排区的范围内,根据要求 “ 【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 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 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生产和使用 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 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 。“ 【大气/综合类】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 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 使油烟达标排放; 严格控制恶臭气体排放, 减少恶臭污染影响。 ”本项 目属于宠物医院服务类项目,不属于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生产和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 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 项目内不设置食堂, 无餐饮油烟产生;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非甲烷总烃较少,经新风系 统+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符合大气环境空间 管控要求(详见附图 8)。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州市城市 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 年)二十一条“水环境空间管控” (详 见附图 7),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重要水源涵养、 珍稀水生生物保护、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区。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年)的要求相符。5、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宠物医院环保整顿规范 专项行动的通知(穗环办【2019】38 号) 附件 1广州市生态环境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引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表 4 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动物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技术指引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性动物诊疗机构选址应符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在以下场所新建、扩建动物诊 项目所在建筑共 2 层,本项目 位于一层,二层为空中花园餐符合9选址相符性分析疗机构的,需加强论证其选址 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公 开环境信息:1. 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内;2.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 邻的楼层;3. 与周边学校、医院、住宅 楼等环境敏感建筑距离少于 10 m 的场所。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 感点为项目南侧 45 米处的越 秀滨海隽城小区,距离大于 10 米。动物诊疗机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 医疗废水与其他排水分流 设计。2. 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水 范围内的动物诊疗机构医疗 废水经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标 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镇污水 处理厂处理。推荐使用次氯酸 钠消毒和臭氧消毒,鼓励使用 新技术。3. 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水 范围外,或不具备接驳市政污 水管网的动物诊疗机构医疗 废水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表 2 排放标准执行。1. 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 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进入小 型医疗废水消毒处理设备(次 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后进入三 级化粪池和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南沙 污水处理厂处理。2. 项目位于南沙污水处理厂 集水范围内,宠物洗浴废水、 宠物笼冲洗废水、医疗废水经 医疗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达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标准后进入三级化 粪池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南沙污水 处理厂处理。符合动物诊疗机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 设专人定期清洗排便和排 尿盒,采用紫外线灯等方式消 毒杀菌。2. 加强通风换气次数,废气 排放口朝向避开居民住宅窗 户阳台和人群频繁活动区。3. 外排气体需经过滤、净化、 消毒处理。4. 污水处理设备应采取密闭 式设计。5.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 项目设专人定期清洗排便和排尿 盒,采用紫外线灯等方式消毒杀菌。 2. 废气排放口朝向双山大道一侧, 避开居民住宅窗户阳台和人群频繁 活动区。3. 外排气体经消毒处理并经新风系 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4. 污水处理设备采取密闭式设计。 5.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符合动物诊疗机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 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应采 取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 治理措施。2. 针对动物叫声,加强对动 物的管理和关闭门窗隔声。必 要时,对诊断室和住院部等区 域采取隔声处理。3.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行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 22337-2008)。1. 空调机及风机等设备采取 减振、吸声、消声和隔声等治 理措施。2. 加强对动物的管理、关闭 门窗隔声。3. 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执社 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中规定的 2 类和 4 类噪声排放限值要 求。符合动物诊疗机构营运1. 医疗废物参照医疗废物 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专1. 本项目医疗废物参照医 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 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符合10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用医疗废物桶或袋单独暂存, 定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天)交 由有资质单位处置。2. 动物尸体和组织器官依据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 办法要求,交相关单位进行 无害化处理。3. 动物粪便喷洒消毒后,与 废气过滤和净化过程中产生 的废活性炭或其他滤料、生活 垃圾和美容区废物一同交由 环卫部门收运。准设专用医疗废物桶单独暂 存, 定期交由东莞市宠物诊 疗协会处置。2. 动物尸体和组织器官在危 废间冷冻暂存,定期交由东莞 市宠物诊疗协会行无害化处 理。3. 动物粪便喷洒消毒剂后, 与废气过滤和净化过程中产 生的废活性炭或其他滤料、生 活垃圾和一同交由环卫部门 处置。、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空气环境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 订)的通知(穗府201317 号文),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区域属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不属于禁止排放污染物的一类环境功能区,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地表水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环 201114 号) 的有关规定,小虎沥水道属于狮子洋,狮子洋水环境功 能为工农渔景, 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本项目宠物洗浴废水、宠物笼冲洗废水、诊疗废水经医疗废 水消毒处理设备消毒后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 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后最终由市政管网引入南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故项目的废水不 会对狮子洋的水质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 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声环境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 号),本项目所在地区属声环境功能 2 类区(详11见附图 4)。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噪声均达标排放, 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7、与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 相符性分析表 5 与(粤办函202158 号) 相符性分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广东省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深入调整产业布局。按照广 东省“一核一带一区” 区域发展 格局,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和主体功能区定位 等要求,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及其相 关政策要求。符合广东省 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 设,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 改造, 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 的连接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 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项目医疗废水、宠物洗浴废水、宠物 笼冲洗废水进入小型医疗废水消毒 处理设备(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后 进入三级化粪池和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最终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 理。不涉及左侧内容。符合广东省 2021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动物毛发、废猫砂、废活 性炭集中收集,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 医疗用品、药品废包装材料等一 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处外卖废 品站; 诊疗、手术产生的动物器官、 细胞组织、宠物尸体(需冷冻暂存), 一次性医疗器械、废试纸、废试剂盒、 废纱布、废口罩、废棉球等医疗废物 和废紫外灯管、污水站污泥分别用专 用容器在危废间分类暂存,定期交由 东莞市宠物诊疗协会处置。符合(三)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分类收集、分类 运输、分类处 置,提升生活垃圾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本项目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定 时清运。符合由上表分析结果可知, 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1 年 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 号)中的有关规定。8、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穗府12【2017】25 号)相符性分析表 6 与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 年)相符性分析类别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 环境准 入, 强化 源头 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严格控制 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将污染物排放总 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件,以总量定 项目。对排放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 机物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逐步实行减量替代。本项目属于宠物医 院服务,不涉及高 污染燃料的使用。诊疗过程使用的酒精为医疗行业必须的消毒用品,非生产性原辅材料,且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 VOCs 实际年排放量很小,不涉 及总量替代。符合能源 结构 调整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及 可再生能源发展,拓宽渠道增加清洁 能源供应量,使天然气、电供应量满 足我市能源结构调整需要。提供清洁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实现清 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进一步扩 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巩固“无煤 街道” 、“无煤社区”、“无煤工业园区”创建成果。诊疗过程均以电为 能源。项目生产过 程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符合大气 污染 治理提高 VOCs 污染企业环境准入门槛。 新、扩和改建排放 VOCs 的项目遵循 “一流的设计、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治 污、一流的管理” 的建设原则进行严格 把关, 要求生产型、存储型、使用型 等各类涉 VOCs 排放的项目在设计、 建设中使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和密闭化 工艺。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各行业 低挥发性原辅料使用要求,适时编制 我市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废 气净化设施收集率和净化效率等技术规范。推广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使用,鼓励 VOCs 排放重点监管企业优先采用具有环境标志的原辅材料。本项目诊疗过程使用的酒精为医疗行业必须的消毒用品,非生产性原辅材料,且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 VOCs实际年排放量很小。符合结合各行业生产工艺及排放特点,通 过采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 理等综合措施逐步推进各重点行业、 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督 促企业使用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探索建立重点行业有机溶剂使用申报 制度;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采取有效项目的行业类别为宠物医院服务,不属于环大气2017121 号文、穗府201725 号文所 界定的重点行业; 建设单位也不属于符合13措施防止或减少无组织排放和泄漏; 强化治理工程建设, 逐步推进 VOCs 在线监测设施建设, 提高企业 VOCs综合整治水平。重点企业。诊疗过程使用的酒精为医疗行业必须的消毒用品, 非生产性原辅材料,且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VOCs实际年排放量很小。9、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中定义, VOCs 物料是指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物料,以及 有机聚合物材料。本项目主要使用酒精消毒剂,含有有机挥发物,且大于 10%。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酒精消毒剂储存于密闭玻璃瓶内,储存时满足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控制措施项目使用的酒精消毒剂采用密封的容器进行转移,满足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项目为宠物医院项目, 非工业生产企业,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宠 物消毒过程酒精挥发, 非甲烷总烃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 满足 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及排放控制要求。为减少非正常工况,应对设备加 强日常维护, 定期检修维护, 确保处理设施定运行, 污染物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采取的控制措施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1410、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 7 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序 号类别控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 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 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 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 应加盖、封口, 保持密闭。VOCs 物料储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 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 5.2 条规定。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 3.6 条对 密闭空间的要求。本项目使用 的 VOCs 物 料为少量消 毒酒精,储存 于密闭玻璃 瓶中,存放于 药房。符合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 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 密闭输送方式, 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 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